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曝光新闻中挖掘先进典型
2018-04-04吕立峰
■吕立峰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郭连山说,要把好时机,掌好导向,等张高平叔侄冤案的报道降“热”了,我们再集中力量深入挖掘张飚纠正冤案的事迹,宣传石河子市检察院公正司法的正能量。
2018年12月18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在京召开,大会授予100名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新疆检察官张飚名列其中,是全国检察系统唯一一名代表。作为始终参与组织策划、宣传报道张飚的媒体记者,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也特别激动。一个普通基层检察官,获得如此高的殊荣确实不易。可以说,张飚是我们从媒体曝光新闻中挖掘出来的一个先进典型。
2013年3月26日,新华社一则消息轰动了全国:浙江省高级法院宣判张高平、张辉无罪。第一时间,远在新疆石河子的张飚听到这一喜讯泪水涌满眼眶,为此他整整坚守了5年,无论是在职还是退休,凭着对检察事业的忠诚,凭着对公平正义的执着,凭着对履行职责的担当,顶着压力,克服困难,查阅卷宗、调查取证、写信汇报,终于使服刑近10年的张高平叔侄无罪释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郭连山当过副州长、常务副市长、地委书记,具有很强的政治敏锐性和审时度势洞察力。面对突如其来的曝光新闻,他显得非常冷静沉着。他召集有关部门的同志说,检察日报社驻新疆记者站和宣传部门不要盲目跟风“凑热闹”,要把好时机,掌好导向,等张高平叔侄冤案的报道降“热”了,自治区检察院要集中力量深入挖掘张飚纠正冤案的事迹,宣传石河子市检察院公正司法的正能量。
第二天,郭连山书记亲自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到石河子市检察院调研,详细了解依法纠正张高平叔侄冤假错案的全过程。他指出,宣传报道工作要明确方向,选好角度,客观公正,把笔墨用在报道张飚和监所检察科同志忠实履职的敬业奉献上,把视角瞄在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监督上。
定了调子,有了方向,挖掘张飚先进事迹有了清晰思路,我们采访也就得心应手。张飚是军垦的后代,算是兵团第二代人。1980年2月,从第八师148团副指导员调到石河子市检察院任书记员,从事检察工作32年,在监所检察科一干就是10年,普通干警一个,没有挂过“长”。张飚依法纠正张高平叔侄强奸杀人冤假错案,并不是偶然,而是他长期恪尽职守的必然。
采访期间,石河子市检察院的同志介绍,张飚性格耿直,自己认定的事,干不出个名堂来绝不撒手。2007年7月,张飚到石河子监狱“引额济克”工程监区巡回检察,中午吃饭时,监区教导员秦新刚对张飚说:有个犯人叫张高平,转到石河子监狱后,性格孤僻,不愿与人交往,一直喊冤叫屈,不参加劳动改造,点名不喊到,成天趴在铺上写申诉材料,请张飚检察官协助做张高平的帮教工作。午饭后,张飚找到张高平,没料到张高平情绪特别激动,跪地哭诉冤情,不服法院判决,要求无罪释放。张飚与张高平见面后,又多次找张高平了解情况,有些细节反复问好几遍。调阅相关档案材料,发现关键证据有重大缺陷,案情细节存有诸多疑点,法院的判决难以成立,很可能是一起冤假错案。
为了把案情彻底搞清楚,他围绕自己圈划出的疑点,多次向有关单位发函查找关键证人,调取关键证据。先后5次将张高平的申诉材料、讯问笔录和案件调查情况转交到浙江省司法机关。
张高平焦急地等待申诉结果,张飚也耐心地等待回复,然而一直没有信息反馈。张飚始终没有放弃法律监督的职责使命,始终没有动摇彰显公正司法的坚定信念。退休前一个月,张飚提笔给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写了一封信,详细汇报了张高平强奸杀人的案情和石河子市检察院对此案的看法。这封信引起了高度重视,司法机关终于启动了再审程序。
采访期间,我们所见所闻,无不为张飚可歌可泣的先进事迹所感动,无不被张飚用挚诚与坚守谱写的人生价值所感染。我们以张飚的敬业精神书写张飚的感人故事,昼夜加班撰写了长篇通讯《张飚的监所十年》,三天后在《检察日报》发表,全国许多媒体纷纷转载,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张飚成了家喻户晓的新闻人物,宣传张飚先进典型的工作拉开了帷幕。
作为媒体记者,要有抢“新闻”的责任,夺“独家”的意识,如果宣传典型仅靠“单打独斗”,就很难在社会上形成影响力。我利用自己的工作优势,有计划地组织新疆主流媒体到石河子市检察院采访,张飚的事迹占据了新疆各大报纸的头版,新疆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发了张飚专题片,宣传张飚再次“升温”。按照中央有关部门评选条件和活动要求,我们积极推荐,张飚先后被评为全国最美检察官、全国十大正义人物、中国十大法治人物,组织新疆主流媒体及时跟踪报道,让宣传活动不断“升温”。
2013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在乌鲁木齐隆重召开命名表彰大会,授予张飚“全国模范检察官”和“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号召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和全疆各族党员干部向张飚学习。会后,我们积极配合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12家中央媒体再度采访报道张飚先进事迹,又形成一次宣传“升温”。送走中央媒体记者,我们紧接着组织新疆主要媒体集中采访报道张飚,宣传活动第四次“升温”。
2014年2月27日,中央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张飚先进事迹的通知,自治区检察院以此为契机,迅速组织张飚精神报告团,在最高检和全疆15个地州市政法机关巡回宣讲。编印张飚先进事迹读本《信仰的力量》,作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教材,发放到全疆各级检察机关。同时在全疆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设立“张飚岗”,大力倡导张飚精神,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价值追求,以坚韧执着的实际行动托起公正的天平,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宣传张飚活动再度“升温”。
挖掘张飚先进典型和宣传张飚精神活动,虽然过去快5年了,至今依然记忆犹新。我深切感受到,作为一名新闻记者,善于思考,把握时机,精心策划,挖掘出的典型就会具有时代特征,宣传先进就会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