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河源产业园区合作共建体制机制研究
2018-04-02
(广东财经大学 广东 广州 510320)
截至2018年,深圳河源产业共建已形成了“一区六园”共7个工业园区的格局。这“一区六园”包括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河源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深圳大鹏(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深圳龙华(紫金)产业转移工业园(临江工业园区)和深圳南山(连平)产业转移工业园。以深圳(河源)产业转移工业园为首,大鹏新区、盐田区、福田区、宝安区、龙华区、南山区在河源五县一区与当地政府联手布局产业链,打破地域限制,对接深圳“东进战略”和河源“南融战略”,以期共同推动河源产业与深圳的融合发展。
一、深河产业园区合作共建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深河共建产业园区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是实现产业转移的可持续性发展和合理布局的客观要求,是使产业转出地深圳和承接地河源互利互惠,共同分享转移成果,共同承担转移风险的最佳选择。但是,共建产业园区需要区域经济内部的资源整合和经济一体化,这样势必会产生区域内的各行政单位间的矛盾与问题,而这也成为深河共建产业园区面临的问题之一,主要体现在帮扶为主的导向下合作主体间利益各异、合作协调机制不健全、转移成本上升等方面,且深圳产业转出方参与积极性不高,帮扶流于扶贫表面,产业共建力度小,亟需早日完善。
河源市各工业园产业与深圳市主导产业耦合度比较高,尤其是承接了深圳市制造业的产业溢出,产业链联系紧密,企业间竞合空间比较大。各个园区内相当部分产业链处在中下游和低附加值环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核心竞争力不强,容易受市场变化影响,“高”、“新”特质不够凸显,在与深圳对接过程中,在融合度、规模和后续发展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强化与突破。
广东省政府、河源市政府、深圳市政府和河源各县区针对产业转移园的共建体制机制制定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包括土地政策、税收政策、财政支持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多个方面。但是存在政府政策制定不够灵活,政策评估与监管机制尚未建立的问题。
二、重塑深河产业园区合作共建体制机制
区域转型升级中各地区立足自身,达成自我利益诉求是理性经济主体可预期的结果。如此分析,各地区是分离的。这样就意味着需要接下来的更多次的区域产业调整。在信息不充分条件下各地区的一次合作可能会止于结束。于是,更大的可谋求的发展利益可以抵制机会主义,诱导更多的合作和节省事后沟通协调成本。因此,转出地区和受让地区形成分工协作与地区互补的亲密关系带来的可期的共谋型发展利益是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
由深河产业园区建设的发展现状可知,存在着地区利益合作共享机制、产业链配套机制等方面障碍与缺陷。因此,深河产业园区建设不能囿于合作共建,而是河源立足于自身经济发展,力求建立富有创新、不断改革、多方协调的河源经济体,用活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体制,激活各利益主体建设园区的相互作用机制,做活有特色且有竞争力的产业与园区,走活河源高质量增长道路。于是,从产业园区建设、产业管理与区域协同发展三个维度,本文将从五个方面探讨重塑深河产业园区合作共建体制机制的路径。
(一)“地方政府协商与共享——产业衔接与协作——建立分利联盟”的利益路径
一区六园都没有清晰利益共享机制,且以对口帮扶为主要模式,这里忽略了深圳河源互惠互利和可能的产业联系。虽部分园区有合作分工,具体合作模式和机制不清晰,且税收流向是本地财政,甚至是流向上一级,很大程度上降低园区发展的效率。因此,有必要建立产业发展分利联盟,满足各方利益诉求,明确分工,为后续工作奠定机制基础。
(二)“地区产业梯次与错位——产业链环节突破与技术预见——建立研发联盟”的技术路径
各园区都有自己的主导产业,但有些园区还没形成支柱产业,比如龙华(紫金)与南山(连平)产业转移园区,所以需要对园区产业清晰定位,明确地区产业梯次,避免产业转移中出现混乱现象,造成资源浪费和降低园区产能。实践中,需要明确:深圳作为产业先行地区,转出的产业并不是全部转出,更多是保留了产业链中的高端环节,并吸引同功能产业活动在先行地区集聚,这导致了深圳与河源产处于产业链不同位置;河源作为产业后进地区,需要完成产业链环节上突破,对受让产业进行本地化产业升级,形成本土特色。在这过程中,需要注重在资源承载力的基础上的技术效率、生态效率和成本效率,形成产业生产的配套集聚。那么,两地根据自身的资源禀赋、地理位置、经济基础等差异,引导集聚分工,发挥自身优势,挖掘内在潜力,培育竞争优势。在比较优势基础上,遵循产业关联性和互补性进行区域产业协作。进而,各园区区域之间在关联产业上建立研发联盟,创新产业技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业经济效率。
(三)“载体支撑——产业转移与要素转移——建立网络联盟”的空间路径
高新区、大鹏(源城)、宝安(龙川)产业园区都以电子信息产业作为主导产业,不同的是每个园区侧重点不同,但在部分产业链上可以形成空间联盟合作,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一区六园产业之间有特色区分,也有着交叉联系。这有利于建立产业空间网络联盟,在价值链网络中,都有机会成为主导园区,加大园区之间的竞争力,但又促进园区之间的合作。
(四)“产业集聚——产业集群——城市群”的内生合作路径
深河产业转移园区产业链上出现部分断层,产业集聚规模小。同时都面临着资金、基建及配套服务不足问题。因此,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完善配套服务及基础设施等区域综合服务,吸引人才、资本等优质要素集聚,推动产业集聚,进而形成产业集群,实现深莞惠3+2产城融合,创造城市群效应。
(五)“竞争性与互补性提升——联席会议预警与评估——建立制度联盟”的规制路径
大多数园区都没有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福田(和平)除外),主要以管委会或指挥部为主导,进行对园区运营发展规划管理,导致与深圳合作方产业联系沟通不够紧密。深河共建产业转移园因上级政策强力建成,并进行产业转移,而园区产业转移升级,需要提升深河两地产业竞争性与互补性。从“众创”维度,让地方政府、产业企业、第三方企业等成为园区的主人,提高参与开发建设发展的积极性,而建立制度联盟与联席会议机制,则保证政策制度顺利落地实施。
我们旨在从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现状出发,通过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从营销策略角度出发,尝试性地为重塑深河产业园区合作共建体制机制提出建议。希望通过对此问题的研究,能够对深圳河源产业园的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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