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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及创新

2018-04-01曹勇明

四川民族学院学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办学机构政治

陈 薇 曹勇明

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快速发展,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外合作办学在我国高等教育界迅速兴起并得到了快速发展,中外合作办学不仅仅已经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有效补充,并呈现为我国高等教育进行教育改革创新的引领,更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通过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创新人才的新型教育模式常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日益增多,其大学生群体特点也日益凸显。虽然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培养模式与普通全日制本科大学生有一定的区别,但从根本上而言,他们同样肩负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使命,如何针对其特性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已经日益成为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课题。

一、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确保办学质量及方向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中华文化能够以海纳百川的气度接纳吸收各种外来文化,汲取汇聚不同文明之精华,为我所有、为我所用,并最终融为一体。”这充分体现了大国的气度和理念。无论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还是高等教育发展,我们引进和吸纳外来文化,是希望以兼容并蓄的方式达成发展创新、融为一体、为我所用。因此,在引进国外高等教育资源的过程中,在办学体制方面,在教育理念的接受方面,在教学管理模式的创新等方面,都会因为差异而在移植“为我所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带来摩擦的阵痛,但我们应该求同存异,应该在阵痛中创新发展。其中,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确保方向的指引,更是底线。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1]《意见》为高校要培养什么人给出了明确定位。而我国2003年颁布的第一部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也明确规定,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符合中国教育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2]《意见》和《条例》是我们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培养高水平国际化人才的指引性文件,明确了办学方向和人才培养方向。正如《意见》所指出的,当前,国际敌对势力与我争夺下一代的斗争更加尖锐复杂,大学生面临着大量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的冲击,某些腐朽没落的生活方式对大学生的影响不可低估[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所可能接触的国外文化冲击更大,与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相比,加强和改进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显得更加迫切。

二、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学生的思想特点

无论是从历史积淀还是现实发展中所呈现的来看,中外高等教育在教育手段和模式上必然存在着较大的反差,多种文化的碰撞必然会使中外合作办学中的大学生处于一个思想大活跃、观念大碰撞、文化大交融的信息场里[3]。这就导致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生们在思想文化方面呈现出与普通全日制大学生不同的特点,大多呈现出一种矛盾的状态。

(一)入学要求低与就学要求高之间导致的冲击与矛盾

当前,我国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大多虽具有独立招生代码,但依然依托于母体学。除个别学院(如上海交大密歇根学院)外,大多中外合作办学招生较母体学校分数线偏低。这部分学生当中,有部分为高考失利生,也有部分学生为其正常水平。故从入学层次来看,与母体学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相较而言,有一定差距,学习基础也要相对薄弱一些。另一方面,中外合作办学单位大多引进的是优质教育资源,特殊的课程体系与课程设置、风格及方式,完全不同的教育教学手段及模式给多数学生提出了严峻挑战,特别是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全英文的教学模式更加强调学生应当具备较强的学习基础、英语交流与英语学习能力。这二者之间的落差导致部分学生在入学之后存在较难适应的情况。

(二)入学前传统的教育教学模式与入学后国际接轨的教育模式导致的冲击与矛盾

与中国大多数大学生相同,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在进入大学前所接受的教育依然为应试教育主导的单一的教育模式,他们习惯于被动的、接受式的教育方式,老师在课堂上以讲授为主、以灌输为主,学生以记忆为主。但是在进入大学以后,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里,由于引进了国外较为先进也较为成熟的启发学生自主学习的教育教学模式,更加强调启发式、探究式教学,更加强调学生在课堂上的讨论与参与度,更加强调学生的团队学习,更加强调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主动学习能力。比如说,大多数外教老师会在课前布置大量预习作业,课后布置研究式作业,这都需要学生花大量功夫在图书馆去自主查阅资料,而这种教育教学模式的变化,对于缺乏自我约束、自我规划、自我学习能力的学生而言,无疑是一个最大的挑战。

(三)多元化的文化氛围和多种价值观交融带来的的冲击与矛盾

就国内高校而言,中外合作办学往往代表了国内外教育交流合作的前沿,往往更强调给学生营造“独立”“自主”“自由”的文化氛围和价值观氛围,更强调给学生“自我追求”的“权利”。但不可否认的是,作为刚刚从高中过渡到大学的学生们,其价值观还未完全成型,其是非观念与道德价值标准有着易变、易受影响的特点。因此,当他们突然处在更多元、更多层次的文化氛围中,也会因为缺乏自我标准或底线而混乱或不知所措。首先,学生使用的专业教材大多是国外母体学校的教材,是外文原版教材,缺乏中国教材中价值观的合理引导;其次,学生接触的老师大多是外教老师,外教老师们在自身成长过程所形成的价值观念、文化观念不可避免地会在言传身教中影响学生;再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由于大多数是倾向于出国,对国外生活充满憧憬向往,因此会较普通全日制学生更积极地去探求国外价值观念,在未能具备较强判断能力的前提下,如果缺乏引导和教育,其冲击感有可能致使其行为失去原则指引并混乱。

