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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起检察新媒体建设和发展的时代使命

2018-04-02江华宇

法治新闻传播 2018年4期
关键词:检察舆论

■魏 星 江华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庄严宣告,“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进而又鲜明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这一重大判断,让我们清楚地看到了所处的历史坐标;新矛盾,这个新的概括,让我们清醒地意识到究竟该干什么和怎么干。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应该顺应这个新时代,解决这个新矛盾,不断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对“美好生活”的理解,已经不再停留于物质文化生活层面,而应理解为“美好生活+”,要更多关注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诸多存量的或者增量的需求。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新时代新闻传播事业,特别是新媒体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作为文化事业的一部分,检察新媒体的目标任务也必须聚焦新时代,解决新矛盾,满足新期待,切实履行好检察新媒体的时代使命,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获取优质法治资讯的新需求。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检察新媒体使命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的重要讲话中提及如何做好“新闻舆论工作”,并多次谈到新兴媒体建设发展、新兴媒体同传统媒体的融合发展,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高度重视。

新闻观是新闻舆论工作的灵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对新闻舆论工作者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引导广大新闻舆论工作者做党的政策主张的传播者、时代风云的记录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公平正义的守望者。①因此,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尊重并遵循新闻传播的客观规律,是做好法治新闻舆论工作、推动检察新媒体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前提。

关于新的历史时期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作出精辟论述并概括为“五个事关”,即:“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②并对新的历史时期新闻舆论工作的历史责任,凝练地用48字概括:“高举旗帜、引领导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人民、鼓舞士气,成风化人、凝心聚力,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联接中外、沟通世界。”③包括检察新媒体从业者在内的广大新闻舆论工作者,要承担起这个职责和使命,就“必须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④

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非常注重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明确提出:“任何新闻舆论都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没有什么抽象的绝对的自由。”⑤可谓是对新闻舆论本质的深刻认识及其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因此,检察新媒体的建设与发展,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党和政府主办的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宣传阵地,必须姓党”。⑥只有在新闻实践中坚持党性原则,才能及时反映我国人民检察事业取得的经验和面临的实际情况。

新时代的检察新媒体实践,要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作出高水平的主旋律作品,“关键是要提高质量和水平,把握好时、度、效,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让群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充分发挥正面宣传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⑦

信息时代,随着信息技术的变革和媒介形式的转变,整个新闻传播领域正处于深刻的转型过程中,传播主体地位、传播渠道、传播模式、内容偏好、传受关系等均发生结构性变化,传播效果的测评方式也与以往大不相同。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早已是我国主流媒体转型中的重要实践议题。

针对移动互联网时代新闻舆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敏锐地指出,必须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强化互联网思维,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优势互补、一体发展,坚持先进技术为支撑、内容建设为根本,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⑧

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提出这一新思想的“8个明确”和“14条坚持”基本方略。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的第七部分论述坚定文化自信时,把“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作为首要任务强调,明确指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这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关于新闻舆论思想的新论断、新思维。

检察新闻,是新闻舆论工作的重要领域,是法治新闻的重要类型。检察新媒体,是集中展现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平台,是向社会群众普法讲法的重要渠道,是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阵地。因此,作为检察新闻工作者,在新闻实践中,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闻舆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牢牢把握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突出宣传党和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成就,真诚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讲述检察好故事,传播检察正能量。

二、深刻把握新媒体发展现状,正视困难迎接挑战不断寻求新突破

相对于传统媒体,“新媒体”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概念。在移动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媒体主要指的是网络基础上的各类媒介功能的延伸。⑨

近十余年,我国新媒体发展势头迅猛,从传统的信息获取向“用”“玩”与“互动”“体验”等多功能方向转变。有学者认为,新媒体已经广泛地渗入到我国的社会生活之中,即时信息沟通软件、移动支付、电商已经成为现代生活的一部分,人工智能和各类虚拟现实技术则将在未来极大地改变人们的生活。⑩

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新闻传播领域的格局正发生深刻变化。据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7.7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5.8%;手机网民规模达7.53亿。⑪我国已从战略布局上确立了新媒体的主流地位,随着“互联网+”等概念被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的高度,⑫新媒体行业发展成为我国传媒产业领域的新发之力。

2014年被称为我国的“媒体融合元年”,⑬自这年起,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始加速融合,其中“两微一端”因其信息发布便利、传播快速等特点,成为了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介融合的主要载体。

