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终于推出“同股不同权”
2018-04-25
环球时报 2018-04-25
据香港《信报》24日报道,港交所当天公布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总结中表示,将允许“同股不同权”(股票数量不代表投票权大小)结构公司上市,允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该IPO(首次公开募股)新规于4月30日生效。预计首批公司在6月至7月根据新制度上市。
报道称,对于“同股不同权”的拟上市公司,规定上市最低预期市值不得少于400亿港元,否则申请人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必须有10亿港元的收益。对于无收入生物科技公司,港交所新增规定,拟上市公司预期市值不少于15亿港元,且要符合多项要求。
有分析称,这是近24年来意义最为重大的港股上市制度改革。2013年,阿里巴巴计划在港交所上市,由于港交所坚持上市公司必须“同股同权”,致使阿里“出走纽约”。而谷歌、脸书、百度等科技公司都采用“同股不同权”的公司结构。▲
(显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