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156项”工业遗产研究
2018-04-13
(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6)
1953年至195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了第一个五年计划,这是新中国奠定工业化初步基础的重要时期。在这个时期,苏联帮助中国建设的“156项”工业项目,使中国以能源、机械、原材料为主要内容的重工业在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
“156项”工程并不是一次确定下来的,共分为3批:第1批50项中22项属于改扩建性质,后2批项目绝大部分是新建项目。“156项”工程,实际施工的为150项,其中包括军工企业44项,民用企业106项。为了改变旧中国工业布局不合理的状况、促使我国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并考虑国防的需求,“156项”工程实际施工的150项中,分布在17省、区、直辖市,其中相当一部分安排在了内陆地区[1]。具体来说,只有3个省份项目数量多于20项,辽宁和山西项目最多,为24项,黑龙江22项,位列第三,其余14省份实施项目都不多于15项。
1 建设背景
1.1 黑龙江“156项”重点工程概况
苏联援建的“156项”在黑龙江安排了22项,是总项目数第三多的省份,其中民用项目20项,军工项目2项,民用项目数量与辽宁省并类为全国第一。在这全省22项中,有14项是第一批确定的项目,分别为兴安台洗煤厂、佳木斯造纸厂、哈尔滨电表仪器厂、东北轻合金加工厂、哈尔滨量具刃具厂、哈尔滨锅炉厂、城子河九号立井、城子河洗煤厂、富拉尔基热电站、富拉尔基特钢厂、鹤岗东山一号立井、鹤岗兴安台十号立井、哈尔滨伟建机器厂(军工)、哈尔滨东安机械厂(军工);第二批确定项目有6项:双鸭山洗煤厂、兴安台二号立井、哈尔滨电机厂、哈尔滨汽轮机厂、哈尔滨电碳厂、富拉尔基重机厂;另外2项哈尔滨轴承厂和佳木斯造纸厂热电站则是第三批确定的项目。在这22个项目中,属于续建的有哈尔滨轴承厂、哈尔滨伟建机器厂和哈尔滨东安机械厂3项;属于扩建的有鹤岗东山一号立井和鹤岗兴安台十号立井2项;其余17项均为新建项目[2]。
从1950—1957年,这22项陆续开工建设,历经11年时间,至1961年,22项全部建成。它们分布在黑龙江省的6个城市,省会哈尔滨分布项目最多,为10项。
1.2 哈尔滨“156项”重点工程概况
哈尔滨作为距离原苏联最近的大城市,在1898年中东铁路开通之后即开始迅速发展,工业基础雄厚,1949年以后,根据当时资源条件和政治形势,国家把哈尔滨作为重点建设城市,“156项”工程安排数量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西安(14项)和太原(11项),但是西安和太原安排的项目绝大多数为军工项目,民用项目很少(西安5 项,太原5项),而哈尔滨10项工程中,只有2项为军工,其余8项全为民用,所以哈尔滨成为全国“156项”工程民用项目安排最多的城市[3]。
哈尔滨的这10项工程属于改扩建的有3项,其余都是新建;开工建设时间都是 “一五”时期,开工最早的是东北轻合金加工厂(1952年),最晚的是哈尔滨轴承厂(1957年),截至1960年,所有10个项目全部建成,并达到相应生产规模;所属行业以机械为主,有色金属和军事工业分别有1项和2项(表1)。
表1 哈尔滨“156项”各厂建厂时基本情况
2 哈尔滨“156项”工业建筑遗产现状
