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普惠金融政策环境
2018-04-20高建平
高建平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普惠金融服务。2015年,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全面部署普惠金融体系建设。2017年,银监会等11部委联合印发《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要求相关银行搭建普惠金融垂直管理体系,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等;9月,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的通知》,在存款准备金方面加大对普惠金融的鼓励。
在此背景下,大中型商业银行加速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配套举措,提升对小微、三农、双创、低收入人群等的普惠金融服务。但是,普惠金融发展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
普惠金融服务风险高、成本高、收益低的特点,决定了其盈利性较差。在发展初期,普惠金融事业部独立核算和运营难度很大,需用其他盈利补贴发展,同时需做好成本核算与资源分配的平衡。
金融产品同质化严重。提供小额贷款和资金供求撮合的多,提供个性化服务及场景功能服务的少,关注交易性或补贴性服务的多,着力提升造血功能的少,从根本上解决金融普惠问题的服务体系尚不健全。
外部经营环境及配套政策不健全。小微企业的财务不透明、信用记录缺失、信息分散,部分地区信用环境不佳,外部风险分担及补偿机制不健全等,均影响银行开展普惠金融的积极性。
数字普惠金融快速发展,但缺乏配套的监督管理机制。无证经营、无证上网情况突出,一些互联网金融公司不具备与业务模式相适应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定价能力,部分互联网企业以普惠金融为名,行“庞氏骗局”之实,线上线下非法集资多发,交易场所滥设,极易诱发跨区域群体性事件,影响金融安全稳定。
为了促进普惠金融事业的更好发展,需要进一步为其创造有利条件,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在宏观方面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要加强货币政策支持。落实《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实施方案》要求,从差额存款准备金、再贷款、普惠金融债券、宏观审慎评估政策等方面,制定具体明确的激励倾斜政策和考核办法,强化对银行发展普惠金融的正向激励与引导。二要加强财税政策支持。继续实行农户小额贷款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三要加强地方配套政策支持。地方政府要通过贴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银行和社会资金投入普惠金融领域。
在监管层面建立健全普惠金融监管框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主要包括:确定银行业普惠金融常态化考核指标,完善银行业普惠金融服务统计指标体系,优化统计指标,明确统计口径,以便更好地反映和评估银行普惠金融服务成效;对普惠金融业务设立较高风险容忍度,对不良贷款超过一定限额的普惠金融业务,为开展机构提供必要的风险补偿和支持政策;坚持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稳妥有序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普惠金融行业准入标准和从业行为规范,建立层层负责的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制度,坚持不懈强化监管,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在环境方面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区域经济和金融生态。主要包括:参照支持家电下乡的优惠政策,以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倡导与支持传统金融机构持续加大互联网、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的投入,农村自助金融服务机具的布放投入,鼓励IT产品和金融服务下乡;尽快统一数据标准,加快建立多层级的小微企业和农民信用档案平台以及征信机构,实现小微企业业主、农户家庭等多维度信用数据的有效采集,同时扩充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降低相关征信成本;打破“信息孤岛”格局,形成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夯实社会征信体系基础,提升普惠金融的风控能力。
責编/周素丽 姜成(见习) 美编/杨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