据微信团队发布的《2017微信数据报告》显示,2017年前10个月活跃的微信公众号账户数为350万个,较上年同期增长14%;公众号活跃粉丝数为7.9亿人,较上年同期增长19%。⑭根据微博财报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9月,微博月活跃用户共3.76亿,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7%,其中移动端占比达92%;日活跃用户达到1.65亿,较上年同期增长25%。⑮由数据可见,即使新媒体时代传播的分众化趋势加速,“两微”平台基于先发优势积累的用户基础依旧雄厚,传统媒体继续占领并深耕“两微”依旧很有必要。

新闻客户端则是最适应于分众化传播的平台,目前主要分为传统媒体自建APP、门户网站的APP和聚合类新闻APP三类。门户网站的APP,有着庞大的用户数量和丰富的互联网传播经验,信息量大,但也很容易造成信息过载。聚合类新闻APP,因其强大的信息抓取技术,受到用户青睐,但也很容易导致用户接触的信息日趋同质化。传统媒体自建APP主要是依托自身的信息资源进行编辑、筛选或加工生成内容,因其信息源有严格的流程控制,相对于其他两类新闻APP的公信力较高,但在内容分类、个性订阅、评论功能等方面用户体验满意度低于其他两类新闻APP。在信息传播方面,这三类APP各有千秋,都已经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重要信息载体。

最近两年来,网络直播、短视频应用、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等平台或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方兴未艾,成为移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发展新的增长点。

检察机关主动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媒体传播形势和发展潮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新媒体建设被纳入检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检务公开的重要一环。

2014年3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新浪网、腾讯网、正义网同时开通官方微博;同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新闻客户端正式开通,并在人民网、新华网增开官方微博。至此,最高检“两微一端”检察宣传新媒体格局形成。⑯也是自2014年起,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纷纷开通官方微博、微信,部分地方检察机关建成检务APP并投入使用。⑰2016年6月13日,随着西藏自治区最后一个基层检察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运行,全国检察机关“两微一端”全覆盖的目标成为现实,在全国政法系统中率先建成四级新媒体矩阵。⑱截至2017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开通检察新媒体账号1.3万余个,粉丝总数超过1.1亿,⑲新媒体矩阵的规模效应初步呈现。经过近四年的建设运营,我国检察新媒体的发展初步呈现出“以网民为中心”“‘两微一端’全覆盖”“重点打造精品内容”等特点。⑳

目前,我国检察新媒体发布内容涵盖了案件信息、业务信息和政策信息等多个方面,并呈现出从案件领域向民生领域拓展的趋势,尤其是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信息投放有所增加;另外,随着社会舆论对幼童保护等话题关注度上升的趋势,未成年人保护和未检主题的信息投放比例也有所增加。

近几年,检察自媒体“异军突起”,成为检察舆论传播的新兴力量。这类自媒体的代表有“法律读库”“CU检说法”等,他们充分适应新媒体传播特点,综合运用音频、视频、动漫、表情包等多媒体传播手段,主动释法说理,弘扬网络正气,成为检察新媒体贴近群众、服务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谈到检察新媒体建设发展,不能不提及检察日报。检察日报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发行的法治类综合性日报,目前已经形成集报纸、杂志、网络、影视、新媒体于一体的报业集团格局。

检察日报高度重视新媒体建设。2009年成立正义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推动正义网不断增强适应市场的竞争能力,依托正义网平台,建成了正义网“两微一端”。

2013年以来,检察日报又相继开设报纸的官方微博、微信、客户端,探索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发展。截至目前,检察日报及所属网络、杂志、影视等媒体,均已建成各自的新媒体平台,形成了新媒体传播矩阵。

检察新媒体近四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在实践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

一是检察新媒体还存在“小、散、弱”现象。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的新媒体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只是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解决“好不好”“优不优”的问题已成为迫切的现实课题。一些检察机关的微信阅读量少而又少。在重大新闻发布时,各级检察机关的新媒体,还没有形成“一动全动”的态势,检察新媒体矩阵的规模效应亟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原创内容较少,转来转去的较多。新媒体的维持与发展,靠的是源源不断的优质内容。信息时代,最不缺少的就是信息,缺的是第一手的信息、独家的信息、稀缺的信息,缺的是对有价值的信息整合、分析、梳理、再造产生的优质内容。

三是传播手段较为单调,传播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创意匮乏,表达方式传统,传播手段单一,必然导致内容的枯燥乏味,许多检察新媒体的产品都较为雷同,传播效果不理想。

