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物的在场与不在场性
——海明威《世界之光》的写作手段分析
2018-04-03陈惠良
陈惠良
(华北电力大学 外国语学院,北京 102206)
海明威的《世界之光》讲述了“我”和汤姆在酒吧与车站的经历。在一个酒吧里,“我”和汤姆遭到酒店招待的冷遇与呵斥,之后,他们两人来到车站。在车站里,“我”和汤姆看到人们取笑厨子,听到那个金发妓女讲述她对一个名叫司提反·凯切尔的拳击手的热爱,遭到厨子的质疑,期间,厨子又不断地拉拢“我”和汤姆,最后汤姆非常坚决地拒绝了厨子。
在这一部小说中,海明威很好地运用了对照的写作手法,这种对照既有文本内对照又有文本外的对照。文本内的对照是结构性的,他们构成小说的架构,文本外的的对照是意义性的,表达了小说的形而上的意义。同时,文本内的对照表现的是喻体与被喻体的在场,而文本外的对照则是被喻体的不在场,这种不在场的对照所指是由与作者具有共同文化场的读者自己从文本中解读出来的,在某种程度上也体现了对照物与被对照物之间在意义上的不完全对应性,表现了作者对基督信仰的趋近与犹豫。本文主要从文本内与文本外的写作技巧来分析小说的结构与意义指向。
一、文本内的对照
对照是一种通过把两个相反或具有明显不同意义的事物平列放在一起,形成一种效果强烈的对比效果的修辞格。“对照涉及到对立面。对立面则提供了新的认知语境。这种新的认知语境中的对立面,对于听话者来说,是构成他的认知的前提条件。”[1]小说《世界之光》中,文本内的对照包括几个方面,酒店招待与车站厨子的对照,“我”与汤姆的对照,文本内的对照构成了小说《世界之光》的主要架构。
(一)招待与厨师的对照
小说《世界之光》由前后两个场景组成,前面部分是在酒吧里,后面部分发生在车站候车室里。用第一人称“我”来叙述,前面部分是“我”和汤姆在酒巴里,后面部分是“我”和汤姆在车站里。在酒吧里的酒吧招待和在车站里厨师对待“我”和汤姆的态度形成一个强烈的对照,一个是厌恶,另一个则是勾引。前面部分的场景为小说后面部分的场景的意义提供了对照性的背景信息和线索。在酒吧里,酒吧招待对待“我”和汤姆的态度是非常不友好的,甚至是侮辱性的。“我”和汤姆走进酒吧,招待见了,就把免费的菜盘盖上,“我”说,我要啤酒,招待放了一杯啤酒,用刮铲刮去上面的泡沫,却不马上把啤酒给“我”,一直等到“我”把一个镍币放在木板上,他才把啤酒推给“我”。当汤姆买了啤酒,要用木叉去叉那盘免费的菜的时候,招待又把玻璃盖盖上,不让他享用,又让“我”买一杯啤酒,他才让“我”和汤姆享用。汤姆当场发火,酒吧招待出言不逊,让他们早早滚蛋。很显然,在酒吧,他们是不受待见的,像流浪汉一样遭人驱逐,难怪汤姆愤愤地说,这是一个什么鬼地方,便离开酒吧。随后,“我”和汤姆从酒吧出来,从城的这一头走到城的另一头,地理位置上的对照性似乎在暗示事情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在车站里,他们也确实遇到了完全不一样的对待。在车站,他们遇到了伐木工人,妓女和厨子等。通过“我”的观察和车站里人们对厨子的嘲笑,读者可以基本弄清楚他的性取向。他脸色苍白,手又白又薄,说话女里女气。一个男人建议“我”和汤姆与他发生关系,很显然他们是想看到他们想看到的、让他们开心的场景。当大家都在听金发妓女说话的时候,厨子主动问“我”和汤姆多大岁数,汤姆说他96岁,“我”69岁,那个金发妓女又笑了。厨子说,“认真点,我是友好的,”他是真心想巴结“我”和汤姆,并想与他们成为朋友。车站里的厨子竭力亲近“我”和汤姆,与酒吧里的招待对待他们的态度形成强烈的对照。在候车室里,厨子一直对“我”和汤姆有兴趣,千方百计地与“我”和汤姆套近乎。他两次问“我”和汤姆要去哪里,第一次汤姆反问厨子:你要去哪里?第二次,汤姆干脆说:反正不和你一个方向。
