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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共领域里的自由表达
——基于“榆林产妇坠亡事件”的研究

2018-04-02鲁学静杨雪莹

视听 2018年6期
关键词:哈贝马斯榆林网民

□ 鲁学静 杨雪莹

一、公共领域提供了自由表达的空间和环境

榆林产妇坠亡事件,一尸两命的悲剧令人唏嘘不已,震动舆论场。在网络这个公共领域中,碎片性的信息不断披露,双方各执一词。随着医院和当事人家属不断发声,真相仍如镜中花水中月,舆论莫衷一是。事件矛头不断指向当事人双方,网民们不知道事件的来龙去脉,一头雾水。部分网民静候详细调查结果,部分网民带着“让新闻飞一会儿”的心态没有在第一时间匆忙站队。公众在网络这个公共领域中自由言说。公共领域这个概念是由德国学者尤尔根·哈贝马斯提出的。哈贝马斯认为,早期的“公共领域”萌芽于古希腊时期的广场聚会,这个时期公共领域的基础是自由言说、自由讨论。到了资产阶级革命初期,随着报刊、杂志的发展,公共领域逐渐发展为一些贵族和资产阶级上层分子在咖啡馆里的定期沙龙,讨论的议题也渐渐由文学转向政治,这便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①

公共领域,是一个国家社会生活中私人生活的集会,旨在处理一些国家的公共事务,尤其是政治上的事务。公共领域为自由知识分子和资产阶级提供一个自由言说的空间。在中国早期发展的茶馆也是一种公共领域,人们在这里不仅仅是喝茶,茶馆里有专职的说书人员,他们提供与时事相关的一些信息。听众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但是这些交流的范围是比较狭隘的,尤其是涉及到比较敏感的政治话题。一般都是志同道合,比较关心时事的读书人,但又有几分不得志的文人或者官场失意的下马官员。在哈贝马斯看来,这样的公共领域具有非压迫性、非限制性,讨论的大多是当时社会的热点事件,关乎到大多数人的利益,由议题的抛出到热议再到最后形成共识,这是一个观点自由市场形成的过程。因而公共领域是自由表达的基础条件。

二、网络公共领域重塑自由表达的新空间与新环境

目前,人类社会已经经历了五次信息传播革命②。前四次信息技术革命已然实现,第五次信息技术革命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信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网络信息技术的飞跃式发展,使得网络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必备品,信息资源成为和能源同等重要的资源。网络为公众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广阔的表达空间。正是因为有了网络表达空间,所以当前社会中有很多社会事件都可以成为讨论的议题。

(一)开放、广阔的交往场域为自由表达提供了新的空间

在网络广泛发展之前,公共领域总是由专业主体或行政力量主导。Web4.0技术的进步,尤其是微信等社交网站、“自媒体”的日益繁荣,使公众从被动的信息接收者变成信息的创制者和共享者,以社会热点事件、政治和法律为主题的公共舆论在网络上自发形成。历史已经不止一次地证实“媒介即信息”,新的媒介带来新的信息;媒介是“人的延伸”,新的媒介塑造新的人乃至新的公民。③互联网的技术升级,带来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公众”真正获得了公共领域的主体资格,“参与式”民主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公共领域在当代中国实现全方位的发展,网络舆论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网络为公共领域提供了一个便捷的平台,因此公共领域将更多地存在于网络空间。网络空间是用户形成公共舆论的良好场所。这是因为:第一,网络间的特性充分保证了参与者的匿名性,因而在赛博空间中,网络完全隐匿肤色、种族、国籍、年龄和性别等先天性的个人信息,网络的这一特性可以消除社会中已有的刻板成见。第二,网络监管人员为公共舆论的形成提供技术支持。

(二)拥有独立思想的主体为网络公共领域观点的自由表达提供了更为积极的参与主体

马克思曾说时间可以消灭空间。“消灭空间”的手段不但可以使人们利用“地球村”范围内的有效资源,同时,这种“自助式”的手段是建构独立人格的必要途径。网络时代的特征是开放、包容、享有平等权,每个网民都能按照各自的好恶进行平台选择以及观点表达。论坛中出现的网民,并不带有某种既定的身份,所以用户们的思想形态各异。他们就一些公共议题或公共利益论题形成统一,这时候的共识就不再是一种个人观点,而是社会学意义上的众意。诚然,并不是所有个人建构的网络议题都能形成公共话题,这由议题本身的特性所决定,也就是含有普遍利益的诉求与表达。

理性、良好的公共领域的形成需要必要的因素。第一,参于公共领域的人必须具备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也就是思想独立。独立性可以使参与者自由发表言论,而不是依附于他人,从而形成观点的自由市场,在论坛等公共领域中的围观也是一种观点态度。第二,在公共领域中需要有能够保障参与者自由表达的媒介。信息由符号和意义组成,符号是意义的载体,传播主体则决定着信息的流量和流向。大众媒体是单向度的媒体,缺乏反馈的环节,因而容易导致信息误解,在浩瀚的信息中想要甄别信息的真实性是煞费苦心的事情,消耗用户及参与者大量的精力。网络媒介所提供的公共领域保障了参与者自由交往,因而不会形成传统大众媒介传者发送什么信息就被迫接受什么信息的窘境。第三,多元个体的观点能在观点自由市场上达成共识。公共领域的目的在于消除统治,因而它首要的职责就是保障参与者进行广泛而深入的观点切磋。

