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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困境与体系完善

2018-04-01安万明

四川民族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民族课程教育

安万明

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引起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已经成为高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和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一、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现状

创新创业教育始于1989年,当时召开的“面向21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首先提出了创业教育概念,之后逐渐深化为“创新创业教育”。

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2年以前,属于高校自发探索阶段;第二阶段为2002-2010年,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引导下的多元探索阶段;第三阶段为2010-2015年,以《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为标志,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的全面推进阶段;[1]第四阶段为2015年开始,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标志,进入了多元发展全面深化改革阶段。

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在政府大力推动下,在高校的积极努力下,创新创业教育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投入不断增多,研究逐步深入,取得了积极进展,支持政策越来越多、课程资源日益丰富、师资力量逐步增强、实践条件逐渐提升、社会资源开始整合,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意义重大,明确提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目标、措施和路径,对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形成完善的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2]

伴随创新创业教育快速发展,在政府行政推动下,民族地区高校也主动融入,结合实际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远离中心城市,社会发育程度偏低,再加上传统观念影响,民族地区高校推动创新创业教育面临诸多问题,困难重重。

二、民族地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面临的困境

(一)创新创业理念滞后,存在片面认识。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其成就很大原因在于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带有较强的行政色彩。而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并不清晰,政府政策更多趋向于措施指导,学术界的研究各抒己见,高校本身更多是实践操作,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把创新创业混为一体、割裂创新和创业,甚至把创新创业教育看成“开设几门课程”、“就是培养企业家”、“就是开展模拟活动”、“就是推动就业的手段”等片面认识依然存在,这就造成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过程中重视程度不够,政策执行落地性不强,缺乏参照标准,教育整体性不足、系统性不够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对于民族地区的高校来说,所在地大多远离中心城市,交通不便,受传统的“重农抑商”等思想观念影响较大,对于创新创业理念的认识更加片面。

(二)传统惯性制约,学生参与助力不够。

我国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应试教育,从幼儿园开始,经历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通过一场场考试来检验学习成果,创新思维严重被扼杀,学习方法固化,到了大学阶段突然开始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学生难以适应,创新思维难以激发,主动参与性不强。而且传统保守的“铁饭碗”就业思想依然大有市场,尤其是在民族地区更加突出:很多学生家长都认为学生在学校里就该好好学习专业知识,将来找个稳定工作就可以了,参加创新创业实践完全是不务正业,采取不支持甚至是反对的态度,扼杀了部分学生的参与热情;很多学生也就把读大学当作谋求稳定工作的手段,就业趋向于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单位,认为创业很辛苦,风险特别大,缺乏投身创新创业教育的激情。

(三)发展失衡,高校之间比较差距明显。

近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不同高校之间的差距日益加大。从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情况来看,由于主管层次、管理模式、资金来源、投入渠道、建校区位、行业背景、重视程度等诸多因素影响,高校之间差距明显,失衡现象严重。从资金投入方面来看,有的部属高校一年用于创新创业的资金可以达到上亿,而有的省属高校特别是民族地区高校的投入还不足百万;从区位方面看,位于中心城市的高校支撑资源丰富,可合作的企业众多,校企开展深度合作较多,而远离中心城市特别是偏远地区的民族高校,本地企业本身就很少,校企合作更多浮于表面,对创新创业的深度支撑缺乏张力。

(四)部门分割,运行不畅难以形成合力。

高校的创新创业工作具体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高校之间各有不同。虽然大部分高校都设置了校级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领导小组等机构,但是具体负责的部门各异,教务处、就业处(就业中心)、团委及二级院系负责的现象都有。民族地区高校大多属于新建本科高校,师资力量薄弱,受编制及生师比制约,对行政人员大量压缩,致使校内行政部门工作事务庞杂、任务繁重,加上创新创业教育涉及部门多、协调难、耗时久、职责不明,指导委员会类的组织机构的实质指导作用发挥不够,虚化现象严重,真正负责的部门较少,存在条块分割、相互推诿、无人负责等问题,没有形成真正的合力。[3]而且校外的行政机关也同样存在类似问题,各级组织部门、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金融部门、群团组织、国有企业等单位都安排有推动创新创业的具体任务,但是缺乏统一协调,固化的行政思维明显,主动服务高校的意识不强,很难发挥资源聚集效应。

(五)同化明显,创新创业教育缺乏特色。

由于创新创业教育政府行政推动色彩浓厚,很多民族地区高校在开展这项工作时更多是忙于应付,没有结合区域情况,脱离校情,盲目追求高大上,套政策、铺摊子、设机构、建场地,甚至只是单纯模仿,照搬其他发达高校的模式,千校一面,同化现象明显。同时,在实际的教育过程中,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统一模式全员教育,没有考虑学生层次和专业背景,忽视学生的个性特点,背离了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根本目的。

(六)课程开设散乱,没有形成整体架构。

由于缺乏统一认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没有形成完整体系。从整体上来看,课程体系设计思路不明,创新创业应该开设哪些课程、传统的课程如何融入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方面还没有形成共识,很多高校仅开设《创业基础》、《创新思维训练》、《职业生涯规划》等几门课程就算是在进行了创新创业教育。不仅是针对性不强,而且很多时候脱离了专业教育,采用的依然是传统范式,应试教育色彩明显,很多高校也仅仅是按照教育部门要求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增设几门课程,没有进行精心的标准设计。同时,在具体课程设计过程中,忽略个性培养,针对民族地区民族学生的特点专门设计的课程更少,很难满足学生的多元需求。

