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议乡村公路交通事故

2018-04-14张永辉

神州·下旬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干线农村公路交通事故

张永辉

近年来,随着国家、省市县相关部门对农村道路基础建设投入的不断加大,乡村公路发展迅速,通车里程不断增加。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与此同时,农村支线的交通事故也在大幅度的上升,特别是一些重大交通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影响了一方的社会稳定。其事故的成因固然与当地群众交通陋习和安全意识、车辆状况和乱装乱载等多方面的因素有关,但笔者认为,以下几点问题也是造成事故多发的因素,值得引起有关方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思考。

一、农村公路的设计、施工是否合理?

目前的农村公路,以“村通村”道路为主,其设计、施工大都是由县级以下交通部门承包给有关乡镇的土木施工队,且不说资质问题,也不说工程质量的好坏,仅就其道路形态的合理性就存在很多的不足。

1是路面宽度严重不足。绝大多数“村通村”道路的宽度不符合道路建设规范,也不能满足当地群众出行和交通运输的需要。其路面只有2.5米至3.5米宽,最宽的也不过5米,车行其上,在交会、让行过程中,已基本没有安全横向距离,稍有不慎就会驶出路外,或者撞人、撞物。

2是道路转弯半径不够。在道路的交叉路口很少有加宽的路面,一些路口甚至设计成直角相交,迫使车辆占道转弯。一些道路的急转弯处根本就没有“反超高”横坡度,临界速度稍快一点,就可能造成车辆侧翻。

3是路边没有硬质路肩。车辆在行驶中需要停车时,只能停在原本就不宽的道路上,形成路障。特别是在夜间,占道路停放的车辆、施工机械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事实上,在农村公路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撞击停放在路面上的车辆、机械所造成的。

农村公路设计施工不合理,给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要求农村公路的建设象国省道一样设计施工显然不可能,但其道路形态,特别是路宽能否考虑到日益发展的农村交通运输的实际需求?能否考虑到沿线村民交通安全的实际需要?值得我们认真思考。

二、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由谁设置?

农村公路,包括一些县级道路,严重缺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这是一个长期存在、无人解决而又亟需解决的问题,这个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是缺少相应的防护设施。绝大多数县道、乡道和村道都建在河渠、沟坎的大小坝顶上,一侧临水、一侧临田,有相当一部分道路甚至是两则临水,其路段无遮无挡。

2是缺少有效的交通标志。道路所经的路口、村庄,一些路段的急弯、险桥没有有效、规范的交通标志控制,车至临界遇有情况时,来不及采取相应的措施,冲撞、翻车现象时有发生。

3是缺少必需的照明设施。到了夜晚,农村公路没有任何照明设施,而农村的大多数车辆照明状况不好,尤其是下夜班打工人员的 自行车根本没有照明装置,摸黑前行,遇有路障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三、对农村公路交通管理的理念是否需要更新?

由于警力和装备的问题,目前,全国交警部门的管理重点都放在国省道和市(城)区道路上。事实上,上述道路交通密度高、交通流量大、交通元素杂,列为管理重点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正确的。然而,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形势在提醒我们:抓住国省道和市(城)区道路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农村公路的管理。因而,很多地方在农村派出所设置了交警警务站,介入农村公路的管理。但由于长期的管理习惯和执法理念,使我们对农村公路的管理出现了一些偏差。

1是重干线轻支线。长期以来,我们的管理体系就是重干线轻支线。交警中队的设立、勤务制度的建立、考核标准的确立无一不是围绕干线展开的,因而使农村公路的管理至今处于失控的状态。

2是重罚没轻管理。干线公路上行驶的大都是外籍车辆,对其交通违法行为处罚的实施快捷方便。而农村公路上通行的大都是本地车辆,查处他们的交通违法行为费时费力费口舌,因而,大部分民警不愿到农村公路上实施管理。

3是重动态轻静态。对农村支线上的占道堆物、打谷晒场现象缺少应有的管理,即使是管了也少有力度,甚至一些地方对此推诿扯皮,将管理责任推给其他部门或村组。殊不知,很多事故就是由于静态交通违法行为所引发的。

由于农村公路建设的加快,其通车里程将会越来越长。笔者认为,我们的管理职能、管理力度也应该随之“延伸”,我们的管理理念应该适应农村公路的发展。要想象管理干线公路那样管理农村公路,在目前的警力和装备条件下显然不现实,也不可能。但是,我們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交警警务站、村组自治组织、有偿分段承包等来尽力维护农村公路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公路的交通事故,造福一方,为当地群众的安全出行做出努力。

猜你喜欢

干线农村公路交通事故
传输网络结构的时延优化分析
预防交通事故
关于FA36网络的配置与维护
月圆之夜车祸致死率高
FA36系统在民航系统中应用及维护
农村公路建设今明两年将增加454亿元资金
愉快的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