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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四个“要”

2018-04-02杨永浩

法治新闻传播 2018年4期
关键词:日报检察院热点

■杨永浩

我做记者的时间不长,从2016年11月至今,还不到两年的时间。在这短暂的时间里,我深刻体会到了自己由一名通讯员向记者的转变。在此把我的一些“写稿初体验”分享给大家。

要有新闻意识

既然成为报社的一名记者,就要做好报社的“眼睛”和“腿”,新闻意识是少不了的。

2017年12月,备受国内外瞩目的“4·13跨国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在即。这起案件因犯罪嫌疑人中有不少台湾籍人员,岛内媒体高度关注,一旦报道失控,将会产生极大的不良影响。面对采写困难,我敏锐地变“危”为“机”,在上级单位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时,主动提出该案在一审宣判过程中,既要积极、主动、全面地报道检察机关开展的各项工作,向社会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又要防止无序报道扰乱视听,我提议由《检察日报》对该案进行独家深度报道。该项提议报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此后,我陪同报社资深记者郑赫南先后三次深入承办该案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采访,实地实战向报社优秀记者学习采访技巧。最终,在郑赫南老师的帮助下,我们合作完成的稿件《高标准严格证据审查,多媒体示证被告人认罪服法——公诉人详解办理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在2017年12月22日《检察日报》第二版以接近整版的篇幅刊发,该文被报社评为当月三星稿件。

要善于捕捉新闻点

每天,我必不缺少的事情就是浏览单位各部门和各分院、区院的信息,以及各院每天推送的新媒体作品,从中多留意就一定能发现令人眼前一亮的新闻点。

2018年3月,我发现北京市检察院公诉部门上传了一条内部信息,介绍的主要内容为全市检察机关就一些易发多发案件,相继出台了一些类案办理的规范性指引。这本是一件内部性的工作,有没有报道的价值呢?

带着问题,我多次深入到公诉部门向该部门领导、检察官反复咨询,又主动打电话到基层检察院核实了解相关做法在实践中的效果,慢慢地,一个写作计划就在脑海中形成了。我和检察官们一起选取与类案办理规范性指引相关的典型案例,将枯燥的内部规定总结归纳为“说明书”“工具书”“教科书”“应答书”“参考书”等通俗语言,撰写了《10类案件有了法律适用“说明书”》一文,在2018年4月2日《检察日报》头版头条刊登。

2018年7月,我在浏览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官方微信时发现,该院刊登了一篇微信,讲的是该院认真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取得的成效。但是文章只提到了检察长出庭这一司空见惯的内容,缺乏必要的细节。我立即电话采访了该院的相关业务部门,了解核实检察长在办理案件时的一些工作细节,又采访了其他副检察长对这项制度的看法,使得稿件更加丰满,最终形成的新闻稿《杜绝办理“挂名案”》在7月24日《检察日报》二版刊发。

要写出现场感

有些时候当我们知道一些新闻线索的时候,可能已经时过境迁了,但是为了能够写出一篇好的报道,我觉得一定要尽可能掌握第一手资料,尽可能去还原现场,尽可能去采访当事人。

2018年7月以来,北京市连降暴雨。面对窗外瓢泼的大雨,我第一反应就是北京北部山区有没有受灾,而在受灾区域,有没有我们的检察人员在抗洪救灾。于是,我就挨个向相关区院办公室打电话询问情况。刚打了第一个电话就令我眼前一亮——怀柔区检察院有一名干警在山区一个村担任第一书记,该院正准备发一篇关于他在救灾时的事迹。

半小时后传给我的事迹材料还是传统套路,题目为《救灾现场那抹检察蓝》。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觉得“检察蓝”这个词用得太滥了,而且在大标题里过于突出“救灾”似乎不太合适。于是,我电话采访了事件的当事人肖学成,了解到他是一名司法警察,现任怀柔区琉璃庙镇龙泉峪村第一书记。他向我讲述了事发当天他如何冒雨回村、涉险过河的细节,使得一个丰满的人物形象得以浮现在我眼前。

在肖学成的帮助下,我们又联系到了当时身处险情之中的村民王秀金、孙焕才等人,他们向我们提供了洪灾发生时的一些情况和照片。要特别感谢村民孙焕才,是他在危急时刻用手机拍下了一张“肖学成手把保护绳,护送村民过河”的珍贵照片。虽然我们多次远程指导他发送原图他也未能学会,但是这张照片对于增强报道的现场感也堪称弥足珍贵。

最终,我决定将文章的题目定为《第一书记来啦!》。幸运的是,报社采纳了我这个标题。短短700多字的报道,我作为后来者尽量通过对肖学成和村民的采访还原现场的情况,增强文章现场感。该文在7月20日《检察日报》头版刊登,那张照片配发在文章下方,照片所占的版面几乎与文字所占版面一样大。这说明了报社是多么需要有现场冲击力的图片,哪怕这张图片出自村民的手机“随手拍”。

要学会“蹭热点”

关于“蹭热点”是否合适,属于见仁见智的话题。我这里讲的“热点”不是指社会上那些花边新闻和舆论热点;我所指的这个“热点”是最高检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问题等等。这类热点“蹭”得好,“蹭”得准,往往可以事半功倍。

今年6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三大攻坚战”之一的化解重大风险,其中最主要的风险就是金融风险。北京市检察机关不仅仅办理了大量的金融犯罪案件,并且还成立了专业化的办案机构,推进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的检察专业化建设,工作成效非常显著。于是,我立即联系业务部门,决定“蹭”上这个热点。

首先,我给这篇报道的定位是全面展示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北京检察专业化建设成效。因此,在撰写稿件过程中,我坚持既要有典型案例,又要有客观数据;既要有自身做法,又要有外部评价。在业务部门的帮助下,我采访到了与检察机关接触密切的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得到了该文点睛之笔的一段评价。其次,我对于这篇报道拟刊发的版面还是有些“野心”的,我定位于头版报道,最好能上头条。因此,我在写稿时尽量在文章的体量上有所控制,力争不超过2200字,做到既能说清楚问题,又不因冗长而让编辑部为难。最终,我这个“热点”蹭得比较成功,登上了7月9日《检察日报》头版头条。非常感激值夜班的领导和编辑老师,将“‘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做成了肩题,使文章的传播导向更加清晰。

以上就是我对于如何做好一名记者的几点“条件反射”般的体会,粗浅未加修饰,直白未作遮掩,也许,保持一份“真”,就是我最重要的一点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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