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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叉犄角的公鹿

2018-04-17乌热尔图

文学少年(绘本版) 2018年3期
关键词:石崖公鹿犄角

乌热尔图

这是我少年时代经历的故事。

“……你,你别打啦!”

我捂着被打肿的脸,从犴皮褥子上爬起来,两眼直瞪瞪地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了我的眼窝。

“喊啥?小崽子。你像只猫,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

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我去,明天就去。”我咬着牙喊。

“你去干啥?”

“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他愣了一下,那双醉红的眼睛像打量陌生人似的瞅着我。

我不哭了,再也不想哭了,挺着胸脯站在他的面前。我感到一下子长大了,不是十三岁的孩子了,再也不愿在他的手掌下滚来爬去的。

我爸爸很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又病死了。我就成了孤零零的一个人,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多么盼望自已快一点长大成人,成为一个谁也不敢欺负的高个头的男子汉呀!他每次喝醉酒都对我这样,让我尝他的拳头,把我打得鼻青脸肿。我受够了,真受够了。

他见我强硬起来,气更大了,恶狠狠地把拳头举在头顶,但没朝我捶下来,只是用眼睛盯着我,半天不吭声。猛地,他扭身从帐篷的支架上操起猎枪,朝我怀里一摔。

“给,小崽子。明天,你给我上山。打松鼠、狍子、鹿,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

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捏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先别吹。哼,打猎可不像往嘴里灌酒那么容易。”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这一夜,我搂着猎枪睡在磨掉毛的熊皮被里,忍着脸上火辣辣的疼痛,睡着了。半夜,我醒了,冻得团成一只刺猬,把猎枪搂得更紧了。帳篷里响起他呼噜呼噜的酒鼾声。我真恨他,从未叫他一声继父,只在心里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我睡不着了,右脸肿得发麻。我想起了妈妈,隐约看见她伤心地望着我,用温暖的手轻轻地摸着我的脸,好像在对我说着什么。我捂住脸哭了,哭了很久,哭累了,迷迷糊糊又睡了过去。

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还要早。在帐篷里生起火,火着旺了,赶走了冰冷的寒气。我在吊锅里炖上犴肉,又在烧成炭的热灰里,埋两块麦麸和的面团。一会儿,肉熟了,面团烤成了圆饼。我像大人一样盘腿坐在火堆旁,朝睡得死猪似的特吉瞥了一眼,第一次像主人似的吃顿饱饭。

我知道冬天打猎可不是闹着玩的。我仔细查看脚上穿的犴皮软靴,这是死去的妈妈留给我的,虽然很旧,但还算结实。我把它脱下来,取出里面潮乎乎的碎草,把白天从松鼠窝里掏来的鸟毛和软草摊成两份,包在脚上,蹬上犴皮软靴。我的犴皮套裤和鹿皮上衣,已经磨出好几个窟窿。但我还要穿它,因为这是妈妈给我缝的,穿在身上觉得舒服。子弹带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现在,我要靠爸爸的猎枪、猎刀,再加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我走出帐篷。地上的雪是灰暗的,在脚下发出咔嚓咔嚓的响声,这声音不知是它们在嘲笑我,还是它们在严寒中呻吟。狠毒的北风钻透我的皮衣,针一样刺在我的前胸、后背。但我感到心里有股力量,挺直腰,迈着大步,朝着披着雪衣、还没醒过来的黑黝黝的树林走去。

我已经出了几次猎,对森林再也不感到畏惧和陌生了。当我走在它的身旁,从心里感到愉快,这是一种别人享受不到的愉快,愉快得使我忘记自己是失去父母的孤儿。尤其当我跑了一天的山,背着猎获的紫貂和松鼠朝家走的时候,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滋味,这滋味能赶走饥饿和疲劳,还能使我意识到自己的力量。

今天,我能遇见什么呢?瞧,林子真好。天挺蓝挺蓝的,没有雾,也没有风。山坡上的雪真白,林子里静悄悄的,松树和桦树好像都在做着梦,准是美好的梦,也许它们正等待我来唤醒它们。

我放轻脚步,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像巨人一样魁伟。它的背上长满褐色的松树、白色的桦树;它的前胸十分光洁,盖着白雪,侧面是片凹下去的向阳坡,那里能避风、避寒;它的肩上,立着石崖,一座很威风的石崖,真像一个骄傲的昂起的人头。这里准有野兽。我轻轻地走着,雪在脚下发出轻微的脆响。

