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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标准与指南》的改进和发展

2018-04-11张旭雯

世界教育信息 2018年5期
关键词:质量保障

张旭雯

摘 要:博洛尼亚进程旨在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在此过程中最重要的目标之一是使欧洲高等教育具备竞争力,具有透明性、多元化的特点,成为能够领导世界高等教育领域并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产生影响的高质量教育。《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标准与指南(2015年)》较2005年版,在标准的选择和指南的定义上更为细化。在“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背景下,标准与指南强调质量保障的责任主体在于高等教育机构,重视质量保障机构的独立性及其工作的专业性和完整性,要求进一步完善评估体系和申诉机制,提升各类型质量保障机构的评估水平。由此可知,在欧洲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中,质量仍是主流关注点,质量提高是最终目标,质量保障将成为提升欧洲高等教育吸引力和竞争力的强大手段。

关键词:博洛尼亚进程;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

以创建“欧洲高等教育区”(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 EHEA)为目标的博洛尼亚进程是欧洲对于全球化背景下社会经济变迁所做出的应对策略,希望通过国家间的合作交流提升欧洲高等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以应对全球化时代知识经济的挑战。在此背景下,高等教育的质量成为各国的关注焦点。《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标准与指南》作为博洛尼亚进程的重要成果之一,适用面广、指导性强,其变化与发展体现了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发展趋势。

一、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发展历程

在学术界,“质量”可被定义为产品或服务所具有的某种价值,隐含着在对产品或服务满意度符合需求的持续评估中寻求最优的意图。质量保障是提供良好品质的一系列行动,是追求高品质、确保相互信任的强有力工具。从这一角度看,高等教育是世界市场应用质量保障以获得互信的一大领域。在高等教育中,质量保障是指那些旨在确保机构、学术、基础设施的资质符合特定标准的所有政策,以及正在进行的审查过程和行动。质量保障依赖于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对促进人员的自由流动、文凭学位的相互承认有着特殊意义,其根本目标在于提升高等教育的质量。

1999年出台的《博洛尼亚宣言》明确了欧洲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达成了6项行动目标,其中一项是“促进欧洲各国在教育质量保障方面的合作”,其中提到“各国应开发和采取可比较的、有相容性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方法,以促进欧洲在质量保障活动中的合作”。由此可见,质量保障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意义深远。2001年,布拉格会议的召开被视为欧洲高等教育区持续发展的标志,该会议围绕三方面的议题展开,即高等教育质量体系的趋同建设、增强欧洲内部人员的流动性、确保欧洲高等教育的高质量,指出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发展目标,在质量保障方面提出了“建立可供欧洲共同参照的质量保障框架”的要求。2003年,柏林会议将质量保障定为优先发展的三大领域之一,呼吁欧洲四大组织(E4)合作,即欧洲质量保障协会、欧洲大学生联盟、欧洲大学协会和欧洲高等教育机构协会协力开发出一系列针对质量保障的标准、程序和指南,“探索出确保适当的质量保障和认证机构或组织的同行评审系统运作方式”,并在2005年通过博洛尼亚后续工作小组向部长们汇报,为卑尔根会议的召开做准备。2005年,卑尔根部长会议上正式通过了E4组织制定的《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标准与指南》(Standards and Guidelines for Quality Assurance in 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ESG,简称ESG2005),并做出声明:“我们致力于在国家层面上引入建议所提出的质量保障的同行评审模式,同时尊重普遍接受的标准与指南”,这一声明成为欧洲高等教育区所有高等教育机构和质量保障机构的主要参考依据。随后,2008年建立了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构注册制度(EQAR),采取ESG2005作为评判质量保障机构是否可以注册在案的主要标准,成为欧洲高等教育区建设的一个重要信息工具。

