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营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8-04-02焦莉
焦莉
为掌握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推动农民合作社更好发展,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就我市农民合作社发展经营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 发展现状
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农民合作社经过11年发展,在数量上居于潍坊各县市区前列,目前达到2700家。按类别划分,种植类1623家,畜禽类337家,水产养殖类淡水鱼8家;农机类163家;林业类17家,其他类552家,联合社38家。按质量划分,正常经营合作社1850家,占合作社总数68.5%;异常经营合作社850家,占合作社总数31.5%。现有国家级示范社4家,省级示范社27家,潍坊市级示范社83家。
今年,为引导农民合作社多元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推进农业“新六产”发展,促进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根据潍坊市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大力发展农村集体资产合作社、土地合作社、农村劳动力合作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三大合作”试点。试点时,选择基础较好的村,特别是已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或资产股份合作社的村,全力推进土地股份合作社、资产合作社、农村劳务合作社建设,实现“三社合一”,激活村级资源、资产、劳动力等生产要素,通过土地流转盘活土地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盘活集体资源、劳务合作盘活人力资源,解决乡村振兴的制约瓶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村集体创收。
2 主要特点
一是合作社已被越来越多的人熟知和认可,其发展已经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格局,整体逐步由数量扩张向规范提升迈进。目前平均每个村有合作社2.8家,工商登记注册社员2.76万人。村干部领办创办合作社持续发力,短短2年多时间全市发展到302个,占合作社总数的11%。
二是瞄准联合与合作,合作社之间联合发展,抱团发展,上规模,扩市场。把同产业间的合作社联合起来,组织协调各产业合作社预测市场,研究制定生产区域布局和生产规模计划,推广先进生产技术,把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是合作社联合社的鲜明特点。截至目前,全市已经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联合社38家。
三是村级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村级党组织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参与的农村党建与经济发展同频共振、互动双赢的良好格局,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南李村德龙大棚蔬菜合作社已注册运行,已建成18个蔬菜大棚,采取半承包模式带动本村村民增收;仁和一村子成果蔬合作社已注册,登记社员102人,目前合作社运行良好,所产的草莓和油桃供不应求;潘家村日成蔬菜合作社已注册成立,采取村支部领办+省级扶贫资金+供销社注资的模式,2017年7月中旬大棚委托寿光蔬菜产业集团动工建设,现在大棚已经完工全部交付。
四是借助市经管局“手机微信群”,农民合作社之间相互交流,互帮互助,共同发展。2017年7月份南山林果等11家合作社与潍坊食品谷农商互联对接,参与建立了合作社农产品展厅,进一步扩展销售渠道,增加发展活力,其中丰俊粮棉黑花生油、璞真一品绿皮鸡蛋礼盒和玉玲珑种植映霜红桃、鲜食葡萄成功入选。
3 合作社發挥的作用
一是市场开拓能力“强”。解决农产品“卖难”是提高农民收入的关键,而解决这一难题恰恰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强项”。据了解我市近一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贩销大户、农产品经纪人牵头创办的。他们有着多年从事农产品贩销的经验,积累一批客户,了解市场行情,是农产品的销售“主力军”。2011年柏城镇率先成立了高密市柏城胶河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联合社共有15个马铃薯专业合作社、单位发起成立的,成员出资2000万元,农民社员840个,带动农民4600户。联合社统一使用商标并成功申请了地理标志认证。
二是带动能力“大”。通过合作经营,农民的农产品变为商品,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合作社成员收入明显提高。近年来,一些承担示范项目建设的农民合作社,通过典型带动、项目拉动,在发展现代农业、提高规模养殖比重、扩大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科技示范“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科技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农村尤其如此。原因一农村信息不灵,农民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科技信息;二农民家底普遍薄弱,承受风险能力小,加上传统观念意识,喜欢“眼见为实”;三有些新技术投入较大,单家独户的农民没有这种经济实力等等。由此造成了科技与农民实际应用之间的“脱节”现象,而农民专业合作社则很好地承担起了这一“桥梁”作用。
四是效益成效“真”。合作社的发展为当地农业农村繁荣发展带来生机。如阚家镇松兴屯2012年成立了丽珠源种植合作社,基本实施了全村大片土地的整体流转,带动全村农民一起致富。让农户在“0”投入的基础获得得了实实在在的效益,同时也让全村群众看到了农业发展的希望。
4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现状发展不尽平衡。合作社数量较多,入社户数却相对较少,潍坊市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入社户数占到了全部合作社入社户数的47.1%,余者多数合作社成员只有几户、十几户;有的合作社生产发展好,带动规模大,但管理不规范;有的合作社管理比较规范,但发展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
二是内部发展不充分。服务内容不够充分,普遍存在小、散、弱,服务功能及合作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制度建设不够充分,无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分配等相关制度;要素合作不够充分,真正开展要素合作的少,有利则合,无利则散。出现大量空壳社、套牌社。
三是外部发展环境不到位。认识不到位,停留在各自单独生产,统一销售的初期对合作社的认识,没有上升到生产要素合作的层面,认识和合作社发展现状严重脱节,停留在初期合作的状态。政策不到位,法律法规需修订,部门和地方配套法规没有及时制定,导致上有政策下难落实的问题。管理不到位,目前合作社处于各部门分散管理,分散服务,经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也缺少推进工作的有力抓手。
四是争取政策支持处于弱势。由于合作社实力较弱,规范管理方面投入精力少,在项目涉及、项目申报等方面能力不足,导致合作社在获取财政涉农项目上处于不利地位。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匮乏,已经成为其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5 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引导。进一步强化政府管理机制,建立由经管、财政、市监、农业、畜牧、农机、林业等部门参加的市级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机构,定期研究解决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同时,要理清部门职责定位,健全相关监管制度。镇街、社区分别建立农民合作社指导服务办公室和服务中心。市级层面整合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形成对规范提升合作社有力的局面,镇街和社区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指导辖区内合作社章程制定、制度建立、机构设置,指导制定合作社生产、销售和统一服务计划,指导签订产品销售及生产服务合同,为合作社提供信息、技术、推介及市场开拓服务。建议成立农民合作社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公司),专门指导合作社财务账务建立完善,推动实现账务规范,盈余分配明确的良性机制。
二是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增强合作社内部服务功能和发展能力,加大对技术推广、产品认证、市场营销、农超对接和信息化服务的扶持;加快建立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特点的诚信系统,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级,形成适应合作社发展需要的授信、增信机制,积极探索政策性信贷扶持的途径和方式。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信贷支持方式,降低担保门槛,健全信贷服务机制,为合作社做大做强创造条件。2018年9月,我市成立了市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鲁担惠农贷”工作,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创建政银担合作机制为依托,加快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撬动更多金融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对信誉良好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建档立卡。合作社可以以此为契机,积极参与建档立卡工作,为自己低利率貸款打好基础,切实解决资金缺、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
三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人才培养。尽快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纳入《农业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范畴;强化培训,提升合作社人员素质,明确市镇街区及有关部门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培养中的责任,利用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开展学历教育、远程教育、短期进修、经验交流等方式的培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培训的财政补贴力度,为培训工作有效开展提供经费保障。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基层服务组织、大学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等领办、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是继续实施合作社规范提升工程,规范合作社运营。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农民合作社法》,继续规范合作社产权结构、治理结构、生产经营、盈余分配和财务管理,提升合作社整体运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