“一五”时期在苏联援助下建设的“156项”工程,为新中国工业化和技术进步奠定基础,在社会主义工业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2014年10月10日,在京召开“156项工程”工业遗产保护工作座谈会,并发布《“156项工程”工业遗产保护倡议书》。《倡议书》发出了一系列倡议:深入挖掘“156项工程”历史文化内涵和社会价值,提高全社会工业遗产保护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和科学保护,推动“156项工程”工业遗产整体保护。
笔者在今年8月至10月中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并实地走访调研,获到了大量一手资料,对这些工厂的历史和现状有了较初步的认识。以下通过4个方面具体分析哈尔滨“156项”工业建筑遗产现状(表2)。
2.1 区位选择
哈尔滨“156项”工程项目的区位选择与城市工业发展历程有着紧密的联系,各厂厂址综合考虑行业、企业配套、轻重工业之间的关系、男女工比例、原材料、供水供电、铁路枢纽站、职工生活福利设施、学校等因素,并结合城市规划再由各部在指定地区具体确定。早在建厂时期,国务院就十分重视工厂的选址工作,并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由中央各工业部派出工作组在全国200多个城镇收集资料、探勘地形,分析各厂建设条件,为“一五”时期工业建设项目选择合适的建厂地址。1954年6月,建筑工程部召开第一次城市建设会议,哈尔滨被列为第二类扩建城市,确定的建设方针是“为了保证工业建设的正常进行,城市建设要随着工业建设做必要的扩建。这些城市的建设方针是尽量利用旧市区,有计划地建设新市区,并在扩建中与局部改建相结合,为新工业区服务”[4]。
表2 哈尔滨“156项”各厂现状概况
哈尔滨市“156项”的区位选择显然遵循了国家对其城市建设的定位和建设方针,10项工程中6项集中布置在香坊区,3项布置在远离市区的平房区,只有1项安排在南岗区学府路上的三角地。选择香坊区和平房区作为集中建设区域,主要是为了利用该区域之前的工业基础。香坊区油坊街一带在1918年即由俄国人开始建设,相继创办了“合聚公油坊”“天兴福制粉厂”和“华英油坊”等食品类工业企业,之后日据时期又开办一系列日资啤酒厂、“兰菊清酒厂”“北海酱园”等企业,然而这些企业在1949年前就相继倒闭。1949年后,政府利用此地区工业基础大举创办新工厂(哈轴、哈啤、轧钢厂、机械厂、哈玻),香坊区又重新恢复活力,成为哈市工业最集中的区域之一。而东轻、东安和哈飞作为军工企业,有高度的保密要求,又因产品要求,厂区要求巨大,因此选择的区域布置就显得尤为必要。
2.2 布局模式
集中布置重点工程厂区,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当时国力有限,相邻几个工厂共用生活配套设施可以节省建设费用,如“三大动力”(哈电、哈锅、哈汽)厂区相邻布置在3大动力路北,而家属区依次布置在路南,建厂初期,3厂共同建设共同使用家属区内的子弟小学和职工俱乐部等生活设施;二是,各工厂的生产可能发生相互联系,甚至处于同一条延伸产业链上,集中布局利于展开生产和技术交流,如平房工业区的军工厂东轻、东安和哈飞,东安厂作为生产飞机发动机的工厂,其产品供应给位于下游哈飞,而东轻厂建厂之初也是国防工业,是为两厂制造飞机服务的,3厂厂区相邻,一条铁路专用线连接3厂,十分便利。分析家属区与厂区的位置关系,可以发现,家属区与厂区距离大多都比较近,比较典型的是二者沿道路两侧布置,如3大动力、哈轴、东安、东轻、哈量等厂。
2.2.1 厂区
厂区内主要分为生产区、办公区和后勤服务区,以目前掌握的哈电、哈锅和哈轴3厂区平面图(图1~图3)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它们的厂区在布局模式方面具有诸多共同之处,总结可得以下结论:①生产区布置比较集中,而办公科研与后勤服务区分布相对可分散可集中,办公与科研可能结合在一个区域,也可能分散分布在不同区域;②厂区正门一般位于中轴线上,连接厂内主路贯穿全厂,其他支路均与主路相平行或垂直;③一般进厂后临街布置办公科研楼,穿过办公区进入生产区,但是也有办公区与生产区分别位于道路两侧的布局模式(哈轴);④后勤服务区一般围绕办公科研区布置,便于提供餐饮休闲等服务。
