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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穷游者”能否说“不”

2018-03-30

中国民政 2018年4期
关键词:穷游游者救助站

穷游是近些年流行的一种时尚旅游方式。它原本是指在自由旅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省钱,花最少的钱享受最大的快乐。然而有不少所谓的“穷游者”却打起了救助制度漏洞的歪脑筋。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1月底,杭州警方在救助一名青年过程中发现,他两年内被全国各地的救助站救助过234次。小伙子表示,自己想游遍全国,每到一个地方没钱了就以“驴友”的名义乞讨,讨不到钱就住桥洞、废弃工地,连饭都吃不起了就去救助站。救助站帮他买好回老家或上级城市的车票后,他常在中途下车,已到过60多个城市。新闻引发舆论媒体的热议。

《法制晚报》评论认为,国家对他的救助事实上等于是无效的。救助站的规定对他而言恰是可以利用的漏洞。说白了,这就是在对救助制度进行“碰瓷”。很多网友认为,一个人两年被救助234次,明摆着是在浪费宝贵的救助资源,花救助站的钱满足自己“穷游”的需求,这样的行为应该被谴责。事实上,类似这种专“吃”救助站的人,各地救助站经常会遇到,但多数情况下他们也无可奈何。从某种意义上说,明知道是做无用功,明知道是被碰瓷,各地救助站还是会一次又一次地救助,固然是现实的无奈,其实也是人性的温情。

《北京青年报》则建议,应该在具体救助方式上要有一些改进。明知道他会中途下车,给他买票回家就是浪费。也许这个小伙子更需要的是心理治疗。年纪轻轻的,有胳膊有腿,在任何城市找个力所能及的工作,都是非常容易的。因此应该让他意识到该对自己负责,“穷游全国”不是放纵自我、无所事事的代名词。

《法制日报》评论认为,依靠公共救助来实现个人的“穷游”梦想,说穿了就是诸事依靠他人的“巨婴心态”在作祟。这个年轻人固然需要谴责,不过我们也应该反思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救助为何不能说不?根据民政部发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显然,这个年轻人身体健康,完全能够自食其力,救助站应该可以说“不”。因此,不妨考虑将求助者的信息录入全国联网的救助管理系统,在实施救助之前在系统中查询求助者的相关记录,对多次求助者调查清楚其申请救助的真正原因,必要时将靠救助实现个人不正当目的者列入黑名单。

《工人日报》则评论认为,好的救助制度应经得起穷游考验。 “钻空子”不应该,“养懒汉”要警惕,但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此否定救助制度的善意。这个小伙子,234次救助或许有“碰瓷”嫌疑,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符合被救助的条件。倘若因为没有及时救助而发生一些意外,想必是谁也不想看到的,“两害相权取其轻”,实施救助是必须的,总不能因为有个别情况的存在,就质疑甚至终止救助制度吧?好的救助制度应经得起“穷游”考验,有时甚至要经得起碰瓷考验。3年被救助234次的“穷游”没有“诗和远方”,但对其的救助却体现了“诗和远方”。当然,面对被救助234次的穷游者,救助制度也并非只能“束手待碰”,可以进行一些方式方法上的调整。但不管如何,人们不能以此攻击救助制度,碰瓷的锅不应该由救助制度来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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