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交易所时代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转型发展研究
2018-04-01董星
董 星
(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上海分部,上海200011)
引 言
2016年12月8日,上海票据交易所正式挂牌成立,当日交易系统组织试运行。根据央行安排,票交所建设分两期:一期建设实现纸质商业汇票交易功能,要求2017年7月底前所有会员均加入;二期建设实现纸质商业汇票和电子商业汇票交易功能,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于2017年10月1日至10月7日移交切换,全面并入上海票交所。
在我国大力发展票据市场、加快金融创新的浪潮中,商业银行应当积极顺应潮流,加快票据金融服务与产品创新。为此笔者就票交所时代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转型发展问题做一探讨。
一、票交所业务与银行传统票据业务的区别
(一)交易主体更趋多元
长期以来,由于监管政策的约束,票据交易主体仅限于银行类机构(含信用社)和财务公司,而《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票据市场的参与者包括:(1)法人类机构,指金融机构法人,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农村信用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等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金融机构。(2)非法人类机构。指金融机构等作为资产管理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接受客户的委托或者授权,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所设立的各类投资产品,包括投资债券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保险产品、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养老基金等。(3)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参与者。票交所有利于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市场主体结构,跨界、跨市场、跨区域的经营特点将愈发显现。
(二)产品种类愈加丰富
由于参与主体的限制,目前票据产品同质化、票据交易同向性特点明显,容易呈现单边市场强势、价格不稳定的情况。但随着票交所对参与主体范围的扩大,不同类型市场参与者在将自身经营资源、创新理念等新鲜血液注入到票据市场,各类跨市场产品的交叉组合也日益增多,包括票据资管、票据证券化、票据理财、区块链票据、产业链票据、衍生票据等,票据创新愈发深化和多元。票交所将拆除票据市场与其他金融市场之间的藩篱,彻底打通票据资产和其他资金的流通渠道,进一步丰富票据交易类型,扩大产品创新的范围,未来整个票据市场的资金需求和供给都会显著增加。
(三)业务流程趋于高效
传统的纸票业务存在着各种操作风险隐患,也引发了不少票据纠纷和“黑天鹅”事件。票交所创造性地提出了纸质票据电子化规则,通过对纸质票据信息登记、权属登记、权属托管、资金清算的电子化处理,实现了纸质票据的电子化交易。此外,票交所对票据交易、提示付款、追索等涉及资金的业务均采用了“一点接入、一点清算”的DVP(票款对付)清算模式,银行类金融机构通过法人备付金账户、非银金融机构通过缴存在票交所内的资金账户进行实时清算。法律风险防控方面,票交所充分借鉴了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对于在票交所内交易的票据采用了“交易主协议+电子成交单”模式,即交易双方均需事先与交易所签署交易主协议,约定以交易成交单作为交易双方的法律凭证,并约定了与交易相关的登记、托管、清算、结算等相关要求。票交所优化了票据流通领域的机制,可以显著提高票据交易流转的效率,有效防范业务风险特别是案件频发的纸票风险。
(四)交易模式更为集约
传统的点对点、单笔询价、送票清算等业务模式耗时又耗力,已然影响了票据市场发展步伐。票交所包含客户准入、市场报价、市场议价、交易撮合、票据资讯、产品展示、产品管理、风险信息、统计分析、研究预测、政策法规、票据咨询、端口对接等一系列功能,而随着全部金融机构接入票交所系统,交易集中化和流程电子化将改变传统交易模式,原来的线下交易转到线上,交易主体、监管主体、交易资金、票据信息等交汇于票交所系统,票据市场达到前所未有的集中程度。票据交易的运作机制将模仿债券的交易模式:前台交易撮合,后台成交结算。此外,电子化发展打破了原来的时间和地域限制,各地区、各参与主体、各产品种类的报价都将在这个平台上实现信息整合和共享,市场价格高度透明,交易效率空前提高。
