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如何更好地应对电信网络诈骗
2018-04-21杨惠惠黄嘉浩吕俊楷李宇鹏
杨惠惠 黄嘉浩 吕俊楷 李宇鹏
摘 要: 电信网络诈骗作为一种新型诈骗犯罪,近年来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通过分析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态势,调研公安机关处置电信网络诈骗的现状,发现目前存在诸如法律制度不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不完善,公安机关内部合成作战不统一,基层单位侦查资源不足等制约打击此类犯罪的瓶颈。最后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生的事前、事中两个阶段,提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公安;电信网络;诈骗
基金项目:本项目受“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计(pdjh2017b0357)资助。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第三产业服务业占总产业比例的日趋上升,网络服务业也在日益壮大。计算机技术的普及,除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日渐显露出发展过速的弊端。不少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的漏洞行使不法之事,给公安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在这瞬息万变的网络时代,公安机关唯有跟上时代的脚步,从更多的创新角度思考,解决问题,才能打破传统侦查方式的思维束缚,打赢信息网络诈骗犯罪这场恶战。
一、电信网络诈骗的概念
电信网络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获取信息,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电信网络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的诈骗犯罪方式,不同于传统犯罪面对面接触的诈骗套路,而是在互联网上获取个人信息,从而实施更具针对性的诈骗方式。
二、近年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态势
2017年1月16日,由公安机关与360安全中心联合发起的猎网平台发布《2016年网络诈骗趋势研究报告》。报告显示,该平台去年共收到全国用户有效理赔申请的电信网络诈骗举报20623例,举报总金额1.95亿余元,人均损失超过9471元。其中,虚假兼职在各诈骗类型的举报数量中居首,而广东则成为受害者数量最多的地区。广东作为经济繁荣昌盛的大省,有着较好的经济基础,自然也就成为了不法分子垂涎的肥肉。不少犯罪分子拉上亲朋好友甚至一条村子人员实施犯罪。2016年5月,国务院点名批评了七个职业电信诈骗重点地区,包括福建新罗、河北丰宁、江西余干、湖南双峰、广东电白、广西宾阳、海南儋州。
三、公安机关处置现状
针对公安机关目前的处置情况,我们进行了多方面的走访调查以及资料收集,发现了公安机关在面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时,所遇到的困境还是比较多,阻碍也比较大,总结有如下几点状况:
(一)案件性质特殊,公安机关侦防困难
防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一方面需要加大侦查力度,另一方面需要重视预防工作。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着作案手法隐蔽、作案方式多变、犯罪专业化等特点。与传统的诈骗不同,犯罪分子往往都是使用虚假的信息来从事犯罪活动,逃避警方的侦查。例如一些犯罪分子使用国外服务器代理或用加密软件隐藏IP,侦查人员难以获得真实的IP地址,甚至会误以为嫌疑人境外作案;还有一些使用不记名的手机上网卡接入互联网,用非实名手机卡连接笔记本电脑,在行驶的汽车中实施犯罪,得手后迅速扔掉手机卡。这种情况下,侦查人员只能查到上网卡登记的虚假身份,对案件的侦查并无意义。所以在网络信息诈骗案件中确定犯罪分子的身份是非常难的,也就是侦查部门常说的“落地难”。
(二)部门联动机制不完善,公安机关合成作战不统一
电信网络诈骗的侦破仅靠公安机关难以破获,需要多部门的合成作战。一是因为电信网络诈骗中,诈骗金额均是由被害人从网上转账获得,追查资金流需要去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总部调取资金流向信息,其中涉及出差办案经费、部门联动机制、信息共享受限等问题,侦查人员易产生畏难心理。二是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地与结果地分散,犯罪地域广、跨度大,需要各地公安机关间的紧密配合。但现行体制下,不同行政区域的公安机关之间跨地区办案手续相对复杂,导致异地侦查工作开展缓慢,容易错过最佳侦查时机。同一团伙在不同地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异地公安机关间缺乏沟通,案件情报信息难以得到共享,使多数小额诈骗无法立案,丢失大量有价值的情报线索,无法及时对整体的案发情况进行整合,是公安机关侦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存在的又一个问题。
四、电信网络诈骗的事前对策
