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濮议之争与欧阳修之死

2018-04-12李昌舒

关键词:士人范仲淹欧阳修

李昌舒

(南京大学文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濮议之争是北宋中期政治的一个重要事件,无论是当时,还是南宋及后世,对此均有诸多讨论,当代学术界虽有涉及,但似乎尚未有充分关注*笔者有限所见,仅李同乐在《北宋士大夫的政治理想和实践》(华东师范大学博士2010届学位论文)中对此有较为充分的论述,但其角度与本文并不相同。。北宋前期政局平稳,中后期动荡,晚期死寂,范仲淹、欧阳修等人主导的庆历新政,尤其是王安石主导的熙宁变法是这一转变的关键,这些都是治宋史者的常识。值得注意的是,两次变法之间的濮议之争已经显示出士人政治的诸多症结,概而言之,濮议之争意味着欧阳修代表的士人政治已陷入僵局。本文尝试对此作一初步探讨。

一、濮议之争的具体过程

今人对濮议的研究相对匮乏,对濮议之争的来龙去脉更是很少涉及,故本文于此不惜笔墨,尽可能清晰地将这一过程勾勒出来。所谓濮议,即仁宗无子,以兄濮王之子赵宗实(后由仁宗改名为赵曙)继承皇位,是为英宗。仁宗去世后,英宗出于私心,希望尊称自己的生父濮王为“皇考”,于是拉开了长达一年半之久的濮议之争。濮议之争的实质其实很简单,乃是英宗与太后之间的权力角逐。英宗既然以过继身份登基,必然面临宗室内部及朝野上下的诸多质疑,加之其本身体弱多病,因此登基之初,太后垂帘听政。由于诸多原因,两宫不和,矛盾不断激化,后来在韩琦、欧阳修等人的干预与调节下,太后不再直接听政,但仍保留很大的干预朝政的权力。英宗也许是想通过追封濮王称号一事彰显自己的权威,但其事态的发展及影响远远超过了两宫内部,而是演变为朝臣(主要是执政的中书与言事的台谏)之间的斗争。宋人各种史料对此多有记载,其中以彭百川的《太平治迹统类》卷十一《议濮安懿王同异》*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以下正文及注释中凡引文出此处者,均不再注明。需要说明的是,今人研究北宋史,通行的文献是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该书对于濮议之争也有较为完备的记载,但考虑到该书为编年体,对濮议的记载分散夹杂在其他事件中,不如彭百川的版本集中、完整,故本文采用彭本。最为详细,不仅其惊心动魄的激烈程度在两宋三百年历史上极为罕见,而且其跌宕起伏的戏剧化过程较之于各种小说、戏剧影视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原文甚长,今撮其要而加以申述。

英宗登基的第一年即治平元年(1064年),宰相韩琦首先提议应该重新考虑已经去世的濮安懿王,即英宗生父及其眷属的封号问题。英宗先是按照礼仪,规定在仁宗去世两年后再议,但第二年四月就迫不及待重提此事,令韩琦将去年的奏疏上进,正式商讨。首先表示异议的是时任天章阁待制、知谏院的司马光,作为史学大家,司马光在一番洋洋宏论之后,结论很简单:英宗既然过继给仁宗为嗣并继承皇位,只能以仁宗为“皇考”,以生父濮王为“皇伯”。翰林学士王珪明确支持此观点,令下属将司马光的意见直接上奏,与此持类似意见的还有同为天章阁待制的吕公著。

执政(即宰相,韩琦、曾公亮)与参知政事(欧阳修、赵概)接到奏疏后,“请下尚书省集议,从之。执政意朝廷必有迎合者,而台谏皆是王珪,议论汹汹。”显然,这是英宗及执政始料未及的,本来以为挟君相之权威,众人会迎合自己,结果却是台谏全部都赞同王珪、司马光、吕公著的意见。“太后闻之,辛亥内出手书,切责韩琦等以不当议称皇考。而琦等奏太后以珪等议称皇伯为无稽,且欲缓其事,须太后意解。”很明显,执政的背后是英宗,太后则是台谏的支持者,这场看似无足轻重的角逐本来就是两宫内部的权力斗争。既然遭到台谏的反对,英宗与执政就另辟蹊径:让主管礼仪的太常院负责此事。范镇为首的太常院礼官的意见最初是支持执政的,但并不能平息反对者的非议。作为其工作职责,范镇将反对者的意见上呈执政,结果反而受到斥责。范镇等人满腹委屈自不必说,台谏则再一次被激怒[注]“甲寅降诏曰:‘如闻集议议论不一,宜权罢议,当令有司博求典故,务合礼经以闻。’范镇时判太常,即率礼官上言汉宣帝于昭帝为孙光武于平帝为祖,则其父容可称皇考,然议者犹或非之,谓……。(范镇)因具列仪礼及汉儒论议魏明帝诏为五篇奏之。执政得奏,怒,遂责镇曰:‘诏书云当令检详,奈何遽列上耶?’镇曰:‘有司得诏书不敢稽留,即以闻,乃其职也,奈何更以为罪耶?’于是台官自中丞贾黯以下各有奏,乞早从王珪等议。侍御史知杂事吕诲言:‘朝廷既知议论不一,当辨正是非,三合众意,明所适从,岂可事有未定,遽罢集议,付有司诏命,反复非所以示至公于天下也?’”。作为御史台领袖的贾黯[注]贾黯作为御史台首领的御史中丞当年也是欧阳修政治上的同盟者:“六月己丑 翰林学士欧阳修为翰林侍读学士、知蔡州,……知制诰刘敞亦言:‘邪臣、正臣、进退之分,正臣常难进而易退,邪臣常易进而难退,愿陛下参伍观之。吕溱、蔡襄、欧阳修、贾黯、韩绛,皆有直质,无流心,议论不阿执政,有益当世者。诚不宜许其外补,使四方有以窥朝廷,启奸倖之心。’修、黯遂复留。”(洪本健编:《欧阳修资料汇编》,中华书局,1995年,第256页)等人加入反对者的队伍中,尤其是吕诲,更是成为此后反对者的领军人物。他提及的“既知议论不一,当辨正是非,三合众意,明所适从”正是欧阳修庆历年间任谏官时所强调的[注]《论乞令百官议事札子》:“臣伏见祖宗时,犹用汉、唐之法,凡有军国大事及大刑狱,皆集百官参议。盖圣人慎于临事,不敢专任独见,欲采天下公论,择其所长,以助不逮之意也。方今朝廷议事之体,与祖宗之意相背,每有大事,秘不使人知之。”(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中华书局,2001年,第1514页)《论谏院宜知外事札子》:“臣谓方今多事之际,虽有独见之明,尚须博采善谋,以求众助,岂可聋瞽群听,杜塞人口?况朝廷处事,未必尽能合宜;臣下献忠,未必全无可采。”(《欧阳修全集》,1515页)。这牵涉到北宋台谏与执政的矛盾,其始作俑者乃是君主,以台谏制衡宰相权力,即真宗所说的“异论相搅”[1]5169,以达到君主集权的目的。在欧阳修、蔡襄等任谏官时,对于执政的吕夷简等人确实起到了极大的制衡作用,并以此推动范仲淹等人入主中枢,开启庆历新政。但如今作为执政者,欧阳修等人又深感台谏之议论之不便,反过来又要压制台谏,这是北宋士人政治的一个重大问题,学界对此已有充分关注[注]参见刘子健:《欧阳修的治学与从政》(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4年),陈植锷:《北宋文化史述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虞云国:《宋代台谏制度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值得注意的是,吕诲的奏折中提到了“第为邪佞进说,惑乱人情,陛下何惜一幅之诏,推示信诚,以皇伯之称为定,追正封爵以称典礼,则中外之心涣然释疑,不如是,则纷纷议论,有损圣明”,“议论纷纷,中外愈惑”。其要点有二:(一)将士人议论、士议、公议作为自己的支撑力量。这是北宋君臣均十分重视的,同样是欧阳修此前政论中的立论基础。(二)将道德上的君子小人之辨引入政论中。这就越过了正常的政见之争,从道德判断上全盘否定对手,而这正是此前庆历新政时欧阳修为了攻击反对者首开其风的[注]笔者在他文中对此已有专门探讨,兹不赘论。。

