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研究1
——以青海省为例
2018-04-02崔坤宇刚羊秀
何 亮,崔坤宇,刚羊秀
(青海民族大学 经济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
青海省地处西北内陆,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地形险峻、沟壑纵横,是黄河、长江和澜沧江的发源地;辖内物种富饶、生态多样,自然资源极为丰富。水力资源、盐化资源、风能热能、气田油田等资源优势催生大量科技型企业发展。截至2017年末,青海省拟通过认定及复审通过的科技型企业共计187家,具备新型能源、生态牧业、生物产业,高原、生态、电子科技等特色科技型企业109家,占比逾58%①。青海省正依托其自身资源优势逐渐形成四大产业:以光伏光热为主体的新能源产业;以高原生物资源精加工、生物医药为主体的生物产业;以锂电新材料、铝镁合金高新材料、新型电子材料、新型化工材料为主体的新材料产业;以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为主体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欠发达地区唯一的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青海省将科技发展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搭建精准扶贫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实现了差异化精准帮扶、动态化科学管理和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不断加强对农牧业的科技支撑力度,示范推广新品种,集成转化新技术新成果,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加强。
相较于西部其他地区,青海省科技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且具有明显的“青海特色”。科技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附加值、高智力、强辐射带动作用等特点为实现地区经济高质量、高效率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1]。创新科技服务业发展,符合青海省实际,有利于青海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实现科技服务业向专门化、规模化迈进,不断提升青海省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具有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实现经济发展转型等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
针对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研究,臧晓娟以美国和日本为例,将两国科技服务业发展模式归纳为不同性质的科技服务业机构,为我国打造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中介机构专业化、培养科技型人才提供经验启示[2]。李丽认为,政府对广东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产生影响。因此,选择我国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等实践经验以及美国、日本、德国政府在科技服务业中的突出特点进行分析,为广东省政府在科技服务业发展中应起到的作用提供启示[3]。李建标等通过对发达国家科技服务业发展历程、产业发展状态及产业政策阐述,结合我国科技服务业发展不足之处为我国科技服务业提供解决对策[4]。肖玮等通过对美国、日本、德国、瑞典等创新型国家科技服务业发展特点进行研究,提出我国应加快实现产学研机制,构建政策及科技服务体系,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将高新技术产业科技服务业相结合[5]。王洁琛为解决京津冀地区发展差异明显、资源配置不均、技术服务性不强等弊端,构建创新服务能力综合指标,通过因子分析法提炼创新资源、创新环境及创新发展三大因子分析京津冀地区优劣势,借鉴国际经验实现京津冀科技服务业一体化协调发展[6]。杨英通过对发达国家科技服务业发展经验进行归纳,随后分析我国科技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运用发达国家经验为我国科技服务业发展提供经验借鉴[7]。王任远等综合介绍了各地区及国家发展现状,围绕对科技服务业的内涵、功能、种类及相关推动政策等进行研究,为发挥我国科技服务业带动作用提供建议[8]。杨龙塾认为科技服务业发展有利于我国改进国民经济发展质量,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但我国在科技服务业发展方面存在诸多缺点,挑战与机遇并存。因此,通过大量实证分析我国科技服务业不足之处,结合国际经验从制度与创新角度为实现我国科技服务发展业提供思路[9]。
纵观我国学者研究,由于我国科技服务业尚处在起步阶段,发展机制还不成熟,市场体制并不完善,第三产业附加值较低,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因此多数学者认为应从宏观角度出发,研究我国与其他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进而为我国科技服务业发展建言献策。部分学者认为政府应在科技服务业发展中发挥作用,于是从政府角度出发,借鉴西方国家政府经验,探寻符合我国政府在科技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应起到的作用。另有部分学者构建相关评价体系对国家或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进行实证分析,主要采用因子分析法、功效系数与模糊评价方法、统计相关与回归方程等。青海省地处西北部,科技产业发展处于探索阶段,相较于我国东部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滞后,而构建指标体系对数据的可获得性、真实性较为严格,对青海省来说难以获得大数据及较长周期数据,因此,构建评价体系无法真实反映青海省科技服务业发展水平。青海省科技产业发展具有独特的“青海特色”,作为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更为青海省实现科技与精准扶贫结合积累经验。作为欠发达地区,青海科技产业发展虽不成熟,但对科技服务业的需求极为迫切。因此,当前首要问题是解决青海省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为实现与其他学者达成共识,又不丢失研究方法特性的前提下,选择科技服务业发展良好的美国、日本、德国为例,参照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发展经验和模式,分别对其两方面进行剖析,因地制宜为青海省及欠发达地区创新发展科技服务业提供经验启示。