(五)盈利模式日益多样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传统盈利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持有到期获得利息收入;二是快速交易或错配赚取价差收益;三是为他行的票据交易提供服务。票交所运行后,票据业务的盈利模式将会随着经营模式、交易模式、风控模式的改变而变化。一是从交易端来看,盈利将更加依赖交易、投资和主动经营风险获利,比如主动开展错配和杠杆交易等;二是从产品端来看,综合性的贴现业务定价将成为主流,票交所引入的“保证增信行”概念等贴现保证的中间业务收入也将被考虑,主动经营信用风险将成为新的盈利点;三是从需求端看,类似票据咨询、票据资讯、投顾委外、信息产品等综合化服务项目将可能逐步推出,商业银行的自身价值延伸也将带来新的盈利增长。
二、票交所时代对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带来的挑战
(一)业务条线定位与未来发展预期不相适应
就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票据业务尚未在商业银行形成足够规模,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在战略定位上,商业银行大多还是将票据业务作为信贷业务的补充剂和调节器,只在信贷需求相对减少时,投入一定资源。但随着票交所的深化推进,票据市场将迎来空前无限的发展空间,票交所也将逐步成为中国票据市场发展的核心交易场所,成为繁荣货币市场乃至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对票据业务的发展现状、未来前景和其能够创造的利润空间的认识与理解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业务品种体系较未来盈利模式尚显单一
当前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品种较为单一,仅限于买断式贴现、代理贴现、买方付息式贴现等,同质化现象明显。在业务营销中,因缺乏适应客户需求的产品或是并未全面了解客户所需去量身定制设计一些配套服务方案,与同业的竞争基本都是在打价格战,甚至是行内竞争,比较谁能向总行申请到更大的利率下浮折扣,到最后牺牲的还是票据条线和银行整体的利益。
票交所将改变商业银行现有票据业务的既定模式,电子票据交易平台将使市场信息公开、透明,参与主体广众、多元,这就给予客户更广泛的交易选择,市场竞争必将更为激烈,故而仅靠价格让利无法捍卫或提升商业银行票据市场地位。
(三)风险管理侧重与未来交易特征不相匹配
当前,纸票交易仍在票据市场占据着半壁江山,而纸票业务在票面真伪、以及传递、保管、托收等各环节容易产生的操作风险也是各交易主体共同关注的焦点。
票交所成立后,会员制的建立明确了票据交易的准入要求,杜绝了不正规机构或个人对票据市场的干扰,电子化操作流程也将大大降低票据业务的操作风险及道德风险。但是,在大量非银机构及非法人产品加入票交所后,票据风险的防控已不再局限于商业银行原有的经营管理模式,票据风险的溢出效应、交叉共振将对票据乃至其他市场产生更大的影响,票据业务的风险管控重点将转向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这些都将考验商业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水平。
(四)专业化经营程度与未来市场要求尚有差距
由于票交所制度下,转贴现环节不再需要人工送票、验票、保管、托收等工作,前、中、后台集中和流程一体化将成为未来的票据业务发展趋势。此外,纸票电子化发展打破了原来的时间和地域限制,交易效率的大幅提升减少了对业务人员的需求,因此分散下沉式经营的必要性大大降低。如此必将有利于提升票据业务的综合回报水平,有效降低银行的财务成本,但也意味着商业银行对票据业务条线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安排有待谋求进一步更深层次的改革,以充分发挥集约化经营的成本优势以及总部机构的决策优势和规模优势,协同票据条线发挥价值最大化、整体功能最大化。
三、票交所时代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转型探讨
(一)顺应时代,转变观念,切实加快业务定位提升
1.加强宣传引导,转变理解认知