贾黯、吕诲等人奏折的结果是“皆留中不发”,这是英宗及执政以沉默表示抗议。作为首先反对而且学问最为深厚的司马光又站了出来,不仅明确支持台谏的意见,而且延续吕诲的论辩方式,指责政府(即执政)“巧饰词说,误惑圣德,不顾先王之大典,蔑弃天下之公议”,“欺罔天下之人”,其结论是:“今举朝之臣自非挟奸佞之心,欲附会政府,误惑陛下者,皆知濮王称皇考为不可,则众志所欲亦可知矣,陛下何不试察群臣之情,群臣……所以区区执此义者,但不欲陛下失四海之心受万世之讥耳,以此观之群臣之忠佞、邪正甚易见矣。”这已经超越了其第一次上疏时仅从历史经典中寻找理论依据的界线,同样是以道德判断和士人公议作为要挟。(一)将围绕濮议之争的双方区分为忠佞、邪正,这已经不是讨论濮王称号的问题,而是将之作为君子小人、忠奸的区分标准。(二)“举朝之臣”意味着事态已经扩展到整个朝廷,如何处置此事已经关乎整个朝廷的稳定与否。(三)自己及台谏的所言所为是为了尽忠陛下,是为了陛下的名声考虑。这既是以英宗的名声作为要挟、威逼,更是对自己及台谏忠心为国的表白。在论述欧阳修“好名”的论文中,我们已提及,这些都是此前欧阳修作为文人、学者型官员所惯用的论辩方式,如今,却被司马光娴熟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

既然已经超越了一般的政见之分,濮议之争的核心已经不是一个死去的濮王的封号问题,而是君子小人之辨的区分。这是北宋士人政治的一个核心命题,它意味着非此即彼、势不两立的道德判断。对于北宋士人而言,君子是绝不可能与小人同处一朝的,在反对者看来,执政对濮王封号的坚持意味着他们在道德上已经沦为小人,自己作为君子,必然要离开小人把持的朝廷。在第一次乞求罢免自贬未果之后,他们开始攻击作为第一宰相的韩琦。将韩琦等同于汉、唐及宋代前期的挟制君主的奸逆之臣,可谓诛心之论[注]“二年(1065年)十二月郊祀既毕,侍御史知杂事吕诲复申前议,乞早正安濮王崇奉之礼,诲曰:……。诲前后既七奏,不从,因乞免台职补外,又四奏,亦不从。遂劾韩琦曰……。臣观琦之才之功,未如霍光、李德裕、丁谓、曹利用,其骄君之色过之……。方今士论沸腾人心愤郁,得不揽威福之在手,戒履霜之积征,罢琦柄任,黜居外藩,非止为国之福,亦以保府族于始终也。”。这与当年欧阳修攻击枢密使狄青意欲谋反的莫须有之辞如出一辙,其措辞不可谓不恶毒,其用心不可谓不险恶。韩琦作为三朝重臣,其道德、能力在当时及后世均有定论,而吕诲等人此前在诸多重大问题上与韩琦同属一个政治立场,自然深知韩琦之忠、己言之过,但如同当年的欧阳修一样,身为谏官,为了战胜对手,必然是无所不用其极,只求胜出,不问是非。不过,韩琦的行政作风一直稳健,其早年做谏官时,也曾攻击他人,故其执政时,他人攻击自己时,则优容待之[注]南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中《论事任事》一条专门论述欧阳修与韩琦在濮议中的不同反应。较之于欧阳修的毫不相让,与台谏辩论,韩琦则以宽容对待:“韩公当国时,最被司马温公激恼,然韩公包容听受,无几微见于颜面。当朝一不押班,王陶至便指为跋扈,而公亦无愠色。盖己为侍从台谏,则能攻宰相之失;己为宰相,则能受侍从台谏之攻。此正无意无我、人己一视之道,实贤人君子之盛德,亦国家之美事也。岂有己则能攻人,而人则不能攻己哉!”(《鹤林玉露》,中华书局,1983年,第202页),故其虽首开濮议之争,并受到吕诲等人近乎谋反之罪的污蔑,并不多言。于是,台谏们已经无法遏制的怒火转移了目标:

