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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给媒体发律师信引争议

2013-02-08

环球时报 2013-02-08
关键词:信报梁振英声誉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凌 德香港特首梁振英日前以个人名义向当地报纸《信报》发出律师信,要求该报收回一篇批评梁振英的文章,并向他道歉。《信报》7日刊登致歉声明,但强调不会撤回文章。此事在香港社会引起争论,有人称,及时澄清问题有助维护香港形象;但也有人认为,梁此举有损香港言论自由的声誉。  据香港《明报》7日报道,《信报》专栏作家练乙铮1月29日撰写了一篇题为“诚信问题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实可双规”的评论文章,称梁振英“涉黑”,“暗地里炮制了一个带有广泛欺骗性的黑底民意”。梁振英认为上述指控并非事实,因此向《信报》及练乙铮发出律师信,要求撤回这篇文章,并要求《信报》道歉。  《信报》7日发表声明称,该报并未指称梁振英已涉黑,“若因文章而引起读者对梁先生产生不公的结论或引来不便,我们谨此致歉。”但《信报》总编辑陈景祥7日接受采访时称,《信报》并未改变立场,不会撤回文章。梁振英7日以书面方式回应称,他尊重言论及新闻自由,但文章指控严重,需要严肃处理。他称接受《信报》在启事中的致歉内容。  对于梁振英向《信报》发律师信这件事,香港社会看法不一。民建联议员钟树根认为,这篇文章有别于一般“恶搞”,属于严重指控,不仅影响梁振英的个人声誉,也影响外国人对香港的观感,梁振英迅速澄清有助释除社会的怀疑。但香港时事评论员王慧麟认为,梁振英此举会给评论员造成一定压力,在香港这个言论自由的地方,不应发生此类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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