思路决定出路。票据不应该只是作为信贷规模的调节器,更应该成为商业银行竞争和营销企业客户的一项核心产品。笔者建议商业银行利用各种会议平台,向多维度、各层面的管理者和一线人员加大对票据业务的宣传力度,加深对票据业务成本贡献比、票据市场未来发展前景的理解,引导全行上下提高认识,将票据业务作为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主要业务产品经营,切实在全行形成上传下达、上下联动的良好营销格局。只有将票据业务定好位,在全行形成合力,商业银行票据业务才能进一步提升市场主导权和影响力,从而提高对全行的盈利贡献。
2.单列业务规模,合理配置资金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任何业务要取得长足发展,没有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是难以为继的,票据业务同样如此。笔者建议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提升票据业务整体定位:一是单列票据贴现业务规模,使票据业务能独立于信贷业务,真正做到根据市场波动趋势做大交易,增强规模运作效用,提高票据业务对全行的收入贡献。二是根据经济资本占用合理确定内部资金配置价格标准点差,以调整全行信贷业务结构,实现资产获利最大化。FTP体系(内部资金转移价)将全行利率风险统一集中到总行管理,可以让基层经营机构规避市场风险,但并不改变银行整体的利率风险。笔者认为,当前人民币贷款FTP对标LPR(贷款基础利率),票据融资FTP对标SHIBOR,但因人民币金融环境尚不成熟,LPR仅是十家大中型商业银行对优质客户发放贷款的利率反映,未完全市场化,一般仍以央行同期限基准利率为参考,为竞争优质客户,各行报价相对维持在稳定水平;而同业市场相对活跃,受资金面、监管力度等因素影响较大,例如2017年由于宏观调控与监管趋严等,SHIBOR(1Y)一度逼近甚至超过LPR(1Y),造成倒挂现象。笔者建议缩减两者因对标不同市场利率造成的差异,在设置标准点差时,考虑期限匹配原则,同时从经济资本占用出发,对票据融资这类低风险且流动性强的业务适当调高点差,尤其是在SHIBOR上行区间,鼓励分支机构做多做大,既有利于提高资产收益,又利于提高资产流动性,实现商业银行整体风险经营能力提升。
3.加强考核激励,统一经营思路
宣传引导思想,考核指挥行动。目前票据主管部门大多设在一级(直属)分行资产负债部或金融市场部,票据业务只是这些部门的职责之一。笔者认为,首先应在总行对各分行层面加大对票据业务各项考核指标的权重,突出承兑业务量、贴现业务量以及当地市场占比,提高分行对该业务的重视度。其次,要求各分行对票据主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的绩效考核必须与该行的业务发展、风险控制指标挂钩,提高业务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上传下达的及时性、有效性。再次,开展各类劳动竞赛,对票据业务发展显著的机构予以奖励或价格上给予更大优惠,树立基层单位先进典型,并将他们的成功案例在全行予以推广。
(二)加大授权,丰富职能,深化票据专营机构建设
票据专营机构在票据业务的发展上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票交所将带给票据市场的将是一个前所未有的革新,商业银行应对全行票据业务的组织架构、票据专营机构的职能定位、票据从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做出新的安排,才能先发制人、拔得头筹。
1.加大业务授权,拓宽专业职能
目前,部分商业银行已将票据贴现、转贴现业务的经营与管理归口票据业务部门,承兑环节仍归口信贷,主要是考虑到承兑业务相对风险较高,需纳入统一授信,由专业人员来把控风险。事实上,一方面,票交所当前虽主要立足于票据贴现后市场,但未来随着交易活跃度的提升、产品的创新丰富,承兑等贴现前市场必会随之被带动起来,继而逐渐向票据产业链深化发展;另一方面,票交所模式下,票据业务不仅局限于贴现、转贴现,资产管理产品、理财类产品等都可作为票据业务投资创利的渠道。故笔者建议,对票据业务部门加大业务授权,赋予其票据承兑业务管理、票据投资管理等业务权限,使票据业务部门真正从一张票据“诞生”起,实现全行票据全生命周期、业务全流程管理,随时通过不同经营策略实现其不同阶段的收益。
2.清晰组织架构,深化条线管理
部分商业银行设立总行票据业务部门的同时,在全国各地区下设若干个票据分中心。但随着票交所上线,转贴现、买入返售等都将在统一电子平台上操作,地域性限制将大大降低。故笔者建议商业银行的一级分行主营票据承兑、贴现,抢占一级市场份额,同时对票据业务部门内部进行结构性调整,可以逐步取消票据分中心的经营职能,统一搭建市场团队,可下设市场一部、二部等若干子团队,分别承担盯市、交易、市场开拓、新产品营销等职能;统一搭建风险管理团队,下设若干子团队,分别承担分行票据承兑业务风险管理、贴现业务风险管理、票据转贴现业务风险管理、创新产品估值审查、投后监测管理等职能;统一搭建产品创新团队,负责新产品研发投产;其他包括综合、人事、内控、科技等后台团队,职能基本不变。部分票据分中心人员可以按其意愿,充实到当地分行的票据从业队伍,提升分行的整体专业能力。