2010年,在“博洛尼亚进程”10周年之际,47个欧洲国家的教育部部长共同签署通过《关于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布达佩斯-维也纳宣言》,宣布“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建设正式启动。10年以来,通过自愿集会和政府间的广泛交流,欧洲在质量保障以及博洛尼亚进程中行动路线的执行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形成了构建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几大支柱:一个共同的框架,包括欧洲高等教育区的质量框架、欧洲学分转换制度、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标准和指南、欧洲高等教育机构的注册机制、共同的认可机制以及由欧洲高等教育机构达成的方法论体系和可持续的成果;一系列共同的工具,如欧洲学分转换制度的用户指南、文凭补充、里斯本认可公约[1]。欧洲高等教育区的正式成立也意味着欧洲高等教育的质量保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之后,E4开展了一项MAP-ESG计划(MAP-ESG project),绘制出质量保障标准与指南在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实施与应用蓝图,收集、分析47个签署国的参与情况。这一计划旨在评估ESG2005是否适当并且与时俱进,以完成促进欧洲高等教育区发展的主要任务。2012年,E4与国际教育、欧洲贸易、欧洲高等教育保障注册机构等组织于丹麦哥本哈根再次开展合作,为ESG2005的修订提出初步建议,最终形成一份报告并提交给博洛尼亚后续行动小组。同年,47个签署国的教育部长齐聚罗马尼亚首都布加勒斯特,回顾博洛尼亚进程的发展,指出欧洲高等教育系统日益具有兼容性和可比性,质量保障系统有助于相互信任的建立,跨境高等教育资格更易识别与认证,越来越多的学生从高等教育的广泛性中受益;为了巩固并进一步促进欧洲高等教育的发展,致力于为所有人提供高质量的高等教育、提升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加强流动性,设定了未来3年在欧洲高等教育区的优先任务,其中之一是在欧洲层面为2015年的部长会议做准备,需要“编写修订版的《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标准与指南》以供采纳”[2]。同时,他们接受E4对MAP-ESG计划的实施與应用情况的报告,提出将修订标准与指南以“推进透明化、适用性、实用性以及扩大其使用范围”。对标准与指南的修订遵循3条原则:一是保持在质量保障、广泛的适用性、广泛的主人翁意识方面的优势;二是克服弱点,即消除模糊性、冗余以及前后不一致的劣势;三是与时俱进,即ESG2005作为博洛尼亚基础设施的一部分,应当考虑到高等教育及其质量保障的发展现状。在2015年5月的埃里温会议上,《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标准与指南(2015年)》(ESG2015)正式获得欧洲高等教育区相关部长的认可。

二、《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标准与指南》的改进

ESG2015是在“博洛尼亚进程”的原有成就中生成的,为欧洲高等教育质量提供了共同的标准框架,为欧盟成员之间的教育互信打下良好的基础。ESG2015并未规定关于质量的标准,也未规定质量保障过程应当如何实现。ESG2015提供了一系列的指导,涉及高质量的教育供给和学习环境等至关重要的领域。过去15年,高等教育质量的评估要素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要回应人们对高等教育机会不断增长的多样化期望,必须在高等教育的供给侧方面有根本性的转变,在此过程中质量保障的作用至关重要。通过ESG2005和ESG2015的对比,有助于分析当前质量保障在发展政策和方向上的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一)《欧洲高等教育区质量保障标准与指南》概述的变化

ESG2005是在只有40个参与国的情况下签署的,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原则性不强、标准与指南关系不明确、语义表述模糊不清等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是当前高等教育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3],由此形成了改进质量保障的标准与指南的需求。

1.背景

从报告的前言部分来看,ESG2015叙述了2005年以来欧洲高等教育的发展,如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转变,关注灵活多样的学习途径的需要,认可在正规途径之外所获得的能力等。另外,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数字化学习的传播以及信息传递的新方式不断涌现,都成为影响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因素。同时,ESG2015还提到了促进高等教育透明化和机构互信的新工具,如质量框架的制定、欧洲学分互认系统、文凭补充等。

2.范围

标准与指南适用于欧洲高等教育区中的所有高等教育机构,无论是何种学习模式或在何处授课。因此,标准与指南也适用于包括跨国和跨境教育在内的各类高等教育供给模式,如在线学习以及那些不授予正式学位的学习项目。和ESG2005一样,ESG2015着眼于与教学相关的质量保障,但ESG2015关注的焦点还包含了学习环境和与之相关的研究和创新。同时,ESG2015强调了所有质量保障活动都应当追求问责和精进这一双重目标,该目标适用于所有达成质量保障的途径。

3.目标与原则

作为高等教育机构和质量保障组织的内外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参考性文件,标准与指南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国家间和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对于教学质量保障的共同理解。ESG2015要求在欧洲高等教育区内,质量保障坚持的原则有“响应高等教育系统、机构、学习项目和学生的多样性,促进质量文化的发展,考量学生以及所有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需要与期待”[4]。在欧洲质量保障方面有一个共识,即标准与指南必须设定在一个普遍的适用层面上,以便适用于所有形式的教育提供者。在此基础上,ESG2015的具体目标是在欧洲设立一个质量保障的共同框架;确保高等教育质量得到保障与提升;促进相互信任;在欧洲高等教育区内提供质量保障的相关信息。这些目标为不同高等教育机构提供了一个框架,可以在这个框架下以不同的方式开展教育活动。

