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价值理性精华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时代内涵探析
2018-04-12张晓东
张晓东
(南京大学哲学系,江苏南京210023)
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历史性任务。这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党从治国理政的历史新方位出发,着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整体布局和长远规划,对我们要建设什么样的国家、建成什么样的社会、培育什么样的公民等重大现实课题的“三位一体”式明确理论指认。它既在客观上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道路、理论体系和文化的价值精髓,体现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要求,又从改造世界的主体能动性角度,体现了我们党创造历史、把握未来的高度理性自觉,体现了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道路自信和文化自信,体现了新时期全国人民共圆“中国梦”、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和价值追求。
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正行进于复兴之路上的中华民族新时代精神的实践理性表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伟大的、前无古人的世界历史性事业。伟大的事业需要伟大的精神。这种“需要”,表现为一种“一体化”的内在密合。我们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不是无中生有地从外部“强行植入”,而是在于它本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方向和精神灵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在价值观念层面的表现和反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系统结构中一个不可或缺的要件。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涉及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价值要求的整体性应答,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性质、方向和精神追求上的整体价值展现。
我们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国家?要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为什么要提出这四个要求?这是我们在一个十分复杂的交错时空坐标中经过慎重选择而确立的国家整体发展指向。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构成整个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其在新时代的转化就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要解决这一主要矛盾,不断提升民生幸福指数,就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走向经济上的繁荣富强。由此,“富强”便现实地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的价值目标指向。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政治在体制、机制和具体运行上尚不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尚有差距,为此,就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民主”便现实性地构成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价值目标指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只有在发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熏育下成长起来的、具有高度文明素质的一代代新人,才能担当起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性重任;反之,在利己—拜金—享乐主义污浊精神“雾霾”中生就的“精神跪族”,则注定是无法担当时代重任的“垮掉的一代”。为此,就要从培养合格“接班人”这一事关千秋大业的战略高度,切实解决“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培育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文明”便现实地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价值目标指向。社会和谐与生态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的重要保证,它意指一种“经济—自然—社会”三者关系互动整合、协调融洽、良性发展的“合类性”生存境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取得经济建设的历史性成就的同时,由粗放型发展方式导致的资源浪费和环境危机,由于整体利益格局重调过程中贫富差距的扩大化,较大程度上造成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的双重“紧张”。由此,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共同富裕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关系由双重“紧张”到双重“和谐”的转变,便成了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任务,“和谐”便现实地构成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目标指向。