(四)优越的家庭条件与社会化程度高要求导致的冲击与矛盾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生源普遍家庭条件比较好,这就导致在这些学生身上会呈现两个比较极端的倾向。部分学生因为成长于优越的家庭环境,家长长期对孩子综合能力培养的重视,使得他们较普通学生表现出了非专业方面的知识涉及面广,对新生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强等特点[4]。但与此同时,正因为家庭条件较好,也有部分学生会呈现自我意识更强但自我要求不高、自尊心更强但自我控制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又相对比较欠缺的特点,呈现出“享受型”的顾客心态。也就是说,这些孩子甚至家长,由于交了较高的学费,所以把学生身份无意识地变成了“顾客身份”,认为自己是来享受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提供的服务的,对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更加挑剔,对师资和管理团队要求更高,却忽略了自身的努力,忽略了团队生活的重要性,忽略了大学是一个小型社会的客观因素。“学生身份”与“顾客身份”必然有着巨大的差异,但这类型的父母往往包办过多,对孩子关注更多,导致孩子会更过分地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以自我要求、自我权益为处理事情的出发点,因此也表现出受挫能力、抗打压能力偏低,集体观念、独立能力、吃苦耐劳精神不够强,畏难情绪、逃避意识比较突出等特点。甚至有的学生,因为课程难度大,索性放弃课业追求,反而一味指责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师资问题,是比较典型的对自己要求不太高但对客观条件要求过高、奋斗目标不明确但又期望有更多收获的心态和表现。

三、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特点带来的思想政治教育困境

总体上而言,中外合作办学的大学生,他们既有着普通全日制大学生所普遍存在的特点,如大多为独生子女,第一次远离父母所不可避免的焦虑感等等;但也有自身的独特特点,如前文提到的因为就学环境、模式及学习任务更重所带来的压力,还有因为家庭条件较好在自我个性成长方面还存在较大空间的问题。这就导致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较高校其他普通学院更加必要、更加重要,其难度也更大。

(一)无论是从学校层面而言,还是从学院层面而言,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往往得不到足够的支持。

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由于文化冲突及背景等因素,外方并不一定能够理解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大学生的教育与培养环节中的的必要性及重要性,甚至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的外方主体表现出比较明显的反感和不支持。由于中方未将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提到足够高度,外方又有一定的话语权,因此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往往会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其工作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也无法像其他普通学院得到全院的支持,甚至在业绩考核中得不到应有的体现。特别是,学生因为需要花费大量精力用于英语学习,在无法得到全院一直重视的前提下,学生们也会认为思想政治教育并非一定必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及辅导员在相关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较大的难度和阻力。

(二)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目前仍然缺乏较为成熟的经验与体系。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从举办至今,不过短短20余年的时间。据统计,截至2016年11月,我国获批成立或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达2469个,涉及30个国家和地区的830所外方高校,以及理工农医人文社科等12个学科和200多个专业,各级各类中外合作办学在校学生总数约56万人,[5]其发展十分迅猛。另一方面,不得不承认的是,作为一种全新的办学模式,其经历时间短,各方面都还没有形成成熟、稳定的理论和经验,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又尤其突出。各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参考母体学校的经验,或者在向前辈学习借鉴的过程中逐步探索自己的发展轨迹,但总体上而言是缺乏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的。

(三)现行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模式存在一定的误区或极端认识。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对自我定位认识有误区,认为自己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帮助学生更好地对接国外教育,是为了确保学生能出国,自己的特色就应该与传统普通学院工作完全不同,就可以不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因此对思政工作完全不重视,将学生工作简单理解为直接套用国外模式。他们大多将学生工作的重心放在为学生提供全方位成长的环境上,多体现为举办活动多但思想政治方面的活动少,关心学生多但对学生思想意识动态关注少,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多但对学生思想品德等内在素质的培养少。另一方面,也有的中外合作办学结构因为无现成的模式可套用,现成的经验较少,疲于应付学生的日常工作,缺乏对以往工作的总结、思考和提炼,因此走向另一个极端,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简单理解为直接套用母体高校的学生教育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因为系统成熟,所以风险系数小、成本低,方便快捷。但多为母体学校要求做什么就做什么,辅导员既缺乏思考,也缺乏与学院特色的结合,不能较好考虑中外合作办学教育教学环境的实际情况,教育内容陈旧、形式单一,缺少具体和感性的指导,所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不显著。