无论是在酒吧里招待对他们俩人的呵斥,还是候车室里厨子对他们的极力拉拢,原因却是一个,就是他们都以为“我”和汤姆是同性恋者。当汤姆生气的时候,酒店招待让“我”和汤姆滚蛋,骂“我”和汤姆是p un k。在二十年代,p un k这个词既指没有生活经验的年轻人,也可以指同性恋者,被娈童者使用的男孩,这个词的第二个意义所指确立了在酒店里‘我’和汤姆与酒店招待发生冲突的原因,即酒店招待为什么这样讨厌“我”和汤姆的原因,厨子对他们这样热心也是因为他以为“我”和汤姆是他可以勾引的性对象。
(二)“我”和汤姆的对照
小说中,“我”和汤姆是小说中唯一两个既出现在酒吧又出现在车站候车室的人物。他们两人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却有着截然相反的性格。面对酒吧招待的污辱性对待,“我”逆来顺受,只想息事宁人,而汤姆血气方刚,针锋相对。
当酒吧招待用非常不友好的态度对待“我”和汤姆,非要“我”付了钱以后才允许享受免费食品的时候,“我”只是默默承受,顺从招待的意愿,乖乖地交了钱,汤姆则当场发火。招待没有理他,却去热情地招呼在“我”汤姆和后面进来的人,没有让他先付钱就直接把酒给他递了过去,明显是在欺侮“我”和汤姆。面对招待的羞辱,汤姆大为光火,他咬了一口免费碗里的咸猪肉,说猪肉是臭的,招待则反唇相讥,让“我”和汤姆快快滚蛋,言语中充满厌恶。酒店招待骂“我”和汤姆是流氓、阿飞,认为“我”和汤姆是同性恋者,这让汤姆很生气,“我”却为了息事宁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把汤姆拉走离开。很显然,“我”不是一个喜欢惹事的人,遇到麻烦,尽可能一走了之,避免卷入纷争。在车站候车室,汤姆还是那样好斗,而“我”则更愿意与人和平相处。当厨子问他们年龄的时候,汤姆没好气地回答说他自己已经96了,指着“我”说,他69,就是不好好回答他的问题,周围人听了哄堂大笑,而“我”则说了实话,汤姆17,“我”16,弄得汤姆很不高兴,说:“你怎么回事?”,“我”却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汤姆对谁都是一副好斗的架势,而“我”则更愿意与人客客气气,和平相处。
二、文本外的对照
小说中文本外的对照主要体现在金发妓女所说的拳击手与耶稣,以及小说中的其它人物与圣经的对照关系。小说文本内的对照是直观的,文本外的对照对象是不在场的,需要借助读者的联想才能建立起来。这里的不在场具有双重所指,一个是车站候车室里金发妓女嘴里的那个让她爱慕得不得了的拳击手司提反·凯切尔的不在场,另一个是这个司提反所对照的那个神圣所指耶稣的不在场。“正是在这种不在场的叙述中,我们看见,真相受到了质疑:在很多的情况下,叙述难以在场,一切只能在叙述中再现,他沉迷于叙述之中,或者,一种想象和虚构,这是另一种美的诱惑和创造。”[2]如果说,文本内的对照具有文本物理结构上的意义的话,文本外的对照则将小说从一个单纯的对照性的两组场景中发生的事件提升到一个形而上的层面,小说对耶稣形象的指向将让一个普通的个体遭遇涂上了一层信仰的光辉。
小说与圣经的关联性表现在小说的题目上,表现在车站里那个胖胖的金发妓女对那个在她心目中完美无缺的拳击手的赞美以及其它与圣经相关的事物的关联性上。可以这样说,海明威在写作这篇小说时,心里是有着圣经的意象的,圣经里的形象尤其是耶稣的形象所指为小说的形而上意义提供了素材。
