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其监管问题探析
2018-04-26王梦
王梦
摘 要: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日趋成熟,其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互联网金融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的风险,本文主要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监管问题处理措施进行了分析,以期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水平的提高提供借鉴作用。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发展;监管
1.互联网金融概述
(1)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载体将互联网与金融业务进行关联进而实现资金的交互融通、支付以及结算等功能的金融模式。从狭义方面来讲,互联网金融是指非金融机构间通过互联网技术而进行的金融业务往来的过程。从广义方面来讲互联网金融是指电商企业、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等金融主体在互联网技术为载体的基础上进行金融业务的过程[1]。
(2)互联网金融的特征
1)平民化金融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模式相比较之下更能为普通人民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其打破了传统金融模式的束缚,通过小规模、高频率灵活性以及高效性的特点吸引大多数人来进行参与。互联网金融参与者不仅能够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理财,也可以实现闲置资金的增值,实现资金的时间价值。
2)平台化金融
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技术为操作平台,实现不同时间和空间上的快速交易,减少因人工操作、时间间隔以及交易地点等影响因素的限制,做到快速便捷进行资金整合、资金提取,使互联网金融使用者得到便捷的服务。
3)大数据金融
通过互联网金融技术平台可以对使用者的交易方式、行为、类型以及资信情况等信息进行整理、分析整合,进而实现识别客户需求和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价。同时互联网企业可以通过所统计的信息进行客户源的挖掘,为相应客户提供专属的金融方案。
(3)互联网金融实施模式[1]
1) P2P模式
P2P网贷模式是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使资金需求者与资金闲置方建立的借贷交易模式,其可以有效解决资金需求者的需求问题,实现资金的合理配置。
2)第三方支付模式
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银行的第三方机构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实现消费者与银行及卖家间的资金支付和结算的互联网支付模式,其是互联网交易的桥梁,为整个交易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
3)众筹模式
众筹模式是指筹资人在经众筹平台审核通过后进行筹资信息的发布,然后由众多投资者将小额资金汇集在一起形成资金池,对共同认可项目进行投资的过程。
(4)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
1)审慎监管
审慎监管是指为保护金融活动参与者免于着受互联网金融机构倒闭或流动性危机而造成的财产损失,保护互联网金融平台使用者的利益。审慎监管主要是通过对金融机构的资金充足率、风险管理水平、资金动向等多个方面对金融体系进行全面分析,是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发展[2]。
2)行为监管
行为监管是指通过对金融产品、市场机制以及相关参与者的行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评估、披露和处置,以确保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有效性,进而起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作用。
3)金融消费者保护
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过程中应重点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力度,采取相关的措施对部分金融机构对金融产品的性质、风险、收益缺少了解的人群的欺骗,保障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进而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4)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
①功能监管。功能监管是根据金融业务性质及监管对象的不同而确定的监管的模式,其能够较好的对互联网金融模式的類型进行划分,确定监管主体,使监管部门明确监管目标与任务。
②机构监管。机构监管是按金融机构性质及经营相同业务的不同而划分监管对象的监管模式,其可以对金融单位进行全面的监管,并及时发现金融机构存在的违规行为。
2.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1)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
1)监管法规不完善
互联网金融监管法规不完善主要包括缺乏专门性的法律法规和立法滞后两个方面。在缺乏专门性的法律法规方面主要是由于现行金融法律法规不满足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需求,缺乏关于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方面要求,进而导致账户被盗、信息泄漏等风险事件的发生。在立法滞方面主要是互联网金融技术发展快鱼监管立法而产生的,监管立法之后会导致现行法律法规中的某些规定不能较好的适行业的发展需求,从而导致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常常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
2)监管主体混乱、职责分工不清
互联网金融经营过程中往往是一种金融模式涉及多个行业,且其业务模式多为跨界型,但目前我国仍采用传统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管体制,缺乏统一的监管机构,监管机构不统一会造成各监管机构在监管的过程中缺乏协调性,进而导致监管成本的增加和管理的混乱。
3)监管技术及人才缺失
监管技术和人才是互联网金融得以有效监管的必要前提,互联网金融具有技术含量高、覆盖范围广、专业性强等特点,这就使得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如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及人才缺失则会导致信息泄露、财产被盗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3.互联网金融监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明确监管原则
①适度监管原则
适度监管原则是尊重市场自我调节为前提,尊重金融市场规律,监管主体应以行业自律为主、监管体系作用辅助,较少直接进行微观管制的频次。对于发展风险较为突出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进行规则性监管。对于风险较少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应制定宽松的监管政策。
②一致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是指互联网金融监管与原有的金融的监管相一致,在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设计时应做到两个一致性确保监管的有效。从横向来看,对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监管应与传统模式监管一视同仁。从行业来看,互联网金融企业自身互联网平台上的业务应与平台下的业务保持一致。
(2)完善法律体系
1)完善现有法律法规
为保障现有法律法规符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要求应对原有金融法规进行修改,并对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特点作出具体的规范。
2)制定相关制度及标准
首先,应明确企业的监管部门、经营范围以及法律责任等,通过立法对互联网金融的各个模式进行规定。其次,规范企业从业资格标准及义务和责任。最后,应制定消费者的风险连带担保责任法规,加强消费者权益的保障力度。
(3)完善监管体系
1)建立新型综合监管模式
互联网金融是在传统金融模式上的创新,因此应建立新型综合监管模式以保障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顺利实施,所创建的新型综合监管模式应能辨别各种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功能本质,充分利用监管资源和优势。这种综合监管模式应以分业监管为主体,加强监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众多的监管机构间建立统一的监管协调机构,进而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方向进行控制。
2)組建监管机构、明确监管主体
为保证互联网金融监控的导向性应建立专业的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并作为众多监管机构的调配中心。首先,应在各机构体系内建立专业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督。其次,当具备一定条件时建立统一的协调机构对各个监管机构之间进行协调。
(4)建立高效的内部监管运作机制
1)建立市场准入机制
目前互联网金融基本处于“三无”状态,各金融主体间的交易信息都是在网络上进行发布且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没有做出相关的规定,因此监管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则,对互联网金融的经营范围进行划分,设立准入标准,,从而降低行业风险。
2)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为保障资金出借人的合法利益应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市场退出机制,对不符合互联网金融要求的企业进行强制退出,不允许其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金融活动,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良好发展。
3)加强监管技术人才教育培训
目前我国互联网监管专业技术人才匮乏,这会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的实施造成一定的阻碍,因此应加强监管技术人才教育培训,建立专业化监管人才队伍,,保护互联网金融信息数据的使用安全,进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个人权益。
结语
本文首先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特征、模式以及监管模式进行了叙述,然后对互联网金融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针对互联网金融在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相关的解决措施,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参考文献:
[1]王爱俭.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健康发展[N].金融时报 2014-3-10(11)
[2]冯娟娟.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研究[J].时代金融,20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