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对药品虚假宣传看看美澳罚得有多狠

2018-04-02

环球慈善 2018年2期
关键词:处方药软膏澳大利亚

据报道,广药集团董事长前段时间宣布:国家863计划研究结果表明,喝他们生产的王老吉可延长寿命大约10%。研究结果还有实验数据支撑,只不过实验的对象是大鼠。一篇《一年狂卖7.5亿的洗脑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将眼药莎普爱思推上舆论风口,引发公众对其宣传方式的质疑。这样的广告宣传在美国、澳大利亚等地也存在,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呢?

“神药”虚假宣传被罚600万澳元

澳大利亚最大的华人律师行AHL法律首席律师、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出庭律师沈寒冰接受采访时表示,在澳大利亚,药品同样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在澳大利亚是从来不做广告的。生产商将处方药做出非常精美的药物手册,把药物进行分类、排名然后推荐给所有的医生,这算是一种“软宣传”。

而非处方药在澳是可以打广告的。英国利洁时集团生产的止痛药诺洛芬在澳大利亚涉嫌虚假宣传被重罚的案例很好地说明了澳官方对虚假宣传的惩罚力度。

记者了解到,澳大利亚竞争及消费者委员会(ACCC)早前指控,利洁时所销售的诺洛芬背痛、诺洛芬周期性疼痛、诺洛芬偏头痛以及诺洛芬紧张性头疼止痛产品存在着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所谓的诺洛芬特定疼痛系列药物,均被发现含有相同的有效成分,即342毫克的布洛芬——赖氨酸。2015年12月,因为诺洛芬产品的虚假宣传,ACCC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早前判定利洁时公司应该赔偿170万澳元,令其相关产品3个月内下架,并要求该公司在其网站和多家报纸上发布了修正信息,并移除了一个电视广告;承诺之后的新包装将清楚标明这些产品与其他止痛产品的效果是一样的。

但是ACCC认为罚得太轻,鉴于该公司误导消费者行为的长期性和广泛性以及销售额之庞大,他们提请将罚款增至600万澳元。而利洁时公司也立即上诉,称并不指望驳回罚款,只是要求只罚当初的170万澳元。然而最终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毫不留情地驳回其上诉,判处利洁时支付600万澳元的罚款。

沈寒冰解读称,这一案件罚金很高,甚至可能主管药厂的董事或者是决策层的人都要受到刑事处分。沈寒冰表示,澳大利亚官方不仅将以商业欺诈对厂商进行查处,而且因为是有组织的犯罪,可能还将其作为刑事案件来查处,责任人可能会被判监禁,且无法免除其民事责任。

美监管部门可做出产品禁售决定

据美国《侨报》报道,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不敢让副作用和药物原理统统写着“不明”的药物上架卖,并且要求药品广告的信息必须真实、均衡和传播准确,广告中不得使用安全可靠、毫无危险、无副作用等夸大疗效的词句,同时必须详细说明药品的副作用,广告中还应显示免费的咨询电话,显示联系网址,告知相关印刷品或者资料,同时提醒患者向医生咨询。

洛杉矶消费者委员会委员、美国知名华人律师邓洪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药物方面,美国由两个部门管辖,一个部门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所有医生处方的药物进行管制。而非处方药由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所管理。这两大部门对于药物都有相关的标准,包括对药物的广告宣传。

邓洪表示,首先,两大部门规定药物制造商不能对药物进行不实的宣传;其次,对药物的效力、效用不能有夸大其词的宣传;最后,对很多不能治疗的疾病,不能做出不实的承诺和保证。此外,所有FDA认可的药物在广告宣传时除了讲述药物的效力和效用以外,还必须要同时向消费者解释可能导致的副作用。

邓洪表示,如果出现违规的情况,这两个部门将首先向企业发出警告信,要求他们马上取消刊登或播放不实宣传的广告。其次,可以要求生产商或是经销商重新制作广告,并在同样的位置、同样的版面和同样的广告时间做出更正说明。最后,两大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禁止令,申请禁止这些药物出售,并且没收所有此前因销售该药物获得的收入。