标准与指南始终保持着适用多样化实践的通用性原则。ESG2015继续秉持尊重欧洲高等教育系统、质量保障机构多样性的原则,认为一个完全统一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方式是不切实际的[5]。2015年,欧洲高等教育领域的质量保障就是在四项原则的基础上展开的,即“各高等教育机构对其所提供的教育质量及其质量保障负有最主要的责任;质量保障的需求与高等教育体系、教育机构和学生的多样化保持一致;质量保障的预期应满足学生、教育机构董事会和社会的一致需求;教育质量保障应支持质量文化的发展和延续”。[6]

(二)ESG2015对ESG2005实施过程中问题的应对

1.确保质量保障机构的独立性

ESG2005指出质量保障机构应当是独立的,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且结论和建议不会受到第三方影响。通常,质量保障机构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为确保质量保障机构的活动不受其干扰,需要使质量保障机构独立运作,脱离与政府的上下级关系,避免行政审批命令对质量保障机构的工作产生影响。对此,ESG2015标准3.3指出,独立的质量保障机构与自治的高等教育机构同样重要。相应的指南對质量保障机构的独立性首次进行了划分:组织的独立性、操作的独立性、正式结果的独立性。ESG2015特别强调,所有为质量保障机构工作的人,无论是专家还是利益相关者,完全是基于个人能力行事,并不代表其所在组织,因此任何程序或决定都只是基于专业知识的判断。[7]

2.提供充足的资源供给

确保外部质量保障以高效的方式运作,充足的人力和财政资源供给必不可少。ESG2005仅在标准3.5中要求充足资源的供应,并没有具体的指南。ESG2015在标准3.5中扩大了质量保障组织的工作范围,要求资源供给要保证组织顺利开展全方位的工作[8];ESG2015指出如果质量保障组织不仅能高效地组织并实施外部质量保障活动,还能反思他们的工作并告知公众,那么应当给质量保障组织提供充分和适当的资源。

3.提升报告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外部质量保障的效益,报告应当面向各类“目标读者”,在遣词造句上确保不同读者群体能够理解并评价报告的内涵及意义。ESG2005仅指出应当向“目标读者”发布报告,并未指明“目标读者”群体,在报告发布的内容上也较模糊。ESG2015则在标准2.6中首次提出报告应当全文发布,评估机构根据报告作出的任何正式决定也应当与报告一同公布,并且为确保准确度,在报告发布之前要与高等教育机构就有关事实进行核实[9]。指南详细地说明了在报告中应当包含的一系列要点,如描述机构的运行背景、记录机构开展良好实践的特征等。关于报告发布指向的“目标读者”,在新版本中得到了进一步的说明,包括学术团体、外部合作伙伴及其他感兴趣的个人,提醒评估机构注重不同的潜在读者群体的多样需求。

4.加强评估的后续工作

外部质量保障过程应当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一以贯之地执行,包括一份自我评估、一份外部评估(通常包括实地考察)及结果报告、一份后续报告。ESG2005提到,要关注高等教育机构根据报告建议所采取的一系列改进措施。而ESG2015则在新的标准2.3中特别指出,专家提交的调查报告并不代表外部质量保障程序的结束,该报告是为高等教育机构的后续行动提供明确的指导意见,指明高校在评审过程中进行自我评估的重要性;同时,指南也提及对后续进展的预期,如要求举行座谈会议等。[10]

(三)ESG2015新的关注点

1.内部质量保障强调“以学生为中心”

学生的水平、学术与专业的认可度、毕业生的工作能力都是质量保障关注的重心。ESG2015质量保障的四条原则之一指出:高校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主体[11]。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关注是构建内部质量保障框架的关键一环,学习过程涉及学习项目和学习者。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显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应当在学习项目的设计和进展中得到有效实施,这将影响教学过程,促进良好环境的创建。只有学生和教师都愿意进行结构化的对话,并在培养能力的过程中进行合作学习,‘以学生为中心才会实现”[12]。与此对应,ESG2015在标准1.3“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教学和评价”中指出了高等教育机构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的必要性。这一标准首先是针对高等教育机构提出的,重点在于高等教育机构应当以一种鼓励学生在创造性的学习过程中起积极作用的教学方式开展学习项目;其次,ESG2015中标准2.1要求质量保障机构的外部质量保障程序应当遵循内部质量保障规定的标准,这意味着外部质量保障有责任认可并支持高校的“以学生为中心”教学理念。[13]