(四)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缺乏具有自身特性、符合学生特点的体系设计及教材应用。

目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传统学院相似,分两大模块进行,一大模块是以“两课”为主要内容的课程教学,有专业老师授课,纳入学生学分统计;一大模块是以辅导员为主体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形势政策课授课范围,同时辅以各种形式的党团群体活动。但是,无论是哪一大模块,都缺乏针对性,这主要体现为缺乏与中外合作办学性质及学生思想特质相结合的针对性教材、有针对性的教育方式以及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因此,中外合作办学模式下的大学生往往对无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式相对普通学院学生更难以接受、消化甚至内化。

四、构建完善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思路和举措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虽有其特殊性,但是国家早已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定位,就是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国际化人才,其最终目标是要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2]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指出:高层次的大学国际化并不是简单照搬他国经验,而是根据人类经验和实际情境,探索适宜本国的、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体系。[6]因此,我们应结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模式特性,及其学生在思想上所呈现出来的特质,尽快建立并完善适应中外合作办学单位特点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及模式。

(一)明确地位,高度重视,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授予“尚方宝剑”。

母体高校不能因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可能在2-3年后赴国外学习,而对这部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不予以足够重视,将其思想政治教育模式泛化或等同于其他学院的教育范式,甚至认为可有可无。母体高校应当牢牢把握对合作办学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同时更加清晰和明确地认识到中外合作办学单位学生的特殊性,承认其特殊性,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持续性工作。一是要由学校组织学生工作部门、国际处及等相关部门建设专门团队或力量,为其学生工作提供更加专业和更有针对性的指导。二是在充分尊重和了解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特质的前提下,校级团队力量要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层次的学生工作团队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联合开展工作研究与探讨。三是校级层面要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工作团队共同建立思想政治教育的有针对性的教材及授课模式,为其把握方向。四是学校要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提供一定程度的自由的空间,同时也要确定自由空间的界限。

(二)坚持方向,构建适应国际形势、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特性的教育体系。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要顺应国际高等教育前沿,更需要满足中国的思想教育方针及方向;既需要体现国外高校的文化氛围与特点,也需要植根于中国母体高校的文化根基并体现其特点。因此,在中外合作办学结构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设计上,首先需要有方向的总体把控;其次在课程内容及教育内容的构建上,要能够充分体现中外双方的文化根基、文化氛围以及相应的国情教育;最后,关于教育的切入点,应当以中外双方的共同需求点,如道德、素养、科学伦理等为基本要求。同时,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上,则应当改变我国传统的老师讲、学生听的模式,充分借鉴合作方的学生活动模式,以导师指导、师生研讨、前后辈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将包容、批判的比较教育与历史、现实的实践教育结合起来,[7]将课内外教育与学生自我教育结合起来,将国内教育与国外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学生明辨是非、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民族精神与国家自豪感。

(三)持续提升,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工作团队提供更多的国内外培训及再深造的机会,构建专业化、职业化学生管理队伍。

正因为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发展至今历时较短、经验累积少,不少办学机构也没有可以借鉴的模式,就更加需要当前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工作团队,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基础上,善于总结,善于学习,善于提升,善于再造。因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工作团队,更加迫切地需要通过教育、培训提升自我学习、自我完善的能力,探索出分层教育、分类管理的学生管理办法。同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工作团队,既需要主动寻求可借鉴的经验,又需要及时学习国内外已经成型的先进做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工作团队在教育学生之前,自我成长、自我适应显得更加尤为重要。

(四)优化组织,增强合力,充分发挥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生工作团队效应。

作为新兴的办学形式,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往往具有灵活的运行方式和较为迅速的响应机制,受传统体制机制约束较少,这是其在办学过程中的最大优势。正缘于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就更应该在人才培养要素一定的基础上,对组织构架及组织管理模式进行创新,体现在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上就是要由行政、教务、学工、教学等各个层面协调处理,形成服务学生、引导学生的合力,从而增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和灵活性。与此同时,应当探索更加有效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能确界机制,从权和利等方面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生工作者进行相应匹配,对相关责任进行落实并建立确责、追责机制,并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开展的相关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晋升考核、奖励考核内容,以此激励学生工作者们投入时间和精力,并下力气去思考和开展相关工作。无论是对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者而言,还是学生而言,都应该要完善和固化规则,全面建立和强化规则意识。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来说,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政策行事,真正做到严格公平、公正,不偏颇。对于学生来说,则需要帮助他们明确规则内容,以及不遵守规则需要高代价之间的关系,帮助学生学会自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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