没叫我失望,那片桦树林里真有野兽的影子在晃动。这是我第一次单独遭遇野兽,心比平时跳得要猛,猛上好多倍,全身都跟着颤抖,两条腿变得没有一点劲儿。我又朝前走了几步,看清了那头野兽所在的地方,咬紧牙,倚着一棵树干,瞄准黑影端平猎枪。枪响了,野兽晃了晃,差点摔倒,踉跄着奔出树林。这时,我看准了——是野鹿,一头非常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磨得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七个支叉,很有气势,是灰白色的。鹿一眼就瞥见我,好像打了个哆嗦,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它们慌慌张张地冲出林子,一步不停地飞奔起来。被我打伤的七叉犄角的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鹿群的最后,颠着碎步,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我看得出来,它在护卫着鹿群。转眼间,它们爬过山岗,消失在密林里。

我愣了一会儿,醒悟过来,一阵狂喜冲上心头,拎起猎枪兴冲冲地朝七叉犄角公鹿站立的地方跑去。真让人高兴,这头大鹿被我打中了!

雪地上留着点点滴滴的血迹。血,红得像花。

太阳这么快就溜到山尖,让我又急又恼。有什么办法,天已经晚了,今天是撵不上它了。望望灰蒙蒙的天空和变得黑森森的树林,我只好拖着比早晨重了十倍的双腿,慢腾腾地往家走。

晚上,坐在火堆旁,我心里也有一束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乱蹿。

“今天,我打了头鹿。”

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着脸。

“是吗?”他头也不抬。

“是七叉犄角公鹿。可大啦!让我一枪就打中了。”

“真的吗?”

他用眼角瞥着我。

“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黑,我真追……”

“嘿,傻小子,那叫打伤了,流点血,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剥了鹿皮,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

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

“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好,明天我去接安达。晚上,张嘴等你——吃你打的鹿肉。”

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鹿的山坡上,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翻过山梁,穿过峡谷,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行奇怪的蹄印,这蹄印新鲜,也在匆匆忙忙地跟着鹿的蹄印往前赶。我辨认了好久,终于认出这是狼的脚印。它那花瓣形的印迹真让人恨。它要干什么?难道要糟踏我的七叉犄角公鹿吗?我登上山顶,朝下一望,愣住了。原来,我又转回了打鹿的山坡上,那座高高的石崖就立在我的眼前,石崖下是陡峭的石壁,石壁刀一樣直插谷底,那里沉睡着一条大河。

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头野鹿在那里惊慌地奔逃。我隐约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离鹿群三百多米远,有一只狼在拼命地追赶着。鹿群跑出桦树林,蹿进杨树林。这时,七叉犄角公鹿的脚步越来越慢,瘸得更厉害,身子在左右摇晃。真让人替它着急,我紧紧地盯着它。狼越追越近,七叉犄角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狼紧追不放。

鹿跑上山顶,从我前面十几步远的地方横穿而过,直奔石崖,它跑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登着石崖。看来它很费力,忍着痛。

快点,快点!狼追上来啦。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使我忘记了自己,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我看见鹿的后腿被连皮带肉撕下一块。

啊,真有一手,它不怕疼。为了弄死这坏家伙,甘心让它咬去块肉。可惜那一蹄子没踢在狼的脑壳上。

狼在地上打个滚,伸出舌头舔着被踢伤的腰,爬起来,朝石崖冲去。它用爪子扒着石块一步步逼近崖顶。公鹿转过身,堵在通往崖顶的小路上,毫不畏惧地盯着对手。狼瞅准时机朝鹿扑去,鹿抬起前蹄,狠狠地朝下一刨,动作那么利落,那么有力。狼一声尖叫,石头一样滚下石崖。狼脖子上受了伤,痛得在地上乱滚,嘴巴扭来扭去想咬自己的伤口,它真气疯了。

好,真好,我真为公鹿高兴。它不怕狼,一点也不怕。

狼摇晃着爬起来,弓着腰,咧着嘴,眼睛急得血红,背上的毛竖着,朝后退了几步,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着跑的冲力跳跃起来,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就在狼对准鹿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转眼间就没影了。

七叉犄角的公鹿啊,你真有办法,就像个老练的猎手。

鹿胜利了。它骄傲地仰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整个身子衬在淡蓝色的天幕上,显得威武、强壮。