ESG2015在标准1.4提出了一个新概念,即“完整的学生生命周期”——入学、升级、毕业、获得教育证书,这一概念与“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相呼应。指南要求高等教育机构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程序记录学生在“整个生命周期”的信息,指出适当的高等教育资格认可要符合《里斯本公約》的原则,依赖于与质量保证机构以及国际层面的欧洲信息中心/国家学术认证信息中心合作,以保障跨国认可的一致性[14]。这有利于促进学生在高等教育系统内的流动。

2.外部质量保障注重完善评估体系

外部质量保障体系以内部质量保障的标准和指南为基础,从设计合适的外部质量保障评估标准,开展专业的、连贯的外部质量保障评审过程,公布评审结果,到质疑与申诉程序的建立,外部质量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其细节。其中,为了强调同行评审在欧洲外部质量保障评审过程中的重要性,ESG2015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标准进行规定,即标准2.4。ESG2015对同行评审提出了要求,如对专家进行仔细挑选、提供适当的培训等。这一标准的新颖之处在于明确规定专家团队应当包括各行各业的人员,如机构工作人员、学术人员、学生、雇主、专业人员等,以此提供多样化的视角。在引进国外专家方面,ESG2005将其作为广泛使用的外部评审过程的因素之一,ESG2015则将其视为促使评估朝向更深层次发展的重要因素,应当积极提倡。此外,学生团体应当包含在外部专家团成员之中已经成为ESG2015的一项规定,不再只是ESG2005中阐述的“视情况而定”。

标准2.7“质疑与申诉”在之前的指南中有部分说明,现已设为一条单独的标准,突出其重要地位。除了申诉程序之外,还添加了质疑程序,明确了高等教育机构有向评估小组提出疑问的权利,且评估小组要设立一个明确的程序来处理,这样就使这一标准的适用范围扩大到质量保障的整个过程,包括那些最终没有达成正式决定的部分。

对学生参与的肯定、对国际专家参与的提倡,使外部质量保障以一种更加公开透明、高效专业的方式运作,而质疑与申诉程序的完善,对于促进内外部质量保障间的沟通与信任意义重大。

3.质量保障机构关注提升工作水平

质量保障机构也应该在内部质量保障过程中起作用,尤其是在界定内部质量保障的范围、提高质量保障活动的完整性方面。标准3.6“内部质量保障和专业行为”指出质量保障组织应当不断提高其工作的专业性和完整性。专业性体现在“确保所有参与质量保障活动的人员能够以专业水准和伦理规范行事”;“完整性”体现在尽管质量保障机构可以将质量保障活动部分或全部地转包给其他同行,但是应建立一个机制以确保分包商所负责活动和资料的质量,并且分包商的活动要与标准与指南保持一致。鉴于质量保障活动领域的扩大,针对将质量保障活动外包给独立的专业化质量保障组织,指南要求:一是与当地司法管辖区的有关部门进行适当沟通;二是内部质量保障政策应当承认社会化教育机构的地位和身份,这在国家范围内及国际环境中均有重要意义。同时,新标准3.7“周期性的外部审查”旨在让质量保障机构对其自身活动有更全面的认识和反思,督促其注重工作效率,提升活动水平。

三、结论与启示

在博洛尼亚进程和欧洲高等教育区发展的推动下,质量保障仍然是富有活力的发展领域。高等教育机构不断完善提高自身质量的策略,外部质量保障机构的建立已经不是主要问题,取而代之的是外部质量保障机构是否能够产生效益并在工作中与ESG相符[15]。ESG为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建设提供了一个框架,提出了教学质量保障的基本原则,也对欧洲各高校内外部质量保障框架的完善提供引导。ESG2005秉承欧洲大学协会2003年《格拉茨宣言》倡导的精神——“欧洲维度质量保障的目的就是要促进相互信任和提高透明度,并同时尊重国家背景和学科领域的多样性”[16]。ESG2015继承这一精神,将其重点放在对高等教育内外部质量保障的一系列标准和指导方针上,旨在形成一个共同的参考框架,对有成效的高等教育供给和对学习环境的关键性作用加以引导。SEG2015范围更广,适用于包含跨国和跨境教育在内的欧洲高等教育区中的所有高等教育机构。总的来说,质量保障是促进欧洲高等教育合作交流的重要途径。

