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空间”理论在“长托”活动中心设计中的运用研究
2018-04-11陈晨
陈晨
20世纪末,日本建筑师黑川纪章提出了“灰空间”理论,这是一种连接室内与室外的过渡空间,被用来舒缓因室内空间与室外空间的分割而造成的情绪上的疏远感。
1 “模糊空间”概述
“廊棚”是我国江南一带一种带屋顶的小街,它不似传统建筑那样完全封闭,能够使建筑通透化。“廊棚”与南方建筑中的“天井”,北京四合院中的“游廊”,乃至现代建筑中的“阳台”等,在空间上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即“模糊性”。我国虽然很早就有这种“模糊空间”的建筑,但是关于“模糊空间”具体的理论到了20世纪末才被日本建筑师黑川纪章提出,他把这种模糊的空间定义为“灰空间”。“灰空间”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指颜色上的模糊性,二指空间上的模糊性。“灰空间”在颜色方面的含义由“利休灰”引申而来。此“灰”与西方的将黑色和白色相混合得到的灰色是不同的,它是将红色、蓝色、黄色和白色四种颜色相混合而得到的灰色,是一种无中生有,有中生无的模糊的颜色。空间上的模糊性指的是一种介于两种空间之间的第三领域的空间,因为各个空间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定,拥有模糊而又耐人寻味的特性,所以显示出了非凡的魅力。如今,“模糊空间”多被应用于现代建筑的设计当中。
2 “模糊空间”在建筑设计中的运用研究
图1 (图片来源:作者绘制)
图2 (图片来源:作者绘制)
图3 (图片来源:作者绘制)
黑川纪章最早提出了“灰空间”的设计理论,即通过底层架空、切削、挖空等手法来创造出一种具有模糊性、不确定性的空间。后经不断地发展完善,形成了系统的“模糊空间”理论。现在“模糊空间”理论被运用到建筑设计的各个方面:从建筑的平面设计上来说,主要指空间底面的变化,如以地面的落差、颜色和所铺设材料的不同来进行不同空间的区分;从建筑的立面设计来说,使用不完整、非封闭或经挖空处理的立面围挡,使得空间分割变得模糊不清;从建筑的三维空间设计来说,将各个立体空间相互渗透,造就一种含混不清的空间感受。如老北京“四合院”就是通过各种立体空间的相互组合穿插而形成的内外互化的模糊空间;从建筑的多维设计来说,将建筑的时空变化容纳其中,自然界中的声、光、色及人类行径都在不断变化,从而导致建筑空间并非一成不变,使空间感受变得模糊又难以捉摸。
3 “模糊空间”理论在“长托”活动中心设计中的运用研究
设计中三楼的这一空间(如图2),作者并没有明确定义此空间的使用功能。有展览时,它可以暂时做成一个展馆;有唱歌比赛时,它亦可以临时改成一个练歌房。根据不同的需求,它可以承担不同的空间角色。这样可以有效避免空间资源浪费,最大化的提高空间利用率。
在建筑空间材质运用上,作者使用了大量的玻璃墙面(如图3),以此来做间隔。玻璃墙面虽是明确的物理分割,但从人的心理感受角度来说,这些被物理分割的空间并非就是一个一个完全孤立、封闭的空间,它们相互之间、它们与整个大空间之间还是存在着相互的模糊联系。因为不同的使用需求,它们被分成了一个一个不同的功能空间,但是站在整体的高度来看,它们又是一个大的、多元化的、混合性的整体空间。所以通过透明的界限分割,我们也可以创造出具有相互联系的、通透的明亮“模糊空间”。
4 结语
作者进行了“长托”活动中心的方案设计研究,尝试引入“模糊空间”的设计手法,力图营造出一种通透开放的空间气氛,使人们够在其中开心、放松的锻炼互动,从而实现人性化空间的设计。
在建筑外部空间分割上,作者运用不确定的界限分割,在建筑主体的东南西北四侧做了四面大面积镂空非密闭围合的红砖墙(如图1),以此来做一个形式上的区隔,使得砖墙内侧与建筑物主体之间产生了一个空间特性不明确的“模糊空间”。这个“模糊空间”将自然环境引入到空间内部,又把空间内部带出到自然中来。
在建筑内部空间使用上,同一空间应具有多重使用功能,即空间功能的“模糊性”,指的是同一空间应能尽可能多的满足各类不同人群的使用需求,做到以不变应万变。如本次
基于“模糊空间”的理论指导下,作者通过使用不确定的、通透的空间界限分割及简洁、抽象的设计语汇,创造出了一个意蕴朦胧、通透明亮、具有多重使用功能的“长托”活动中心。
参考文献:
[1]段晓黎.浅谈现代集合住宅的灰空间设计与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2
[2]王亮,戚余蓉.“模糊空间”的空间〔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66)
[3]刘立欣.内与外〔J〕.《南方建筑》,2006,(2)
[4]龚红艳,康小勇.居住区环境中的模糊性空间设计〔J〕.房地产世界,20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