图1 哈轴厂区(来源:根据厂志自绘[5])
图2 哈锅厂区(来源:根据厂志自绘[6])
图3 哈电厂区(来源:根据厂志自绘[7])
2.2.2 家属区
家属区内主要是住宅楼,楼房3~4层居多,坡屋顶为主;区内一般设置厂办幼儿园、小学、运动场、职工俱乐部(文化宫)和澡堂等生活服务设施,可满足职工的所有生活需求。目前保存比较完好的有东轻、哈电、哈锅等7处建厂初期建设的家属区,其中东轻家属区已被市政府以“新疆大街191号建筑群”在2017年6月10日挂牌保护,被列为不可移动文物。分析总结这些家属区住宅布局方式,可以发现东轻、哈飞、哈锅、东安家属区住宅建筑都呈围合式布局,在院内平行于院落短边方向布置板式楼房;哈量小区则是小合院式布局,院内布置绿化,哈电与其相似,但在南部则改变为行列式布局;最有特色的是哈轴小区,两面临路,面积巨大,目前虽较破败,卫生情况较差,但是建筑保留情况比较完整,沿果园街和油坊街道路布置面阔可达150~180 m的“拐弯楼”,拐弯处弧形处理墙角,自然过渡,墙体红砖砌筑,很是壮观,“拐弯楼”向内与其他楼房围成“L”型院落,而在住区东北角,则布置六横两纵共12栋平房(图4)。然而现实情况是,不论是楼房区域还是平房区域,私搭乱建情况普遍,居住条件和环境卫生极差,当地住户希望推平老房兴建新房,这种在其他工厂的家属区也屡见不鲜,具有普遍性。
图4 建厂早期家属区布局模式典型代表案例(来源:根据百度地图自绘)
2.3 建筑特色
作为工业生产单位的“156项”企业,用于生产的工业厂房是数量最多、占地面积最大的一类建筑,在厂区内的办公及科研建筑作为工厂的“门面”和决策机构所在地,无疑是建筑质量最高的一类建筑;而在家属区内,数量最大、形式最多的则是颇具时代特色的住宅楼了。另外,作为工厂举办大型庆典和职工活动的文化宫建筑,具有最高的艺术水准,承载了很强的时代特色和历史价值。以下即以这4类建筑展开,分别分析哈尔滨“156项”工业建筑遗产的建筑特色。
2.3.1 厂房
由于目前除了哈碳和哈表厂,其余8个工厂均在原厂址上保持着良好的生产势头,所以,工厂内部的工业厂房依旧占有绝大多数比例。自 20世纪50年代建厂以来,各厂厂房基本保留原貌,有些厂房因为技术改进或新进设备要求做出过微量调整,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加建了一些新的厂房。以哈锅3座一期建设的厂房为例,基本数据如表3所示。
表3 锅炉厂一期工程主要生产建筑单体项目相关参数[8]
厂房作为生产性工业建筑,其保证生产活动高效开展的功能性是第一位的,“156项”工厂初期建设厂房很多是由苏联设计院(如苏联国立重型机器设计院)进行设计的,其设计手法在当时世界上是先进的,厂房在规模、结构、材料上都具有明显的仿苏联建筑的特征,体量巨大,建筑类型以单层多跨为主,建筑结构主要有钢混结构和钢结构,内部构造节点清晰,外部红砖裸露,少量线脚,通常中间跨度的高度最大,两侧跨度的高度逐渐降低,有规律地降低高度,形成韵律感,具有“机器美学”风格特征;局部少量苏联式装饰,整体感觉大气厚重,突出朴素简洁的工业建筑特征(图5)。
图5 各厂早期厂房建筑典型代表(来源:作者自摄)
但在近些年来,由于对工业遗产保护的观念并不普及,在工厂的修缮中有破坏原有建筑结构或风格的情况出现,如在汽轮机厂的大规模修缮当中将工厂内部建筑立面进行了违背本来风格的改变,历史信息遭到了极大的损失。这样的事例,也正说明了工业遗产认定以及加强工业遗产保护普及的紧迫性。
2.3.2 办公楼