我们要建成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要建成一个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为什么要提出这四个要求?这是我们在一个十分复杂的交错时空坐标中,经过慎重选择而确立的社会整体发展指向。我国是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专制传统的、近代又经历一百多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发展中大国,要在自二十世纪中叶至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短短一百年的时间内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而直接迈向全面现代化目标,其任务无疑是异常艰巨的。在此过程中,建成一个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新社会,既是现代化本身的题中应有之意,又是时代交给我们的迫切历史任务。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客观世界的改造,是通过变革自然与社会的主体性实践来打破对异己性自然和社会力量的依附性关系而不断获得解放的历史性进程。在以往“家天下”的封建专制统治下,中国人民遭受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等“四大绳索”的束缚,近代以来又遭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其贫困和不自由的程度,是世界所少见的。共产党领导群众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就是要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享受不断充分的民主自由权利。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人文精髓,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性目标。现阶段我国正通过社会主义五大文明建设的协调推进,来为此一自由全面发展目标的逐步实现创造不断充实的条件。无论在历史还是在现实中,正确理解的自由与平等,在内涵上都有着基本的同一性。在一定的社会里,只有全体民众均实现了大体均衡状态的自由,才有属于全体社会成员的真正平等;同样,只有全体民众在既定基础上实现了对自然和社会关系的全面平等,也才有属于全体社会成员的“自由人联合体”式的真正自由。反之,在存在经济剥削、政治压迫和文化奴役的阶级社会,只有少数剥削者剥削广大劳动人民的自由,而没有广大劳动人民不受剥削的自由;其所谓“平等”也就成为掩盖不平等的等级制度和等级关系的“遮羞布”了。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让人民群众真正成为生产资料、劳动、社会财富、社会关系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主人,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平等的同志式关系,保障每一劳动者成为社会共同体的平等一员,并以平等一员的身份共建共享社会主义新社会及其文明成果。
从根本上说,自由、平等与公正、法治又是辩证统一的。自由、平等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上必然体现为公正的要求。换句话说,公正就是公平正义,它本质上就是权利与义务的有机统一。在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往往是分离的:统治阶级依托其生产资料所有权,凭借其所掌控的国家机器来实施所谓“合法性掠夺”,往往垄断各项权利的享受而很少承担社会义务(特权阶级);而作为受剥削、受压迫阶级的广大民众,则不得不承担绝大多数社会义务而很少享受到相应的权利。对广大劳动群众来说,这既是最大的不自由、不平等,也是最大的不公正。在社会主义新社会,我们消灭特权阶级,保障人们公正享受各项自由平等的权利,根本上就是为了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关系,实现权利与义务的有机统一。在社会主义社会,权利与义务是不可分割的,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是同一的。每个“我”的权利表现为他人的义务,而他人的权利也必然表现为每个“我”的义务。在社会生活中,每个社会成员都要在维护自身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由此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性互动中,形成对每个社会成员来说真正公正的社会关系。相当程度上,法治是公正的法律实现形式,是实现社会自由、平等的重要保障。正如黑格尔所说:“任何定在,只要是自由意志的定在,就叫做法。所以一般来说,法就是作为理念的自由。”[1]36自由、平等、公正都不是抽象的,也不是自发实现的,而是具体的、通过人的社会性实践而不断实现的过程。自由不是随心所欲,而是在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的意义上,在维护自身自由的同时保障他人同样的自由;平等不是抽象绝对的平均主义,而是法律意义上“与他人平等”的要求和“对所有人(包括自身)平等”的行动的有机结合,表现为社会意义上的权利与义务的均等化;公正的本意就是权利与义务在内涵上的统一性与主体上的同一性。自由、平等、公正的实现,都离不开一定的社会条件,而彰明良善的社会法治秩序,就是保障性的社会条件之一。它赋予公民权利和义务以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形式,以法律形式保障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为每一社会成员追求自由、平等、公正的行动划定边界,提供行为准则和保障,“所以法的命令是:‘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1]46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是最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利益和要求的实现形式,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2]1-2由此,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以现代化建设实践为载体的有机统一,就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社会建设的系统性价值目标。