三年(1066年)春正月,吕诲前后十一奏,乞依王珪等议定濮王追崇典礼,不报,乞免台职,又不报。是月即与侍御史范纯仁、御史里行吕大防合奏曰:“豺狼当道,击逐宜先;奸邪在朝,弹劾敢后。伏见参政欧阳修首开议妄,别经据以枉道说人主,以近利负先帝,欲加濮王以不正之号,陷陛下于过举之讥。朝命骇闻,天下失望,政典之所不赦,人臣之所共弃。哀帝威之失,既难施于圣朝,念臣下之奸固难逃于公论,当屡更议,以安众意。”又极言韩琦、公亮、赵槩等苟且依违,未尝辨正,乞下修于理及正琦等之罪,以谢中外。戊辰又奏云:“今不正濮王之礼则无以慰众心,不罪首恶之人则无以清朝政。”癸酉又奏:“乞将前后章疏付外施行,庶分邪正,以服天下。”诲等论列不已。

这已经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绝态度,其居心之险恶、用辞之狠毒近乎骇人听闻。在论述欧阳修“好议”的论文中,我们已提及,欧阳修的好议是新型士人的典型,其学者的渊博知识、古文家的擅长辩论,使得其不仅敢言、极言,而且能言。所以在韩琦及其他执政沉默不言之后,反对者转而将攻击的火力全部对准欧阳修:不仅将欧阳修作为“首开妄议”者,而且以“豺狼当道,击逐宜先,奸邪在朝,弹劾敢后”之辞称谓欧阳修,要求严惩作为“首恶之人”的欧阳修,并以整个“众心”“朝政”作为要挟。至此,濮议之争已经演变为欧阳修一人独斗群贤,几乎是一己之力挑战天下士人,这意味着欧阳修已经成为天下之人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公敌[注]“濮议初不出于公,及台谏有言,公独力辨于朝,故议者指公为主议之人。公未尝自辨,唯曰:‘今人以濮议为非,使我独当其罪,则韩、曾二公宜有愧于我。后世以濮议为是,而独称我善,则我宜愧于二公。’公又撰《濮议》四卷,悉记当时论议本末甚详。又于《五代史记》收晋出帝父敬儒、周世宗父柴守礼事,及李彦询传,发明人伦父子之道尤为详悉。”(《欧阳修资料汇编》,第329页)。

吕诲等人此后又连章累牍,要求严惩执政,在不被接纳之后,进一步采取极端行为:“即奏臣等近日三次弹劾欧阳修首启邪议,及韩琦、曾公亮、赵概等依违附会,未蒙付外施行,因缴纳御史诰敕,居家待罪,乞早赐黜责,上以御实封诰敕,遣内侍陈守清趣诲等令赴台供职,诲等以所言不用,虽受告敕,犹居家待罪。”这是中国古代台谏制度的一个极端行为,即在意见不被接纳之后,以辞官相要挟[注]“……包括台谏官在内的宋代士大夫都达成共识:台谏‘非特不可承宰相风旨,亦不可承人主风旨’;倘若那样,‘是奉天子者也,非谏天子者也’。正是基于对君权的独立言事原则,两宋台谏敢于以堂堂正气一再向君权抗衡。……与这一原则相关的,就是台谏言事不为君主纳用,即应主动请求解职,已被宋代正直的台谏官奉为‘言官之份,职业之守’。这是因为台谏以言为责,言而为人君不用,便应视为失职。……这一原则的具体作法就是刘安世所说,‘伏寻故事,盖尝有阖门待罪自求贬降之例’。所谓待罪,就是台谏在言不见纳的情况下,不入御史台、谏院供职,甚至把任命告身也缴纳上去,关门家居,求罢言职,采取‘以去为谏’的论谏方式。这种待罪而谏的举动,前代并不多见,而在两宋则史不绝书。”(虞云国:《宋代台谏制度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第42-43页)。即使在英宗不予采纳,命人将诰敕(即任命书)重新送到他们家中时,仍然拒不上朝。事态至此,整个朝纲已经完全陷于停滞。士人政治的各种缺陷已经完全发展到极端:“戊寅吕诲等又奏:若不归罪首议之人,天下疑惑莫之能觧。御史范纯仁又奏:乞追寝前议。韩琦见纯仁奏,谓同列曰:‘琦与希文(范仲淹)恩如兄弟,视纯仁如子侄,乃忍如此相攻乎?’”在整个北宋中后期的政治中,韩琦的政治风格几乎可以视为另类,故一直颇受士林尊重,即使是在庆历新政失败后,反对者在对新型士人几乎是一网打尽的情况下,唯独对他没有多少微词。今日却遭到一直视为子侄的范纯仁如此恶毒的攻击,其灰心绝望可想而知,同时更可见此时的台谏已经完全失去理智,“唯胜是求”[2]337,不顾其他。