(七)师资能力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涉及多学科知识,具有明显的综合性、前沿性、开放性、实践性特点,对于从事教育教学和具体指导的教师要求较高,不仅要有跨专业的渊博知识,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管理经验,不仅要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还要能够运用大量体验式实践教学方法。但是目前从事创新创业的教师大都是从专业教师、政工教师转岗而来,并且大部分都是兼职,其知识来源更多局限于参加培训,理论知识单薄,缺乏实践经验,教学成了“无本之源”,效果无法保障。而且对于地处不发达地区的民族高校来讲,局限于资金保障、合作形式、进人要求、课堂质量等因素,也很难从校外聘请行业精英进行教学指导。

(八)实践平台不足,思维落地缺乏支撑。

当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主要集中于实验实训、创业大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客中心、基地孵化等内容,平台种类多、数量大、渠道杂,缺乏系统性。有的民族地区高校甚至连专业实验实训都无法保障,为创新创业提供完善的实践平台更加困难。有限的资源无法满足更多学生的需要,割裂了理论和实践的互动,出现脱节现象,而且现有的实践更多的是技术能力的训练,缺少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三、完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的建议

(一)明确目标,做好整体设计规划。

国家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对于民族地区高校来讲,创新创业教育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涵盖范围广,涉及部门多,贯穿整个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其意义重大,必须认真研读政策,立足校情实际,明确发展目标,严格按照目标要求确定学校发展方向,做好高瞻远瞩的顶层设计和切实可行的整体规划,确保政策落实,确保目标实现。

(二)大力宣传,营造良好共育氛围。

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的重要战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是实现该战略的重要支撑,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参与。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需要深入人心。作为民族地区高校,更应该认识宣传引导的重要意义,必须加大宣传力度,推树先进典型,丰富宣传形式,培育创客文化,讲清内涵,明晰措施,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创新创业教育的良好氛围。政府要继续完善政策,进行积极引导;企业要积极主动参与,强化校企联动;高校要主动作为,发挥主体作用。校内领导要引起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教师要提升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因材施教;学生要主动参与,积极投身实践。校外企业家和商界精英甘当导师,传经送宝,引领学生健康前行;家长转变理念,大力支持,当好学生成才助力。

(三)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合力效应。

随着国家对创新创业的大力推动,政府和高校对创新创业工作越来越重视,投入越来越大,可以利用的资源越来越多。但是由于部门分割和高校本身的行政化趋向,很多资源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有些属于重复建设,多个部门共同支持某所高校、某个项目,造成资源浪费,而民族地区高校很难获得这样的资源支持,差距越来越大。因此必须对相关资源进行集中整合,统一调度,把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从政府层面来讲,要形成协调联席组织,梳理职能,列出清单,统一配置资源,兼顾平衡,避免重复式浪费;从学校层面来讲,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真正发挥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等组织的领导协调作用,同时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在明晰相关机构的职责权限基础上严格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把有限的资源效用发挥到极致。

(四)准确定位,立足校情形成特色。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没有现成的成功模式可以照搬,各高校层次不同、类型各异、区位有别,必须树立校本意识,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道路。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差异和个性,倡导质疑和探索,其发展本身更应该是一个不断创新的过程。民族地区高校要深挖创新创业教育内涵,落实创新创业教育的根本要求,结合自己的校情,融入民族文化基因,打造属于自己的特色鲜明、多点开花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

(五)稳基固本,打造立体课程体系。

课程是教育的基础,创新创业教育也需要完善的课程体系支撑。首先要树立大课程观,将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贯穿整个人才培养过程,将创新思维能力培养融合于所有课程之中,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结合;其次要打造创新创业核心课程,“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分层次、分专业、分年级、分阶段进行课程设计,全面培养,重点突出,满足广大学生需求;再次要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发挥网络平台的积极作用,加快信息化建设,培育新创业教育优质开放课程,共享教育资源;最后还要完善好课程建设配套措施,包括教学方法、考试方式、教材建设、学分认定、学籍管理等相关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六)强化能力,提升师资综合水平。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离不开老师群体的积极参与,因此必须明确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通过学习培训,整体提升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过程中。在师资队伍建设过程中,还要采用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齐配强专职队伍,重点培养一批理论丰富、结构合理、能力突出、经验充足的专职教师,负责创新创业教育教育的教学、管理和研究工作;还要通过内陪外引,建设好兼职教师队伍,尤其是聘请校外的企业家、专家学者、行业精英和创业成功的校友,担任创新创业课程教师或者指导教师,弥补高校实践知识和实战经验缺乏的不足。[4]

(七)内外联动,建设多层实践平台。

离开实践的创新创业教育更多是“纸上谈兵”,离开实践的体验、强化、培育和升华,创新创业培育也很难把知识内化为能力。民族地区高校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力,内外联动,构建层次多样的实践平台,满足创新创业教育的综合需求。要加强现有的专业实验实训室建设,深挖潜力,提升建设水平,面向广大学生开放,引导学生主动投身实验实训;要积极设置专业竞赛活动,组织学生全员参与,从专业教育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积极打造跨专业的实验实训平台,开拓学生的大局视野,提高学生的跨专业综合能力;要整合现有的创业大赛、“挑战杯”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统一协调规划,避免重复浪费,确保学生的参与范围、参与精力和参与实效;推动校地合作,加强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等项目建设,将项目逐步推向市场,让创新转化为创业,真正做到与市场接轨,让创业立足于创新,推动创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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