我们要培育什么样的公民?要培育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新时代公民。为什么要提出这四个要求?这是我们在一个十分复杂的交错时空坐标中,经过慎重选择而确立的公民道德价值指向。现阶段我国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实践载体来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其中内含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主体道德人格发展指向:以市场经济的发展来打破传统“人的依赖关系”,实现主体人格的独立;以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制度属性(公有制为主体、共同富裕等)来抛弃“物役性”和利己主义天然倾向,以根本利益的一致性为基础,在主体间的平等交往关系中实现主体精神与社会整体主义价值观的有机统一。从一般道德规范意义上说,爱国是对我国国民与国家间关系的最基本道德要求。作为一个中国人,理应热爱自己的祖国;反之,不爱祖国甚至背叛祖国的所谓“中国人”便被自动取消了“道德国籍”而丧失了其作为真正中国人的道德合法性。而人们仅仅从规范层面来理解爱国是不够的,对爱国这一重大神圣的课题,更要上升到“主义”和“民族精神”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爱国主义是中国人民对祖国最深厚、最纯洁、最高尚、最神圣的情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伟大精神旗帜。爱国主义集中体现了以国家、民族为本位的整体主义价值导向,这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价值精华。在当代中国,面对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重任和西方敌对势力意识形态霸权的渗透和挑战,弘扬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但也要看到,我国封建社会的“爱国”往往与“忠君”相混同,“视君主之大私为天下之公”,此种“家天下”式的爱国有其封建糟粕的一面,也是我们今天弘扬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所要辩证扬弃的。现阶段我们所倡导的爱国主义,是与社会主义紧密结合的。社会主义中国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实现自身自由全面发展的伟大群众性事业,爱祖国与爱人民是完全同一的,坚持以中国最广大人民为本,是我们倡导的爱国主义区别于传统或他国之爱国主义的本质特征。当前,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共圆实现祖国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我国“最大的政治”,爱国主义伟大精神既要为此提供动力之源,又要在每个国民的生活实践中转化为推进现代化、共圆“中国梦”的实际行动。
“倡爱国情怀,从本职做起”。爱国主义不是空洞无谓的抽象呼喊,在实际生活中,它必须落实为每个公民爱岗敬业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干好本职工作,实现社会价值”之高尚恒久的敬业精神。职业是个人社会生活的基本舞台,它将个人融于社会之中,体现个人在“社会关系之网”中的特定角色。人们既通过一定的职业劳动体现自身的社会责任,同时又享受相应的社会回报。社会主义社会的各行各业都是为人民服务的,而每个就业者都是人民之一员,为人民服务本质上就是人们在各自的职业活动中通过相互服务来实现共同的幸福。我国社会的各行各业就是振兴大中华、实现“中国梦”的千万条战线、千万个阵地,人们实现自身社会价值的最好方式,就是爱岗敬业,追求卓越,为社会奉献出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在敬业、勤业、精业、乐业的职业劳动中,实现“奉献社会、成就自我”的有机统一。当前我国社会道德领域存在的各种严重问题,在职业道德领域表现得最为典型、最为集中。解决社会道德问题,当以职业道德建设为抓手,而职业道德建设的根本点,就是敬业精神的弘发、陶育、生根和践行。
诚信友善是以敬业的职业劳动为现实基础、以弘扬爱国主义情怀为共同价值基础的,公民之间在互动性社会交往过程中所结成的建设性人际关系。诚信友善离不开敬业精神这个基础,且须在职业活动中得到贯彻、实现。反之,若以职业作为坑蒙拐骗、尔虞我诈、为富不仁的工具,则社会必然异化为利己主义的“战场”,所谓诚信友善的社会关系也就无由建立起来。同时,诚信友善亦当以爱国主义情怀为共同价值指向。我们同为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共有一颗“中国心”,同圆一个“中国梦”,共同的奋斗目标把十四亿中国人民团结起来,并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中结成诚信友善的“同志”式关系。具体地说,诚信是做人之本,也是人们正常社会交往的底线。“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一个人若不讲诚信而自欺欺人,则必丧失做人的底线而自弃于社会大众。“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讲诚信既是个体人生的基本建设,又是维护社会稳定秩序不可缺少的道德基石。只有夯实了诚信这一基石,才能维持社会的公序良俗,人们才能够友好相处、善意相待。君子以仁治人,以合乎仁道的方式立身行事、待人处事,才能做到立己与成人的统一。孔子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讲的就是推己及人的“恕道”,这是构建诚信友善的社会关系的基本法则,在高度社会化的当今社会,此一将心比心、与人为善、成己成人的“恕道”,更有其重大的时代价值。社会主义社会理当是人们彼此诚信友善相待的和谐社会,反之,若任由欺诈盛行、弱肉强食、人人相仇,就异化为“人对人象狼一样”的动物性“丛林社会”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展现为一个互动整合的开放式系统结构,这三个层面的价值要求彼此涵摄而内在互动,在设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运动的整体价值指向的同时,也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被赋予与时俱进的崭新时代内涵。我们推进社会主义五大文明建设,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本质上是党领导全国人民推进全面发展、共建美好家园的伟大群众性事业,它在社会层面必然体现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要求,并为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实现提供不断充实的现实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在展望国际共运未来时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3]294此一“自由人联合体”的实现本身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它在当代中国的具体内涵就是人民群众共建共享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新社会。无论是社会主义五大文明建设,还是社会主义新社会建设,均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的,国家和社会现代化的关键是人的现代化,目的是为了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由此,国家和社会现代化就必然落实为人的现代化,即培育具备现代文明素质和精神觉悟的社会主义新公民,其内涵之价值层面的基本要求就是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培育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新公民,既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体条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体价值目标。