在确立英宗继嗣的问题上,司马光、吕诲等首开其议,有功于英宗,韩琦、欧阳修等人更是拥戴英宗登基的功臣。因此,面对双方的对峙,英宗左右为难,只能调停,但吕诲等人并不领情,“上令中书降札子趣使赴台供职,而诲等缴还札子,并前后所奏九状,申中书坚辞台职”,明确以中书辞职作为自己复官的条件。英宗这时已是完全无所适从,“问执政当如何,韩琦等曰:‘臣等忠邪,陛下所知。’欧阳修曰:‘御史以为理莫并立,若以臣等为有罪,即当留御史,若以臣等为无罪,则取圣旨。’”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韩琦,至此也忍不住以“忠邪”区分濮议之争的双方士人,这说明由于台谏的穷追不舍、无限扩大,事态至此已经演变成忠邪之辨。对于最重名节的北宋士人而言,若被视为“奸邪”之人,则一切皆不足论。因此,双方确实已经是难以同朝,势不两立。由于君主对台谏的重视,台谏与执政的矛盾是北宋尤其是仁宗朝以来的一个普遍现象,但如濮议之争这样非此即彼、势不两立的局面尚属首次,在此后也未出现。

“上犹豫久之,乃令出御史,既而曰,不宜责之太重也。”于是吕诲、范纯仁、吕大防皆被罢免并外放地方官。然而,戏剧化的一幕又出现了:按照惯例,免除吕诲等人的职务应该有诏书。诏书由担任知制诰的官员起草,但自汉代以来,即允许起草诏书者在意见不同时可拒绝执笔,此所谓“封驳”。不仅如此,即使在诏书写好之后,负责送达政令、诏书的机构即通进银台司也可以因意见不同而拒绝送达。这当然是为了避免权力专断而设置的多重预防举措,但此时却成为执政的障碍。为免节外生枝,执政干脆绕开当时担任此职务的韩维,直接将免除吕诲等人职务的诏书送达本人,于是与此本无关联的韩维又被卷入进来:“纪纲之失无甚于此。”可见其已经是愤怒之极[注]“故事知杂御史解官皆有诏词,时知制诰韩维当直,又兼领通进银台司、门下封驳事。执政恐维缴词头,不肯草诏,及封驳敕命,遂径以敕送吕诲等家,仍以累不遵禀圣旨赴台供职为诲等罪。维言:‘罢黜御史事关政体,而不使有司预闻,纪纲之失无甚于此,宜追还诲等敕命,由银台司使臣得申议论,以正官法。’”。至此,执政已经将自己推向几乎所有朝廷官员的对立面。既然事已至此,则接下来的后续虽更为极端,但其实并不难理解:

三月辛酉,传尧俞赵鼎、赵瞻使契丹回,以尝与吕诲等言濮王事诲罢,而不敢就职。尧俞乃知和州,鼎通判汾州,司马光奏:“臣与尧俞等七人同为谏官,共论典礼,今尧俞等六人尽已补外,独臣一人尚留阙下。天下之人皆谓臣始则倡率,众人共为正论,终则顾惜禄位,苟免刑章。臣虽至愚,粗识名节,受此指目,何以为人?伏望依臣前奏,早赐降黜。”凡四奏……御史彭思永上疏,请正典礼,召还言事官,因自求罢[注]《宋史纪事本末》的一段记载更为精炼而全面,可以互参:“于是吕诲等以所论奏不见听用,缴纳御史敕诰,家居待罪。帝命阁门以诰还之。诲力辞台职,且言与辅臣势难两立。帝以问执政,琦、修等对曰:‘御史以为理难并立,若臣等有罪,当留御史。’帝犹豫久之,命出御史,乃下迁诲知蕲州,辅仁通判安州,大防知休宁县。时,赵鼎、赵瞻、傅尧俞使契丹还,以尝与吕诲?濮王事,即上疏乞同贬,乃出鼎通判淄州,瞻通判汾州。帝眷注尧俞,独进除侍御史,尧俞曰:‘诲等已逐,臣义不当止。’帝不得已,命知和州。知制诰韩维及司马光皆上疏乞留诲等,不报;遂请与俱贬,亦不许。侍读吕公著言:‘陛下即位以来,纳谏之风未彰,而屡黜言(官),何以风天下!’帝不听,公著乞补外,乃出知蔡州。诲等既出,濮议亦寝。”(陈邦瞻撰《宋史纪事本末》,中华书局,1977年,第312-313页)。

这段话的要点有三:(一)即使是出使在外的官员在回朝之后也请求同贬,虽然当年范仲淹因上《百官图》指责宰相吕夷简被贬时,尹洙主动请求一道被贬,但二者在规模与程度上已经完全不同。范仲淹被贬时,只有余靖、欧阳修等区区数人直接参与进来,并且也没有上升到你死我活的地步;而此次濮议之争中,大多数朝廷官员主动或被动地卷入进来,并且都是反对执政者,而且表现出非此即彼、势不两立的决绝态度。(二)司马光此时作为第一个反对者,自然是要请求被贬,结局也如其所愿。值得注意的是,他所说的“臣虽至愚,粗识名节,受此指目,何以为人”。名节乃北宋士人自范仲淹、欧阳修以来最为重视的立身之本,以此理由自求被贬,说明若不与台谏一道被贬,已经关乎立身之名节。与欧阳修等人对抗意味着坚守名节,反之则是丧失名节,事态之严重于此可见。(三)从最初的司马光、王珪、吕公著等个人的反对,到后来的台谏,再至后来的韩维、赵鼎等人,朝廷上下几乎所有的官员都站到了反对立场上[注]欧阳修说:“中外汹汹,莫可晓谕。而有识之士知皇伯之议为非者,微有一言佑朝廷,便指为奸邪。太常博士孙固尝有议请称亲,议未及上,而台官交章弹之。由是有识之士皆钳口畏祸矣。”(《濮议卷一》,《欧阳修全集》,第1850页)。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濮议之争虽然最终以台谏及其他反对者被贬而告终,执政似乎获得了胜利,但在士人权力最为巅峰的北宋,欧阳修既然已经处于士人共同体的对立面,其个人的悲剧结局就已经注定。