小说《世界之光》与《圣经》形成某种对应。“我”和汤姆从酒吧出来,走在大街上,接下来是一段景色描写,作者借此交代了时间,环境,季节和天气。事件发生的时间是严冬,深夜,天很冷,路边水潭里的水都结冰了,天越来越黑,到处弥漫着锯木,鞣革皮的气味,说明这里是一片伐木区,也为小说后面车站里人物的出现提供了依据,在这样的环境下,伐木工和妓女的出现就是理所当然的事了。同时,城市的严寒与黑暗又与小说题目形成一种对照,世界一片黑暗,那世界之光在哪里?小说的题目为《世界之光》,让人联想到圣经中的耶稣。《约翰福音》第八章十二节中,耶稣对众人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会得着生命的光。他又说: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约翰福音》第九章第五节)。在这里,作者对耶稣的指向是显而易见的。耶稣又告诉他的门徒说: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十四节到第十六节)。这里,这世界之光既指耶稣,也指耶稣的门徒,基督徒。小说中,这个光既指那个肥胖的金发妓女,也指她所提到的那个名叫司提反·凯切尔的拳击手。候车室里有三个妓女,个个奇胖无比,有三百五十磅,形象上不雅,但从修辞的角度来说,肥胖具有一种修辞上的夸张效果,吸引读者的注意力。他们太胖了,胖得有点出奇,不像是真人,在她们身上确定有一些异于常人的东西,对她心目中那个几乎完美的人物的无限向往。小说中两次提到那个妓女穿的是一件会变色的丝绸服装,写作中的重复是一种提示,说明她自己也是一个带光体,在她身上反映的是她崇拜的那个人,司提反·凯切尔的光芒,如同在基督徒身上反映的是耶稣的荣耀。耶稣要求他的门徒用自己的言行去影响这个世界上的人们。小说中,那个肥胖的妓女对司提反·凯切尔的赞美也打动了在场的许多人。在世俗的眼光中,妓女应该是一种不太光彩的、让人自卑的职业,而小说中的那几个妓女,尤其是那个金发妓女却表现出一种自信与坦然,与那个厨子为自己的性心里取向而自卑、抬不起头来形成对照。小说中,有人用带有嘲笑的语气提到厨子的手,意思是说厨子是一个同性恋,让其中一个大个子妓女笑得花枝乱颤,对此,厨子非常生气,骂她是个大脓包,而妓女并不在意,继续在那里哈哈大笑,开心不已。并且说,“我的基督”,“我亲爱的基督”,不是通常西方人所说的“我的上帝”,可以看出,作者是有意将读者的注意力引导到耶稣身上。肥胖的金发女郎心中有司提反,心里非常坦然,如同基督徒心中有耶稣一样。相反,那个心中只有自己的厨子因为没有盼望而失落,在车站,成为人人可以耻笑的可怜虫,甚至连汤姆也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厨子为了接近“我”和汤姆,主动告诉汤姆说,他要去卡迪拉克,说他妹子在那里。这个时候,有人插话说,厨子他自己就是一个妹子,意指他是同性恋中扮演女人的那个。厨子的同性恋身份本身在圣经里是有所指向的,在圣经中,同性恋是为神诅咒的罪,罗得·亚伯拉罕的侄子所在的所多玛,盛行男风,招致神的愤怒,毁于火灾。新约中,同是罪人的妓女因为他们认罪并且接受耶稣为她的主而得到宽恕;耶稣和他的门徒路过撒玛利亚,遇见一个嫁过一个男人,现在还在与人同居的所谓不洁妇人,耶稣告诉她,喝他的水永远不渴(《约翰福音》第四章);法利赛人抓了一个正在行淫的女人,交给耶稣裁决,给耶稣出难题,耶稣对他们说:你们这些人中,有谁没有犯过罪的,可以用石头砸死她,结果那些人从老到小,一个个离开了,最后耶稣也宽恕了那个女人(《约翰福音》第八章)。耶稣的追随者不乏一些虔诚的女性,如在《约翰福音》第十二章二至三节里:在有人给耶稣预备筵席时候,马利亚就拿着一斤极贵的真哪哒香膏,抹耶稣的脚,又用自己头发去擦。屋里充满了膏的香气,玛利亚用最隆重的形式表达对耶稣的拥戴。小说中的那个对拳击手司提反·凯切尔崇拜万分的金发妓女与圣经上中那些因为追随主而得到主耶稣宽恕的女人们形成某种程度的对应。