二
正如习近平所说:“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4]168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多种多样的价值观念和取向,要把全社会意志和力量从精神上凝聚起来,必须有一套与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相适应并占据意识形态领域主导地位的核心价值观,这是一定性质国家的精神灵魂和维护一定社会秩序的重要“稳定器”。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客观存在的价值关系之主导性实践-精神把握方式。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有两个基本维度:一是理论理性的真理性认知和把握维度,它要求主观符合客观,而以主观认识是否符合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作为基本标准,表现为真假判断及在此基础上“弃假求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人作为真理性认知把握方式的主体,固然表现出其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主体功能度,但由于真理性认知把握以主观符合客观为根本,而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所谓“真理只有一个”),故真理性认知把握方式的客观性较强,其标准是客观的、唯一的,其认知把握性质与结果的真假,亦了然清晰。二是实践理性的价值性认知和把握维度,这与前一种方式相关联而又有本质的不同。正如马克思所说:“‘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5]406价值关系是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的关系,价值认识是主体从自身需要出发对自身、他人和社会的善恶认知和判断,价值认知把握方式以作为价值主体的人为出发点,它强调的是人的主体性需要,而不是客体的本然状态,故而表现出比真理性认知把握方式强烈得多的主体性特征;而由于一定社会条件下的人们在既定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不同,其利益取向亦随之出现各种差别,人们对于同一价值客体的善恶价值认知和把握必然出现多样性的差别,这使得一定社会的价值观念呈现出相对性、多元性的特点。
一定社会中不同的价值主体均从自身需要同满足其需要之客体对象的关系出发,在实践中建构自身与现实世界的价值联系。具体地说,这一价值联系包括有机互动的三个环节:一是主体的价值判断,即根据现实世界各类客体对象满足主体需要的程度来进行道德上的善恶评判,并由此确立人们对于各类具体事物的肯定性或否定性态度;二是确立“应当”的价值目标,即在对现实世界价值认识和评判的基础上产生“弃恶扬善”的价值取舍,并通过应当的价值追求,建立指向未来的目的意义世界,描绘理想的蓝图;三是指向未来的实践努力,即在理想目标的激励和引导下,通过合目的性实践来变“应当”为“现实”,由此实现“立足现实、建构未来”与“着眼未来、改造现实”的有机统一[6]99-100。由此不难看出,这一把握世界的价值维度,既构成个体生存奋斗和社会演进的精神动力,又体现了人类社会性认识和实践活动所特有的合目的性特征,凸显了人类参赞化育、开物成务的主体精神自觉。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7]97这里,“内在的尺度”就是人的主体性价值尺度,“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就是人的主体性价值选择和价值实践。所谓“实践理性”就是指导人类实践与自身全面发展和完善之自觉需要、主体目标相统一的本质能力,它既集中体现了人类实践的合目的性,又以人类合目的性实践为依托,构成人之区别于动物的类本质特征。
人类认识与改造世界之“求真”与“求善”的双重维度,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对立统一。一方面,“求真”是求善的基础,“求善”是求真的目标和内在动力,二者有着根本上相统一的一面;另一方面,这种统一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主体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自身社会关系的同一。人们改造客观世界,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当此一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是服务于人们的共同利益,促进人们的均衡发展的时候,社会便依生产力实际状况组成为种类不同的联合体,人们以联合劳动的方式来改造自然、社会和自身,其求真与求善的对象性生产生活实践在此两个方面“共同一致”地书写联合劳动者的主体性本质。而一俟私有制出现,社会分裂为彼此对立的不同阶级利益集团,以往联合起来的对象性劳动便异化为不平等生产社会关系下受强制的被迫劳动,由此,求真与求善这双重维度的统一性关系被打破了,在经济、政治上居主导地位的上层阶级为维护其对被统治下层阶级的“合法性”剥夺和统治,必然以代表本阶级利益、维护剥削和统治关系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来实现对被剥夺的广大劳动群众上的思想控制,在强制性被迫劳动中,对占人口少数的统治者的“善”,实际上是背离广大劳动群众根本利益的“恶”,在阶级社会,此一强制性剥夺之“恶”,虽然客观上成为“推动历史发展的杠杆”,但根本上是反人民的,是违反人类真善合一的主体性本质的。要重新实现真理与价值的统一,便只能打破私有制条件下剥夺性、不平等的生产社会关系,代之以公有制条件下联合劳动、互利共进的生产社会关系,唯有在此情势下,人类劳动实践之“善”的合目的性追求,才不是体现统治集团狭隘私利的“合目的性”,而是代表人类共同体利益、维护人类共同进步事业的“合类性”了。毛泽东有云:真理与人民群众的利益一致。大哉此言!
