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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卢梭自然状态的初级阶段

2018-03-30杨凯

学理论·下 2017年9期
关键词:原始人卢梭

杨凯

摘 要:卢梭在思考社会契约形成前的自然状态时,提出了推导原始人生存状态的不同原则,形成了迥异于霍布斯、洛克等思想家的独特观点,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自己的政治学说。本文将阐述卢梭的这一不同原则,描述其笔下自然状态初级阶段原始人的生存状况及其原因,并说明上述这些观点对于卢梭政治思想构建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卢梭;原始人;自然状态;天赋人权

中图分类号:B1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9-0098-02

卢梭作为启蒙思想家之一,思想深刻,见解独特,在西方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自然状态是卢梭思想的逻辑起点,是其思想大厦的根基,理解卢梭首先应深耕文本,从厘清卢梭有关自然状态初级阶段的观点出发,这样才能循序渐进把握其思想真谛。

一、何为卢梭自然状态的初级阶段

在诸多西方學者看来,自然状态是指人类进入公民社会以前的状态。自然状态与人的天赋权利以及国家的起源等有密切的关系,是解释政治权力合法性以及诸多社会问题的理论基础和前提,因此启蒙思想家都对自然状态有过细致的描绘。但由于自然状态距今已久且文献资料缺乏,因此诸多思想家对于自然状态的描绘“仅仅是一些建立在假定和条件基础上的推理”,彼此之间有很大不同。笔者认为,卢梭与其他思想家观点不同的根本原因在于他推导自然状态时坚持了不同的原则。其他思想家“一致徘徊于需求、贪婪、压迫、欲望和骄奢这些在社会中产生的字眼上,并将它们直接移植到自然状态上,这样他们表面上是讲原始人,而实质上描述的是社会状态的人。”[1]19卢梭认为人性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可以塑造的,他不仅不像霍布斯、洛克那样把现代人的人性直接等同于原始人的人性,而且还认为原始人的人性也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中,与此相一致,原始人的生存状态和不平等状态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鉴于此,从《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的全书主旨出发,笔者认为可以根据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状态,把卢梭的自然状态划分为三个阶段。初级阶段为原始人独立游荡于森林中,未社会化生存的阶段。此阶段只有自然上或生理上的不平等。中级阶段以社会化生存为开端,以铁器的发明和农业生产地位的确立为终点。这一阶段原始人开始相互比较,“一方面产生了虚荣和轻蔑,另一方面产生羞愧和羡慕”。“这就是人们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这时产生了精神上的不平等。在此之后为自然状态的高级阶段,高级阶段开始出现物质财产上的不平等。本文所要论述的只是其自然状态的初级阶段。虽然包括卢梭在内的启蒙思想家对于自然状态的描绘差异较大,但他们的自然状态理论都由两个方面构成。即原始人的人性、能力和原始人的生存状态,其中对于原始人人性与能力的看法在对自然状态的描绘中居于基础性和决定性的地位。因为原始人的人性和能力直接决定了原始人的生存状态。下面将从这两个方面出发,阐明卢梭有关原始人自然状态初级阶段的理论。

二、处于自然状态初级阶段的原始人的人性与能力

在卢梭看来,原始人具备“直接出自自然之口”的两种人性和两种能力。两种人性指的是自我保存和怜悯心。自我保存指本能地维持自己的生命,逃离危险,如获取食物,避免成为其他动物的盘中餐。怜悯心指本能地厌恶看到同类和其他动物遭受死亡和痛苦。“我相信我能看到两个先于理性而存在的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我们热烈地关切自身的幸福和存续;第二个原则是在我们看到其他有生命的生物毁灭和遭受痛苦的时候,尤其是我们同类之一遭受毁灭或痛苦的时候,我们心中会激起一种天然的厌恶感。”[1]6两种能力指的是自由意志与自我完善性。自由意志指原始人的本能是其可以意识到的本能,原始人具备根据需要取舍的本能意识。“野兽即使面对诱惑也不会去违背自然法则;但是人类却往往尽管面对损害,也会去违背这些规则,这就是为什么一只鸽子会饿死在盛满美味的肉食的盘子旁,一只猫会饿死在一堆水果或者谷物旁”[1]12。自我完善性指原始人具有根据环境需要发展出其他能力的能力。两种天性是动物皆有,两种能力是人类与动物相区别的特质。并且在笔者看来,自由意志是自我完善性的前提,原始人只有具备可以取舍本能的意识,才能够在环境变化时主动地为适应环境而发展出其他能力,否则他也就只能像动物一样消极得、被动得适应环境的变化,也就无自我完善性之说。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卢梭认为原始人尚未具备完善的理性。在他看来,人类理性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原始人遇到的困难逐渐增多,社会化生存以及许多偶然享受固定化的前提下,在欲望和情感的共同促进下逐渐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自然状态初级阶段的原始人几乎没有理性,他们没有“你”“我”这样的概念,“他们在早上卖掉棉褥,晚上又哭着把它买回来,丝毫不能预见当天晚上还要用它”[1]16。这一点对于此时原始人生存状态的判断也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三、处于自然状态初级阶段的原始人的生存状态