“我的鹿——你胜利了,——你不怕狼!”我真想朝它大声喊。

“呦——”七叉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发出短促的叫声。它在呼唤同伴。

山谷里传来鹿群的回音。

公鹿走下石崖,从我眼前慢悠悠地走过。我躲在它的下风,它嗅不到我的气味。我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叉一叉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倔强、刚硬;它那褐色的、光闪闪的眼睛里,既有善良,也有憎恶,既有勇敢,也有智慧;它那细长的脖子,挺立着,象征着不屈;它那波浪形的腰,披着淡黄色的冬毛,真叫漂亮;四条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它全身的力量。啊,它太美了。我想起了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是的,它是勇士,它是英雄。

公鹿疲倦但仍然骄傲地走过我的眼前。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它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自然而然地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看来没伤骨头,但也穿了窟窿。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让人心疼。在这个时候要想补它一枪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我的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渐渐远去,远去……

“去吧,朋友,我的七叉犄角的公鹿!”

我呆呆地望着远山,心沉了下来,第一次感到内心的孤独和寂寞。

天黑下来的时候,我才回到家。我从未这么累过,一路不知跌了多少跟头,连滚带爬地总算回来了。钻进黑洞洞的帐篷,我哆哆嗦嗦好不容易生起了火。随后,我就躺倒在火堆旁,再也不想动了。我感到肚子饿得难受,伸手摸到平时放食物的桦皮篓,抓了一块熟肉填在嘴里。

帐篷的门帘掀开了,特吉回来了。

“哦,打鹿的猎手,你可回来啦!

听到他粗哑的声音,我顿时感到畏惧,想坐起来,费了很大的劲,腰、腿好像都不是自己的了,简直变成不会打弯的木棍。

“你给我拿啥啦?”他站在我的面前,弯腰凑近我的脸,用阴森森的声音说。

我闻到了刺鼻的酒味。

“没打着?像只飞鸟——两个爪子空的。”

我只能对他摇摇头。

“它就从你身边走过去,是一步步走过去的,你要是敢跳过去,就能骑在它的背上。”

我心里一惊,难道是让他瞧见了吗?

“小傻瓜,我去送安达,看见了鹿蹄印,跟上山,瞧见了你的脚印。对我来说,脚印是能张嘴说话的,还用问你吗?”

我不想分辩。安达真的来过,帐篷里存放的十几捆松鼠皮,还有珍贵的紫貂皮、猞猁皮,都不见了。连我的犴裤子也不知哪里去了。一小摊东西堆在那儿,几瓶酒、一包盐、两块砖茶。他就换了这么一点东西。

“你找什么?找你的犴皮褥子。你不是告诉我打头鹿吗?……你说,你为啥不开枪?”

我咬紧双唇,一句话也不想说。这是一件说不清楚的事情,我一点也不后悔。

“你怕它?你怕它的大犄角?”

“我不想打它。”

“‘我不想打它。说得多好听。你不是鄂温克的儿子吗?笨蛋!”他操起一根木棍,狠狠地打在我的腰上。

“打吧,我不怕。”我忍着钻心的疼痛,没哭,也没喊。我想起了那头鹿,那头不屈服的鹿。

春天总算来了,那是打鹿茸的季节啊!但是特吉今年的手气不好,还没打着一个鹿茸。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蹲碱场上,想在那儿打到鹿。

他领我来到猎场。吃过晚饭,熄灭了露宿地的篝火,扛着猎枪,每人拎一块当褥垫的兽皮,走上通往碱场的小路。这块碱地在草滩中间,四周布满了野鹿和狍子的蹄印。浅黑色的碱土上长着稀疏的绿草,野兽的蹄子把这里的一切踏得乱七八糟,乱得像翻浆的牛圈。

选中了位置,拨开草丛,把皮垫放在湿漉漉的嫩草上,坐下来,把身子隐蔽在草丛中,等候野鹿来舔食碱土。特吉是老练的猎手,他告诉我,晚风是从山谷里朝外吹,而野鹿是从山谷的密林里走出来,即使嗅觉灵敏的野鹿走过我们眼前,也不会嗅出人的气味。

特吉坐在我的身旁,像一只老鹰似的监视着碱地周围的动静。我困了,双手捧着脑袋睡倒在他的身旁。天快亮的时候,他推醒了我。

“真见鬼,不走运。夜里来了几头鹿,就是不进碱场,光在外边转,让你听见它们的动静,看不见它们的影儿。唉,风向不好。”