一定社会中的人们由于在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中的地位与利益取向的差异和变动,其价值观念表现出相对性、多元性的特征。但相对性不等于相对主义,多元性不代表没有统一的价值判断标准。判断价值观之是非对错的根本标准,便是看它是否代表最广大群众利益,是否体现历史发展的正确方向。符合这一标准的,就是进步的、正确的价值观;违反这一标准的,就是落后的、错误的价值观。由此又涉及一定社会价值观念“群体生态”的多元性与统一性关系问题。在存在利益对立性差异的社会关系中,价值观念“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相对多元性,是一种自发的存在,但若任由这种相对多元性走向绝对化,变成“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之善恶混淆、是非不辨的价值相对主义,便会导致社会个体的精神错乱和社会秩序的整体性混乱。此种情形,在社会转型期表现尤为典型。
春秋战国是我国从奴隶社会走向封建社会的一大社会转型期,此间王纲解纽,世衰道微,礼崩乐坏,处士横议,天下大乱,世风日下。孔子痛感于此,抱“吾其为东周”的救世之志,而倡“正名”之说。此一“正名”之说,实际上是价值观念系统上的拨乱反正。孔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论语·子路》)此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式的“正名”,实际上是着眼于时代变革而进行的社会精神秩序的重建,实具有社会基本建设的意义。佛家云“心净国土净”,虽有主观之嫌,然实一语道尽精神秩序之于社会现实秩序的重大作用。社会现实秩序固然是精神秩序之基础,然精神秩序实在是社会现实秩序之灵魂,社会现实秩序相当程度上是精神秩序的对象化形式。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正名”之意尽在微言大义中,其致治之法垂于后世,经西汉董仲舒“屈民以申君”的专制意识形态化改造,终以“三纲五常”定于一尊,自西汉迄晚清,成为其间两千余年中国君主专制时代的核心价值观。其中兼有的禁锢思想、钳制民众的专制意识形态色彩和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精神,固然是阶级统治的思想工具,但在大多数时间里,对于统一民众思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确实发挥了“精神灵魂”的作用。
鸦片战争以来,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面对“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李鸿章语),中国被迫踏上了艰难而曲折的近代化历程。自那时起,我们开始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直至现在,这一转型仍在持续进行中。其间,历经长期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战争炮火硝烟,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翻了“三座大山”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启了探索和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艰辛历程。在新中国建设的前三十年,我们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框架和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打下了进一步发展来之不易的基础,也出现了探索和建设过程中的失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深刻反思中,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崭新历史进程,并逐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道路,取得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
在近四十年来现代化建设的快步推进中,我国社会发生了全面深刻的全方位转型,其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均超过了以往的任何时代。这既包括社会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变革,也包括人们思想价值观念上“悄悄的革命”。现代化并不只是意味着一些单纯的经济指标和一连串量化数据的积累,其过程和意义均是由活动着并且在活动中不断改变自身的人来确定的,它理应体现为物质层面的财富增长与人文精神层面的主体自觉自律意识、品德境界、道德水准之全面提升的有机统一。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不仅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系统工程”之基本要素,而且在实践理性层面内设了此一“系统工程”的合目的性价值向度,体现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发挥着价值支撑、精神动力和意识形态辩护等多方面基本功能,构成我国社会价值观念从传统走向现代化的人文精神觇标。
如果说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重建,兼有维护专制统治和民本情怀而以前者为主要目的的话,那么,以公有制为主体和人民民主专政条件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则从根本上反映和体现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利益和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实践理性,是党领导人民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精神把握方式,它从根本上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全国各族人民实现自身利益、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事业,它与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是以实际上为少数人占有的物质财富的增长为最终目的,而是通过经济方面物质财富的增长和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全面建设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使人们获得走向自身自由全面发展之不断充实的条件和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精神凝结和精华,其相互联结的每一方面内容,均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精神灵魂。由此,在现代化建设实践中,探寻现代化建设规律之“真”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中国最广大的人民根本利益之“善”走向了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从事不同职业的社会各阶层人们之多样性具体价值观念的“最大公约数”。我们讲“万众一心”“凝心聚力”,正是以全党全国人民在此一核心价值观上的价值“共识”为前提的。而此一价值“共识”一旦达成,就会转化为亿万人民群众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自觉行动,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性进程中,成为实现人民幸福、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之“中国梦”源源不竭的精神动力。习近平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魂聚力,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源源不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8]190。正是就此而言的。
