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型国家(地区)”:条件和限度
2018-04-23牛可
牛可
特定的政权类型和发展体制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非殖民化进程和非西方独立国家的不断涌现,经济发展成为新的“第三世界”国家的中心目标和政策议程。在这些国家,政治领导人和人民往往会想当然地认为,一经摆脱殖民主义经济盘剥、确立民族自决权,经济发展就应是一种接踵而至、自然发生的事;而在新起的西方发展经济学中,一度曾认为新兴国家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在于工业化所需资金和技术缺口;而通过提高投资率促成经济“起飞”,则经济发展和社会“现代化”也就自动跟随而来。然而,经过战后大约30年,发展中国家实际的发展绩效带来的更多地是不满和失望,最初的那种乐观愿景和简单化政策普遍難以为继,人们认识到,发展远比预想的困难和复杂得多。
大约在上世纪70年代末,就在“国际发展”的实际情况一派萧索、人们对于发展的研究争议纷纭的情况下,战后初期很不被看好的韩国、台湾、新加坡和香港这几个东亚国家和地区,其工业化和经济增长成就似乎突然展现在世人眼前,格外耀眼。它们很快被冠以“成功”“奇迹”之类的褒词赞语。1982年,美国政治学家、历史学家查默斯·约翰逊出版《通产省与日本奇迹》一书,迅速引领和开辟了对东亚发展的政治经济学研究。一批学者纷纷而至,将约翰逊的研究路径从日本移用到东亚其他新兴工业化经济体。这些研究的核心旨趣在于探究和反思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把日本和东亚新兴工业化经济体的发展成就与一种特定的政权类型和发展体制联系起来,这种政权和体制就是所谓“发展型国家(地区)”。
抛开东亚国家和地区相互之间各种或大或小的差异,“发展型国家(地区)”概念的构成要素包括:具有极为强烈的发展经济的政治和非政治动机,甚至将经济增长和发展作为政权合法性的主要来源,由此使“理性的”经济增长目标压倒其他目标、动机和利益集团的干扰;具有执行有效发展政策的政治框架和制度能力,特别是自主性相对较高的经济官僚集团和引领经济发展的机构;有效制订和实施选择性、战略性的产业政策,即政府从前瞻性、整体性的经济合理性着眼,对被认定具有重要意义的特定产业部门予以优待和扶持。在这里,人们不大执迷于意识形态,而让“计划理性”凌驾于“市场理性”;市场力量并没有受到抑制和抹杀,但政府“统治”了市场。并且,研究者的分析不止于政治经济学和政府体制方面,他们的思考还延伸到更广阔的社会、历史和文化方面:东亚的“弱社会”特征和政权力量“嵌入”社会的方式,此前的历史遗产和历史连续性,不同程度的政治威权主义等思想和制度的历史成因,经济民族主义的表现,等等。
1978年底建成通车时的台湾中山高速公路。该公路为台湾70年代经济“十大建设”之一。
18世纪晚期以来,在西方即有拥戴市场和拥戴国家的不同路线之间的对立和抗辩。工业化后进国天然地、或者说可以理解地偏好经济民族主义、强国家干预、计划手段以及“赶超”的目标和战略。东亚是非西方世界之外另一个具有成功工业化和经济增长的地区,生成了北大西洋区域之外的第二个世界性工业化带。“发展型国家”研究就是针对这一历史巨变的系统、深入的讨论。更独到而可贵的是,“发展型国家”的实证研究切实地注重东亚实际经验,能更好地呈现历史经验的多因素和复杂性。但中国国内相关领域似未对此一流派予以足够重视。
原初与新一代“发展型国家(地区)”
严格说来,“发展型国家(地区)”是有着明确的空间和时间限定的,是一种针对特定历史经验的描述性论说。这个概念首先被用以理解日本和四个东亚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在冷战时期的政治经济模式和发展性状。就此而言,冷战和美国的作用是规定性的,是五个东亚经济体成为原初的“发展型国家(地区)”生成的基本原因。
冷战不仅是一种地缘政治格局,它在东亚也生成了一种国际政治经济体系。最突出的是,美国有意识地修筑“双元霸权”(美国的政治霸权和日本的经济霸权)结构,在此之下做出区域经济和贸易秩序安排,让日本成为地区性的工业化中心,有选择地让邻近的前工业化地区成为其经济腹地;由此,产业在一地(国)连续升级、在地区间梯度推移的“雁阵模式”才能形成。而且,美国的冷战附庸政权在美国主导的国际贸易和国际技术扩散体系中受到特别优待,美国向这些东亚国家(地区)开放美国自己的市场,却在不同程度上宽容它们对美国产品的保护主义。这是对东亚出口导向工业化是独特的有利条件。就此而言,战后东亚发展是个冷战政治经济学现象。
冷战中美国对东亚附庸政权具有极大的影响力,能够规定东亚各政权的政治行动空间和“生存方式”。李承晚执迷于“北伐”,长期排拒对日经济关系,很难说有什么“发展导向”。而蒋介石本来也有颇为强烈的“反攻大陆”冲动,曾有学者戏称:“要是由着这个政权的性子,它是不会给岛内经济发展花一个子儿的。”它们都曾颇有“掠夺型政权”的特征和要素。美国所做的,就是遏制这些政权当中偏离发展导向的政治集团和利益,支持温和、稳健、对发展经济有兴趣的分子。不大为人注意的是,美国的援助过程中所提供的“发展指导”也在强化韩、台政权的“经济理性”,将美国计划和管理经济的知识和技术传播给它们。上世纪50?60年代美国的发展指导并不以促进“市场化”为目标,而是向着强化政权的干预和规划能力的方向用力。简言之,如果说“发展导向”成为韩、台政权和发展体制的特征,则其中大有为美国所塑造的成分。
