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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模精神驱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历史与实践逻辑

2018-04-12赵书靓

关键词:劳模劳动价值观

卢 霄, 赵书靓

(东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辽宁 沈阳 110169)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1]这是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论述。透过这段论述,可以得到一点启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没有真正实现从理念到行动的转变,这种转变需要从产生于人们最基本的社会实践并且已经升华为宝贵的民族精神中寻找动力。那么,人们基本的社会实践形式是什么,在这种社会实践形式中具有典范作用的精神力量又是什么?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曾经给出过明确的答案,他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劳动而诞生的过程”[2]。依据马克思的思想逻辑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劳动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理念到行动的基本实践形式,在劳动中形成的高尚精神(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劳模精神)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观的驱动力量。

劳模精神是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在劳动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一种特殊的精神,它体现了劳动模范热爱劳动、乐于劳动的态度,不计得失、无私奉献的道德境界,反映了一个民族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的价值取向和道德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广大劳模以平凡的劳动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铸就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丰富了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内涵,是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3]

一、 劳模精神的内涵

劳动是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与意识去改变世界的有目的的自觉活动,是人之所以存在的根据,是人类本质得以生成和确立的基础,“劳动是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4]。一个社会对劳动的价值判断是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奴隶社会劳动是奴役的代名词,封建社会劳动是划分人身份地位的尺度,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是满足人生存需要臣服在物欲之下的异己力量,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劳动才可能成为人的“生活的第一需要”,人也才可能真正成为自由和完全的人,只有作为完全的人,才能真正把自己的本质据为己有,并把凡是属于人的现实据为己有。社会主义作为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消除了劳动异化、非人性化的制度基础,劳动第一次真正摆脱了所有外在形式的束缚回归到它作为人存在规定性的高贵本质,这种回归投射到劳动者特别是他们中典型代表的劳模身上,就升华为劳模精神。

1. 劳模精神是一种爱岗敬业、争创一流的劳动态度

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已经不再是具有高低贵贱之分的谋生手段,而是人们彼此服务,实现自由发展的生活舞台,在这个舞台上人可以全面地发挥他一切的创造力,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关系是平等、友善、服务与被服务的和谐关系。劳动者尤其是劳动模范对自己的劳动充满着质朴、真挚的情感,无论是作为掏粪工的时传祥、石油工人的王进喜,还是作为工程师的罗阳、科学家的袁隆平,他们对自己的劳动岗位都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热爱,在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责,精益求精,争创一流,使劳动岗位成为体现劳动的神圣与高贵的载体。

2. 劳模精神是一种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意志品质

社会主义对劳动的解放,使劳动者超越了“饮食男女”上的粗俗的自由,回归到创造性主体的人性本位,但作为共产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特别是还要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社会,劳动者所能占有和支配的劳动资料、所能利用的劳动条件、所赖以生存的劳动环境还无法保证按照每个劳动者的能力发挥其创造性。相反,在现实的劳动过程中,劳动者是在受到自然资源、生产力水平、科学技术发展、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环境等多种因素的限制下展开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之所以能够成为各个历史时期的典范,成为各个行业的精神领袖,成为时代的领跑者,除了因为他们有着对劳动岗位热爱的激情,更因为他们具备将这种激情转化为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意志品质。1953年的夏天,全国劳动模范倪志福所在的生产车间接到了为一批特种钢加工零件打眼的任务,当时我国标准钻头还不具备相应技术水平,他们加工一个零件三天烧坏了十二个转头,加工成本高、效率低,基本无法按时完成加工任务,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倪志福凭着一种不能让特种钢制服人,要用人的创造性制服特种钢的坚强意志,艰苦奋斗、废寝忘食、苦心钻研、反复试验,发明了一种“群钻”,顺利地完成了加工任务。正是在这种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意志之下,才有了“铁人精神”“螺丝钉精神”“孺子牛精神”,一代又一代的劳模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成为不可或缺的先行者和典范。