三
我国在以往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具体国情下所确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是在一个复杂立体的交错时空坐标中经过慎重选择而确立的社会整体发展指向。与此相应,现代化过程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所面临的时代背景和现实境遇也是异常复杂的。在当前社会转型期现实生活的“价值生态场”中,价值观念不仅在急剧变动的社会现实中呈现出多变、多样化的特征,而且出现了传统价值观、计划经济价值观、市场经济价值观和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等多元价值观念系统不相系属的“共时性”同在,此一无序的多元同在,极易产生彼此的对撞和冲突,导致“价值失范”问题,使社会丧失判断善恶的共同标准,普通社会个体因“无所措手足”而各行其是,使得是非混淆,善恶不辨,美丑难分,由此产生精神和行为的错乱颠倒,带来社会的混乱和失序。因此,以现代化建设实践为载体,通过对多元、多变、多样化的价值观念进行与时俱进的整合与重建,于“多元”中建“一元”、“多变”中寻“不变”、“多样”中立“主导”,既以主旋律来统领多变多样化,又以多变多样化来体现和凸显主旋律,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当下的“价值生态场”从众声喧哗、乱不成调、呕哑嘲哳的刺耳“噪音”状态转变为主旋律悠扬、复调协和、整齐一致的优美“进行曲”状态,实在是新时代价值观建设的伟大“正名”,是现代化建设的迫切呼唤。
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不是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价值“悬设”,而是从社会转型期价值生活实际出发的创造性转化、整合和重建,它从实践—精神高度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性质、价值目标和方向。以市场经济取代以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意味着打破束缚人的独立性生成和主体性成长的体制桎梏,推进了人的解放的现实进程,但计划经济内生的整体主义价值取向,恰恰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益晶核。搞市场经济,固然有利于促进人的独立、自由和平等,但其“物的依赖性”的先天缺陷和“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又极易造成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的泛滥和“放于利而行,多怨”的人际关系冲突,这是必须予以辩证否定的。价值观念的转型和重建,离不开传统文化的丰厚基地,中华文化传统源远流长,其中既有诸如天人合一、以人为本、仁民爱物、以义制利等注重弘发人生价值意义的伟大人文精神,又有体现专制制度与等级观念之“人的依赖关系”的封建糟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固然要反对价值观上的封建主义,同时也要继承和弘扬我们伟大的人文精神传统。在全球化的时代大背景下,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念的泊入,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客观文化现实。西方资本主义价值观有反封建促独立、重理性反蒙昧、倡自由平等反奴役专制等有益的养分,也有拜金—利己—享乐主义等腐蚀性很强的“毒药”,对此,唯一明智的选择是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拿来主义”科学态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是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既要通过市场经济的发展来落实人的主体地位和权益,促进主体独立人格的生成,又要继承计划经济内在的整体主义价值晶核,以克服市场经济自发的利己主义拜物教倾向,实现主体精神与整体主义价值观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有机统一。同时,以兼收并蓄的襟怀主动汲取西洋资本主义价值观中民主、科学的有益养分,以抵防封建主义奴性价值观念在现实生活中的沉渣泛起;并通过对传统文化中伟大人文价值传统的继承和弘扬,来克服西洋拜金—利己—享乐主义价值观对社会价值生态的不良影响,进而扬弃市场经济“物的依赖性”的物役性特征。唯此才能化腐朽为神奇,在现代化的“大熔炉”中,熔铸出代表人民根本利益、体现历史进步要求并兼具民族特色和全球视野、兼备科学理性与人文精神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正如习近平所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9]42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面对多元价值观念冲突带来的“价值失范”,面对市场拜物教导致的人文关怀、精神家园的阶段性“迷失”,面对利益交换法则对社会生活全方位渗透导致的拜金主义、极端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的严重泛滥,面对社会矛盾、问题的交织叠加和社会风气的非道德化弊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新时代精神的价值主旋律,以凝聚民心、铸造国魂,聚合起万众一心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磅礴力量,已成为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和新时代的内在呼唤。诚如马克思所说:“问题就是公开的、无畏的、左右一切个人的时代声音,问题就是时代的口号,是它表现自己精神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10]289-290伟大的事业需要并呼唤伟大的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代精神的价值精华,必须回答新时代的实践所提出的价值问题,并为生活在社会转型新时代的人们提供行为规范和人格理想范型,昭示社会发展的整体价值目标和指向;这同时要求我们在实践中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并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司马光《资治通鉴》有云:“教化,国家之急务也,而俗吏慢之;风俗,天下之大事也,而庸君忽之;夫惟明智君子,深识长虑,然后知其为益之大而收功之远也。”相当程度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就是新时代“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先贤接传统,为未来开太平”的伟大“铸魂”工程,其对于推进现代化实践,实现中国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无疑是不可或缺的基本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