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谭建兰:合作社具有“一懂两爱”精神
2018-04-26
■ 文 / 本刊记者 双 槐
全国人大代表谭建兰来自中国辣椒之乡——重庆市石柱县,是三红辣椒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石柱县辣椒协会会长。合作社成立于2004年,目前有成员6800户,基地2万亩,年产辣椒1.9万吨,注册有“谭妹子”商标。合作社成立前,农民不接受辣椒种植,谭建兰挨家挨户地做工作算收入账,一个院子一个院子地开会做培训,终于发动了一些农户,种辣椒的收入达常规农作物的3倍—4倍,激发了当地农民种植辣椒的热情。2008年是合作社发展历程中难忘的一年,辣椒产量出现井喷,市场销不出去,加工能力又跟不上,但合作社坚守对成员的保护价收购承诺,把成员的辣椒全部收购了,最后倒在河里300多吨。为了筹集收购款,谭建兰把自己的房子都卖掉了。“那一年,合作社的成员们都哭了。但是,农民一年的生活全靠辣椒收入,不能让他们受损失,合作社要长期发展,也必须遵守承诺。”谭建兰回忆道。
经历了2008年的惨痛教训后,谭建兰开始大力发展加工和销售,完善产业链。如今,合作社的辣椒采摘后,可以实现鲜销,送到周围的市场卖,但销售时间比较短;可以腌制,做成“谭妹子”鲜辣椒酱;可以做成干辣椒,以前的辣椒烘干是架一个土灶,底下烧煤,效率极低,合作社研发引进了8台辣椒烘干机,一天可处理160吨鲜辣椒;还可以进冷库,保鲜储存。这几种途径灵活便捷,各有特色,解决了辣椒销售问题,还增加了产业的附加值。2014年时,受印度辣椒的低价冲击,合作社辣椒再次滞销,但通过产业链的化解,农民利益、合作社利益、产业发展都得到了有力保障。
谭建兰认为,在乡村振兴中合作社会起很重要的作用,因为它非常符合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懂两爱”精神,它的基础是农民,接地气,能跟农民很好地融洽和合作,大家一起来干事,这是农业企业所不具备的。通过组建合作社,能够带动当地的能人、大户和农户,培育壮大产业体系。石柱县辣椒协会有37个成员,绝大部分都是合作社,从而支撑起了石柱辣椒产业。谭建兰也提出了一个疑惑,就是合作社法规定,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她认为,这个规定不符合我国合作社发展现状,一是我国的合作社与国外的不同,成员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比如她的合作社有成员6000多户,如果照此规定计算返利,工作量巨大。二是若实行返利,收购时就要按成本价,否则没有利润。但是别的经纪人会加价收购,农户重视眼前利益,不会将产品交给合作社。三是规定将大部分收入返还农户,公积金就很难提取,因为农户不愿意。四是带头人激励问题,在当前阶段,合作社有一个好的带头人至关重要,如果带头人受益不明显,他怎么会有积极性呢?谭建兰表示,据她了解,目前绝大多数合作社没有按法律规定返还盈余,基本上是采用高于市场价收购成员产品的做法来保障成员利益,这种现状值得深思。如果是法律不适合实际情况,就应该及时修订,我们要有改正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