质量提高是目标,质量保障的责任主体在于高等教育机构。质量保障和质量提高是相互关联的。所有质量保障活动的核心是问责和精进这一双重目标。一个成功的质量保障体系应当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供建议和意见,落脚点始终放在教育质量上。正如2009年博洛尼亚后续小组的声明中谈到,“我们需要时刻记住的是,质量保障机制本身并不是目的,他们的最终目标是提高教学和科研的质量。质量的根本责任在于学术界,外部质量保障系统的贡献是次要的和支持性的。致力于更高质量教育的最基本动力必须来自高校本身——他们内部的质量保障系统和质量文化”。因此,为进一步提高欧洲高等教育的质量,营造欧洲高等教育的质量文化将是贯穿博洛尼亚进程的一条主线。高等教育机构内部的质量保障是质量保障系统的基础。ESG2015指出,“促进质量文化的全面建设,涉及所有人员,包括学生、教师、高等教育机构的领导层和管理者”。

在“以学生为中心”理念的指导下开展质量保障工作。“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除了在教学领域兴起一场新的改革之外,对质量保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内部质量保障要求高等教育机构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审慎考虑学习项目的设计、教学方式的实施、学习成果的评价;另一方面,外部质量保障明文规定学生参与要纳入同行评审专家组。质量保障是资格的质量保障,是学生能力的质量保障。“完整的学生生命周期”所涉及的学习过程、学习环境、学习资源等都应当纳入质量保障的范畴中,从“以教师为主导”转向“以学生为中心”,涌现出灵活多样的学习途径,使学习结果成为质量保障的关注点。不同国家根据本国背景对学习结果有不同理解,如何基于学习结果开展质量认证、评估等保障活动将对欧洲高等教育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提出新的挑战。

质量保障是提升欧洲高等教育的吸引力和竞争力的一大途径。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在十余年来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新标准与指南的指导下,新的领域被纳入质量保障的进程之中,为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注入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12]Yerevan Communiqué. The Bologna Process Revisited: The Future of 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C]. Conference of Ministers Responsible for Higher Education, Yerevan, 2015.

[2]Buchares Communiquét. Making the Most of Our Potential: Consolidating 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C]. Conference of Ministers Responsible for Higher Education, Bucharest, 2012.

[3][6]EQUIP. New Tools for New Realities: Intro to the Revised European Standards and Guidelines (ESGs)for Quality Assurance [EB/OL].https://www.eurashe.eu/library/equip_160314-15_amsterdam_pres_ galan-pdf/,2016-11-20.

[4][7]Maria Kelo. ESG 2015 What has Changed and What Does it Mean for the QA Professionals[EB/OL].http://www.equip-project.eu/wp-content/uploads/EQUIP_160606-07_Lisbon_pres_KELO.pdf,2016-06-06.

[5][8][9][10]EQUIP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ESG 2015 and ESG 2005[EB/OL]. http://www.equip-project.eu/wp-content/uploads/EQUIP_comparative-analysis-ESG-2015-ESG-2005.pdf,2017-03-10.

[11][14]EURASHE. Standards and Guidelines for Quality Assurance in 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2015)[EB/OL].http://www.ehea.info/Uploads/Documents/Standards-and-Guidelines-for-QA.pdf,2017-03-19.

[13]Padraig Walsh. How Will External QA Change as a Result of the Adoption of ESG 2015-key Challenges Identified by QA Agencies Agencies[EB/OL].http://www.ehea.info/cid105435/how-will-external-qa-change-as-a-result-of-the-esg-2015.html,2017-02-17.

[15]European Commission/EACEA/Eurydice. 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 in 2015: Bologna Process Implementation Report[EB/OL]. Luxembourg: Publications Office of the European Union.http://bologna-yerevan2015.ehea.info/files/2015%20Implementation%20report_20.05.2015.pdf,2017-03-19.

[16]EURASHE. Standards and Guidelines for Quality Assurance in the 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 (2005)[EB/OL].http://www.ehea.info/Uploads/Documents/Standards-and-Guidelines-for-QA.pdf,2017-03-19.

編辑 吕伊雯 校对 徐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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