二、欧阳修对台谏、公议的重视

作为以议论起家、曾身任谏官的欧阳修不仅深知台谏与公议的强大力量,而且此前对台谏与公议一直十分重视。

(一)先论台谏。关于北宋台谏制度的演变及其对朝政举足轻重的影响,学界论之已详。此处需要补充的是,欧阳修不仅曾身任台谏之职,以敢言著称,并因此获得新型士人的拥戴,而且在此后对于台谏一直给予毫无保留的支持。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北宋台谏权力之盛与欧阳修的重视与支持有直接关系。欧阳修很早就意识到台谏的重要意义,明道二年(1033年),年仅二十七岁的欧阳修初入仕途,得知范仲淹被授予司谏一职,去信勉励:

司谏,七品官尔,于执事得之不为喜,而独区区欲一贺者,诚以谏官者,天下之得失、一时之公议系焉。……若天下之失得、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计,惟所见闻而不系职司者,独宰相可行之,谏官可言之尔。故士学古怀道者仕于时,不得为宰相,必为谏官,谏官虽卑,与宰相等。天子曰不可,宰相曰可,天子曰然,宰相曰不然,坐乎庙堂之上,与天子相可否者,宰相也。天子曰是,谏官曰非,天子曰必行,谏官曰必不可行,立殿陛之前与天子争是非者,谏官也。宰相尊,行其道;谏官卑,行其言。言行,道亦行也。九卿、百司、郡县之吏守一职者,任一职之责,宰相、谏官系天下之事,亦任天下之责(《上范司谏书》)[3]973-974。

研究北宋史以及中国古代台谏制度史者均十分重视这段话,它可以说是欧阳修对于谏官重要性的最全面的阐述:宰相与谏官的官阶虽有云泥之隔,但只有这二者可以不受职司限制,天下之事皆可干涉,而谏官之本职就在于言,即议论,这也是北宋士人对谏官之职的共识。庆历年间,欧阳修在担任谏官时,积极献言建策,所论内容正如其所说,天下之事无所不涉及。虽然后来不再担任此职,但对于台谏一直重视,一直支持。至和二年(1055年),唐介等谏官上疏要求罢免宰相陈执中,仁宗不予采纳,时任翰林学士的欧阳修立即上疏:

陛下方患言事者上忤圣聪,乐闻斯言之顺意,不复察其邪佞而信之,所以拒言事者益峻,用执中益坚。夫以万乘之尊,与三数言事小臣角必胜之力,万一圣意必不可回,则言事者亦当知难而止矣。然天下之人与后世之议者,谓陛下拒忠言,庇愚相,以陛下为何如主也?前日御史论梁适罪恶,陛下赫怒,空台而逐之。而今日御史又复敢论宰相,不避雷霆之威,不畏权臣之祸,此乃至忠之臣也,能忘其身而爱陛下者也(《论台谏官言事未蒙听允书》)[3]1636。

这是一篇充分表现欧阳修政论风格的奏疏,笔者在他文中已有探讨。就本文之主旨而言,欧阳修不仅指责宰相为“邪佞”,甚至威胁仁宗如果拒绝谏官之言,会遭到“天下之人与后世之议者”的垢论,这是冒着极大风险的。欧阳修进而认为谏官“不避雷霆之威,不畏权臣之祸,此乃至忠之臣也”,其对谏官的爱惜与支持可以说是不遗余力。嘉佑四年(1059年),欧阳修在历数了仁宗二十年来重用台谏的显著功效之后,再次表达了对台谏的重视和对谏官的爱惜:“陛下……于此之时,始增置谏官之员,以宠用言事之臣,俾之举职。由是修纪纲而绳废坏,遂欲分别贤不肖,进退材不材。……自是以来,二十年间,台谏之选,屡得谠言之士。中间斥去奸邪,屏绝权幸,拾遗救失,不可胜数。……今中外习安,上下已信,纤邪之人凡所举动,每畏言事之臣,时政无巨细,亦惟言事官是听。原其自始开发言路,至于今日之成效,岂易致哉!可不惜哉!”(《论包拯除三司使上书》)[3]1693-1694其对台谏的赞誉已经极尽溢美之词。此后,当唐介等谏官因言事而被贬逐时,又是欧阳修站出来,给予支持并力挽狂澜,唐介等旋即官复原职,重回台谏[注]参见《论台谏官唐介等宜早牵复札子》(《欧阳修全集》,第1711-1714页),另,欧阳发《先公事迹》:“台谏官唐公介、王公陶、范公师道、吕公景初,皆以言事被逐。先公言四人刚正敢言,踪迹有本末,宜早赐牵复,其后四人遂复进用。”(《欧阳修全集》,第2637-2638页)。嘉佑年间,欧阳修步入权力中枢,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可以影响国政,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仁宗一朝,谏官权力大增,既与仁宗的重视有关,也与欧阳修做谏官时的身体力行以及身处权力中枢时的全力支持有关。

(二)再论公议。所谓公议,也称士论,与此类似的词语还有很多,大致就是指朝野上下士人公认的意见。台谏以议论为本职,故公议的中心是台谏,但在庆历之后,以范仲淹、欧阳修为代表的新型士人成长起来之后,无论是身居高位者,还是沉沦下僚者,以及如李觏、陈烈、程颐这样的布衣之士,共同构成了一个可以主宰舆论的士人共同体。欧阳修对此有充分自觉,其对范仲淹的称许是:“伏惟执事忠义之节信于天下,天下之士得一识面者,退夸于人以为荣耀。”(《答陕西安抚使范龙图辞辟命书》)[3]661-662其所作的《尹师鲁墓志铭》同样如此称许尹洙:“天下之士识与不识皆称之曰师鲁,盖其名重当世。”(《尹师鲁墓志铭》)[3]432“天下之士”的支持是范仲淹、欧阳修等人能够虽屡受贬斥却能颠仆不灭,直至步入权力中枢、主宰朝纲的一个基本力量。王安石为欧阳修所作的《祭文》明确指出了这一点:“呜呼!自公仕宦四十年,上下往返,感世路之岖崎。虽屯邅困踬,窜斥流离,而终不可掩者,以其有公议之是非,既压复起,遂显于世。”[3]2685-2686明确指出 “公议之是非”是欧阳修等人“既压复起”的关键原因。