“太阳升起来前,鹿还会来。来了,你推醒我,轻轻的。要不,你开枪,挑茸角大的打。”说完,他搂着枪,倒在那里睡着了。

林子里越来越亮,看得清树丛的模样了。小鸟还没有睡醒,林子里真静。过了一会儿,我听见一阵沙沙的响声,这是野兽的脚步声。我急忙把头低在草丛里,从草叶的空隙偷偷地望去。只见一个黑影,仰着高高的脖子,走出树丛,停了一会儿,然后轻轻地朝碱场走来。我把手伸向猎枪,攥紧,尽量不让它发出一点声响。它站在我的前面,离我仅有二十多步远。它是一头强壮的公鹿,毛色淡红,头上茸角黑闪闪,分成四叉。它转动两只耳朵,听听动静,谨慎地抬起前蹄,轻轻地放下,又抬起另一只。呵,我猛然一惊,从它独特的步态里,我看出它后腿有点瘸。难道是我的七叉犄角的公鹿吗?我知道,那头上的四叉茸角,到了秋天就会长成七叉犄角的。它离我越来越近,我看到了它腿上伤的残记。啊,我的朋友,我的英雄,难道你是特地来和我会面的吗?我的心直跳,手在抖。我发过誓,绝不对它开枪,也绝不让任何人伤害它。

我痴呆呆地望着它。它已经稳下心来,低头舔着地上的碱土,慢慢地嚼着。它的犄角、它的脖子、它的腰和那条受过重伤的腿,还是那么美、那么强健、那么威武,使我不禁想起它那次站立在石崖上的雄姿,我重温着那永不消逝的记忆……

特吉翻了一下身,嘴里哼着什么。我真吓坏了,他万一醒过来,我的鹿,它就被……我眼前突然出现幻影:七叉犄角的公鹿中弹倒在地上,胸口流着血……不能讓它在这里待下去,太危险了。想到这,我猛地从藏身的草丛里站起身。

鹿被惊动了。它来一个漂亮的跳跃,蹿出碱场,在草滩上停了停,扭头瞅着我,发出低沉的叫声。然后,飞快地朝树丛奔去。

特吉被惊醒。他腾地从地上跃起,端着猎枪朝四下张望。可是,已晚了,只瞧见鹿一闪而过的影子。他脸色骤然变了,变得难看,吓人。他眼睛盯着我,脸上的肌肉在抽搐。

“你……小崽子,为什么不开枪?”他又吼起来。

“……”

“是你故意放跑了它。小浑蛋,没有鹿茸你今年吃什么,穿什么?”

他抡起猎枪,朝我头上砸来。

我两眼一黑,倒在地上。

我和七叉犄角的公鹿第二次见面,就这样匆匆地结束了。第三次见到它,是在那一年秋天。

这天早上,我和特吉走出猎营点,各奔自己的猎场。

我刚走进一片松树林,就发现了野兽的脚印,仔细一看,是新鲜的狼的足迹。自从和七叉犄角的公鹿相识,我更恨林子里的狼了,只要有猎取的机会,我总要试一试的。

狼迹把我引进茂密的灌木丛。在这里,我发现了更多的狼迹。真怪,其中还有鹿的蹄印。这些纷乱的狼迹告诉我,这群狼正在追捕一头鹿。我似乎预感到什么,急忙奔跑着,朝前撵去。

这时,只听得前面桦树林子里传出一阵声响,声音恐怖、阴森。我急忙从肩上取下猎枪,轻手轻脚地摸去。拨开树枝,见到了一个惊人的场面:四只狼正围着一头大犄角的公鹿,冲着、扑着、撕着、咬着。这头公鹿我一眼就认出来了,它正是我的朋友——七叉犄角的公鹿。只见它围着桦树冲来撞去,正在与群狼进行生死搏斗。它扬着犄角,全身的筋骨、肌肉,都显示出它的力量、它的愤怒、它的反抗。两只狼朝它胸脯扑去,它倏地立起前身,前蹄在空中交错着闪电般地蹬动,一只狼被击中脑袋,怪叫一声,倒在地上;另一只狼畏惧地躲在一旁。后面的两只狼瞅准这个时机,猛扑上去,一左一右,死死地咬住它的后胯。它暴跳起来,飞似的围着桦树奔跑,两只狼吊在它的身上,像挂在树枝上的蜂巢,身子腾在空中。