四是新媒体人财物投入不够,激励机制不健全。检察新媒体建设是一项需要持续投入的事业,某种程度上也是一个“烧钱”的工程,所以,依然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的现象。再加上司法改革进程不断深化,以往检察宣传战线的人才,不少流向办案一线,成了“员额检察官”,新媒体人才缺失现象严重。检察新媒体的建设和发展要实现质的突破,必须对上述问题引起高度重视,想方设法寻求破解之道。

三、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不断提升新时代检察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做好新时代检察新媒体工作,就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不断加强检察新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建设。

(一)坚定正确立场,掌握话语主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是党领导意识形态工作长期积累的宝贵经验。意识形态决定文化前进方向和发展道路,对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㉑在检察新媒体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严峻,各种错误思潮和观点仍不时出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持底线思维,在新媒体舆论环境下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手中。

新媒体时代的重要特征之一是海量信息的碎片化传播。在新闻舆论场上,每天各类消息层出不穷,各类引发舆论热议的新闻不时“反转”,近乎成为常态。归根结底,这是碎片化信息传播自带的天然缺陷:信源片面或不权威,以及多次传播产生信息误差。因此,检察新媒体在舆论发酵之时,应保持独立判断和批判思维,坚持从法治角度理性发声、科学发声,用事实和真相引导舆论。

保持独立判断和定力并不等于回避热点舆论,特别是在报道涉法领域的案件消息时,必须注意核准信源,并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准确、客观、公正。要始终坚持从法律释疑和案件事实层面回应涉法涉案舆情,而不是盲目跟风,陷入观点之争。2017年3月26日,南方周末刊文《刺死辱母者》经各新闻网站修改标题转发后,引发舆论高度关注,持续“刷屏”。个别政务微博在回应舆论质疑时,没有坚持正确立场,发表有损其形象的不当配图和言论,激化了矛盾。就在众声喧哗之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动担当,及时派员赴山东开展调查,并第一时间通过最高检新媒体发布消息,该消息在微博阅读量达7006万,点赞30余万次,微信阅读量138万次。检察日报“两微一端”及正义网的微博、微信,也同时发布,形成强大的舆论“冲击波”。及时权威的信息,迅速平息了网民质疑,有效引导了网络舆论趋向理性,提振了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心,体现出检察新媒体的责任担当和强大影响力。

2017年11月,赴日中国留学生江歌遇害案成为舆论关注焦点,这一舆情由某商业媒体拍摄的受害者母亲与受害者生前室友见面的视频而引发,网络舆情一时陷入该室友是否有过错的道义之争,并引发了人肉搜索。检察日报透过舆论,敏锐抓住江歌遇害案的关键法律问题,发表题为《江歌案:关于境外犯罪管辖的追问》,一针见血地指出本案的关键在于惩罚犯罪嫌疑人,并提出我国司法机关对嫌疑人仍享有追诉权的论点,从法律视角专业、及时发声。检察日报新媒体迅速予以转发,引起媒体和舆论关注,为该案的讨论提供了一份专业视角的见解。其后,检察日报新媒体继续从“证人拒绝出庭作证对江歌案的审判是否有影响”“江歌母亲是否可以向犯罪嫌疑人家属提起民事赔偿”等角度切入“江歌案”的报道,引导舆论向法律和理性层面转向。

检察新媒体要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正面宣传,选取社会普遍关注的典型案件事件,采取法律政策解读、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等方式,审慎、理性、专业地发声,让典型案件事件的依法公开处理成为生动鲜活的全民法治课。

(二)创新报道形式,拓展传播渠道

新媒体产业,说到底是创意产业。信息爆炸的移动互联网时代,“酒香也怕巷子深”。新时代检察新媒体的建设要始终注重在创意、创新报道形式上下功夫,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法、讲法、讲故事,真正做到融入百姓“朋友圈”。

检察新媒体的建设需要把握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最新传播形式,在深耕“两微一端”平台,抓住最大基数受众的基础上,拓展新的传播平台和传播形式。这两年,最高检新媒体相继推出“一图读懂检察”“检察君说法”“走近一线检察官”等新媒体栏目,通过运用动漫、漫画、H5、视频等形式,全方位介绍检察职能与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新媒体亲和力与创新活力。检察日报新媒体秉承“让检察新闻动起来”的理念,制作了一批视频产品,包括微视频、MV、访谈、“快闪”等,从全新的动态角度展现检察工作风貌,收获良好的传播效果。正义网新媒体在检察开放日、“一带一路沿线的检察院”等主题活动中探索直播模式,创办“一一说法”等视频普法栏目,用青年人易于接受的传播形式介绍检察工作,收获了一批年轻受众。