3. 劳模精神是一种甘于奉献、淡泊名利的道德境界

劳模精神除了体现在对劳动岗位的尊敬与尽责之外,还体现在劳动模范在处理利益关系上的道德境界。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利他主义是劳模精神的核心内涵,从这个意义上说,劳模精神本质上是一种道德境界,是一种为了维护社会利益或他人利益,个人能够自觉地让渡、舍弃自身利益的一种高尚品格,彰显了劳动模范的道德自主性、自觉性和行动力。作为水电修理工的劳动模范徐虎,利用业余时间为居民解决用水用电高峰期故障高发的问题,10多年的时间累积为居民免费维修服务3 700天,共花费7 000多小时,为居民解决夜间水电急修问题2 100多次。全国先进工作者李栓良,从警40多年,一直坚守在沈阳皇姑区泰山交通岗上默默奉献,并用自己微薄的工资资助贫困地区的孩子读书,泰山岗附近的居民都称“老李是个大好人”,在他退休的时候,泰山交通岗被命名为“李栓良岗”。

二、劳模精神驱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历史逻辑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内容,集中体现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实现这一向往的路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自由、平等 、公正、法治的社会,人民美好而幸福的生活不是想出来的,而必须靠艰苦的劳动干出来,回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历程,无论是革命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时期,社会主义事业的每一次进步与发展都是靠那些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无私奉献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引领下流血流汗奋斗出来的,“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5]。劳模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积累起来的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各个历史时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的精神动力。

第一,以劳模精神驱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时期已经形成的优良传统。“典型引领、群众跟随”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共产党塑造理想人民,推动社会核心价值观普及的有效工作方法。早在20世纪30年代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通过树立劳动模范的方式,宣传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观念,40年代又在陕甘宁边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掀起了学习劳模,提高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用劳动获得丰衣足食生活的活动。1940—1947年,评选出工厂的赵占魁、农村的吴满有、军队的李位和机关的黄立德等来自各行各业的劳动模范,在人民群众中宣传推广,引导群众对国家、对边区政府、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增强官兵关系、上下级关系,密切军民、军政关系,使中国共产党倡导的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核心价值理念得到广泛普及与认同。

第二,以劳模精神驱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积累的宝贵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中开始,是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与十分薄弱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上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彻底改造旧有的生产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这就需要尽快建立起社会主义的主流价值观,通过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话语权来改造人们的旧思想。而在社会主义改造初期,封建主义、资本主义及小农经济的混合价值观在中国社会不同阶层同时存在,面对混乱的、多层次的社会价值体系,要建立起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主流价值观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通过劳模精神来整合社会各阶层的价值观,凝聚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时期形成的优良传统,中国共产党将这一传统与社会主义改造的实践相结合,开展了广泛、深入、持久的塑造劳动模范,弘扬劳模精神的群众运动。从1950年到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中国共产党一直十分重视劳模精神对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引领作用,树立了无数位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这些劳动模范大多数来自于普通的劳动者,他们本身就生活在群众当中,代表着广大群众的心声,他们通过自己劳动岗位将抽象的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生动、形象、具体地展现在广大人民面前,为他们提供了清晰的、可效仿的榜样。中国共产党通过树立劳动模范、宣传劳动模范、学习劳动模范,使劳动模范身上折射出为人民服务、劳动最光荣、劳动最伟大的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

第三,以劳模精神驱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是中国改革开放时期的思想创新。从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至今40年间,中国的人均GDP从384美元增长到9282美元,经济总量从占世界1.8%到14.8%[6],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的取得是与中国劳动者特别是那些艰苦奋斗、敢于创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辛勤劳动分不开的。劳模精神在改革开放时期以一种创新形式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一方面,劳动模范的构成有了新的变化,同改革开放前的劳动模范多半来自于生产领域中的普通劳动者不同,改革开放后涌现出许多在经营、科技、管理、文艺、体育方面的特殊贡献者,他们是市场经济中的弄潮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险者、创新者。另一方面,劳模精神也顺应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变化,有了更广泛的内涵,2005年全国总工会颁布的《关于推荐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对评价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标准做了适当的修订,“无私奉献”已经不再是衡量劳动模范的关键性指标,“对事业有特殊贡献”成了重要标准。具体说,改革开放时期的劳模精神更加强调敬业、创新、职业道德与专业技能,从这一点上看,改革开放后的劳模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程度更高,是一种思想创新,在继承和发扬传统劳模精神的基础上,更加凸显了创造性劳动,特别是在经营、科技与管理领域劳动的价值与作用。无论是沈阳鼓风机集团研制国产大型空分压缩机组的“五朵金花”创新团队,还是具有“航空工业英模”称号的沈阳飞机工业有限公司前董事长罗阳,改革开放后的劳动模范身上除了具有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特质,还表现出不甘落后、奋力拼搏、勇于创新的独特意志品质。总体说来,新时代的劳模精神是在创新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背景下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对传统劳模精神的创新性发展,是一种旨在驱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过程中的思想创新。

