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税收遵从成本研究
2018-03-31申山宏徐志敏
申山宏 徐志敏
[摘 要]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进一步优化政府行政改革的进度,强化工作理念的完善,不断提高政府廉政建设,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逐步建立起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营改増后税收遵从成本影响因素发生了变化,税制因素更为复杂,税法环境趋向严格,征管衔接不畅。按照中央的整体工作部署,税务部门应不断地优化税收征收管理和规范纳税行为,转变税务机关的服务工作的理念,提高纳税服务管理的工作质量,推动纳税服务工作的全面发展,进而为纳税人提供更为高效和优质的纳税服务,提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满意度。
[关键词] 营改增;纳税遵从;纳税管理
[中图分类号] F81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8)03-0129-03
Abstract: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put forward to further optimize the progress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reform, strengthen the improvement of working concept, constantly improve the clean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promote the work efficiency of the government, and to gradually establish a satisfactory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value-added taxinstead of business tax, influence factors of tax compliance cost has changed. The tax factor is more complicated. The tax collection environment tends to be strict. The collection and management are not well connec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overall deployment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he tax authorities should optimize taxation management and standardize the taxpaying behavior, change the service concept,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ax service management, and promote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tax services, so as to provide tax payers more efficient and high-quality tax services for improving the satisfaction of taxpayers to tax authorities.
Key words: replacement of business tax with value-added tax, tax compliance, taxpaying management
与营业税相比,增值税在纳税的会计处理和具体的会计核算方面可能更为复杂,对纳税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需要纳税人遵循相应的税收管理方法,提高纳税的税收遵从管理意识。在营改增的背景下,需要提高税收管理的环境意识,提升纳税人工作能力,政府应加强对税收管理的力度,提升制度化的税收管理水平。从企业角度来看,需要较高的纳税管理水平,严格的进行纳税规范管理,提升税收环境管理的方式。随着营改增的不断完善,企业所面临的管理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税收成本管理风险成为推动纳税人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纳税人必须顺应政策发展的要求,结合自身内控做出及时调整,不断增强政策适应能力,提高防范风险意识。
一、营改増后税收遵从成本影响因素的变化
(一)税制因素更为复杂
过去在进行营业税征收过程中,对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征税边界进行较为明确的规定,虽然同属于流转税的范围,但两者的征收主体不同,导致了相应的征收管理不同。在进行营改增后,将原来的营业税进行了合并,并要求纳税人进行了严格的纳税规范,提高了会计核算的水平。纳税人的不同可能会带来计税方式中的一些差异,比如: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较长,那么对于一些营改增之前的纳税项目应按照规定进行简易征税的方式进行征收。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这样的税制设计,为纳税人提出了更多的考验,到底哪种计税方式既划算又方便,需要进行较为科學合理的纳税筹划。除此以外,供应商纳税身份的选择也要考虑进去:一般纳税人税额高,但可减抵扣,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抵扣,但税率相对较低。
营业税纳税申报流程和所需材料都很简单,纳税人直接申报即可,不用抄报税,也不用清零,所需材料不过是纳税申报表,特殊情况如差额征收、减免税等,也不过是额外加一张表格。对比现行的增值税。增值税中报流程有两种,有税控设备的纳税人依次为抄报税、申报、清零解锁,无税控设备的纳税人只有申报、缴纳两个流程。此外,增值税申报所需材料除了增值税纳税中报表外,还需要报送各种附属材料,目前明确规定的各类附属材料一共有9种,其中包括本期销售情况明细、本期进项税额明细、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税额抵减情况表等等,当然,没有发生的项目不必报送。营改增后,纳税申报表及其应报送的各种附列材料大大增加,这对纳税人的耐心和专业素质都提出了较高要求。
(二)税法环境趋向严格
营改增税制转轨初期,新旧制度的衔接不畅,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缺陷可能为违法行为提供方便之门。比如突出的留抵税额问题,营改增后可执行的增值税最高税率为17%,企业销项税率和进项税率之间产生的税率差,为其产生了大量留抵税额,企业要利用长时间才能消化。其次,税务机关在进行具体的税务活动进展过程中,主要是从优化纳税环境角度进行相应的工作创建,并积极的开展税务机关的咨询活动。但没有从服务和执法相互结合的角度来全面落实纳税服务管理,而仅仅是将工作落实在纳税服务的表面上,忽略了纳税服务工作的真正需求,进而导致纳税服务工作开展的总体水平偏低。例如:在“营改增”的试点改革中,税务机关做得更多的是解读营改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种税收政策改变,而不是增加能够帮助企业开展各种纳税的服务活动,或者帮助企业进行相应的纳税筹划管理。同时,税务机关安排相应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但在培训过程中,其活动的针对性不强,后续纳税辅导工作开展的较少,影响了纳税人满意度的提升。
(三)征管衔接不畅