庆历三年(1043年),欧阳修被任命为谏官,立即与蔡襄等人上疏要求启用范仲淹等改革派。在范仲淹虽被提拔(主管军事的枢密副使)但未委以重任(主管行政的参知政事)时,欧阳修又上《论王举正、范仲淹等札子》:“臣伏见朝廷擢用韩琦、范仲淹为枢密副使,万口欢呼,皆谓陛下得人矣。……如仲淹者,素有大材,天下之人皆许其有宰辅之业,外议皆谓在朝之臣忌仲淹材名者甚众。……凡不堪大用者去之,乃协天下公论,不必待其作过,亦不须俟其自退也。……令举正自量材业优劣何如仲淹,若实不如,即须自求引避,以副中外公议。”(《论王举正、范仲淹等札子》)[3]1510这是要求罢免参知政事王举正,以范仲淹代之。其立论之基础除了范仲淹本人的才能突出,一个十分重要的理由就是“天下之人”的期待,自己所言是代表“天下士人”的“公论”。在此之后,当仁宗并未急于启用范仲淹等人施行新政时,欧阳修再次上疏:

伏况仲淹、弼是陛下特出圣意自选之人。初用之时,天下已皆相贺,然犹窃谓陛下既能选之,未知用之如何耳。及见近日特开天章,从容访问,亲写手诏,督责丁宁,然后中外喧然,既惊且喜。此二盛事,固已朝报京师,暮传四海,皆谓自来未曾如此责任大臣,天下之人延首拭目,以看陛下欲作何事,此二人所报陛下果有何能。……使上不玷知人之明,下不失四海之望。(《论乞主张范仲淹富弼等行事札子》)[3]1553-1554

屡屡强调“天下”“四海”,以“天下之人”的态度作为劝谏仁宗的根本依据,这意味着新型士人此时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其政治倾向对于朝政已有重要影响。范仲淹、欧阳修等人作为这一共同体的精神领袖,一方面可以影响到他们的态度,同时也需要依靠他们作为政治基础。翻检欧阳修文集,类似的表达举不胜举,如“外议相传”,“中外讥议”,“中外之士,莫不相庆”,“物议沸腾,累日不息”,“命下之日,中外喧然”,“中外之议纷然不一”,“外议喧然”,“众论实可多惧”,“贤人在外,公议难安”,“士大夫公议未厌”,“公议然后出,自然见媸妍”。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台谏之态度、士人之公议是欧阳修政治生命的根基所在。

三、阴私之诬与欧阳修政治生命的终结

在濮议之争中,欧阳修所对抗的正是台谏与公议,这意味着他政治生命的必然终结。他对此十分清楚[注]“治平四年,欧阳修以议濮王典礼,言者诋之不已,因力求退,乃罢知亳州。(李贽注:亦自取)”(《欧阳修资料汇编》,第596页),因此,在濮议之争刚刚落幕,即连上三表、五扎乞求外放出京,又连上三表乞罢政事,前后凡十一次乞求自贬外放。细查这十一篇奏折,其核心内容就是台谏与公议已经完全倒向自己的对立面,自己若继续身处执政之位,不仅自己名节已亏,而且有损国体。

伏自濮园之议既兴,言事之臣……指臣为奸邪首议之人。……今则是非已正,曲直已分,臣所被诬,亦已获雪。然则更何所辨,岂合有言,而臣义有不得已者。盖以执政之臣,天下之所瞻望,朝廷以为重轻。若其名誉烜赫,非止一人之荣,乃是朝廷之光也。其或身名毁辱,非止一人之辱,乃是朝廷之辱也。……吕诲等连章累疏,恶言丑诋,陛下为臣爱惜,留中而不出。诲等自写章疏,宣布中外,今闾巷之人皆能传诵。……如臣者岂合强颜忍耻,犹安厥位,使天下何所瞻望?凡臣所贪以为荣者,乃朝廷之辱也。由是言之,臣岂得已哉?(《乞出第一札子》)[3]1363-1364

这里的关键有二:(一)欧阳修深知自己已经失去士人共同体的支持,若继续恋栈不去,则不仅于己有更大的危险,而且有损国体,故只能以自己的自贬外放结束这一纷争。(二)不仅是士人共同体在群起攻己,而且是朝野上下乃至四夷国外都在传播这一纷争。因为吕诲等人在英宗及执政等人不同意自己的意见之后,“明缴留中之奏于中书,录传训上之文于都下”,他们自己的反对意见上呈执政的同时,又将这些奏疏公诸朝野。从吕诲等人的角度来说,他们实属迫不得已,因为他们自觉已经无法在朝廷内部寻求公正,只能将各种论辩的详细内容公布天下,寻求欧阳修一直所重视的“公议”的支持。在司马光、吕诲等人的奏折中,同样多次以此作为自己立论的支撑力量。吕诲:“方今士论沸腾人心愤欝。”司马光:“政府之臣只能自欺,安能欺皇天上帝与天下之人乎?”这就直接摧毁了欧阳修立身从政的根基。当年欧阳修以此展开自己的政治生涯,广受赞誉,并获得成功,如今根基被毁,自然是去意已决。