妓女金发女郎所崇拜的司提反·凯切尔与耶稣形成某种对应。当厨子提到卡迪拉克这个地名的时候,金发妓女马上想起了她的心上人司提反·凯切尔,说他是一个被自己父亲打死的人,在他眼里,司提反是世界上最干净、最完美的男人,自由、大方、行如猛虎。当别人质疑她是不是认识他,她说,“我岂止是认识他,我比世界上任何人都了解他,我爱他就像你们爱上帝一样。”这里,作者明显在将司提反·凯切尔与耶稣类比。耶稣是耶和华的独生子,是神自己把自己的独生子送上十字架,为的是要他成就拯救世人的大业。厨子又提醒金发妓女,这个她崇拜得五体投地的拳击手被一个叫杰·乔恩森的人打败了。她说司提反·凯切尔是他父亲让他死的,并且发誓说,以基督的名义,是他自己的父亲杀死了他,世上再没有人比得上司提反·凯切尔。厨子似乎更了解一些实际情况,他提醒金发妓女,他应该叫司但利·凯切尔,不是司提反·凯切尔。司提反是一个具有英雄主义色彩的名字,在新约的《使徒行传》中,是第一个为主耶稣献身,并且上天堂的那个人;而司但利这个名字要平常得多。厨师的意思是说,司提反·凯切尔只是一个普通的拳击手,并不是这个肥胖的金发妓女想象中的一个伟大的拳击手。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主耶稣身上,在那些认识耶稣的犹太人眼里,耶稣就是那个出生在伯利恒的木匠的儿子,他们不能接受他是神的儿子的身份,不肯接受他作为耶稣基督的名。厨子对金发妓女的深情很不以为然,又说:“他那么好,你为什么不嫁给他?”她回答说:“他太完美了,我不配他,我不能毁了他的事业,他不是凡人,不需要妻子。”又说:“我的上帝,他是多么了不起的一个人。”稍稍了解《圣经》的人便可明白她的指向是谁。对此,金发妓女声称,尽管他们没有结婚,但在神的眼里,“我属于他,我的一切归于他,人们可以拥有我的身体,但灵魂是他的,以上帝的名义,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基督教认为,教会是新娘,耶稣是新郎,耶稣是教会的头,凡接受耶稣的人与耶稣在灵里合一。海明威并不是说司提反·凯切尔就是耶稣,而是以耶稣为一个指向,让读者了解司提反·凯切尔在金发妓女心中的崇高形象。厨子进一步质问金发妓女:“既然他那么优秀,他为什么还会被杰克.乔恩森打倒呢?”金发妓女回答说,那是因为那个黑鬼偷袭,当司提反与金发妓女微笑的时候,那个黑鬼突然跳起来,偷袭司提反,他才有机会把司提反打倒,要是公平对打,那个黑鬼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西方神话中,黑色代表撒旦魔鬼,白色代表良善,神是良善的。圣经中,由于犹大出卖,耶稣被当时的法利赛人捉了去,送罗马总统皮拉多那里审判。那些不接受福音的人以此来攻击耶稣。他既然是神子,为什么会被人抓住,并被送上十字架呢?但圣经上说,耶稣是自己选择上了十字架,为的是完成拯救世人的大业。在十字架上,耶稣说“我”渴了,有人拿来醋,放在一个器皿上,拿海绒蘸满了醋,绑在牛漆草上,送到他嘴边,耶稣尝了那醋,就说,成了,便低下了头,将灵魂交付了神(《约翰福音》第十九章二十八至二十九节)。厨子代表的是世俗社会中的黑暗世界,那些不接受耶稣的人们,他们自然要竭尽全力抵挡福音,如同厨子不能接受金发妓女对司提反·凯切尔的崇拜一样。金发妓女旁边那个自称为爱丽丝的妓女反驳金发妓女说,司提反不是金发妓女的丈夫,因为她从来没有和他上过床,但两个女人都是信誓旦旦说,自己说的话是真的,否则天会报应,让上帝击打自己。只是那个叫爱丽丝的女人是从字面上去理解,金发妓女是从灵里去理解,这点与新约里的普通民众与门徒的理解方式形成对应。当耶稣对那个撒马利来女人说,喝我的水永远不渴,她以为耶稣指的是实际的井水,而耶稣指的是灵里的水,一个人因为相信福音而能够得到的福报。