(三)丰富、多元的交往信息有效保障了自由表达的表达权

网络公共领域中丰富、多元的交往内容为自由表达的展开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互联网的包容性、开放性使信息传播形成多元化表达,包罗万象的社会事件挤占网络空间。如此一来,网络明显的特征之一就是平民性,赋予更多普通民众广泛的表达权,成千上万的广大用户可以通过网络自由言说,由于公众被赋予了权利,因此他们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而网络为公民社会的形成提供了基础支撑。网络交往真正为公众意见的多元化表达创造了一个宽阔的舞台。在榆林产妇坠亡事件中,医院和家属各说各理,莫衷一是,网民摸不到头脑。有些网民并没有着急站队,但是当事人跳楼的举动却引发了不少女性网民的议论或是记忆联想,一场关于产妇生存困境的激烈讨论就此展开,不少女性纷纷讲述了各自怀孕生育的亲身经历或相关故事。人民网舆情检测室对榆林产妇坠亡事件中的网民观点与态度的演变进行了分析,呈现以下态势④:第一阶段:哀悼生命,呼吁追责。榆林坠亡产妇事件最早出现在9月1日,相关报道发出后引发第一轮关注热潮。第二阶段:坠亡产妇,家属和医院都难辞其咎。9月3日,事件成为全国性热点事件。第三阶段:讨论如何生孩子到底谁说了算。9月4日,网络上出现关于“顺产还是剖腹产谁说了算”问题的大讨论。第四阶段:女性的生育自主权该如何保证?9月5日,相关舆情持续升温。

三、网络公共领域里自由表达的失范行为

哈贝马斯的理想言说情境遵循“真实性”和“真诚表达”原则。哈贝马斯认为,在某种程度上,传播者的话语是真实可信的。传播者在传递信息时,力所能及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态度,希望和接受者之间形成一种和解。法律赋予每个公民表达权,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权利,并且应该允许他言说,同时,他的观点也应当被倾听或受到重视。⑤在网络公共领域中,主体也应通过自由表达、反复讨论形成理性的观点。

根据人民网舆情检测室统计数据,截至9月6日,“榆林产妇坠亡”相关网络新闻资讯达941篇,微博6052条,微信文章313篇。人民网舆情检测室梳理了舆情脉络⑥:9月1日,华商报“二三里”App消息称,8月31日20时左右,在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产科,绥德县吉镇镇张家村27岁的孕妇马某某从5楼分娩中心坠下,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身亡。后经“天天快报”App、“绥德资讯”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转载,形成跨平台传播。9月3日10时52分,榆林市第一医院官方微博@榆林一院发布《关于产妇马XX跳楼事件有关情况的说明》,称8月31日上午10时许,产妇进入待产室。生产期间,产妇因疼痛烦躁不安,向家属要求剖宫产。主管医生、助产医生、科主任也向家属提出剖宫产建议,均被家属拒绝。9月4日20时50分,@华商报发文《绥德待产孕妇坠楼死亡院方称曾三次建议剖腹产均被家属拒绝》,表示经公安机关鉴定,初步排除他杀,属自己跳楼身亡事件。9月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绥德县公安局政工科获悉,经过现场勘察,经公安机关鉴定,初步排除他杀,属于自己跳楼身亡事件,公安机关勘查认定系自杀。9月6日公安部门已出具书面调查结论:排除他杀,产妇系跳楼自杀。9月5日17时左右,现代快报全媒体报道《产妇跳楼事件双方再发声,医院称有监控证明“那女孩跪求剖腹”》,记者分别采访了院方发言人杨先生和延先生的堂哥,家长是否最后同意剖腹产仍然没有定论。

在近一个星期里,公众由情感上的惋惜到深层次的思考,理性分析产妇坠亡的原因,提升到女权问题的磋商。我们所期待的网络公共领域正是如此,理性的公众个体自由而理性行使表达权,最终达成关于公共利益的共识。哈贝马斯提出的目的性行为,又称工具性行为。目的性行为指的是带有一定主观目的进行言说或者进行行为活动。主体为了实现自身的目的,在行动前会进行综合考量。榆林事件医院和家属各执一词,为了各自的目的,在网络公共领域热烈地上演交往行为。医院在表演戏剧给家属看,家属在表演戏剧给医院看,事件反复反转,形成一系列连环反应。

四、结语

就目前而言,网络公共领域并没有形成理性的讨论,网络监管任重道远,网民媒介素养急需改善。我们的理想状态是公众在网络空间自由行使表达权,然而理性观点的表达显得弥足珍贵,这也是我们所期许的一种理想状态。在榆林产妇事件中,信息阀门被技术强力开启,碎片涌入。事件真相实际上只被揭开一角,但却带动了舆论热炒,并陷入误读。而在情绪高点,质疑的声音逐渐出现,随着另一当事方发声及更多细节披露,争议核心回归正位,聚焦事故责任划分。事实上,这是一个舆论自净的过程,而媒体扮演的不仅是报道者的角色,更是核查者的角色。信息呈现从单一事实到事实拼接、从客观到核实的发展态势。

注释:

①[德]尤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等译.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58.

②明安香.信息高速公路与大众传播[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47.

③[加]罗伯特·洛根.理解新媒介——延伸麦克卢汉[M].何道宽 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214.

④榆林产妇坠亡事件反思:如何生孩子到底谁说了算?[EB/OL].人民网-舆情频道.2017-09-07.

http://yuqing.people.com.cn/n1/2017/0907/c209043-29520804.html.

⑤George Ritzer.Sociological Theory (fourth edition).New York:Mcgraw_Hill,1996:295.

⑥翟薇,新田,灿亮.榆林产妇坠亡事件反思:如何生孩子到底谁说了算?[EB/OL].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2017-09-07.

https://mp.weixin.qq.com/s/96GOOgKUPWQ9-Jhaak pkK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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