北宋台谏的力量实在太过强大,即使是对欧阳修感恩戴德、视己为欧阳修衣钵传人的苏轼,在濮议之争时虽未直接卷入,但也是持沉默态度。尤其值得寻味的是,濮议之争结束后,苏轼在其著名的《上神宗皇帝书》中仍然力挺台谏:“而自建隆(真宗年号)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故仁宗之世,议者讥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臣自幼小所记,及闻长老之谈,皆谓台谏所言,常随天下公议,公议所与,台谏亦与之,公议所击,台谏亦击之。及至英庙之初,始建称亲之议(指濮议之争),本非人主大过,亦无礼典明文,徒以众心未安,公议不允,当时台谏,以死争之。”[4]740此文固然主要是反对王安石变法,但考虑到此文作于熙宁二年(1069年)濮议之争方才结束、欧阳修被台谏攻击而退出政治舞台之际,因此可以说是很明确地表达了苏轼对待濮议之争的态度。这绝非是苏轼的凉薄无情,而是北宋士人尊重台谏之论、尊重士人公议的表现,其根基还是尽忠为国的思想。通过这一个例子可以见出,台谏以及士人公议在北宋政治中的影响何其重要!这意味着欧阳修的政治生命只能宣告终结。北宋灭亡之后,南宋士人对于濮议之争多有反思,所见更为真灼。魏泰说:“欧阳公惩濮邸之事,深畏多言,遂力辞恩命,继以请老而去。”[5]242叶适的评述极为精审:“至如欧阳,先为谏官,后为侍从,尤好立论,士之有言者,皆依以为重,遂以成俗。及濮园议起,未知是非所在,而倾国之人反回戈向之,平日盛举,一朝堕损,善人君子,无不化为仇敌,至今不定。”[5]355于此可见濮议之争对于欧阳修的重创。

然而,英宗尚未允辞,治平四年正月(1067)突然辞世,神宗登基,这意味着欧阳修已经不能平安退出。对于已经群情激愤,而且此前几乎是无往不胜的台谏来说,濮议之争不可能如此收场。韩琦为欧阳修所撰的《墓志铭》清晰地揭示了这一点:“台官挟愤不已,遂持此斥公(指欧阳修)为主议,上章历诋,……后来者以风宪不胜为耻,窥伺愈急。”[5]2703在濮议之争结束后的第二年,即治平四年,机会终于到来。欧阳修的妻弟薛宗孺此前因为私事对欧阳修怀恨在心,此时造谣说欧阳修与其儿媳有染,御史中丞彭思永听说此事后,觉得可以利用,告之于御史蒋之奇。蒋之奇因为在濮议时附和欧阳修之论,被欧阳修推荐为御史,却被反对者视为“奸邪”,由于反对者几乎代表了整个士人共同体,所以他为了“自解”,为了被士人共同体接纳,必须与欧阳修划清界限[注]“初,之奇黜制科,诣修盛言濮议之善,修因荐为御史。之奇惧不为众所容,及修妻弟薛良孺得罪怨修,诬修阴事,之奇因以劾修。(李贽注:妙人)盖欲自脱附修之名也。”(《欧阳修资料汇编》,第594页),于是上疏说欧阳修与儿媳有染,一场攻击欧阳修的风暴就此展开[注]“惟蒋之奇之说合修意,修荐为御史。众目为奸邪,之奇患之,则思所以自解。修妇弟薛宗孺有憾于修,造帷薄不根之谤摧辱之,展转达于中丞彭思永。思永以告之奇,之奇即上章劾修。……修杜门,请推治。帝使诘思永、之奇,问所从来?辞穷,皆坐黜。修亦力求退,罢为观文殿学士、刑部尚书、知亳州。……修以风节自持,既数被污蔑,年六十,即连乞谢事。”(《宋史·欧阳修传》,《欧阳修全集》,第2654页)。

在蒋之奇上疏之际,神宗登基初始,一方面,他需要处理的事情千头万绪,另一方面,也许是考虑到欧阳修此时已成士人公敌,故神宗并未立即答复。对于一向“以风节自持”(《宋史·欧阳修传》)[3]2654的欧阳修来说,这绝对是片刻也不能容忍的,于是连上数折,以求彻查根究。兹选一则,以见其悲愤绝望之情:

臣近以蒋之奇诬奏臣家私事,乞赐辨正,杜门俟命,今已多日。……臣孤拙无党,特被两朝眷遇,忝列政府,横被小人诬以禽兽不为之恶。本因臣以至公报国,以身当怨,……而以忠取祸。……况圣君在上,公道方行,臣必不能枉受大恶之名,当举族碎首,叫天号冤,仰诉于阙廷,必不能含胡而自止。当陛下圣政惟新之日,使执政之臣守阙号冤,固知非朝廷美事,然臣以恶名不可虚受,将不得已而为之,期于以死必辨而后止。臣无任恳血哀号激切之至。(《再乞辨明蒋之奇言事札子》)[3]1379-1380

此言可谓是痛彻肺腑,泣血之悲力透纸背。欧阳一生,以士人共同体为基础,以议论为尽忠之途,以名节为立身之本,今日反遭士人共同体的公论非议,再遭名节污辱,这已经不止于剥夺其政治生命,更是要彻底剥夺其作为士人的资格。在神宗表态支持欧阳修并手诏宽慰之后,欧阳修的感激涕零之情自然是溢于言表:

臣今日伏蒙圣慈差中使朱可道传宣抚问,赐臣手诏,为言者污臣以大恶,已令降黜,仍出榜朝堂,令中外知其虚妄。敕臣宜起视事如初,无恤前言者。臣捧读感咽,不知涕泗之横流。窃伏自念,天地父母能生臣身,不能免臣于忧患。陛下神圣聪明,无幽不烛,察臣孤危,辨臣冤枉,使臣不陷大恶,得为完人,至德大恩过于天地父母万倍。则臣余生之命,是陛下所延之命;今日之身,是陛下再造之身。虽尽此命,捐此身,亦不能上报至德大恩之万一。(《谢赐手诏札子》)[3]1380

欧阳修此前也曾被对手以阴私之诬攻击:庆历新政失败之后被诬与外甥女有染。但比较前后两次欧阳修的反应即可看出,欧阳修此次之所以如此感激神宗,是因为上一次他有士人公议的支持,所以他充满自信,对仁宗皇帝并无多少感激之情,而此次他深知自己已经失去了士人公议的支持,唯有神宗皇帝可以维护、庇佑自己。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濮议之争。濮议之争虽被英宗与执政强行压制,但天下士大夫之怨愤不仅没有消解,反而更加强烈。所以在彭思永、蒋之奇以捕风捉影、以薄帷之事诋毁欧阳修时,士人群体如司马光、范纯仁、吕公著、王安石等人虽大多深知欧阳修之为人,深知其冤,但都袖手旁观,任其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已经完全置公理于不顾,士人政治至此,已经陷入困境。

