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招生一体化企业认同研究
——以福建为例
2018-04-03丁长峰
陶 榕 丁长峰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福建·三明 365000)
引言
高职院校和企业开展招工招生一体化的改革方案是我国推进校企合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在高职院校中,院校自身和相关企业进行招工招生的一体化改革,是当前教育改革方面的一类重要举措,是全面促进院校和企业相互合作的重要办法。为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全面推进招工招生一体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指导作用。
一、高职院校和企业开展招工招生一体化改革试点的情况
在教育部对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招生和招工一体化是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基础。教育部同时要求相关院校应和相关的合作企业共同探讨招工和招生的方法,改革原有的招工招生模式,扩大相关招生的范围,对原有的录取方案、考核方法进行改革,并积极在相关高职院校进行试点工作。当前,和国外现代学徒制招工和招生的方式比较,国内的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利益诉求方面,各方难以达成一致,导致长期合作面临着几个问题:
(一)企业缺乏积极性
在开展招工招生一体化的合作机制中,企业方面长期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的局面,部分中小型企业通常只关注眼前的短期利润和利益,而和校方进行合作是一种长期的活动,在短时间内无法看到可观的利益,导致企业进行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在高职院校和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因大部分院校自身资源不足,办学水平收到限制,往往会向相关企业寻求资金、场地和设备等方面的帮助,双方的合作地位往往不够平等,导致无法吸引优秀企业前来进行投资和支持。企业对于开展和校方的招工招生合作缺乏热度。缺乏长期发展的动力机制,这是高职院校和企业开展招工招生一体化改革试点的第一个问题。
(二)政府支持力度不够,改革推进较为缓慢
学校和企业进行相关的招生招工合作在多年之前就已经得到肯定,成为一种为社会、为相关企业培养人才的高效率方法,但改革开展几年来,进程非常缓慢,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关政府部门指定相关决策时考虑不足,或指定相关计划之后,其它相关部门的举措没能跟上,例如财政方面支持不够,人力资源方面没有相应的重视和配合,导致改革所需的人力物力都得不到满足,在方法上,有关部门的引导也可能不尽如人意,在最先开展招工招生一体化的院校和企业方面,政策并没有进行相关的引导、支持和帮助,导致这些改革活动一直是学校和企业的自发行为,在政府和相关院校和企业无法达成一种默契时,关于教育、资金、人力和政策方面就没有一种共识,改革活动就没有相关的保障,也就难以继续进行。校方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就难以长时间的进行,相应的招生招工政策就无法稳定地贯彻下去,在学生毕业后,难以与相关企业进行衔接,造成了人才方面的浪费,使得招工和招生无法共通。
(三)相关制度措施力度不够,使改革面临困难
在招工招生一体化受到各方面的关注,校方、企业、主管部门、学生等方面对这种政策都表示了大力的支持,但这种改革因为刚刚起步,政府各部门之间的默契度不够,导致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这种改革举措的顺利实施,在校方和企业进行合作时,相关法律和制度对其双方具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也没有进行详尽有效的说明,导致相关责任划分不清,使校方和企业进行合作时有一定的顾虑,从而难以进行长时间有效的合作。对相关可能具有的风险也没有进行说明,从而使相关合作进程缺乏相应的监督和管理,使招工招生这一改革进程难以顺利实施。
(四)在相关利益诉求方面存在分歧,无法进行长期的合作
在招工招生一体化的进程中,政府部门、校方、企业等多个利益方,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难以调和,这也是阻碍招工招生一体化进程的一个重大影响因素。这几个利益方既有合作,也在相互牵制,有共同利益,也存在矛盾,在这几个方面的利益诉求和利益目标存在分歧和差异时,就会出现一系列的利益冲突和矛盾,校方方面在推进招工招生一体化的过程中,总希望相关合作企业能够提供场地、资金、相关指导方面的支持,但在企业方面,企业也会为自身利益方面的考虑,难以减少甚至牺牲自身的生产利润、减少生产量来支持校方的举措,所以难以满足校方的需求。在另一方面,因为高职院校学生在就业方面,存在多元化和不确定性,所以难以为相应的合作企业提供稳定数量的人才,难以保证学生能完全履行约定,导致双方的利益都不一定能够得到满足,从而增加了合作的不确定性,在相关利益面临分歧和冲突时,双方的合同也就难以继续进行下去,导致合作共赢成了一句空话,使得招工招生一体化的进程难以开展下去。
二、现代招工招生一体化实施办法
(一)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
