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纪中提琴音乐作品的发展状况
2018-04-08孟苗
孟 苗
(辽宁歌剧院,辽宁 沈阳 11000)
一、十八世纪中提琴音乐作品的发展状况
在1720年之前,中提琴很少被当做独奏乐器使用,一般都使用在重奏当中,作为合奏和伴奏乐器,通常被称为不被重视的乐器。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中提琴在发展初期经常被误认为是小提琴,还有演奏者水平过低,以及受限于乐器的制作工艺。
在十八世纪,虽然中提琴独奏作品仍然不算高产,但许多天才作曲家却为此作出了重大的贡献,逐步开始把中提琴写入到室内乐作品中。像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这样的伟大作曲家,一生都在研究室内乐重奏作品的改革,以及中提琴在室内乐中的使用,尤其是室内乐四重奏、五重奏,偶尔在三重奏以及二重奏中进行使用。因为在十八世纪,室内乐重奏还主要停留在以一个演奏者和乐器为主,其他人担任伴奏这一基本概念上。一些演奏家,尤其是中提琴演奏家越来越不甘仅仅为其他乐器担任伴奏,演奏着无聊的和声,同时像海顿这样的作曲家为了突破和创新,想要使室内乐重奏中各声部之间的旋律交织变得更加丰富有趣,便慢慢的改变了中提琴在重奏中的原有角色,为其加入了更加复杂和多变的旋律走向,甚至担任部分主旋律的演奏。这也促使了中提琴演奏者演奏技术的提高。
海顿这种新型的室内弦乐四重奏作品,在当时带给听众很大的新鲜感,就像是四个人在激烈的谈话,各抒己见,透露着睿智。或多或少的可以说,海顿成为了新的弦乐四重奏的发明者,虽然这是在他创作中偶然发现的,并没有完全掌握这种创作手段,但事实上却奠定了一个流派的基础。
卡尔约瑟夫男爵曾聘请海顿为他的孩子教授音乐。据说要他进行一些私人的音乐表演,海顿答应了,并创作了一首弦乐四重奏作品《F Major Op.17 No.2》。从这首作品中可以看出,当时海顿还没有完全掌握四重奏作品的创作,还在起步阶段。中提琴的旋律角色还比较简单,跟第二小提琴的旋律非常相似,并没有太多的变化,这是典型的初期海顿弦乐四重奏的风格。然而,海顿在晚些时候的作品风格中,便进行了更加大胆的改革和创新。在他的《Op.54,No.1》中,我们可以看到,中提琴声部的旋律变得更加复杂,多变,担任了重要的旋律走向,并增加了更多的演奏技术要求。
二、中提琴在海顿重奏作品中的角色
约瑟夫·海顿大约于1770年创作了六小提琴与中提琴重奏曲。但是这首作品称为“六小提琴和中提琴伴奏”更为恰当,因为海顿对其中中提琴旋律的描写,更像是把中提琴当做伴奏声部,而并没有让其旋律进入与小提琴主题对话当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海顿又为什么指定让中提琴担任这个角色,而不是写给低音声部来负责呢?或许我们只能假设,海顿特别喜欢中提琴的音色,他自己偶尔也会演奏中提琴,并着迷于在作品中加入中提琴的音色,才会创作出这样以中提琴担任伴奏的重奏曲版本。
三、海顿D大调小提琴与中提琴奏鸣曲《HOB.VI:4》
这首重奏作品非常的直截了当,一共拥有三个乐章。开篇的乐章,主要以四个重奏声部稳健的温和的速度进行演奏,中间的乐章为小调模式,并标注着“慢板”,而且多数时间以3/4拍和6/8拍为主要节拍,最后一个乐章是多变的小步舞曲,这种风格是海顿不常使用的创作手法。
在一些海顿的奏鸣曲中,虽然中提琴扮演着伴奏者的角色,但偶尔也会出现一些有意思的花絮。例如,海顿的D大调小提琴与中提琴奏鸣曲《HOB.VI:4》,乐曲开始于小提琴,并伴随着中提琴八分音符的伴奏,两个角色平衡的保持不变于整个呈示部,最后发展到海顿比较感兴趣的中提琴旋律线,在23小节,给了中提琴短暂的主题旋律。小提琴从22小节进入A大调主旋律,并给中提琴谱写了一小段与第四小提琴的卡农。
在第38小节,中提琴开始与第五小提琴进行卡农,大约保持了3个小节,便回到了最开始的单调的八分音符伴奏。第二乐章,中提琴的从属地位旋律被终止,开始了一段非常美妙的复调旋律。这一乐章使用了D大调,而中提琴使用了暗淡的小三度音程。与此同时,小提琴演奏着一段神秘而玄妙的主题旋律,伴随着中提琴的旋律,给人一种紧张不安的情绪
第36小节,中提琴演奏了一小段主题旋律,但很快就被返回的小提琴复调旋律给埋没,从这里开始,复调旋律变成了主旋律,表演者很快进入了一段短小的卡农,并使用了高八度旋律:
总的来说,约瑟夫·海顿的重奏作品是迷人的、有趣的、感人的。对于创作出旋律色彩丰富的小提琴旋律线,海顿是一位非常优秀的艺术家,但问题是,他在中提琴旋律线的写作上并没有实现太多的想法,毕竟这些作品是为小提琴而创作的,也许当时中提琴的演奏家还没有准备好走到台前。
四、结语
在十八世纪,中提琴这件乐器还不像今天这样被人们熟知。是约瑟夫海顿的弦乐重奏作品最先将中提琴推到了大众的面前,使得这件乐器进入了人们的视线。时至今日,中提琴无论从制作工艺和演奏技巧都有了当时无法想象的提高,然而海顿的弦乐重奏作品仍然是室内乐舞台上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所以说海顿赋予了中提琴生命,而中提琴也延续着海顿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