在霍布斯看来,原始人处于朝不保夕的痛苦之中,因为原始人的自我保全性以及由自我保全性引发的竞争、猜疑、维护荣誉与力图摧毁或征服对方之间有一种必然联系,因此在自然状态中,原始人之间处于战争状态。卢梭指出了霍布斯观点的不合理之处,形成了与霍布斯截然相反的观点,他认为起码在自然状态初级阶段原始人是自由平等、安宁幸福的。对于这个状态,卢梭赞美道:“我认为在这样一个时代,个人会愿意停留在那里。在那个时代,人们愿意整个人类停留在那里”[1]4。

在笔者看来,基于卢梭所设想的自然状态初级阶段的原始人的人性和能力,纵观《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可以大致概括出当时的原始人之所以自由平等、安宁幸福的七个原因。首先,当时的原始人没有天敌,并且得益于其所具备的自由意志和自我完善性,他们可以有效地逃开比自己更强壮的野兽的袭击。“没有动物会天然地选择与人类发生战斗,除非是它极度的饥饿需要自保;并且也没有一种动物对人类表现出强烈的憎恶”[1]5。“分散在野兽间生存的野蛮人很早就不得不对他与野兽进行权衡,他通过迅速地比较,观察到他在技能上的优势超过了野兽在体力上的优势,从而不再需要害怕这些野兽”[1]4。第二,此时的原始人身体健康,几乎没有疾病。他们出生于严酷的大自然中,父辈会遗传给他们优秀的体质;在成长过程中,为了自我保存他们必须赤手空拳与野兽搏斗,为了逃脱野兽的追捕不得不跑得更快。所有这些都促使他们锻炼出强健的体质。在卢梭看来,疾病是人类改变原有的生活方式,违背自然规律的结果。这种生活方式的改变源于两个方面,主观上是人类具备理性后欲望增多、过度享受。客观上是私有制建立后,物质资料分配不均导致贫富分化,从而影响生活方式。但此时的原始人显然不具备上述的任何一个因素,因此几乎从不生病。第三,此时的原始人完全可以独立地获取自己所需。他们面对“天然肥沃的土地,无边的森林,有充足的食物仓库和遮蔽的场所”。虽然他们“很有可能连一项专属于他的本能都没有”,但他所具备的自由意志与自我完善性使他“能够学习各种禽兽的本能;同样的,当其他的动物只能食用特定的食物的时候,人类却能够食用各种食物中的绝大部分,因此他比其他任何一种动物都更容易觅食”[1]2。既然此时的他们每个个体皆可独立生活,则他们没必要强迫自己接受任何不平等的待遇。且“每个人都知道,奴役的锁链仅仅是在人们相互依赖和彼此需要的时候才能够形成”[1]42。所以他们既是平等的又是自由的。第四,原始人不会因物质生活资料而持续争斗。在自然状态的初级阶段,原始人的理性未充分发展,欲望是以理性和智慧为前提的。因此此时的原始人没有过多欲望,“未发现一个人占有两个人食物的好处”。“被剥夺了所有智慧的野蛮人,只能通过自然冲动体验情感,他所期望的仅仅是满足其生理上的需要”[1]15。正如第三条所述,此时他们的身体需要是很容易满足的,所以不会为了物质利益而持续争斗。第五,原始人不会因精神利益互相争斗。此时公众的尊重仍没有价值(社会化生存后公众的尊重才开始有价值),人们不会为享受尊重、拒绝被侮辱而打斗。在霍布斯看来,维护荣誉也是人们之间处于战争状态的重要原因之一。“文明人”确实会为自尊、荣誉而打斗,但自尊的概念是原始人群居后相互比较观察的产物,处于自然状态初级阶段的原始人在森林中游荡,没有固定住所,还没有社会化地生活,“他们与他人没有任何的交往,所以没有机会体验“虚荣”“重视”“尊重”或“轻蔑”[1]35,更不会为此争斗。孤独的原始人当然也会相遇,为争夺食物而打斗,但“由于没有自尊心掺杂到这场搏斗中,他们把可能遭受的攻击视为一种容易愈合的损害,而不认为是一种应当受到惩罚的侮辱,所以几拳头就结束了,然后一切都恢复了平静”[1]105。第六,卢梭不仅论证了原始人在物质与精神上的安宁,而且严谨地考察了动物都具有的情欲会不会给原始人带来持久的争斗,其中他主要分析了情欲中最为“炙热和激烈的”“使得男女两性互相需要的情欲”。在他看来,“爱”分为两种,一种是精神之爱,一种是生理之爱。精神之爱建立在“善良”“美貌”的特定观念以及比较的基础之上,此时的原始人不具备理性,不社会化生存,比较无法产生;根本没有任何种类的道德关系,他们“既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善良”也就无从谈起;“因为他的头脑中不能够形成“均匀”“比例”的抽象观念”[1]36,“美貌”一词便没有存在前提;由此可见此时精神之爱根本不可能存在。至于生理之爱,它也不会带来像动物那样由于雄性争夺雌性而发生争斗。首先,女性的数量通常来说都超过男性的数量。其次,人不像动物一样,雌性具有拒绝雄性的排斥期,虽然两性的数目大致相等,但因排斥期使具有情欲的雄性数量远远大于雌性。最后,有一些物种往往是整个种类同时进入发情期,所以它们就会进入一个普遍狂热的可怕时刻。这种情形是不会在人类身上发生的,因为人类的性欲是没有周期性的。据此推断,就原始人的生理之爱而言,“我们不能够从发生在特定动物间的为占有异性而引起的争斗中得出任何有关自然状态中的人的任何推论”[1]38。因此,虽然因情欲而引发的争端是惨烈的,但“只有在社会中,爱情和其他所有情欲才会达到狂热的程度,这种狂热常常给人们带来致命的灾难”[1]37。“这是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而将野蛮人描述成为为满足他们的兽欲而无休止地自相残杀是非常荒谬的”[1]37。第七,此时原始人先天所具有的怜悯心也使他们得以安宁的重要因素之一。虽然“自我保存是野蛮人关心的唯一事情”但怜悯心可以缓和其自我保存的愿望。使得原始人“在为自己谋求利益的时候,尽可能少地伤害别人”。并且“怜悯心是一种自然的情感……它的优势就是没有一个人能够违抗它温柔的声音”[1]34。在自然状态初级阶段的怜悯心既未受欲望腐蚀也未被理性窒息,上述优势体现得加明显,这无疑是避免持久争斗的又一个保障。

