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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现代文学”的“现代”及学科命名问题

2018-04-22顾宇玥

文教资料 2018年36期
关键词:现代文学现代

顾宇玥

摘    要: 近年来,关于何为“现代文学”的“现代”问题的讨论日益焦灼,许多论者在论述时带有明显的先验预设,且对于“现代”内涵解读的不断扩展实际造成了对于“现代”的消解。而学科重新命名,特别是“民国文学”的命名构想则为解决问题提供了可能;但这一构想在细节的阐释,研究方法和评价体系的建构上仍有可以继续完善的空间,值得我们进一步地探究。

关键词: 现代文学    现代    学科命名    民国文学

一、再谈“现代文学”之“现代”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汪晖先生曾向其师唐弢先生请教,如何理解“现代文学”的“现代”或“现代性”问题,唐弢先生当时回答说:这是很复杂的问题,很难一言蔽之。[1]而事实上,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关于什么是“现代文学”的“现代”问题,学界展开了多次激烈的讨论,且一直众说纷纭,至今没有一个比较统一的说法。

季剑青先生《什么是“现代文学”的“现代”?——中国现代文学起点问题的历史考察和再思考》[2]一文,较为详细、全面地梳理了关于此问题的各方观点。据他考证,“现代文学”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1957年教育部审定通过的《中国文学史教学大纲》中,其中第九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代的文学”被明确界定为“现代文学”,时限为1919至1949年。在此后的论述和文学史编著中,“现代文学”这一表述就一直沿用今日。而在1957年创立之初,“现代文学”的概念是在新民主主义论的思想体系下,出于服务意识形态建构、大学教育学科设置等需求,与当代文学相对应的,用来概括新民主主义阶段文学创作而设立的学科命名,显然,这一学科命名受到意识形态深刻的影响。

而在上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人们对学科反思的不断深入,对于何为“现代文学”的“现代”问题,也涌现出众多的思考。从80年代试图摆脱意识形态的影响,将“现代”仅仅作为时间概念;到赋予其新的“现代化”的内涵;再到90年代將“现代”进一步阐释为“现代性”。可以说,“现代”的内涵和外延都在不断地扩大,从单纯的时间概念,到包含时间和意义的双重概念,从“支撑着文学变革的宏大叙事”,到“被广泛地用来描述中国进入现代以后社会生活更多层面的变化”[2];此外,更多通俗文学和旧体文学也被容纳进“现代”框架之下。这些扩展看似为“现代文学”注入了更加丰富多彩的内涵,但其实在容纳与阐释中暗含了许多的矛盾以及对“现代”自身的消解。例如:要将旧体诗词纳入“现代”的框架之下,势必要对二者关系进行阐释,因此,一些学者就试图发掘这些旧体诗作之中的“现代性”因素,而为了让这些作品能够满足“现代性”的条件,又不免要对“现代性”的要求有所降低。此外,又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通俗文学的世俗情欲和五四文化启蒙之间是存在一些矛盾的,而要将他们都统摄进“现代性”或者“现代”的框架之中,势必也要对所谓“现代”的外延进一步扩展。更加可以预料的是,随着学科的不断发展,在容纳进更多作品的需求之下,这一趋势想必会不断发展,直至“现代”的概念无所不包容,甚至成为了“万金油”,但显然这种无所不容恰恰又是对“现代”自身的消解。一些学者在反驳这一逻辑时认为不应把“现代”的内涵太过局限,但我们恰恰需要反思的就是“现代”一词本身是否具有这么广博、包罗万象的内涵。上文中已经论及,“现代文学”命名的产生可以说是在意识形态影响下的一种建构,其自身并没有不言自明的合理性,而许多论者为了证明这一命名从一而终的合理性对其的不断阐释,则可能让关于“现代”的争论陷入本尼迪·安德森所谓“晚期托勒密式”的努力①。