一个是从字面上的意思去理解,另一个是从灵里的意义去理解。火车站里的人们都被金发妓女的真情打动了,如同基督徒以自己的言行打动世人一样,连汤姆这个好斗的人都说在拳击电影里见过司提反。实际上,耶稣也是一个斗士,只不过不是那种在拳击场上的那种斗士,他是与世上的黑暗搏斗的斗士,他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把福音带给这个世界,他是世界之光,但也有许多人不接受他,甚至要迫害他,譬如当时那些法利赛人,犹大为三十块钱出卖了他,最后他被送上十字架。金发妓女骂那些伐木工人,该死的(受神诅咒的)乡巴佬,包括那个同性恋厨子,也与那些不信神,不接受福音的人们形成对应。这个时候,售票窗户打开了,三个印第安人走过去买票,准备离开,他们代表了那些不愿意接受福音,根本就不想听关于救赎的故事,直接离开的那类人群,其他人都对那个金发妓女投以尊敬的目光,说明她的话打动了在场的许多人,她就像一束光照亮了他人,让人们看到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正像圣经里耶稣对他的门徒所说的那样,他们是世界的光。汤姆看见了“我”对她们的喜爱,要“我”和他一起离开,这个时候,厨子主动过来问,你要去哪儿?汤姆没好气地说,反正和你去的方向相反,说明汤姆不愿意与厨子们所代表的黑暗世界同流合污。他们所在的地方本身也具有某种象征意味,车站上的人们都有一个目标,一个他们希望到达的地方。在酒店里,他们在此地,一个现实生活的地方,人们在吃喝玩乐,两个人在这个寒风凛冽的夜晚,穿过整个城市,离开他们现在活的地方,来到车站候车室里,从现实生活中脱离开来,思考着自己未来的道路。
海明威本人并不是基督徒,他写这个小说的本意应该是为了传播福音,不能将金发妓女眼中的拳击手司坦反·凯切尔等同为耶稣,他只是用耶稣的形象来形容司提反·凯切尔在金发妓女眼中的形象,在金发妓女心目中,那个拳击手是一个完美的男人,但他并不具备耶稣那种拯救人类的秉性。从修辞的角度来看,任何比喻都不具备完全覆盖性,作为比喻的一种,类比也具有不完全覆盖性,在司提反·凯切尔与耶稣基督之间具有某种相似性,仅此而已。
海明威一生的宗教情感具有很强的矛盾性,他出生在一个宗教氛围很浓厚的家庭及社会环境中。他的祖父、外祖父及父母亲都是虔诚的清教徒,他青少年时代学习和生活的橡树园小镇也是一个严格遵守清教教规的地方。他说自己是读着圣经,尤其是圣经的旧约部分学习写作的,圣经是海明威学习写作的重要的摹本,在他的作品中,无论是写作技巧还是思想意识方面都能看到圣经对他的影响。传记作家库尔特·辛格作过这样的总结:“海明威出生在一个公理会教友的家庭,后来改信了天主教,又让他的长子作为圣公会教徒受了洗礼,所以,海明威是按照简单的天主教仪式安葬在爱达华州的。其实他并不是一个履行义务的天主教徒,而是一个泛神论者和折衷主义者。”[3]一方面,他对基督教所主张的伦理价值观念表现出怀疑和反叛,但每当他在遭遇到人生苦难、灵魂无所依托之时,他又渴望得到宗教的安慰和救助。海明威这种对基督信仰的怀疑与趋近在其小说《世界之光》中得到最明显的体现。
注释:
[1]周昕.对照辞格中对立面的认知意义初探[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2008(3):65.
[2]马原.1980年代的舞蹈[M].//马原代表作.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2004:1-2.
[3]库尔特·辛格.海明威传[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