消费者可告消费链中所有关系人

《侨报》报道称,非处方药广告由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管理,联邦贸易委员会对违规药品宣传“零容忍”,形成了行政处罚、社会惩戒和刑事责任三个方面的立体式惩罚体系。

邓洪则告诉记者,在美国有两类行为是违反刑法的。一类是制造商的药物没有经过FDA通过,但是经过假的宣传宣称这些药物经过FDA通过而欺骗消费者。还有一类是一些药物是处方药,但是在市场上宣传不用当成处方药,卖给消费者。

除了政府两大部门可以采取行政的措施,政府对假药和虚假宣传等行为也可以采取刑事起诉。在联邦政府里,一般会判罚3年到5年,并且对生产商和制造商处以高额的罚款。

除了刑事責任,如果消费者因为不实宣传而购买了该药并服用了该药,消费者还可以采取两种行动进行诉讼,第一种是可以告生产商、经销商、运输商等消费链中的关系人,指控他们误导消费者,要求赔偿。一般这种会采取集体诉讼的方式来进行。

还有一种,消费者如果因为不实宣传购买、服用了药物后造成严重的伤害,也可以独立地聘请律师要求相关责任人对自己的受伤进行赔偿,甚至可以要求对生产商和销售商进行惩罚性的赔偿。

本刊整理自《法制晚报》

[延伸阅读]

两家药企巨头被起诉

据媒体前段时间报道,因为涉及“虚假和误导性”宣传,两家药企巨头葛兰索史克和诺华,被澳大利亚竞争及消费者委员会(ACCC)告上法庭。ACCC指控他们所生产的止痛产品扶他林关节按摩凝胶以及扶他林软膏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ACCC声称,按照葛兰素史克和诺华公司的宣传,关节按摩凝胶作为关节炎药物比软膏更有效,但这两种产品实际上止痛成分相同。

ACCC进行的价格采样研究显示,按摩凝胶的建议零售价比软膏贵3澳元,但实际上在超市及药房里,两者的差价高达7.5澳元。

ACCC主席西姆斯认为,消费者会误以为凝胶和软膏不一样,在缓解关节炎症状方面凝胶更有效,其实两者并无差别,而且“不仅仅针对关节炎,在其他一系列疼痛种类方面,两者的效果都一样”。

葛兰索史克的发言人则表示,对ACCC的言论感到失望,尽管ACCC“没有说明其忧虑的依据”,但仍会配合相关事宜。发言人称:“虽然(扶他林关节按摩凝胶)和扶他林软膏有相同的效用配方,但我们相信其包装设计让关节炎患者容易打开,而且使用说明也是澳洲药品管理局认可的。我们的观点是,产品名称反映出了这一情况。”

据悉,这两款产品中的活性成分都是双氯芬酸。葛兰素史克去年从诺华购买了扶他林产品线,现在负责宣传及销售该品牌的产品。而ACCC认为,两家公司在产品包装和其澳洲官网上,有不多1或误导宣传。

日本处罚三家生产企业

据日媒报道,前不久,日本消费者厅认为“水素水”清凉饮料和“天然水素”胶囊具有减肥功效等广告宣传缺乏依据,违反了该国相关法律,要求东京和大阪的3家企业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报道称,这是日本消费者厅首次以违法为由作出行政处罚。

据日本消费者厅介绍,2013年6月至2016年3月,3家企业在网站上宣传“氢促进脂类代谢!”“提高代谢、脂肪燃烧提高20%”等,标榜饮用其产品具有显著的减肥功效。

据悉,在调查中,3家企业均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产品具有上述功效。

猜你喜欢

处方药软膏澳大利亚
国家药监局关于联苯乙酸凝胶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1年第148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蒲地蓝消炎片、红花逍遥片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2年第8号)
澳大利亚RaeRae五口之家
澳大利亚将严格限制2,4-滴的使用
青雄膏联合卡泊三醇软膏治疗进行期寻常型银屑病的临床观察
顽癣敌软膏治疗寻常型银屑病临床疗效观察
在澳大利亚骑行
他克莫司软膏配合短程地塞米松软膏治疗面部脂溢性皮炎疗效分析
网购处方药 分情况区别推开
网购处方药与现行法规冲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