新媒体时代,传统的传受关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随着评论等用户即时反馈机制的成熟,“用户生成内容”成为新媒体产品的重要内容构成。检察日报新媒体充分利用“两微”平台的评论、留言,适时精选用户并参与互动,及时在涉法舆论事件中积极引导舆论,编辑部通过精选或回复网友的观点表达态度,更具互动性、亲和力。此外,还通过留言机制及时发现新闻线索,对校园欺凌等话题进行深入的个案采访。

检察新媒体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差异化、分众化传播。比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正义网”等新媒体账号,其受众既有交叉,又有不同;传播的内容既有机统一,又存在差异。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微信的定位是“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拓宽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因此对其发布消息的权威性有非常高的要求。检察日报微博微信的定位是“唱响检察好声音,传播法治正能量”,因此在新闻选材上更偏重检察工作中政策解读、故事性和普法性,对社会热点案事件中的涉法问题也给予及时关注。正义网的微博微信则秉持“立足法治,影响社会”的理念,其社会类题材更为广泛,表达形式也更活泼。经过近四年的运营,不同检察新媒体在舆论场上的“媒介形象”趋于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权威而庄重,“检察日报”稳重而睿智,“正义君”新鲜而活泼,不同的形象定位和识别度,成功吸引了关注检察工作和法治话题的不同年龄段的受众。

另外,检察新媒体入驻腾讯、今日头条等各聚合类新闻APP平台并保持业务联系,也极大地拓展了检察新闻的传播渠道,对一些涉法新闻进行重点推送,产生了良好的传播效应。

(三)线上线下融合,建设检务矩阵

新媒体行业的蓬勃发展给传统媒体带来了巨大冲击,但挑战亦是机遇。传统媒体所掌握的资源和权威属性是很多新媒体平台难以望其项背的绝对优势资源。因此,媒介必须融合,只有发生“化学反应”,才能产生强大威力。

提高影响力的第一步,即是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有机融合,让各自的优势在融合中叠加放大。以检察日报为例,多年来,检察日报新闻中心一直按照传统媒体的信息采集发稿方式来操作。自2016年检察日报实行全媒体采编改革探索以来,采编力量得到有效整合,形成了新闻中心与新媒体之间的部门联动、报网互动新模式,达到组织领导、选题策划、采访制作、编辑分发流程的多层次融合,实现“一次采集,多品开发,多媒体呈现”的目标。检察日报新媒体在把报纸新闻转化为新媒体产品的同时,更是用新媒体方式进行解读。最高检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会议,新媒体的报道一个不少。比如,针对司法改革,新媒体推出微信作品《为了入额,你不懂我付出了什么……》《一名未入额检察官的内心独白!》等策划,说出检察官的心里话,成功刷屏检察官的朋友圈。除做好报纸文章在新媒体平台的日常发布工作外,检察日报新媒体和新闻中心、总编室等核心部门联动,设立夜班、周末班制度,专人专责,确保重要会议、重大事件、重大部署第一时间发布。

提高影响力的第二步,是线上内容和线下活动的融合,让检察新媒体走出互联网,走到受众的现实生活中。在坚持线上报道的同时,检察日报新媒体策划了一系列O2O(即线上线下联动)活动,成功吸引全国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有效增强了受众粘度。2017年,检察日报新媒体连续推出“砥砺奋进的五年·中国检察好故事征集展播”“首届法治随手拍手机摄影大赛”等系列活动,取得良好传播效果。

提高影响力的第三步,是全国各级检察新媒体的融合,实现全系统联动。根据最新统计,最高检“两微一端”总粉丝数达5955万,㉒检察日报“两微一端”总粉丝数近600万,正义网新媒体总粉丝数也达500多万,再加上全国检察机关开通的检察新媒体账号1.3万余个,粉丝总数超过1.1亿。如此体量巨大的新媒体矩阵,其规模效应不可小觑。这就需要我们进一步整合检察新媒体资源,加强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新媒体的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全面发动,发掘更多更有价值的检察新闻,并取得传播效果的最大化。

(四)提高媒介素养,打造“意见领袖”

检察新媒体的持续发展,归根结底在于人才的培养。对于新闻舆论人才队伍建设和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新闻舆论工作队伍。”㉓检察新媒体建设过程中,要注意提高新媒体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使之成为媒介素养和技能“双优”的人才。