3.加快人才培养,柔性转岗发展
随着电子化的不断延伸深化,纸质票据将退出流通,纸票审验人员将面临转岗。此外,电子化交易也意味着下沉式、人海式的市场拓展方式将被淘汰,故客户经理也将面对新的交易模式,部分也会流出转岗。笔者建议大力培养以下三方面的专业人才,部分流出岗位可向以下条线转型:一是市场交易人才。新的交易模式要求交易员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市场趋势,抓住稍纵即逝的交易机会,因此需要建立专业的交易团队,重点强化对交易盘面的分析掌控,灵活运用不同市场变化下的交易策略,快速实现收益最大化。二是数据分析人才。当今世界,“信息为王”,票交所将产生大量的交易数据,谁能运用好这些数据,谁就能领先一步,比如构建票据大数据与信用环境,多维度、量化形式体现票据行为人的信用价值,并加强对市场发展趋势的研判。三是风险管理人才,尤其是具备信贷从业资质的专业人员。因为今后的多元化产品,投资的不同标的,都需要比照信贷业务管理,纳入统一授信审查,并兼顾风险监测、投后管理,所以信贷知识是必不可缺的。
(三)大力创新,因需求变,积极应对票据市场变革
1.票据产业链一揽子服务方案
未来票据在上下游关联企业、特定行业、重大工程项目中的作用会被进一步激发。笔者认为可以从票据全生命周期产业链出发,从上下游产业链、贸易链出发,形成一揽子、立体的解决方案。笔者建议:一是以票据产品链为突破口,针对大型集团及下属子公司的票据搭建票据池作为标的资产进行融资。二是将票据业务嵌入供应链之中,开展类似供应链融资的供应链票据融资,针对供应链上游,可以供应链核心企业在银行开立银票或商票、上游各中小型供货商持票至银行各分支机构办理贴现,因银票为银行承兑、商票为银行在核心企业授信项下开立,风险已在承兑环节锁定,故在定价方面可以突出对承兑和贴现环节的综合定价,承兑手续费与企业信用状况、保证金存款挂钩,贴现给予较市场略为优惠的利率,通过经营信用风险获利。此外,还可以为这些供应商开展核心企业商票保贴、买方付息、协议付息贴现等业务,提高本行承兑票据的回贴率等方式,获得一、二级市场间流转的综合收益。针对供应链下游中小企业,其向核心企业支付预付款(通常因中小企业议价能力较弱,需先行支付预付款才能进货)环节,可以由该企业提供部分保证金的基础上、追加以提供的所购货物的货权质押并供应链核心供应商承诺回购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货款回笼进专户管理,这样既减少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又控制风险。三是可以针对一家企业收到的票据与信用证等不同类型的结算工具开展综合性银行保理业务,例如代理托收、代理贴现、信用证议付等,为企业应收账款管理提供更全方位的服务。
2.多元化票据衍生产品
笔者认为灵活多元的衍生产品将会进一步涌现市场,所以建议:一是可以贴现票据集合资产为依托,直接发行理财产品,或设立票据基金、SPV集合理财计划等资产管理项目,通过委托信托或基金公司发行募集资金,以解决规模不足问题。今后也可能实现在票交所或证交所直接发行票据证券化(ABS)。二是可通过互联网理财平台,例如与“京东金融”、“蚂蚁金服”、“微商”等,从需求侧出发,为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定制、组合不同信用评级的票据基金,预计票据基金实现的收益将高于货币基金,流动性也将优于债券基金,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为商业银行引入更多投资方,提供更丰富的票源。三是参考外汇交易,开发包括远期票据贴现和转贴现、票据贴现期权和转贴现期权、票据贴现利率互换和转贴现期限互换(掉期)等产品,锁定市场利率风险,以实现银行与客户双赢。
3.品牌增值服务方案
《票据法》赋予票据持有人可对所有前手予以追索的特殊权利,而票交所明确了票据市场信用主体规则,将承兑行、贴现行及保证增信行纳入信用主体的范畴,票交所内其他交易主体将不再承担被追索清偿的责任。由此,意味着三点:一是转贴现卖出后不会面临被追索的情况;二是买断业务中承兑行和贴现行的选择将更加重要;三是中小银行承兑的票据或低资信度的承兑人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在市场上的接受程度将大大降低。而相反,大行承兑的票据将更有市场竞争力,大行的品牌将更具有价值含量。所以综合上述情况,笔者建议:一方面,系统外转贴现卖断后可不再要求计提经济资本占用,从而可在交易策略上进一步做大系统外交易周转。另一方面,国有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做大承兑业务,加大对企业进行票据承兑业务的宣传,引导企业使用商业汇票进行日常的结算与融资,提高流动资金票据化的比例,从源头上进一步做大票据市场,然后鼓励本行承兑票据回贴,既提高收益也降低后续买入业务风险。第三,五大行及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为中小银行、财务公司、企业等主体签发的银票或商票提供授信项下保证增信服务,发挥大行品牌优势,实现风险溢价收益。