二、当前青海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青海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
青海省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目标,以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为根本,以培育壮大科技服务市场为主体、健全科技服务市场为重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服务业得到了全面加强,为其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1.强化政策举措,完善法律法规
青海省现已基本形成覆盖整个科技发展全过程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有力保障和推动了科技支撑经济全面发展。第一,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成果转化、科技计划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科技资源共享、科技服务、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制定了《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等30余项科技政策。第二,为深入推进“双创”,激发内在活力,青海省相继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建设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为全省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第三,建立健全科技计划和专项资金后补助机制。颁布了《青海省科技计划和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办法》,《青海省重点研发与转化计划管理办法》《青海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青海省基础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青海省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管理办法》等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目前已起草完毕。第四,为推进改革试点,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构建产权关系清晰、法人制度完善、政企职能分开、经营机制灵活、管理科学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成立了省属科研转制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动转制院所经营者业绩评价考核工作,制定《省属转制院所经营者业绩评价考核办法》。
2.科技服务能力快速发展
第一,搭建各类服务平台。青海省目前已建成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22个,正在培育建设省级高新区4家。组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61家。建立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大学科技园、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国地联合工程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国家创新平台8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实现了零的突破②。第二,搭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目前已建成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1家,总孵化面积达53.63万平方米,累计入孵企业1108家,毕业企业200家②。第三,高校、科研机构创新服务能力有所提升。自2013年以来,青海省实施各类科研项目2500多项,科研经费达12亿元,取得各类科研成果600余项,获得省部级各类成果奖励156项,发表论文13000余篇②。第四,科技服务能力不断提升。青海省当前专利质押贷款已累计实现5亿多元,科技创新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已达3.9亿元②(包括青海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投资引导资金)。
3.推进农村信息化水平建设
第一,青海省为加快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依托省级农村信息化服务综合平台积极开展农牧区气象、农村公共事务、数字教育、医疗卫生等5个农牧业科技推送服务,建成以公益服务为主的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站4170个,以市场服务为主的专业化信息服务站1000个,组建并培养农村信息化服务骨干队伍6000人②。第二,打造本地农产品电子商务服务系统。该系统是以大数据应用为基础,以省级和县级农牧业单位信息化服务专家组成的团队进行运作,以开展个性化、智能化、精准化主动推送服务的新型农村牧区科技服务系统。该系统现已入驻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近60家,实现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2000万元;平台主动推送已覆盖17个县区,1651个行政村,17.6万户农牧民,并为1029个涉农协会、企业等经营主体建立了信息服务站②。