“发展型国家(地区)”的概念也被扩展于大约上世纪70?90年代的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乃至于启动经济改革后的中国和越南。这些国家也可以被称作第二代“发展型国家”。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国家在经济发展的理念、政策、方法、模式上,均在不同程度上有所效法、借鉴于“原发”的“发展型国家(地区)”。对国际发展经验的传播和“复制”,地理和文化上临近性向来是一个重要正相关因素。例如,中国改革开放初期就对日本和新加坡等周边国家的经济关系和发展经验特别重视。原发“发展型国家(地区)”的成功所造成的“国际发展差距”,尤其成为中国这个“超级发展型国家”重要的心理驱动力。这里还可指出,对于“发展型国家(地区)”来说,除了内部社会经济诸向度外,包括临近区域在内的国际经济环境也是其必要的、甚至是生成性的条件。
近年来,国际上不时有研究者将“发展型国家”概念推广到早期的西方国家和当代的南亚、拉美、非洲等进入工业化过程的国家,借以发掘政府作用的历史普遍性。这种努力的合理性和意义令人生疑。二战后的大多第三世界国家不是没有发展的政治意愿,缺乏的是发展的能力和绩效;威权主义下的工业化政权各处(尤其是拉美)都有,后发现代化国家中政府和非经济因素也在发挥作用,但高增长和快速、连续的产业升级却是东亚独有的。作为标记发展的制度能力和实际绩效的“发展型国家(地区)”概念,还是留给那些真正从发展中国家中脱颖而出的东亚国家(地区)更好些。
不可消除的历史限度
“冷战”是发展主义意识形态和发展/现代化的“戏码”向全球传播的重要阶段,这尤以东亚更为突出。当年处于冷战中的东亚,广泛存在地缘政治环境严酷、内部对抗尖锐、政权生存危机深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提供了对威权政权生存和政治稳定的一些基本支持,也抑止了某些内部紧张和冲突破坏性爆发的可能性。在冷战中,美国认识到“国际发展”是美国国家安全和意识形态的利益所在。它对特定地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有更强烈的驱动和更切实的努力,东亚反共政权幸而成为受益者。而在东亚政权的多种政治意图和目标中,美国单挑出经济民族主义和经济发展目标予以支持,促成了这些东亚国家(地区)强劲的民族主义与资本主义发展主义的结合。
1978年底建成通车时的台湾中山高速公路。该公路为台湾70年代经济“十大建设”之一。
这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美国对战后东亚民族主义的走向所产生的复杂效应。大致说来,冷战前期美国把民族主义作为对抗共产主义的天然力量予以支持,但在发展中世界普遍地反对“革命性民族主义”和“反应性民族主义”,对民族主义的政治激情也总是予以框定和抑制。或者说,当时美国的“国际发展”努力,总的方向是将民族主义纳入“发展主义”轨道,以求达成美国的“自由世界”愿景。这是东亚經济民族主义和威权主义并联的基本环境条件。而在冷战后期,美国对非西方民族主义的认知和态度开始发生变化;到后冷战时期,则更明确地把非西方民族主义作为“普世民主价值”的对立物加以贬抑。由于美国强大的意识形态影响,这种变化深刻影响到所有东亚“发展型国家(地区)”的合法性条件。
更直接和明显的是,自上世纪70年代以后东亚冷战格局开始疏松化,冷战附庸政权在美国地缘战略中的权重下降,美国对东亚国家和地区的政策目标呈现出多个层次。美国对东亚国家和地区的单向辅助和优惠开始逆转,逐渐撤销贸易优惠。同时美国开始拉开和东亚威权主义政权的“感情”距离,更多、更实际地支持“民主化”。这造成美国实际影响的方向、性质和方式迅速变化,韩国和台湾的“硬威权主义”的基本国际条件开始丧失。
而大约同一时期东亚冷战紧张的消退导致区域内经济交往大幅度扩展,第二代“发展型国家”由此获得了机遇。到冷战终结,这种变化一方面给中国和东南亚国家的“发展导向”创造了全新的有利条件,另一方面也逐步瓦解了东亚原初的“发展型国家(地区)”存在的历史条件。至后冷战时代来临,原初“发展型国家(地区)”的地缘政治和国际经济条件可以说已经消失殆尽。也许,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正可标志原初“发展型国家(地区)”的消亡。新一代发展型国家将在各自的条件和国情之下延续其存在的根据和机理,但这种格局和机理也不可能永久存在。
其实,“发展型国家”的限度也更清晰地呈现在内部条件和动力方面。国家构建是一个持续、不间断和不可完成的进程;国家的自身性状和形态不可能一经创建便经久不变,国家与社会、国家与经济的关系也处在持续的变更、调整和转换当中。这种状况对“发展型国家(地区)”同样适用。它们的确曾经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而它们的成功在造就新的基础条件和历史优势的同时,也在产生历史的代价和负累,也在销蚀其自身存在的条件。一言以蔽之,“发展型国家(地区)”有其不可消除的历史限度。单一的,有强烈挤压、排斥效应的威权主义,越来越不能框定和规制多元化的社会生活、公共生活和精神生活;单一的政治力量的“统治”,须不断让位于以政治力量和社会力量广泛、密切合作为基础的“治理”;发展,特别是以“增长”来定义的发展,其地位和意义也必将发生变化。马克思所说的“每个人和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现代化理论家所说的适应普遍变迁、包容多元存在的“功能结构”,将是任何处于晚期“发展型国家”阶段和后“发展型国家”时期的国家必须面对的考验。
(作者为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