三、 劳模精神驱动社会主义核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不是抽象的理论问题,而是鲜活的实践问题,对该问题的探讨除了需要在历史中寻找依据,更需要在新时代的实践情境中分析所面临的问题,把握时代发展的新趋势、新矛盾,遵循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逻辑。

1. 以劳模精神消解市场经济负向价值,驱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个人层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为表现。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开始逐渐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40年的发展历程,市场经济使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各项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市场经济也出现一些负面效应,受功利主义价值观的影响,各种不劳而获、投机取巧、弄虚作假、损人利己的现象在许多生产、生活领域普遍存在,制假、造假的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地危害了老百姓的健康与安全,也使社会诚信体系遭到了很大程度的破坏,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的障碍。

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是劳模精神的基本特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代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通过重新树立劳模、学习劳模,弘扬劳模精神,鼓励社会成员向具有利他主义精神的劳动模范看齐,抑制市场经济中利己主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冲击,最大限度地唤醒各阶层劳动者的创造、创新热情,保护他们爱岗、敬业、诚信、友善的劳动态度,用和谐的劳动关系缓解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带来的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营造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落实到每位劳动者的行动中。

2. 用劳模精神抵抗道德滑坡,驱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的全面展现,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分析,社会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进步不是完全同步的,有时还会出现暂时的背离。目前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速度与水平都是举世瞩目的,或者说在物质文明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在精神文明方面却出现了令人担忧的道德滑坡现象,例如,当前社会上一些人信奉精致的利己主义,缺乏奉献精神和责任感,不愿担当,没有同情心,见危不助,道德冷漠,这已经成为新时代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制约,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难于落到实处的关键。

甘于奉献、淡泊名利是劳动模范道德境界的体现,可有效抵抗利己主义等思想,形成提升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示范效应。新时期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同时也是道德模范,郭明义、申纪兰、袁隆平、吴仁宝、李斌等都以自己崇高的道德境界成为当前社会鲜活的人生楷模和价值引领,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用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对抗中国社会的道德滑坡现象,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使中国社会成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

3. 将劳模精神注入中国梦,驱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

“我们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把爱家和爱国统一起来,把实现个人梦、家庭梦融入国家梦、民族梦之中,用我们4亿多家庭、13亿多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汇聚起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7]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需要每个社会成员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个人的自由、发展与幸福整合到社会核心价值追求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智慧和力量,而个人的智慧与力量必须通过劳动过程才能得到展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人世间美好的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实现,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破解,生命中的一切辉煌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铸就。”[8]

劳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的基石,劳模精神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伟大中国梦的领先追求者所表现出来的精神气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内在的关联性。首先,只有具备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劳动态度,才能将职业当成事业,诚实守信,用自己辛勤的劳动创造财富,通过为其他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形成友善的社会关系,从爱人到爱岗爱家乡直至爱国。其次,劳动模范是时代的典型,他们将劳动作为生活的第一需要,他们对劳动的热爱仅仅是源于劳动本身,而不是由于劳动带来的名誉、地位与金钱,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模范是真正地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劳模精神是真正的自由精神,强调这种精神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自然会形成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最后,用劳模精神激发社会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在整个中国就会形成人人尊重劳动,各尽所能,勇于创新与创造的社会风气,就会为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民族复兴之梦提供良好的社会价值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了新的时代,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将劳动凸显为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根本力量。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建设,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的建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个人道德塑造均离不开辛勤诚实创造性的劳动。劳模精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宝贵精神财富,赋予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的时代内涵,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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