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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类实践最基本形式是物质生活实践”的几点论证

2018-04-08程露

魅力中国 2018年50期

程露

摘要:物质生活实践是对生活实践物质层面的规定。它有别于物质生产实践,但也不是受个体或者群体“本我”——生物性力比多的全部驱动,而是人类存续和发展起着最为直接的活动载体。本文试图论述物质生活实践的最基本地位,提供佐证以支持其为人类第一位的实践形式的观点。

关键词:物质生活实践;人类实践;基本形式

本文提出的“物质生活实践”概念,与之前哲学教科书关于实践基本形式的划分和各自的重要作用的阐述有较大不同。教科书上认为“实践是主体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实践的基本形式包括物质生产实践、社会政治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以及科学实验(包括文化实验),而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形式。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向我们交代了历史的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1]这种为生产生活资料的活动的就是物质生产实践。从唯物史观的角度,人类能够发展进化,人类社会可以不断变迁,都是建立在物質生活资料的生产上。无数的史实和科研结果似乎都指向了物质生产实践的最基本地位。由此观之,在经典文本和史实的佐证下,这个结论似乎是确定不移,没有任何可供修正的空间了。但是,我们结合物质生活实践的定义以及常识分析,将实践以及其基本形式解构一番,我们就能得出一些新颖但又言之有据的论点。

一、何为物质生活实践

欲知物质生活实践的涵义,可以先探讨生活实践的内容。生活实践是指人们为满足其生活需要、发展自身潜能而进行的各种实践活动。社会不断发展变迁,人类需要不断广延增加,其生活实践的内容也不断扩展。用张炳奎先生的语言说,生活实践包括物质生活实践、政治生活实践、精神文化生活实践等。社会分工的发展使得各种生活实践也得以扩充并细化,也丰富着生活实践的形式。而物质生活实践是指人类维持和延续自身生命的生存活动和繁衍活动,包括衣、食、住、行等物质生活和恋爱、婚姻、家庭、生育等感性行为以及与此相关的卫生、体育活动。[2]这种定义很明显将人自身(主要指客观方面而非思维的主观方面)也纳入到实践的客体对象中去了,应该说有更强的适用性和更准确的描述性。

物质生活实践满足实践的定义,援引上文,“实践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物质生活实践中人们穿衣、吃饭、出行、居住以及与人恋爱、组建家庭、生育后代等活动都是在意识指导下,对客观世界(外界事物或者人的身体自身)进行了改造,或者改变形态结构,或者改变位置秩序。将这些活动纳入到实践范畴是毫无疑义的。

但物质生活实践与物质生产实践又有着明显的区别。首先,物质生产实践是指生产生活资料的活动,它带有社会再生产意味,创造着满足人们需要的劳动产品。比如对粮食进行播种和收割的农业生产,对原材料的加工、拆装组合的工业生产,对批量的商品归类并予以运输、转售的商业经营等。在这种生产活动中,很重要的特点是原本没有的物品被制造出来,而且这种物品可被复制。而物质生活实践是指人为了满足生存和繁衍需要对生活资料的消费、吸收的过程性活动。与生产实践相对比,为摄取食物而进行的切割、挑选、烹调等活动是物质生活实践,为穿衣而进行的对布料的整理、熨烫、浆洗等活动亦是物质生活实践,为住得更为舒服而进行的清扫房间、加厚窗户、洒水降温等活动也无疑是物质生活实践,其他为了出行、恋爱、生育、组建家庭等目的而利用工具、改造了目的对象或者肌体等的活动当然也不被排除其外,甚至连人们为了活动筋骨而进行的体育锻炼、为了防治病变进行的打针吃药、针灸疗养等也是物质生活实践。可以说,物质生活实践是十分广泛的,它与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二、为什么物质生活实践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

笔者要申明的是,在这里提出的论点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社会物质生产是整个人类历史的前提”的离经叛道,而是在于对实践形式分类的拓展认识,虽有对教科书结论的些许修正,但是在根本上笔者坚持实践观和唯物论。在此列三个理由支撑这个结论。

第一,物质生活实践是个人最早和最后的实践活动。张先生解释道,从个体的诞生开始,他就要开始对物质生活用品的各种消费,食物、饮料、衣物、住所、配偶等客观事物(包括它作用的人)的状态(包括质的状态和量的状态)都因之发生改变,这种消费贯穿于个体作为生命体的始终,即便是死亡的那一刻,也在完成着对这些物品的消耗。而物质生产实践则不同,它(按常理理解)并非人们一出生就会进行的实践,因为几乎所有人都不会在出生时就开始生产着社会物质财富、创造劳动产品;大多数人在死亡的时刻也并不进行物质生产实践;更值得强调的是许多人一生大部分时间甚至是终其一生也并未从事过社会物质生产,往往地进行着精神财富的生产或者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消费者(如慵懒的啃老族)。那么,从进行的时间上看,物质生活实践贯穿于个体生命的始终,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第二,物质生活实践是每个人都要经历、进行得最普遍的实践活动。如上文所云,人首先是一个生命体,也是一个处于群体生活中的社会性动物。每一个人在大多数时候都会进行衣、食、住、行的活动,都有需要为了爱情组成家庭、繁殖后代、强健体魄等而进行相关改变客观事物和自身肌体的活动,因此,物质生活实践不会排斥任何一个人,它的存在方式最为普遍。相反,从上文也可以得知,物质生产实践的存在形式要更为单调,覆盖范围要更为狭窄,从事人群也不及前者庞大。而且,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人群会越来越稀少,更多的人会活跃于政坛、文艺创作、产业化的体育事业、科学研究等领域,并不直接生产社会物质产品,生产力的进步和社会的分化(当然,其中也有马克思所说人类从异化劳动中解放出来的意味)反而弱化了物质生产实践的地位。相反,物质生活实践却在任何时候都没有被人类所摒弃,它的最基本地位也无从撼动。