营改增后,原来的营业税征收管理和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合并,都交由国税部门进行具体的办理。从短期情况来看,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属于短期的纳税行为,进行营改增管理后,将对地方税收产生一定的影响,而国税部门也将面临更多的税收征收负担。首先,是国税部门的思想上的顾虑。由于工作量会产生一定的差异,将导致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之间的工作量上产生一定的差异。可能导致其工作主动性不足,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受到了影响。其次,在工作衔接上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分别属于不同的纳税管理主体,在进行税收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税收执法上也存在一定的区别。在进行发票管理以及税种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在进行工作衔接过程中,还需要一些磨合。比如,在进行联合的税收稽查管理方面,特别是税收偷逃税款的管理方面,由于执法的特点习惯不同,需要通过相互的沟通合作,才能更好的进行相应的执法工作的安排。同时,在进行具体的工作中,可能产生一些重复交叉的问题,有时候可能地税部门进行了税收执法工作,接着国税部门又进行了相应的执法工作,税收执法的重复导致了相应的税收管理的成本上升,而且还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最后,信息的不一致性。税种税务部门工作的全面启动和完成,地税部门和国税部门在联合税务管理以及稽查方面需要不断的完善,减少相互之间的差异性。比如,双方在数据征收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信息沟通问题,双方信息无法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联合,纳税人在信息管理上还无法实现共享利用,这个也为后期的税收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改善营改增背景下企业税收遵从成本的对策思考
(一)合理纳税筹划
首先,企业应严格的按照规范的纳税管理方式进行相应的规范,在进行纳税管理和进行计税管理方面进行相应的选择,不断的提高纳税人在收受管理方面的规范性。同时,要结合具体的纳税企业的规模和行业特点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纳税身份的选择。纳税身份一经选择,可能短期内不能进行更改。而纳税身份的改变可能会对纳税人的具体纳税身份造成一定的影响。营改增后,给予企业一定的纳税资格的选择权,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要求和特点进行相应的纳税人身份的选择,比如,如果确定为一般纳税人,那么企业可以进行税额的抵扣,但企业的销项税额较高,而且企业可能面对更为严格的纳税管理手续。而如果确定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企业的纳税手续较为简单,企业的纳税税率也较低,但企业不能进行相应的纳税抵扣。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以及管理要求进行具体的纳税管理,并最大限度的进行纳税筹划,降低企业的纳税成本。
其次,企业还可以进行较为灵活的纳税政策的选择,并按照具体情况来进行相应的纳税筹划管理。营改增以后,对一些具体的行业的纳税筹划管理进行了相应的优惠政策的规定,但这些具体的规定主要是针对一些具体的行业来进行的,并根据行业的具体业务工作进行相应的业务处理。比如,在进行企业的技术开发过程中,重点是对一些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税收优化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技术开发要求和特点,进行相应的技术开发,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同时,在进行营改增后,对一些混合经营行为以及兼营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规定,要求企业在进行具体的纳税管理过程中,需要按照不同的行业特征要求采取具体的税率结算行为的规定,并根据不同的纳税特点进行了相应的税率规定,并确定最高和最低税率的规定。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企业应积极的按照业务的区别和规定进行相应的业务整合工作,减少可能出现的纳税损失,提升纳税管理的安全性。
(二)做好税务检查工作
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在进行企业的纳税遵从管理,远远落后于一般发达国家。因此,政府应一方面加强相应的纳税宣传工作,提升纳税管理的主动性,严格按照规范的纳税处理方式来进行。进而引导纳税人的工作规范有效进行。同时,需要积极主动的进行纳税政策的宣传解读,对营改增的纳税管理的相应要求进行全面的理解,进而提高纳税的遵从度。同时,在进行纳税管理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提高政府和企业之间相互信任度,不断的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纳税人的纳税规范性和诚信度。要强化相应的纳税记录管理,并对相应的不良记录进行规范和引导,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激励管理,通过及时的规范和管理,让企业能够在税收管理的规范条件下进行,不断的提高纳税的主动遵从度。
(三)健全纳税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相互交流。通过建立“税企论坛”、“税收恳谈会”等形式,来提高征纳双方的沟通交流,促进相互的信任机制的建立。比如建立税企之间的服务卡制度,通过落实服务内容和确认责任人的形式,来提高对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动态效果。
二是根据纳税人的实际,建立起相应的纳税服务专线,落实责任人,并提高税务机关对纳税服务的咨询水平。强化多元纳税服务体系的建设,通过强化纳税服务管理,提高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的相互沟通,通过信息手段来提高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相关沟通,比如:建立税企QQ群、创办税务微博和微信群等手段,进而通过多渠道的形式来为纳税人提供较为满足的纳税服务。完善稽查和纳税评估工作,及时的发现纳税人在纳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原因,进而为优化纳税服务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成立纳税人的权益保障机制,通过设立纳税人的信息投诉机制,来建立健全纳税人的投诉机制,进而提高纳税遵从保障能力。同时,创新税收宣传管理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的建立和完善,及时的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来对国家最新的税收政策进行及时的发布和充分的政策解读,并及时的发布各种涉税文件,让纳税人掌握最新的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创新税收宣传的模式,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征收管理环境,通过政务网和政府信息网等载体来进行全面的信息发布,让纳税人及时的了解到相应的税收政策文件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网上送税法”活动,将纳税人关心的内容公布到网上。
三是通过对税务机关内部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进而实现对税务机关服务效率提升的促进作用,也是税务机关进行工作职能转变,提高税务机关的管理效能。联合开展纳税服务,包括进行政府纳税服务大厅的管理、进行信用评估的联合办理等等,通过联合办理的形式,来不断的优化纳税管理的资源,进而不断提高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工作的行政效能,优化纳税服务管理的效果,提高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联合开展税源管理。主要是进行各种税务联合登记管理,进行税源调查管理,发布各种税收征收管理的公告信息,不断的降低企业的涉税成本,提高税务机关税收征收管理的质量。联合开展风险监控。在进行税务管理的过程中,需要进行相應的信息共享,通过共同的信息,来推动相互之间的数据共享能力,联合进行风险指标的确立和模型的建立,通过相互的协作机制的建立,来推动纳税人税收遵从度。联合开展税务检查。通过相互之间的税收检查工作的信息沟通方案的建立,及时进行相互之间的联合检查,及时通报检查信息,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也可以集中精力进行联合打击,提高打击的效果。联合进行税收管理,保持税攲管理政策的连续性,不断的降低涉税风险。通过协调机制的建立,定点进行申报信息的交换,并进行相应的联合信息的对比,对各种涉税政策进行清理,采用共同管理的工作机制,不断发挥税收管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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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史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