(一)对高危地区加强管制
近10年来,7个地方被公安部等部门列为反电信诈骗的重点整治地区,我国电信网络诈骗具有极强的区域性特点。因此,对高危地区监管,不但可以打击区域犯罪的风气,而且可以通过对高危地区,高危人员的监控,将犯罪遏制在萌芽状态,也为并案侦查提供了良好的信息基础。建立专门的监督部门以及防御机制,做好高危地区防治、高危人员流动信息的监控。一旦发现地区有高危人群同时入住旅馆、同时上线、有相同活动轨迹等行为,马上对此信息分析,判断是否有共同犯罪的意图。
(二)完善实名制,建立相关法律
在绝大多数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侦查人员查询到的涉案的电话卡中登记的信息都是虚假伪造的,这一条能够快速确认犯罪嫌疑人身份的途径就因为在办理开通业务时没有按照完整且严谨的程序去登记和确认办理人的信息而无法继续追查下去。早在2014年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公布《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购买手机卡必须实名制,并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治理行动,规定消费者在购买手机卡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运营商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核验用户本人的身份证件并通过系统录入用户身份信息,在验证信息真实有效之后,方可办理业务。但这个所谓“史上最严”的打击行动,却存在着众多漏洞,导致这个实名制“名存实亡”。从实名制执行伊始,诈骗分子就轻松越过了这道防火墙。
五、电信网络诈骗的事中对策
(一)建立完善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工作机制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作为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打击难度大、涉案金额大、破案成本高的特点。仅公安机关单独一个部门是不能完成的。网络空间是现实社会的映射和拓展,网络犯罪行为必然涉及到通讯、工商、文化信息产业的方方面面,因此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也应该构建起一个以政府为主体,公安机关牵头带动,公安、通讯、工商、文化信息产业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一个全新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工作机制,各自发挥其工作职能,提供其工作范围内关于案件的信息线索,争取在短时间内侦查破案,减少网络诈骗所带来严重的财产损失。
(二)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信息化侦查
利用网络实施犯罪是网络诈骗的根本特点,公安机关应同样以信息化侦查手段来应对,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资源优化来完善侦查网络诈骗犯罪的业务。在接到网络诈骗案件时,公安机关可以利用QQ号码获取对方IP地址并进行地理定位;利用诈骗者提供的银行账号获取其身份和资金流动信息;利用网购的物流寄递信息排查线索等,都是针对网络诈骗案件的有效侦查措施。据研究,当前网购诈骗涉及各类电商平台,而电商平臺的数据几乎囊括了侦查所需的各类信息,比如说身份地址、通讯方式、联系人等等一应俱全,公安机关大可以充
六、结语
当前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趋势越来越严峻,而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力量,承担着打击该类犯罪的重要责任。如何找到遏制此类案件的突破口,是我们此次调查研究的目的。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展变化,公安工作应当及时采取对策,遏制层出不穷的网络信息诈骗犯罪。需要认真分析,研究诈骗犯罪特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侦破对策,在打击的同时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这不仅需要法律的保障,也需要我们在公安工作中勤思考、多创新,只有比犯罪分子先想一步,才能比他们先行一步,为建设一个美好和谐、信任文明的社会环境而努力奋斗。■
参考文献
[1]单新国,段凯.网络金融诈骗的法律防范与国际合作——以网上银行为视角[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9(2):139-142.
[2]郝文江.网络诈骗案件分析与防范对策[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02):103-107.
[3]付亮.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难点及解决之道[J].通信企业管理,2016(4):32-33.
[4]庄华. 我国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与侦查策略思考[J].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10(4):8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