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顾问
2018-04-12
电力设施的定义和保护原则
问:电力设施的定义和保护原则是什么?
答:电力设施是指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的辅助设施的总称,包括发电厂、变电所(站)区域内的发电设施、变电设施、送电设施以及厂、所区域外的供电、输电设施的有关辅助设施等,从使用状态上可分为投入运行正常使用的电力设施、检修的电力设施和备用状态的电力设施。电力设施的保护范围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发电、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第二类是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第三类是有关辅助设施的保护范围。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电力设施的保护、实行电力主管部门(即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和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问: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哪些?
答: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主要是指架空电力线路设施保护范围、电力电缆设施保护范围、电力线路上使用的有关设施的保护范围。
(1)架空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针、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以及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线站和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附属设施等。
(2)电力电缆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架空电力电缆、地下电力电缆、水下电力电缆、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电缆井、电缆联结装置、盖板、人孔、标石、水线标志牌及附属设施等。
(3)电力线路上使用的有关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箱、箱式变电站及附属设施等。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规定
问: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答: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是指故意或过失地对已建、在建的,投入使用运行或检修、备用状态的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电力调度通信设备,实施拆盗、毁坏、放置异物、放火、爆炸、制造事故及其他影响电力生产运行和安全的行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2)不得烧窑、烧荒。
(3)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4)不得种植竹子、树木及其他可能影响电力线路安全的植物。
(5)经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同意,可以保留或种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与导线之间符合安全距离的树木。
危害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
问:危害电力线路设施安全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答:(1)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
(2)向导线抛掷物体。
(3)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放风筝。
(4)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气设备。
(5)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
(6)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
(7)在杆塔、拉线上栓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
(8)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9)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
(10)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
保护电力设施行为的表彰方式
问:对保护电力设施行为给予表彰或物资奖励?
答:保护电力设施行为是指对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检举、揭发有功的;对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抢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进行争斗,有效的防止事故发生;为保护电力设施而同自然灾害作斗争,成绩突出;为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做出显著成绩。对以上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可根据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以下奖励。
(1)给予 10~1000 元的奖励。
(2)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可以给予1000元以上的奖励,但对个人奖励一般不超过1000元。
(3)对维护、保护电力设施作出重大贡献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可以由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各自的权限给予表彰。
追究刑事责任的违反电力设施保护规定行为
问:对哪些违反电力设施保护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
答:(1)对处于运行、检修、备用状态的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电力通信等设施,实施拆卸、盗窃、毁坏、放火、放置异物、制造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和电力生产运行的。
(2)哄抢、盗窃发电厂燃料和在建电力设施器材,数额较大的。
(3)煽动或组织聚众冲击发电厂、变电所(站)、调度所(室)进行打砸抢的。
(4)殴打依法执行公务的电力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
(5)对电力设施造成重大损害或对社会用电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6)其他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