一个例子足以说明:仁宗时期,宰相吕夷简在位长,权势盛,被范仲淹、欧阳修视为造成北宋积贫积弱的罪魁祸首,欧阳修屡屡攻击他为“奸邪”之人,必欲除之而后快。但当他结交吕夷简之子吕公著之后,欣赏有加,先后三次给予不遗余力的推荐。由于吕夷简的关系,主导庆历新政的士人群体对于其子弟大多持保留甚至排斥态度[注]欧阳修在推荐吕公著时,屡屡言及其“静默寡欲”、“沉静寡言”、“喜自晦默”,这也许是吕公著天性如此,也许是作为吕夷简之子,身处范仲淹支持者主宰朝政的时局中迫不得已的韬光隐晦之道。,可以说,如果没有欧阳修的推荐,吕公著不可能官运亨通,直至后来在哲宗元祐年间位居宰辅。对于这样一位自己仕途上的恩师,如果说在濮议之争时,吕公著反对欧阳修,甚至在争议失败后自求同贬外放,尚属为公,则在蒋之奇诋毁欧阳修一事上,吕公著不置一词,则已经掺杂了濮议之争被压制的怨恨,可谓因私废公。欧阳修毕生礼贤下士,好贤荐才,以为尽忠报国之重要方式,如今当年举荐、提拔的贤才却如此对待自己,其内心的痛苦与绝望可想而知:

伏念臣……何尝敢伤一士之贤,岂不乐得天下之誉?而动皆臣忌,毁必臣归。人之爱憎,不应遽异;臣之本末,亦岂顿殊?……宜其举足则蹈祸之机,以身为敛怨之府。复盘桓而不去,遂谤议以交兴。谗说震惊,舆情共愤。(《乞罢政事第三表》)[3]1373

笔者在他文中已多次提及,较之于后来者,范仲淹、欧阳修这批士人在言论上虽然激烈,但在政事上并不意气。治平四年,也即濮议之争刚刚结束的第二年,欧阳修丝毫不计前嫌,推荐反对者的首领、令自己名声扫地的司马光:“臣伏见龙图阁直学士司马光,德性淳正,学术通明。自列侍从,久司谏诤,谠言嘉话,著在两朝。……由是言之,光于国有功为不浅矣,可谓社稷之臣也。而其识虑深远,性尤慎密。光既不自言,故人亦无知者。臣以忝在政府,因得备闻其事,臣而不言,是谓蔽贤掩善。……光今虽在侍从,日承眷待,而其忠国大节,隐而未彰。臣既详知,不敢不奏。”(《荐司马光札子》)[3]1730丝毫没有受到濮议之争的影响,“于国有功为不浅”“忠国大节”之辞可谓极尽褒奖,甚至以“社稷之臣”许之。然而,司马光在蒋之奇上疏后,同样不置一词。就此而言,学界大多认为庆历新政并未发展为党争,而将王安石变法作为党争的起始阶段是合乎历史事实的。司马光等人的个人意气之争、因私废公在此后的元祐更化时期表现得淋漓尽致。对于欧阳修来说,吕公著、司马光以及视为子侄辈的范纯仁等人在濮议之争中尚可理解是为国事而争,虽然令其饱受伤害,但尚不至于令之绝望;当蒋之奇诋毁自己时,自己当年所好之贤、极力推荐的贤才却集体沉默,这说明自己已经被剔除于士人共同体,不仅是自己的政治生命已经被终结,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自己的士人身份也已被剥夺。

对于历仕三朝、尽忠为国且政治经验丰富的欧阳修,神宗其实仍然希望重新启用,但其时熙宁变法已经展开,王安石知道欧阳修对待新法的态度,竭力阻拦,而欧阳修更是深知自己不仅被新党士人不容,更是已被士人共同体剔除,所以毫无恋栈之意,连章累牍,乞求致仕,终于在熙宁四年获准退休,一年后即去世。在某种意义上也许可以说,欧阳修之死固然与其生理上的长期体弱多病有关,更与其濮议之争后成为士人公敌、在心理上完全绝望有关,换句话说,濮议之争首先导致欧阳修政治生命终结,然后又导致其生理生命的终结。在此意义上可以说,濮议之争与欧阳修之死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注]欧阳发《先公事迹》:“先公在亳,年才六十一,已六上章乞致仕。而上方眷留,未听。及在蔡,勤请益坚,遂如素志。公既气貌康强,而年未及礼制,一旦勇退,近古数百年所未尝有,天下士大夫仰望惊叹。公虽退居于家,士论犹望以为轻重。”(《欧阳修全集》,第2640页)这固然是欧阳发对自己父亲的溢美之词,但值得注意的是,其立论的基础仍然是“士大夫”与“士论”的态度,这其实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士论、公议对于欧阳修乃至所有士人的重要性。。所谓成也萧何败萧何,欧阳修的成功与失败都决定于这一士人共同体,正是与他身份相同、政治信念相同的士人共同体,在庆历新政之后将他与范仲淹等人作为偶像加以推崇,在濮议之争之后又将他剔除,从政治、精神和肉体上彻底加以摧毁。

猜你喜欢

士人范仲淹欧阳修
让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
画眉鸟
魏晋士人的“身名俱泰”论
欧阳修快马追字
范仲淹词的传播与接受
论陶渊明对诸葛亮的接受——兼及士人仕隐之间的矛盾与彷徨
竹林七贤:中国士人精神理想的象征
勤奋的欧阳修
范仲淹苦读轶事
关于范仲淹的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