此外,包括季剑青先生《什么是“现代文学”的“现代”》在内的许多论述都普遍基于两个先验性的预设:即“学科合理性”和“五四”中心论。所谓“学科合理性”是指认为“现代文学”学科有其必然的合理性,而通过对于“现代”命名本身以及对于内涵的阐释来确认、深化其合理性,这其实反映出许多论者对于目前“现代文学”起源时间不断前置,而造成的学科合理性淡化的忧虑。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逻辑本身存在一种倒置:“现代文学”的产生包括其目前存在的史实本身必然有其合理性;然而其在未来是否会继续存在,则取决于学科自身的发展而非如何命名和如何对命名进行阐释。我们当然都希望“现代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可以长久存在,但我们同样也不应出于维护学科合理性的目的,而固守“现代”的名称或是试图用名称的内涵去取代学科自身的发展。对于“五四”中心论的解读也是同样的逻辑,“五四”传统,启蒙文学与其他文学间的对比同样应放置在相对客观、公平的条件下进行,而不能通过学科的命名或是内涵的阐释,给予某一种文学天然的优势地位。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为了在“现代文学”的命名框架下容纳更多的文学形式和内容,对于“现代”内涵解读的不断扩展实际反而造成了对于“现代”的消解。而许多论者在提及“现代文学”这一名称时,也经常会带有一些先验性的预设。因此,在现阶段我们也许正需要本尼迪·安德森所谓“哥白尼精神”,打破“现代”命名对于学科发展的束缚,通过彻底采用一个新的命名,不仅使学科得到良性的发展,也让“现代”得到真正恰如其分的阐释。

二、学科命名问题及“民国文学”构想

“民国文学”的学科命名构想最早提出于上世纪90年代末,近年来张福贵先生、丁帆先生等学者对其内涵及合理性进行了更深层次的阐发。“民国文学”命名的合理性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点:首先,以国体和政体的更迭来对文学史进行分期,更加符合中国文学一贯的断代分期传统。将“现代文学”更名为“民国文学”不仅使得文学分期更加明确、清晰,也使得中国文学的学科命名更加统一、和谐。其次,“民国文学”较之“现代文学”在命名和内涵上具有更大的包容性,可以使一些在“现代性”的框架中被遮蔽和掩盖的文学现象得以显露和还原。最后,一些学者还提出,“民国文学”的构想重建了历史理性[3],可以将新/旧文学,启蒙/通俗文学等看似对立的文学形式放置在相对客观、开放的空间中进行评判。而具体来看,各家论者对于“民国文学”内涵的阐释其实也不尽相同,本文接下来将重点将张福贵先生与丁帆先生的“民国文学”构想进行对比和辨析。

张福贵先生在《从“现代文学”到“民国文学”——再谈中国现代文学的命名问题》[4]等文章中,将“民国文学”界定为纯粹的“时间概念”,因此,“应该尽量淡化命名的某种单一性而突出其包容性和多元性。”总的来看,这一论述力图最大程度地剥离先验的“价值标准”和“文学尺度”对于学科命名的影响。而其较大的贡献在于纠正了“现代”在时间意义上的不尽合理。一般情况下,“现代”在时间上用来指认距离当下较近的时间,而在1957年“现代文学”命名之初,其所指认的1919-1949年确实符合“现代”的概念。而在当下,1919年甚至1917年距今已有100年的跨度,这一跨度在未来必将继续扩大,而仍用“现代”去概括那一段的历史,就显得不太恰当了。但同时,笔者认为张福贵先生的“民国文学”构想也存在一些值得商榷之处,即命名采用单纯的“时间概念”是否造成了对于学科合理性的消解?因为既然“民国文学”只是单纯时间上的划分,而时间的界限又“并不代表文学作品本质的差别”,那么“民国文学”与“唐代文学”、“清代文学”等相比,是否也都属于“中国文学”而并无太多差异?那么,又为何要将“中国现当代文学”与“中国古代文学”并列,成为一门独立的二级学科呢?在前文的论述中我们指出,不能仅仅希望通过“命名”在确认学科的合理性,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在命名上消解学科本身的合理性。而众所周知,无论是大多数文学作品所采用的语体和形式,还是作品中所表现的社会生活,亦或是学科研究所采用的研究方法上,“民国文学”或是说“现代文学”与“古代文学”之间是存在巨大差异的。也就是说,这一学科现在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而在命名中对其“合理性”进行消解,想必也是不妥当的。