在大多数企业当中,行政部门肩负着管理本厂职工、联系外部供销的重要责任,所以单独的行政办公建筑是单位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类建筑在工厂中占有量小,在使用功能上却不可忽略,并且自身也拥有非常明显的时代特征。
办公楼一般为中轴对称设计,中央最高,象征地位的权威性,层数为4~6层,通常为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建筑风格上,一般为苏联式风格,在立面及细部装饰等方面,均有十分明显的体现,显示出强烈的时代烙印(图6)。如哈量办公楼,建于1953—1954年,砖混结构,前苏联社会主义民族风格,建筑整体为白色,“一”字型沿道路展开,面阔达到160 m,4层平屋顶,中部6层,屋顶设有八角亭式结构,再上部还有一圆亭高高耸起,十分壮观。再如,哈锅办公楼,建筑整体呈灰色,且具有同色坡屋顶,主体共分3个部分,被称为东楼、中楼和西楼,连接这3个部分的是在3层位置所设置向内缩进的连廊,这两座连廊设计精巧,除在3楼连接,起到连接各部分的作用,又在底层设置高度接近两层层高的高大门洞,以利于方便通行,由于工厂地处东北严寒地带,所以在细部上进行了特殊的设计,比如窗口多呈细长状,宽度正常,高度加大,整齐地排布在墙面之上,十分有利于在冬季加大阳光射入量。
图6 各厂早期办公建筑典型代表(来源:作者自摄)
2.3.3 住宅
“156项”家属区住宅分为楼房和平房,楼房一般为砖混结构,而平房多为砖木结构。在建厂初期,由于几乎所有的设计工作都由苏联专家完成,所以在住宅的建设上,采用了苏联的一些规范和原则。楼房相对于平房容积率更大。可容纳家庭也更多,再加上在1949年初期物质贫乏的年代老百姓向往住楼房的愿望,所以在家属区的建设中,楼房数量远远超过平房,在建筑材料的应用上,这些住宅多采用红砖,楼房的规模大多在3~5层,并以坡屋顶为主。外观简洁质朴,建筑风格为苏式,在局部有中国传统式装饰纹样,如屋檐下木板镂空及门洞阳台浮雕装饰花纹等细部,这些装饰体现了中苏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并且具有一定的美学价值(图7)。
图7 各厂早期住宅建筑典型代表(来源:作者自摄)
随着时间的推进,这些曾经非常先进的住宅已无法满足当今生活的需求,一些曾经的象征光荣和骄傲的单元楼已经失去了当年的辉煌拆除殆尽,盖起了现代化的高层小区。另外一些没有拆除的,居住情况和环境卫生大多都十分堪忧,显然,这些住宅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价值,承载着厚重的情感记忆,其中保留情况尚好的住宅还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潜力。令人欣慰的是,在今年6月份,东轻家属区专家楼(新疆大街191号建筑群)由政府认定挂牌保护,这无疑对“156项”工厂住宅的价值是一种充分的肯定,对以后的保护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2.3.4 文化宫
职工俱乐部或文化宫,作为当时特殊年代的特殊产物,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其作为工厂各类建筑中的文化类建筑,建筑艺术水准最高,并且由于使用俱乐部的场合一般为大型庆典或活动,因此其在工厂职工中的记忆浓重,具有很高的情感价值。在哈尔滨“156项”各类工业建筑遗产中,文化宫建筑价值也被公众认可,哈飞文化宫、东安文化宫及东轻活动中心在2017年6月10日被列为“不可移动文物”,挂牌保护。
文化宫建筑一般为砖混结构,俄式风格,中轴对称,2~4层为主,内有门厅、舞台、后台、阶梯式观众席及办公室、卫生间等辅助房间,中庭通高,尺度一般很大,内部装饰比较华丽,且具有苏式特色和革命元素。目前,因此类早期文化宫功能落后,设备陈旧,不能满足如今高科技放映和各种大型活动的需求,一般为闲置状态(图8)。