不能再耽误了。我举枪瞄准,枪响了。一只狼倒在地上,其余的三只撇下公鹿,拼命地逃窜。

七叉犄角的公鹿脱离了危险。我把猎枪倚树干放好,朝它走去。这次真怪,它看见我没跑,只是站在那里,喘着粗气,用骄傲、顽强的目光望着我。我像老朋友似的慢慢地走到它的身旁,我一下子呆住了,它身上满是伤口,鲜血和汗水像小溪似的流着。我的心疼极了,想象不出它承受着多大的痛苦,也为自己对它无能为力觉得惭愧。

这时,我听到身后树丛里有簌簌的响声。我回头望望,没见什么动静。

暂短的安静恢复了公鹿的精力,它突然箭一般朝前冲去,但它的犄角好像被什么东西猛地一拽,使它的脑袋朝后一仰,半个身子竖了起来。它围着桦树不停地奔跑,四蹄踏在地上砰砰直响,扬起了草根、土块。它脖子仰得高高的,跑过来,跑过去。从它那狂奔的步态,从它那暴躁的神态,看得出它极度的痛苦、渴望。一根拧在桦树上的铁丝死死地套在它的犄角上,使它失去了自由……

哦,这怎么得了,我的心紧缩起来。它会被活活捆死的。我毫不犹豫地抽出猎刀,凑上前去,趁它收住脚步喘息的时机,冲到桦树下。可是,没等我砍中那根该死的铁丝,只觉得眼前一闪,我的胸口被什么东西猛地撞了一下,两眼一黑,我像块石头似的被踢出好远。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爬起来,觉得胸口像被撕裂一般疼痛,浑身打战,汗水湿透了我的衣裳。我知道,鹿踢得很重,但我不怪它,一点也不怪。

我挣扎着,一步步挪到放猎枪的地方,然后,倚着树干,端平猎枪,瞄准那根细长的铁丝。

第一枪打空了。我推上第二发子弹,又打空了。我觉得手抖得厉害,两眼发花,胸口痛得我时刻都会瘫倒在地上。我咬着牙,一枪连一枪地打下去。

一声脆响,铁丝终于被打断了。

七叉犄角的公鹿像一匹脱缰的烈马,猛地朝前飞驰而去。它把犄角扬在背上,昂起头,四蹄生风,奔向树林,像一道闪电,转眼间就不见了。

我松了一口气,觉得已经用完了最后一点力气,瘫倒在地上。

我静静地躺着,蓝天显得那样深远,那样纯净。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我闭上了眼睛,回想着七叉犄角的公鹿闪电般冲进树林的一刹那。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力量啊!一种不可阻挡的奔向自由天地的神力,这种神奇的力量再一次拔动着我的心弦。突然,一股快乐的热泪涌出我仍旧紧闭着的眼睛,渗进我乱蓬蓬的头发,又悄悄地滴在那属于鄂温克男子汉的土地上。

该回家了。我没有气力再去剥那张死狼皮了。我拄着猎枪勉强站起来,头晕得只能低着。

突然,我发现两只大脚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慢慢地抬起头,一看,是特吉!

我看着他,他也盯着我。

他肩上落了几片树叶。我心中猜想,他准在这儿站了很久,一直在偷看我和鹿的熱闹。这下,我怕是又要……

他用一种陌生的目光端详着我,很像第一次发现我也长了两只眼睛。他的眼光慢慢地移到我的胸脯上,我低头一瞅,吓了一跳。我前胸的衣裳像被刀割似的撕裂了,露出里面血糊糊的狗嘴般翻裂的伤口,我顿时觉得恶心,想吐,眼发黑。猎枪帮了我的忙,我咬紧牙,用力支撑住身体,抬起头来,毫不畏惧地瞧着他,挑战似的目光在告诉他:“你看,我又把它放跑了,我就是这么干,它是我的好朋友。”

特吉没发怒。还是用那种我从未见过的目光望着我。他伸出经常拳打我的两只大手,轻轻地捋了捋我的头发。然后,转过身去蹲在我的面前,双手把我一搂。我被背在他宽阔的脊背上。

一道透过乌云的阳光照在我的身上,我把脸紧紧地贴在特吉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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