第三,其他一切的实践活动都是为了生活实践,归根到底为了物质生活实践。如开篇对生活实践的描述——人们为满足其生活需要、发展自身潜能而进行的各种实践活动,所有的社会物质生产、精神产品的创作、科学技术的研发都是为了满足人们不断发展的物质文化需要,这构成了生产的原动力。当然,实践的形式多种多样,有多少种社会分工、多少对实践主体与客体,就有多少种实践具体形式。这种需要促动这些实践形式创造大量的产品,而需要付诸实现或者满足的过程就是生活实践的过程。由此而言,生活实践(有物质的、精神的)成了其他实践的目的,他们之间的关系就相当于“消费——生产”的矛盾关系。而在生活实践当中,居首的和直接的就是物质生活实践。就像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所言,“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3]无论是哪种社会形态,无论人类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如何,只要人是一个生命体,一个“现实的感性的人”,物质生活实践就必定成为其最基本、最基础的实践活动。

除了从个体角度来说明物质生活实践的根本性地位,那么我们能否从群体的角度来分析其对于人类自身的重要作用呢?这种论证要从人类得以产生的过程中寻找证据。达尔文的进化论指出,人类迫于环境的变化,由森林走向原野,由摄取生食到摄取熟食,由裸露到穿衣蔽体,由采摘、渔猎到豢养、培植,都是为了延续种群的生存发展,在自然选择中逐渐形成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劳动在促进类人猿向人的转化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将焦点凝聚到恰好发生转化的那个时刻。在那一刹那,类人猿发现保存森林大火的火种可以用来再次烤制食物;把石头打制成尖锐的形状可以用来敲打坚果,攻击入侵者;将木棍磨尖对于围捕猎物可以事半功倍……这样的过程成了人类的劳动,而在过去的解释中劳动往往就是指物质生产实践(从上文也可以看出,人类的劳动似乎确实是创造了自然界原本没有的东西,也就是制造了工具)。

那么,这跟物质生活实践有何关联?就以采用鱼类作为食物和使用火作为例证。[4]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恩格斯有这样的逻辑思维过程——早期的人类还不会生火,在偶然森林火灾残存的火苗或者未熄灭的灰烬中,人类发现一些食物(如蔬果和野兽躯体)经过炙烤后更加美味和易于消化吸收。于是,每次大火之后他们就把捕获的猎物(包括鱼类)也放在火上炙烤。而森林大火不常有,那么久而久之他们学会了添加柴禾以保留火种,后来甚至发现了钻木可以取火。很显然,这个过程对当时的人类发展来说是个较为漫长的,其实也很难说只有钻木这种制造工具的劳动才是人类意义上的劳动。于是,是不是只有制造工具(也就是物质生产实践)这种活动才能作为人类诞生的标志也可以提出疑惑。但是,我们不能忽视这样一个前提,无论是类人猿还是人类他们都在为了获得种族的生存繁衍而进行着与自然的抗争,也就是说,抛开我们给物质生活实践定义的人类特有的这个规定不管,这样一种为生存繁衍所进行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一定联结着人类产生的前后。所以,不论是否将制造工具作为人类诞生的起点,这种使用工具的实践形式也是人类的第一个实践活动。因为使用工具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一直没有停歇,并且是在此基础上才有制造工具的需要。

三、关于最基本地位的质疑以及理性的回应

许多学者或者读者会反驳,如果坚持“物质生活实践是人类实践第一位的要素”,那么就像上文所说的,不仅是类人猿,许多动物都有如此的实践活动(如动物会筑巢、会捕猎、会装点门面以吸引异性的注意而求偶、甚至有丰富而真实的情感);将其作为实践根本地位一方面没有明显地区分动物与人活动的区别,没有突出人类活动的特殊性,一方面这种物质生活实践很大程度上都是生物特性驱动的,人类思维所起的作用并不明显。

针对以上质疑,我们会陈述的基本理由是,物质生活实践跟其他实践形式一样,都是在人的思维指导下有目的、能动地进行活动,并非生物本能的驱动。这种实践形式不同于动物自发地迫于饥饿感而捕获和摄取食物,而是基于个体或群体的兴趣偏好来择取材料、烹调食物;不同于生物保存和繁衍物种的本能而天生地会筑巢、结茧、设置陷阱、埋藏剩余食物,而是根据主体(人)的选择能动地设计和建造自己的居所、根据喜好而布置摆设、“为悦己者而容”、为达到什么样的机能而选择相应的锻炼方式等。意识的指导贯穿着物质生活实践过程的始终,主体不同,物质生活实践的具体形式不同,最终的结果也很不一样,这与同种动物处于生物本能而进行的生命保存和繁衍活动过程和结果单调而一致的情况大相径庭。所以,动物不具備物质生活实践的形式,这种活动是人所特有;人类活动的特殊性在物质生活实践上也表现得淋漓尽致,这种实践也彻底地将人从动物的生命繁衍的本能活动中分离开来。

以上的论证足以说明,物质生活实践是人类第一位的实践形式。不论人类历史如何演变,它的最根本地位不可动摇。综述所述,笔者认为此论点值得我们进一步论证和深入探究。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9月第1版,第158页.

[2]吴元其:《实践定义和形式辨析》,《安徽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9月第1版,第1002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9月第1版,第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