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税和烟草价格还需再提高
2018-04-10潘碧灵
潘碧灵
烟草使用和吸二手烟是非传染病(如心脏病、癌症、肺病或呼吸道疾病等)的主要危险因素,直接影响着人民健康。根据世卫组织的报告,中国烟草消费每年导致约100万人死亡。
中国的卷烟消费量约占世界的三分之一,明显高于中国的人口占比。如何设计有效的手段控制烟草消费成为保障人民健康、满足人民对于美好生活需求的迫切任务。
众多研究和经验表明,征收烟草税是减少烟草消费的最有效措施之一。与行政性禁烟、媒体宣传、健康教育等控烟手段相比,征收烟草税更容易形成控烟的长效机制,提高戒烟成功率,减少吸烟者所吸卷烟的数量,阻止未来的吸烟者染上烟瘾。与此同时,在烟草“专卖专营”的模式下,征税往往比提价更容易让社会大众接受。提高税收和价格成为各种烟草控制政策中最为有效的政策工具。
自2005年中国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来,尽管我国政府于2009年和2015年两次提高了卷烟消费税,但提税幅度远赶不上经济增长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导致我国卷烟的支付能力持续上升,我国卷烟价格仍然偏低。在2015年烟草消费税调整之后,目前税负为56%,这一水平与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70%标准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因此,我国烟草品价格和烟草税都还有进一步提高的空间。
目前我国卷烟平均零售价格每包13元,在全国的绝大多数市场,尤其是低收入地区,许多吸烟者仍在消费价格3至5元左右的五类烟,这种极低价格卷烟的存在,削弱了烟草税政策调整在控烟方面的有效性,并且增加了青少年初始吸烟并染上烟瘾的可能性。
尽管我国政府在2009年和2015年两次提高了卷烟消费税,但是,提税幅度远远赶不上我国经济的增长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程度,导致我国卷烟的支付能力持续上升,消费卷烟的实际价格越来越便宜。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与经济政策合作中心《中国卷烟支付能力研究》实证分析的结果表明,在2001至2016年期間,由于居民收入增长幅度超过卷烟价格增长幅度,导致中国的卷烟支付能力在这一期间持续增强。卷烟支付能力的变化导致卷烟消费量的变化。我国卷烟支付能力每提高10%,卷烟消费量增加6%,由此导致我国卷烟支付能力的增长速度位居世界第一。
卷烟支付能力的持续大幅增长,说明中国仍有较大空间提高烟草税与烟草价格,在改革方向上,还有必要持续和定期提高烟草税,以促进烟草控制和全民健康。具体来说,可从三个方面进行改革。
第一,提税提价。目前先提高从量税,达到平均每包烟1元左右,同时设置卷烟最低价格。近期可将五类烟草销售价大幅提高,并逐步将所有卷烟每包最低销售价格提高到10元以上,以改变目前部分烟草价格低廉及其供给现状,以保证低价烟的可支付性随着时间推移而降低,这一举措对于保护弱势群体,尤其是青少年和低收入人群尤为重要。
第二,提高税负。我国应实行更积极烟草税政策,以降低卷烟支付能力为目标,在烟草税政策调整时确保卷烟消费税和价格的增加幅度与居民收入的增长幅度同步协调。充分考虑政策调整的可行性,建议近期烟草税负提高5%,并逐步提高,力争在一段时间内,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70%标准。
第三,调整卷烟消费税计税依据和征收烟草污染税。短期来看,考虑逐步提高烟产品的定量税,或者采用按照烟产品中主要危害物焦油含量计征消费税;长期来看,考虑单独设立烟草污染税,或者在环境税下设立烟草污染税目。同时,将相关税收收入用于人民健康和社会保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