图8 各厂早期俱乐部建筑典型代表(来源:作者自摄)
3 哈尔滨“156项”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利用建议
通过上文对现状的分析可以得出,哈尔滨“156项”工业建筑遗产是具有极高价值的地区性工业遗产。虽然有关工业遗产的保护在近年来受到了学界的关注,热度在逐渐上升,但仍有大量的工业遗产在高速的城市现代化进程当中,遭到了大规模的破坏。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研究及其观念对社会公众影响,仍需进一步深入。
哈尔滨“156项”工厂作为城市内部的大型工业区,具有完整价值构成,由于其自身工业遗产的定位和自身的特性,对于这些工厂,在保护过程中要以工业遗产保护原则为保护的主要原则。以工业遗产保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原则,对其进行整体的保护。在其保护当中,首先要做的是在政府、工厂本身以及市民等各个方面,树立起对工厂进行保护的意识。目前无论工厂的工人还是市民,很少有人意识到工厂的历史价值。他们更多的将注意力关注于技术的进步以及产量的提升。在对工厂保护之前,需以整体性为前提,对工厂整体进行普查。
在“156项”工厂中,存在许多被认定为工业遗产的部分依然进行生产活动的现象。他们或是进行工业生产,或是一直在使用的生活区,从不同的角度创造经济价值。这些老旧的机械设备依旧维持着工厂的运转,制造经济效益,从而满足当地居民的生活需要。由于这些工厂许多尚在进行生产,所以在保护的过程中,除了需要遵守工业遗产保护的共同原则,还要根据其自身情况制定一些特殊性的原则。工厂一直进行生产,就注定了其遗产保护需要以生产为先,所有的保护都要在不影响生产的条件之下进行。对于工业建筑遗产的保护,只对一、二期工程中建设的厂房进行保护;对于设备的保护,年代久远具有历史意义的进行统一的保存展示,同时方便设备和技术的更新;对于无形的工厂文化遗产则需要通过搜集整理的方式,对其进行保存。
所有的保护行为,必须按照真实性的保护原则,从根本上切断对工业遗产进行破坏的行为,才能使进一步的保护行为得以实现。对于尚且存在生产能力的工业遗产,保护其免受更多的破坏是最基本却又最紧迫的要点。
4 结束语
哈尔滨的“156项”企业在1949年初对奠定国家民生和国防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其中一些企业至今仍保持着行业领导地位,然而这些工厂作为工业遗产的价值还没有被充分认识和挖掘,依据保存现状和价值判定的分类保护政策及再利用措施也亟待跟进。
[1]王奇.“156项工程”与20世纪50年代中苏关系评析[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3,10(2):110-116.
[2]董志凯,吴江.新中国工业的奠基石[M].广州:广东经济出版社,2004.
[3]陈夕.156项工程与中国工业的现代化[J].党的文献,1999(5):28-34.
[4]李百浩,彭秀涛,黄立,等.中国现代新兴工业城市规划的历史研究:以苏联援助的156项重点工程为中心[J].城市规划学刊,2006(4):84-92.
[5]《哈尔滨轴承厂史志》编纂委员会.哈尔滨轴承厂史志1950—1985[M].哈尔滨:哈轴史志办公室,1990.
[6]《哈锅志》编纂委员会.哈锅志第一卷[M].哈尔滨:《哈锅志》编纂委员会,2004.
[7]哈尔滨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哈尔滨电机厂志第一卷[M].哈尔滨:哈尔滨出版社,1996.
[8]刘春雪.哈尔滨三大动力工业遗存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