(二)青海省科技服务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青海省科技服务业市场开放秩序及政策市场发展有待提高。实现市场开放有序,不仅意味着深化行业的有序开放,也意味着优化区域的有序开放。青海省作为“一带一路”西部沿线省域,应抓住这一契机,与国际标准、国际准则接轨,实现开放型经济发展;同时,加快建设科技服务业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对接全球资源,更好地融入全球市场体系中,从而提升青海省科技产业竞争实力,为更好地实现科技服务业职能、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多样化奠定基础。对接青海省当前发展环境,青海省对科技服务业相关政策没有形成系统性体系,基于青海省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青海省科技发展水平依然落后,科技服务业及相关政策制定亦发展缓慢。
2.青海省科技服务业总体规模不大,缺乏核心竞争力。当前青海省科技服务业虽取得一定发展,但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依旧相差悬殊。一方面,当前部分科技服务机构仍存在定位模糊、依赖传统业务、缺乏特色服务的情况,较低的服务水平、低层次的信息技术研发及经营方式拓展为实现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带来障碍。另一方面,科技服务业没有明确的分工,没有形成集群效应,致使科技服务业专业化水平不高。
3.青海省科技投融资体系有待提升。科技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为实现科技服务业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只有实现科技和金融的相互融合才能发挥强大的内生动力。当前,青海省科技服务业以政府引导为主,实现增收的能力较弱。大多数企业无法运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或融资规模较小,无法发挥资本市场融通资金的功能。金融为科技服务业发展提供的业务产品较少,相关产品亟待开发。金融对不同行业、不同属性的科技型企业无法提供差异化服务以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10]。科技金融风险监管不到位,风险度量及预警系统有待进一步完善。
4.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技研发与社会需求脱节严重。由于校企间信息不畅,加上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及科技成果转化专业人才发展不足等因素,校企间并未形成良性互动局面,相互间也缺少必要的联动及监督考核机制,致使成果转化与产业落地的“最后一步”无法打通[11]。
5.专业型人才综合素养及数量缺乏。一方面,因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意识较弱,为科技发展所做的人才储备和对其的素质训练不足,再加上缺乏国际间沟通交流,科技人才与国际先进技术无法接触,导致科技人才综合素养缺乏。另一方面,当前物流、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技术等方面需要大量人才,但这些领域专业型人才稀缺,专业型人才数量不足。
三、国外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经验借鉴及启示
(一)美国发展模式及经验
美国科技服务业发展较快,其发展模式大多体现在公司经营形式上,主要分为技术咨询与技术成果评估公司形式、高科技产业孵化器形式、其他特定服务机构等。相较于其他国家,美国政府在科技服务业领域不会进行大规模干预,采取“必要干预,充分创新”的发展思路,即在某些领域进行干预,以此激发企业创新能
力[12]。
美国科技服务业发展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第一,加大研发经费投入。2017年,美国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球的29%,居世界第一位,企业研发创新支出最多,科研创新已成为每个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第二,健全的法律体系及资本市场。美国拥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拥有支持科技创新的多维度法律集群,涵盖政府投入、中小企业创新、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等等,不断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针对具有较高风险的科技服务领域,美国健全的资本市场能够确保风险退出机制的实现,资金的流入流出均获得保障。第三,注重人才培养。美国是一个经济、政治高度发达的国家,其科技发展依托大量的高水平人才,这一点可从一国的历史发展轨迹中得出。美国早期重视人文发展,从最初的劳动密集型向高精尖人才质量提升转化,反映出一个国家人才发展与国家战略、产业提升相融合。高校人才培养也为美国储备了大量可用之才。第四,科技型服务中介机构不断兴起。美国服务中介机构最大的特点为参与整个科技研发过程,突破传统中介机构职能,实现信息提供和技术研发结合,成为提高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效率及科技集约化发展的典范[13]。
(二)日本发展模式及经验
日本科技服务业发展形式主要分为:高科技产业孵化器、针对外企及银行的咨询服务机构、受托于政府的非营利中小企业和民间机构。日本政府与美国政府管理方式不同,日本政府主要通过政府引导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形成“政府干预,重点扶植”的发展模式[14]。
日本科技服务业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政府干预并提供经济援助。通过制定与本国发展趋势一致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战略,建构“企业—政府”技术创新发展体系;通过缩减税收、发放优惠的贷款额度、提供财政补贴等形式为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第二,适当保护国内发展市场。日本政府优先扶持本国企业科技创新发展,大力保护本国市场并给予扶持政策,适当限制国外企业入场。第三,高度重视培养人才。日本的许多大学都具有自身独特的教育理念与目标,这些教育理念会在具体的教学、科研、校园生活等许多方面予以体现。其会培养学生树立科学的符合教育规律与人性发展的人才培养理念,强化实践培养,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第四,受托于政府的非营利中小机构获得中介服务支持。一方面,政府组建公共试验机构为科技发展缓慢的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另一方面,中介机构发挥其传统职能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资源。这与美国的中介服务机构相似。
(三)德国发展模式及经验