而丁帆先生在《给新文学史重新断代的理由——关于“民国文学”构想及其他的几点补充意见》[5]等文章中,则赋予了“民国文学”时间和意义上的双重考量。他着重论述了命名的意义,即民国政权的建立对于“新文学”的产生与发展的重要影响。他指出:中华民国的建立标志着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体的诞生,这不仅“在法律和法规的层面为新文学在形式(從文言向白话转型)和内容(‘人的文学)上奠定了稳固的政治基础,并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此外,“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民主核心价值理念——‘三民主义——不仅从国家政治的层面确定了对公民与人权的承诺,同时它也是在民族精神的层面倡导了对大写的人的尊重。”因此,这一阶段的文学在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受到了民国政权在政治和思想等方面一定的影响,而以“民国文学”来概括这一时期的文学,也正是这一意义的体现。此外,丁帆先生的论述还涉及与命名问题密切相关的“现代文学”起源问题,提出了1912年起源说。[6]并在两篇文章中分别辨析了这一论断与1919说、1917说以及“晚清”说之间的关系,笔者对此中观点也比较认同。首先,1912说相较于1919说、1917说,相对弱化了“五四”中心、“启蒙”中心以及“革命”中心的预设,使得更多的通俗文学和旧体诗词容纳进学科框架之中,且又通过将“民国文学”替代“现代文学”这一重新命名的方法,既为多元化的意义阐发提供了可能,也避免了“现代”本身在解释与扩容中的进一步消解。其次,1912说相较于“晚清说”或“晚明说”,又及时阻止了学科起源的不断前置。目前学界以王德威先生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对学科起源的不断前溯,其实仍旧以“五四”和“启蒙”的元素为主要标尺,而去在更早期的作品中寻求共性。即陷入了:希望前溯起源,又无法舍弃“五四”中心预设的矛盾之中。这就是柄谷行人所谓:在“谈论‘风景以前的风景时,乃是在通过已有的‘风景概念来观察的。”[7]然而,文学发展的流脉总有其连贯性,文学中的一些要素也总有其共通性,如果按照一些学者的逻辑,“人的文学”中对“人”的关注和“人本”思想的一些要素,在古代春秋时期的作品中就有所体现,那么难道要将起源设定在春秋时期吗?因此,这种前溯也许反而会造成对于“新文学”断裂和重塑关键的忽略以及对于通俗文学和旧体诗词等真正特质的遮蔽。因而笔者认为,丁帆先生对于“民国文学”的命名和构想有着更加详实的内涵,对于目前学科的发展也有更为积极的推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关于“现代文学”的“现代”争论日益焦灼的当下,“民国文学”的构想使我们能够统一学科命名、明确学科分期;同时可以容纳更多文学样式,重新建构历史理性,是目前学科重新命名最为合适的选择。当然,这一构想在细节的阐释,研究方法和评价体系的建构上仍有可以继续完善的空间,值得我们进一步地探究。

注释:

①注:“晚期托勒密式”的努力及下文中“哥白尼精神”是本尼迪·安德森在《想象的共同体》中提出的比喻。原指托勒密在公元150年左右提出的地球中心论在后世沿用过程中,必须运用越来越多的数学手段才能解释反常的行星运动,而逐渐成为生硬而负载过重的概念,但许多科学家仍然不愿放弃地球中心的预设;直到哥白尼提出了一个釜底抽薪的解决方案,重新提出一个以太阳为中心的体系。而安德森以此比喻当一个先前的预设遭遇越来越多事实经验的挑战和冲击时,与其用更加繁琐的解释和理论来试图自圆其说,不如彻底扬弃错误,重新出发。本文借用这一比喻,此处一并说明。

参考文献:

[1]汪晖.我们如何成为“现代的”?[J].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6(1).

[2]季剑青.什么是“现代文学”的“现代”?——中国现代文学起点问题的历史考察和再思考[J].文学评论,2015(4).

[3]周维东.“民国文学”到底研究什么?——澄清关于“民国文学”研究的三个误解[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4).

[4]张福贵.从“现代文学”到“民国文学”——再谈中国现代文学的命名问题[J].文艺争鸣,2011(13).

[5]丁帆.给新文学史重新断代的理由——关于“民国文学”构想及其他的几点补充意见[J].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11(3).

[6]丁帆.新旧文学的分水岭——寻找被中国现代文学史遗忘和遮蔽了的七年(1912—1919)[J].江苏社会科学,2011(1).

[7][日]柄谷行人.日本现代文学的起源[M].上海:三联书店,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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