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监管 推进依法治安
2018-04-12
徐州市以严格执法监管为引领,推进企业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标准化管理”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有力地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科学制定执法任务,提升执法目标管理高度
徐州市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列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重点经济目标考核、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社会综合治理考核及“四项督查”安全生产问题清单之中,切实将执法责任夯实、夯牢。
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向各板块安监部门下达事前执法立案数1500件,向消防、公安交管、交通运输、质监(市场监管)、建设等五部门下达1500件,向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下达500件;市安委会还向30家具有执法权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事前执法任务435件。对各版块、各条线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重点考核,在市安委会集中现场考核的基础上,又组织市县两级安监部门业务骨干,对事前执法案卷进行全面互查,重点检查立案数、结案率、案均值、5万元以上处罚案件数及罚款收缴等情况,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创新执法手段举措,挖掘执法精准规范深度
建立以监察支(大)队为主,各处(科)室共同参与的全员化执法模式,要求市级将60%的精力、县级将80%的精力聚焦到执法工作中。推行“1+4”工作法,即1天在机关办公、4天在基层面向企业直接开展执法(市级基本实现,县级保证实现)。
实施“1+4”综合执法模式,即在进行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工商贸等专项执法检查时,将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培训、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投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列为必查的四项内容,一次性查清企业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漏项执法的问题。
研究开发“智能式”执法终端,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2016)》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模板,以及省局制定的自由裁量权标准全部录入其中,执法人员在输入企业违法行为后,便可直接索引适用法律法规条款,严格按照设定的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限额进行处罚,提升了执法时效性、规范性和精准度,较好地解决了“人情难过”的难题。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将专家参与作为必选项,并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邀请各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集中参与执法检查全过程,较好地破解了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高、难于排查深层次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
突出执法重点关键,拓宽执法覆盖延伸广度
规范行政审批的程序、标准和内容,对新办、变更、换证企业,一律对前置条件的原件进行审核,并邀请专家对现场进行复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行政许可。在开展执法检查时,重点检查企业责任制落实、机构设置、三级培训、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管理、风险辨识管控、应急管理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两照一表”(事前隐患照、事后整改照,整改责任表)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实现闭环管理。
建立健全安监与公安、检察院、监察局、人社、卫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大重伤、一般和较大事故的调查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结案,严把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关。
强化执法基层基础,加大执法队伍建设力度
市县两级政府均明确了安监部门为行政执法机构,全力保障和支持安监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在缩减人员编制和机构的大背景下,市编办在市安监局增设了规划科技处、行政许可处和新城分局,追加了人员编制,并全面梳理调整了业务处室职责分工。全市2个国家级开发区和8个省级开发区全部增设安监机构,增加编制人员58名。市县两级制定出台镇(街道)安监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机构名称、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各县(市、区)人社局都正式任命了公务员身份的安监办主任。
全力推进中心镇安监分局建设,将机关人员充实到执法监管一线,划片带领4至5个镇(街道)监管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工作,进一步实现执法“关口前移、力量下沉”。举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监管综合能力提升脱产培训班,全市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和安监办主任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充分发挥广播、报刊、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作用,持续宣传“两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发《徐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开通网站信箱等举报平台,鼓励市民举报事故(事件)、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