德国的科技发展在世界属于一流水平。德国发达的工程技术与理学发展,推动基础科学应用,科研机构和人才的培养为德国科技进步奠定基础,高度发达的科技中介机构促成科技服务业发展。因此,德国科技组织体系发展完善,在服务能力上具有突出表现。
值得借鉴的德国发展模式总结为以下几点。第一,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德国通过人才引进及扶持中小企业不断吸引全国各地优秀的创业实体人,但由于资金缺乏、在市场上面临较大竞争,初创型公司往往面临较大发展阻力。德国政府通过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扶持,扫清发展障碍,确保中小企业良性发展。第二,设立专项基金,服务科技创新。德国政府专门成立专项奖励基金以此提升科技服务,为实现企业与中介服务及科研机构合作搭建桥梁;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支撑,促进企业科研技术发展。第三,建立科研中心,为国家产业发展服务。目前为止,德国已建立370多家史太白基金会技术转让中心,这些技术转让中心主要负责为产业发展提供科研服务,实现研发成果向产业输送,不断提升产业发展活力,扩大产业服务范围。第四,通过设立技术转移监管及促进机构,从而加快科技中介机构发展。
四、推动欠发达地区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注重集群效应,制定行业标准
面对区域产业的发展需求,第一,注重集群效应。将重点发展对象放在科技设计方面,鼓励科技研发外包等新形式的科技创新发展模式,实现第三方研发机构社会化投资、专业化服务,建设公共专业服务平台,为企业信息获取、技术研发提供服务。第二,制定行业标准,成立科技发展联盟,企业间能够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第三,推进检测服务发展进程,制订检测服务标准,支持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公共服务平台内部检测机构发展,提高检测机构的综合性和适应性。
(二)培养科技型人才,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利用“科技援青”平台和“昆仑英才”等科技人才计划,加强科技服务人才和团队的培养与引进。引导高校加强与科技服务业发展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鼓励开展对口和定向培养、培训,解决科技服务业紧缺人才短缺问题。积极拓展对外科技合作交流渠道,加强专业科技服务人才的出国(境)培训工作,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推动科技服务企业牵头组建以技术、专利、标准为纽带的科技服务联盟,开展协同创新。
(三)发展技术转移机构,扩大技术转移范围
加速发展技术转移机构使其不断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应着力关注技术转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技术定价等问题。通过互联网建立大数据平台,实现技术转移信息公开,建设技术合同信息发布查询网站,提高技术定价透明度。为保护企业拥有的合法知识产权,应不断通过立法手段实现,同时应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设知识产权等要素市场[15]。着眼于国际发展市场,选择区域环境成熟的地点建立技术转移中心,通过中心加快与国际企业合作,实现企业自主创新发展。
(四)发展科技创新服务业,加快创投孵化器建设
为提升孵化器成功概率,实现资金投入的有效性,应实行创投孵化器模式,即指以孵化培育创业投资主体(天使、VC、PE等)为使命的孵化器,用以培育创投促进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通过对孵化器的建设,一方面发现并筛选出具有未来发展前景的企业;另一方面为全球高端人才及创业团队提供服务,从而实现科技服务业投资主体、运行机制的多元化发展[16]。
(五)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业,创新投融资服务机制
科技发展需要资金支持,因此科技金融服务业发展尤为重要。第一,实现金融机构专门化,助力重点领域发展,为轻资产的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撑。第二,为满足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应建设科技金融服务综合平台,提供贷款担保、科技保险、天使投资等多样资金融通渠道,实现差异化服务。第三,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业融资模式,开发信用保险质押、股权质押等产品,探索贷款担保、科技保险、产权交易与股权交易新模式;创新发展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为中小企业发放创新创业券,当其向特定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时优先使用该券进行现金抵用,科技服务机构再将该券向政府机构进行兑换。第四,实现风险度量及风险决策完善,开发并完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的风险分析及预测系统,防范并化解风险。
(六)发展科技咨询服务业,提升科技咨询服务水平
鼓励科技咨询服务业与会计师事务所、法律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合作,实现咨询业务专业化发展。科技咨询服务业应加强产业竞争情报和研究服务,深入了解国家新型产业发展战略,拓展全球化发展视野;同时,科技咨询服务业应依托“互联网+”优势,打造大数据智能平台,提升数据分析、共享的能力,实现信息化水平,最终形成科技咨询服务业现代化网络信息系统。
注释:
①此数据来源于青海省科技厅《关于公示青海省2017年度拟通过复审和认定科技型企业名单的通知》,(2017-11-24)http://www.qhkj.gov.cn/content-53-10976-1.html.该通知包含《青海省2017年度拟通过复审科技型企业名单》《青海省2017年度拟通过认定科技型企业名单》两份附件。笔者首先对两份名单进行汇总,随后查找资料对符合新型能源、生态牧业、生物产业,高原、生态、电子科技型的企业进行划分,最后得出数据。
②此数据来源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创新的引擎正在全速发动——我省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综述》,发布时间:2018-05-28,http://www.qh.gov.cn/zwgk/system/2018/05/28/010303017.shtml,笔者仅对文章内容重新叙述,使其符合学术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