有学者认为,媒介素养可以分两个层次:对于普通受众来说,是指他们对于媒介的认识和关于如何使用媒介的知识;对于新闻舆论工作者而言,则是指对自己职业的认识和一种职业精神,㉔这直接影响到受众心目中检察新媒体公信力“最后一步”的建设。

培养检察新媒体从业人员的媒介素养,首先要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检察新媒体的性质和特征。检察工作既具有很强的政治属性,同时又具有很强的法律专业属性。检察新媒体从业人员应该时刻绷紧身份属性这根弦,清醒认识到自己所在平台所代表的机构性质,才能审慎、专业、理性地发声。

其次,检察新媒体从业人员需要具备对舆情的基本判断能力。比如,以微博为代表的社交媒体平台,是观点交锋的“短兵相接”之地,当涉法、涉检舆情发生后,如果处置不当,在错误的时间发表不当言论,将进一步激化事态矛盾。因此,各级检察机关除了要具备完善的舆情处置机制外,对新媒体从业者专门培训舆情处理技能,也是非常必要的。

第三,检察新媒体从业人员还应具备全媒体的编辑素养。新媒体的重要传播方式之一即是对各类传统媒介内容的深度加工和再创造,因此,新媒体“小编”,技多不压身。在了解和掌握新闻业务基本的采、写、编、评基础上,应在实践中学习掌握图片制作和处理软件的操作、音视频素材的编辑处理等。在多学多练的基础上,找到自己最擅长的领域,成为检察新媒体的“T字型人才”。

只有当检察新媒体从业人员具备良好的媒介素养,“意见领袖”的打造才得以成为可能。“意见领袖”是指经常为他人提供信息,同时对他人施加影响的“活跃分子”。“意见领袖”在大众传播效果的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中介或过滤的作用。

在检察新媒体矩阵的大家庭中,检察自媒体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成功的检察自媒体,可以成为涉法舆论事件中的重要“意见领袖”,在处理舆情时,“意见领袖”以个人账号发声,可能会产生更具说服力的效果。目前,“法律读库”“CU检说法”等一批检察自媒体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具备“意见领袖”的能力。以他们为样板,培育和打造一批检察系统的自媒体“意见领袖”,使之成为检察新媒体传播的重要补充。

党的十九大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检察新媒体要始终坚持与法治中国同频共振,用新媒体思维和法治专业视角,更多关注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在新媒体实践中不断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讲好中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切实肩负起检察新媒体建设和发展的时代使命。

①《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坚持正确方向创新方法手段 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人民日报》-人民网,2016年2月20日。

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417页。

③《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坚持正确方向创新方法手段 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人民日报》-人民网,2016年2月20日。

④同上。

⑤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党建读物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年版,第423页。

⑥同①。

⑦《习近平: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 努力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人民网-人民日报,2013年8月21日。

⑧《习近平:共同为改革想招一起为改革发力 群策群力把各项改革工作抓到位》,《人民日报》-人民网,2014年8月19日。

⑨熊澄宇:《对新媒体未来的思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2011年9月30日。

⑩童清艳:《新媒体现状及未来媒体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用户自主传播的媒体创意效应》,《今传媒》2017年第3期。

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4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8年1月31日。

⑫《“互联网+”战略上升至国家战略》,中国日报网,2015年3月5日。

⑬黄永礼:《传统媒体“两微一端”传播探析》,《新闻世界》2017年第10期。

⑭《2017微信数据报告》,微信团队,2017年11月9日。

⑮《2017微博用户发展报告》,新浪微博数据中心,2017年12月。

⑯《最高检开启“服务型”检务公开新模式》,高检网,2014年8月4日。

⑰史绍丹:《公开促进公正 “围观”提升公信》,《检察日报》2015年1月18日。

⑱王治国:《全国检察机关实现“两微一端”全覆盖》,《检察日报》2016年6月13日。

⑲郭洪平:《近八成检察机关开通官网 新媒体粉丝超1.1亿》,《检察日报》2017年5月23日。

⑳《2017政法新媒体峰会 问政九年·新媒力量——政法新媒体影响力报告》,《检察日报》2018年1月10日。

㉑《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学习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2017年版,第123页。

㉒《最高检官方微博荣获“全国十大中央机构微博”等四项大奖》,最高检官方微信,2018年1月24日。

㉓同①。

㉔《陈力丹:媒介素养与新闻教育》,人民网,200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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