院校和企业开展招工招生一体化的政策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提供相关的政策法规,保障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推动双方的合作共赢,在一方面要建立和健全学校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规程,对学校的行为进行规范,对学校的政策制度进行严格要求,同时,应该对企业方面进行政策和规章制度方面的完善,杜绝某些企业的不法行为,在校方与企业开展合作的过程中,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另一方面,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校方和企业方面的招工招生一体化进程,应提供有力的支持与帮助,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应加大投入,并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不要让相关的校企之间的合作成为一纸空文。福建省在 2012年出台了相应的相关文件,明确了招工招生一体化是福建省教育建设的主要工作,并明确了责任划分,在对于校方和企业开展招工招生一体化提供了大力的支持,同时也提供了相关的引导方法,但在这些政策中同时看出,单靠单个的部门提供的帮助对于发展校企合作的力量远远不能满足相应的需求,一定要靠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提供共同的引导和支持,在财政、人力、物力、政策方面提供相应的大力支持,在法律法规方面进行相应的完善工作,提供有效的政策保障。通过政府职能部门引导,进行牵头,鼓励相关企业和学校开展合作调研活动,制定相关的战略规划,培养相关专业人才,明确培养方案,对企业所需的人才进行专业的培训和实习。小组要重视相关培养和反映工作,相互配合,采取有效的监督措施,对于有一定成效的试点单位和试点院校给予奖励,对于没有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和院校给予一定的惩罚,促进改革的进行。
(二)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实现全面合作
相对健全的法律法规是保障校方和企业在开展招工招生一体化合作进程中双方合法权益的有力工具,为校企合作的稳定运行提供了制度方面的保障,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建设进程中,相关校企合作、开展职业教育的过程中,都在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在学校和企业在开展合作过程中,一直在不断完善相应的保障制度,不断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有效的法律法规的政策保护之下,保障其相关的合法权益,使院校和企业开展合作时,放下顾虑,避免其利益冲突,同时通过法律的工具,确定企业的社会义务和社会责任,将招工和招生相结合的过程中,将学生、院校和企业相结合,学生和院校之间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教学关系,很多的是一种培养与合作的关系,这就必须确立学生、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协议,要求这几方履行相关义务,签订相关的协议,规范各自的行为,在教育、人力、财政等相关部门会同合作,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保障双方的权益,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保证相关合作能够长期、稳定、高效的发展。在学校和企业开展合作办学,推进招工招生一体化进程中,各方应本着平等互惠的基本原则,提出相关的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实现全面合作,互利共赢。高职院校中,要成立有关领导部门,专门负责统筹规划相关工作,并进行相应的指导。
(三)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相关发达国家的成功模式是我国校企发展招工招生一体化活动的重要借鉴经验,在现在发达国家中,校方与企业开展合作进程极为普遍,发展高职教育是这些国家教育方面的一大特性,这些举措极大的促进了发达国家教育的发展,推动了其经济、学术方面的进步。以德国为例,德国的校企合作有相关法律支持,在院校企业同学生和学徒签订相关合约与合同,共同履行相关的职能义务,共同进行培训和实习等工作。在美国,国家法律法规都有明确条例支持校企合作办学,促进了学校和企业进行合作的进程。在英国,学生普遍都是半工半读,课程设置也在学习和工作中保持平衡,保证课程的学工交替式。这些发达国家的办学经验和合作办学模式都值得我国高职教育机构和相关企业学习,这些国家都是由政府通过相应的政策法规等方面保障相应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相应的人力与物力方面的支持,保证利益的共同性,提供激励机制,其中具有的先进理念和与时俱进的思想方法对于我国高职教育开展招工招生一体化的进程具有非常重要的学习与借鉴意义。
结语
在福建省开展招工招生一体化的进程中,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障制度,起到正确引导和积极鼓励的作用,同时加强监管。企业和校方应放下顾虑,对合作采取积极配合的态度,认真开展招工招生试点工作,保证双方的互惠互利,促成一个双赢甚至多赢的局面,促进高职教育的改革。为国家建设提供更多高水平的专业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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