(四)健全体系,严审实管,不断提高风险驾驭能力
建立票交所无疑是遏制票据操作风险的重要手段,但票据业务风险管理重点也随之转向频繁交易引发的市场风险和主体多元化带来的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应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风险管理体系,对新环境下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进行有效识别、科学计量、实时监测,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防患于未然。
1.分析市场变化规律,加强市场风险管理
全国一体化票据交易市场将具有最敏感的市场价格发现机制,可形成1~12个月的票据市场利率曲线,在此基础上产生票据市场价格指数。故笔者认为,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根据票交所的价格指数作为银行发行票据基金、票据理财产品、票据ABS等产品的利率基准依据;另一方面,针对交易端的利率风险,可借鉴债券市场较成熟的风控管理思路,比如综合运用杠杆率、止损平仓、偏离度、久期、凸度、风险价值(VAR)等风险计量监测工具,建立资产估值模型和盯市制度,逐步构建完善量化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再次,还可以通过创新票据利率互换交易等票据衍生产品,来锁定远期的利率波动,缓释利率风险。
2.严格授信审查监测,加强信用风险防控
一是加强授信管理。《票据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票据到期的偿付顺序为:承兑人、保证增信行(若有)、贴现人、贴现保证人(若有)。按此规则,在无保证增信行和保证人的情况下,当承兑行拒绝兑付,系统将直接从贴现行的资金账户划付票据金额至追偿机构的资金账户,故对四类被追偿主体的授信核定显得尤为重要。此外授信占用规则上,当前大部分商业银行只占用承兑行授信,笔者建议可比照票交所追索规则和保证贷款授信占用方式,将有保证增信行、贴现保证人的票据业务纳入保证人授信总量管理,按保证人签订担保合同的金额、担保合同为融资协议提供的担保金额、融资协议余额中的最小值计算确定,加强统一授信管理,防范信用风险。二是加强业务审查。在贴现环节加强对出票人的资信情况、对保证人或保证增信行的保证能力审查。在转贴现买入环节加强对承兑机构出票人、贴现机构、保证人、保证增信行的信用筛查。三是针对票据ABS等项目,要根据特定目的载体“按穿透原则对应至最终债务人”,将底层票据资产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并加强前台尽职调查,摸透资金最终投向,加强中台资产估值以及后台投后管理,全流程监控风险。四是加强风险监测。票交所设立后,票据交易系统将产生大量数据信息,商业银行要运用好这些大数据,信息管理团队要建立风险模型实时统计分析数据,例如多维度、量化形式体现票据行为人的信用价值,对出票人违约兑付或承兑人逾期付款次数的信息进行披露,以及建立集中度监测和黑名单制度等,为前台调查、中台审查提供决策依据,逐步提高风险量化管理水平。
3.主动转变管理侧重,加强法律与操作风险防范
基于票交所无纸化的电子交易模式,笔者建议:一是在法律风险方面,要尽快对票交所电子协议进行事前研究,并与最高院、当地法院取得沟通,了解针对票交所的交易、追索等流程,探索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纠纷场景中应具备的举证要求和举证材料等,尽快形成相应的法律指引和案例分析向全行印发、提供学习。二是在操作风险方面,虽然票交所的上线以及电票的推广应用显著降低了原有的假票、克隆票、掉包、“萝卜章”等一系列操作风险,但风险因子也随之转移到IT系统漏洞、信息安全等新的操作风险上,尤其是在票交所刚推出期间,系统尚不稳定、尚不完善,可能发生交易对手利用系统缺陷进行主观欺诈的道德风险,故需要加强系统维护和信息安全建设。三是人员内控风险,票交所的交易流程较现行银行设定的流程环节更少,只要经过交易员和复核两道审批即可完成,故内控案防仍是永恒不变的话题。笔者建议建立岗位交叉轮换机制,尤其针对交易员与复核员应经常性随机调换,不能长期固定一组人员交易、复核。此外,对于“电子权属登记章”使用与保管及初始权属登记这两个关键环节风险控制也应重点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