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电成本偏高原因探讨及对策
2018-04-12长沙市能源局
● 长沙市能源局 熊 旭
电价制定目前在我国属于政府定价范围,主要核定程序是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测算,由国家发改部门核定。现阶段主要分为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以及农业用电等类别,大工业电价包括电度电价、基本电价。
长沙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目录电价和实际到户均价在全国范围内排名中等偏上。目前,该市不满1千伏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目录电价为0.8777元/千瓦时,位列全国第8位,1~10千伏、35千伏目录电价分别为 0.8577、0.8377元/千瓦时,位列全国第9位。2015年,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实际销售到户均价0.924元/千瓦时,在全国排第11位,在华中电网五省一市中排第3位,低于江西省和湖北省。
2017年,长沙市能源局先后对望城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国网长沙供电公司、浏阳市、长沙市经信委等单位进行调研,通过收集资料,调研座谈以及与园区用电企业交流,分析当前工业用电成本偏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建议。
1 2016年长沙市用电基本情况
根据国网长沙供电公司提供的数据,2016年长沙市累计供电量26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6%。2016年累计售电量249.16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62%,其中居民生活用电累计97.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16%,占比全年用电量39.27%;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累计75.9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17%,占比全年用电量30.48%,但非、普工业用电同比下降5.26个百分点;大工业用电累计71.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07%,占比全年用电量28.64%。
2 工业用电的电价组成和政策
工业用电分为大工业用电(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其中大工业用电实行两部制电价,电价包括电度电价(分电压等级和用电类别各有不同)、基本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包括电度电价(分电压等级和用电类别各有不同)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2016年湖南省纳入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后,电价计价方式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新增加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购电计价方式,其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由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与发电企业通过自愿协商、市场竞价等方式自主确定的上网电价)、输配电价(过网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执行政府规定的销售目录电价。
目前实施的电价政策主要是执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电网2017~2019年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7]89号),里面规定了最新的售电电价和输配电价。
3 影响工业用电成本偏高的因素
3.1 政府电价政策方面
电力价格属于政府定价目录,价格的制定权在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目前,湖南省的工业用电销售电价在全国属于中等偏上水平,火电上网标杆电价全国排第二,水电上网标杆电价全国排第三,大工业用电销售目录电价全国排第十一。偏高的原因主要:一是火电发电成本高。湖南省的能源现状是 “无油、无汽、少煤”,2015年,湖南人均煤炭的资源量为全国的5.5%,火力发电燃煤需大量从外省输入,而且运输距离远,成本高,导致火电发电生产成本高,同时,要优先利用水电,使得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低,2016年1~11月份湖南省的火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在全国排倒数第6,发电机组的闲置,使得财务成本增加。二是水电建设成本高。湖南省水利资源相对来说比较丰富,但是水利资源主要分布在湘西北边远山区,水电开发的难度大,成本高。三是电价的交叉补贴。居民生活用电户散、用电量低,实际运行、维护成本高,若回归价格本质来说,居民电价应该是最高的,而且,居民生活用电占全年用电比重最大,为解决民生,多年来居民生活电价基本维持在一个水平,且价格较工业用电价格低,需要从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电价中来补贴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导致工业用电价格增高。四是电价中包含多种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目前,工业用电中大工业用电的每千瓦时电电价中包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计0.05155元,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中合计0.05855元,具体为农网还贷资金0.02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0.007元(大工业用电停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088元、可再生能源附加0.019元、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00375元。
上述原因在电价政策制定时电力价格管理部门已充分考虑,其影响已体现在电价中。
3.2 电力体制改革方面
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放开两头,管住中间”,即开放发电侧市场,开放售电侧市场,加强对输配电环节的监管。2016年,湖南省纳入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利用市场手段是降低工业用电电价的有效手段,能通过市场竞争降低上网电价,从而降低用电电价,但在长沙市表现不明显,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参与电量直接交易积极性不高。2016年,湖南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是45.14亿千瓦时,长沙占10%左右,参与交易的企业仅占全省直接交易试点用电企业82家中的6家,分别是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晟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宁乡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湖南坪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虽然进入直接交易试点企业名单在用电量等方面有一定的门槛,但达不到门槛的企业可联合组建售电企业等进入直接交易试点名单。二是园区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积极性不高。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是在执行电网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服从统一调度的原则下,对增量配电网的投资、建设、运营等业务,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开放。园区进入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后,可参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能很好地解决园区内不符合直接交易门槛的企业享受直接交易带来的降价。2016年全省有4家园区纳入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长沙没有一家。三是电力市场化交易体系不健全。2016年参与直接交易的发电企业只有14家火力发电企业,外省发电企业、省内水电企业均没有纳入直接交易参与竞价,容易导致发电企业抱团,上网电价难以下降,市场竞争作用发挥不明显。2016年长沙市参与市场交易电量的上网电价仅比标杆电价每千瓦时电便宜0.8分钱。再则,交易市场规则建设相对滞后,相应的机制亟待建立健全。
3.3 工业用电用户方面
在调研与部分企业交流时,发现部分企业因在自身电力设施配置和电价政策运用等方面做得不够细致导致企业用电成本增加。例如:没有根据用电需求合理的选择变压器容量,导致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费增加;没有配备无功补偿装置,并进行合理投放,导致大工业用电的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增加;没有充分运用峰谷分时电价、报停等政策,导致用电成本增加;使用落后、淘汰、高耗能的设备,没有使用综合节能设备,导致用电成本高。
4 相关建议
2015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降价措施和改革措施,湖南省工业用电价格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如何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1)优化电源结构。呼吁省级决策部门改善全省电源结构,截至2015年底,全省发电装机容量达3945万千瓦,其中火电、水电、新能源占比分别为50%、44%、6%。目前,湖南省桃花江核电项目正在筹备建设中,酒泉-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于2017年3月送电,核电和特高压直流输电的加入能有效改善湖南省电源结构,从而降低上网电价。
(2)建立健全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呼吁省级有关部门扩大直接交易电量规模,放开用户市场准入,扩大主体范围,逐步引入水力发电企业、外省发电企业、特高压直流输电参与直接交易竞价,制定完善年度双边协商和月度集中竞争等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通过市场竞价调节电力价格,从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3)积极参与电力体制改革。电力主管部门应加强指导,2017年湖南省计划直接交易的电量达到300亿千瓦时,应鼓励更多的企业进入直接交易试点名单,参与电量直接交易,争取更多的直接交易电量额;相关园区也应积极参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力争进入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同时,积极申请园区售电试点。条件成熟时,可探索由政府或园区直接与发电企业进行上网电价谈判。
(4)加强对电力价格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由于电力价格政策出台多,更新快,电力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电价管理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湖南省降低大工业电价工作方案》(湘发改价商[2016]704号)等政策出台,明确停征大工业用电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降低水电上网价、执行新的基本电费和高可靠性供电收费政策,对降低工业用电成本具有积极作用,一定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到位。
(5)强化电网公司服务能力。电网公司作为电价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应大力宣传电价政策,加强对企业如何运用电价政策,降低用电成本等进行指导和培训,同时,其又是电网的建设单位,应加强电网安全保障,增强电网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鼓励电网企业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市场化电量直接交易。
(6)夯实企业自身的用电成本管理。用电大户应高度重视自身用电成本管理,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和制度,用好用活电价政策,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做到综合节能。同时,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和电网公司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