总之,处于自然状态初级阶段的原始人独自游荡于森林中,凭借天赋能力满足自身有限的欲望,不会因物质利益、精神利益或情欲而争斗,且受怜悯心的节制,虽然有时会遇到危险,有时也会恐惧,但总体上来说是自由平等、安宁幸福的。

四、卢梭自然状态初级阶段理论的作用

第一,自然状态初级阶段的理论是其自然状态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整个政治思想大厦的根基,为其进一步的理论构建奠定了基础。在这他指出了最初的原始人的人性与能力,这些最初的人性与能力作为内在根据,为更高阶段人性与能力的不断变化和随之而来的人类生存状态的不断变化提供了潜在的可能性。卢梭对于自然状态中级阶段、高级阶段以及国家的建立与腐化的观点正是依据其自然状态初级阶段的理论所进行的合理推导。其著作《社会契约论》的理论目的便是建立一种合理的政治制度,使社会化生存的人仍然可以最大限度得享受到人类自然状态最初阶段的自由与平等。

第二,澄清了天赋人权与自然法问题,从而为建立“理想国”提供了行动准则。在诸多启蒙时代的思想家那里,“理想国”无非是建立一种遵循自然法,可以保障人的自然权利的社会秩序。卢梭与布尔拉马基看法相同,认为人的本性即为自然权利和自然法。“正是由于对于人的本性的忽略才导致了自然权利的真正概念的不确定和模糊不清”[1]4。他坚持人性是可塑造的,在对“人的本性”追本溯源的过程中,利用人类学资料、旅行家日记和严密的逻辑推理努力排除后天因素对“人的天性”的影响,完全按照他“刚从自然之手中成长出来的样子”观察他,得出了他所认为的人的天性,从而也就认识了自然权利与自然法。为构建理想的政治制度提供了行动准则。正如卡西勒所说:“卢梭把自然状态这概念作为一个标准和规范来使用……现时的国家和社会应该用自然状态作为一面镜子,照一照自己的面容,并做出自我评判。”

参考文献:

[1] 让·雅克·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M].吕卓,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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