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要义
2018-04-19赵静
赵静
全面依法治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实践和理论的基础上,对全面依法治国方略作了系统阐述,规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道路、原则和任务等,使我们党关于法治的理论和思想趋向完善和成熟,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其基本要义包含七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法治建设道路
法治建设的道路问题,是一个根本性的大问题,是一个关乎全局、关乎根本、关乎长远的问题。习近平指出,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核心,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核心,人民当家作主是目的,依法治国是方式。这条道路不仅是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最伟大成就。我们之所以能够不断取得依法治国方面的成就,就是因为我们选择了这条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道路。法治建设道路思想是党的法治理论深刻性和成熟性的表现,是习近平同志法治思想的贡献。
二、关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讲话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促进宪法實施。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至上地位、根本作用决定了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宪治国就是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宪法的一切制度设计、原则规定都是围绕着这一宪法理念而展开。依宪治国就要坚持宪法规定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依宪治国就要高度重视宪法的贯彻实施。在我们党的执政史上,曾经有过不重视、不尊重宪法的教训。这一教训告诉我们,宪法不是摆设,不是花瓶。宪法是有利于、有助于我们党长期执政的规范和指导。习近平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党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宪法实施工作。
在中国,治国理政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中国共产党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实施依法执政。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具体表现就是依法执政、依宪执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三、关于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首次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明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由五大体系组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为一体的法治中国。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表明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与法治中国之间的关系。
四、关于依法治国的重点
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治国的重点在于规范制约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五、依法治国的总体布局
习近平同志在论述推进法治建设方面,提出了系统性推进的思想,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系统推进依法治国的布局,深刻地揭示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规律。在我们这样一个共产党领导下的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国,法治建设不可能是局部的,也不可能是单方面的,党、国家、社会在法治建设方面要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忽视和忽略他们之间的有机联系,法治建设就不可能有效推进,更谈不上全面推进。所以,习近平同志系统推进法治的思想,是党对法治建设理论深化的结果,是丰富和发展法治理论的结果。
六、依法治国的方针
邓小平同志在20世纪70年代末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6字方针,对指导我国法治建设起了重要作用,极大地推动了法治建设的进步和完善。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回答新期待,解决新问题。我们今天面临的不是局部的、某一个环节方面的法治建设任务,而是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建设的方针就必须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战略。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法治建设的新方针,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这个新的法治建设方针,对法治建设的各主要环节提出了基本的要求,体现出新的特点。
七、关于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党员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推动力量,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更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真正让法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习近平同志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各级领导干部,其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如何,直接决定着我们党依法执政理念的落实程度,直接关系整个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效果。”领导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必须切实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作者系湖北省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