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就业扶贫工作的对策研究
2018-04-01苏文唐国宁
苏文 唐国宁
巴中市平昌县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兑现政策,全县就业扶贫助推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近年来,平昌县就业扶贫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贫困人口普遍文化素质偏低、就业技能偏低、自我造血能力较弱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笔者就此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就业扶贫工作现状
一是健全“一库五名单”,全面摸清507个行政村贫困家庭贫困劳动力底数,登记贫困人口12.7万人,劳动力3.7万人,实施动态管理,为就业扶贫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推进技能培训脱贫行动到村到户。2017年以来,全县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20期,培训贫困劳动力1797人,组织劳务品牌培训29期、技能培训198期、创业培训48期,参训贫困劳动力达4358人。三是分期举办扶贫专场招聘活动,累计举办21场次,提供就业岗位1.5万个,推荐贫困劳动力就业0.5万人,全县转移贫困劳动力就业累计3.2万人。四是落实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全县共计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658名,并足额兑现岗位补贴。五是高标准建成就业扶贫示范村和就业扶贫车间,7个扶贫示范村共就近吸纳贫困劳动力408人,带动贫困家庭人均增收达1000余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就业扶贫奖补政策落实难。
奖补政策与农村实际存在一定差距,如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社属于季节性用工,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时间不固定,属于灵活就业,达不到政策规定的“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标准。此外,地方匹配资金非常有限,不能足额兑现奖补政策。
二是贫困劳动力就业压力大。大部分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不高,在学习技术、工作交流、人际交往等方面存在一定障碍。全县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70%没有受过专业技能培训,具有初级技能证书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不及20%。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参培率低。
三是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惠及面不高。小微企业在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帮扶其实现脱贫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缺资金、融资难是这类企业目前遇到的主要困难,创业担保贷款的门槛条件较高,小微企业很少享受到政策优惠。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贫困劳动力仍被创业贷款扶持政策排除在外。
四是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低。劳务输出缺乏规范化的信息平台、就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存在较大盲目性和随意性。此外,由于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用人需求减弱,贫困地区开始出现劳动力外出务工难、返乡回流等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强化政策宣传。采取传统宣传方式与利用网络新媒体宣传相结合,强化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普及,在全县范围内大力营造就业扶贫浓厚社会氛围。
狠抓脱贫培训。围绕全县产业发展,将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向骨干产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训方面倾斜;围绕精准扶贫“六大产业”和“五小经济”发展,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推动培训与就业创业、精准扶贫的良性互动;围绕企业需求,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结合城市新产业、新业态开展家政、保安、月嫂等服务技能培训。
力促转移就业。一是开展有序劳务输出,增加贫困人口的劳务收入。建立和完善劳务对接机制,推进省内外劳务协作。县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基层平台作用,因人因需提供就业服务。充分利用全国10个劳务基地联络处加强对已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在工资支付、权益维护等方面的跟踪服务,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二是优化公共就业服务,帮助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组织乡镇社保中心和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进村入户,实施定点服务和上门服务,免费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广泛搜集供求信息,开展面向贫困劳动力的专场招聘会,促进贫困劳动力与县内外用人单位实现供需对接。
落实政策优化。一是建议中央、省级就业扶贫资金向贫困程度较深的贫困县倾斜,加大投入力度,降低贫困县地方投入比例。二是建议省级出台政策进一步扩大就业扶贫资金支出范围,将部分奖补资金纳入调整支出范围。如将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奖励、技能培训食宿交通补助、农村经营主体、企业吸纳就业奖励等纳入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三是制定更加符合农村实际的奖补政策,使更多农村小微企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