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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洞庭湖湿地生物多样性现状与保护对策

2018-03-29刘松林梅碧球张纪祥彭波涌彭平波

湿地科学与管理 2018年2期
关键词:洞庭湖鸟类保护区

刘松林 梅碧球 张纪祥 彭波涌 彭平波

(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湖南 汉寿 415900 )

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位于湖南省汉寿县境内的沅、澧水尾闾,地理位置为东经111º57′~ 112º17′,北纬 28º47′~ 29º07′,总面积30 044 hm2,其中,湿地面积26 960 hm2,核心区9 061 hm2,缓冲区6 165 hm2,实验区14 818 hm2。区域内水系发达,有沅水、澧水2条水系汇聚西洞庭湖,而且吞吐长江松滋、太平二口洪流,汉寿县南部低山丘陵区为雪峰山余脉,其间沧水、浪水、龙池河、烟包山河等8条河流也由南向北流入西洞庭湖。

1 湿地生物多样性现状

1.1 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

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属内陆湖泊芦苇沼泽型湿地,地处沅、澧水尾闾,区内洲滩密布,江湖交错,水域辽阔,形成了其独特的地形地貌和湿地景观。区内有河流、湖泊、沼泽、人工湿地等多种湿地生态类型(北京林业大学,2011)。“涨水成湖、落水为洲,丰水一大片、枯水几条线”为其主要特征。

1.2 湿地植物类型、种类多样性

根据调查,保护区共记录到维管束植物87科259属414种(喻勋林等,2006)。保护区植物区系主要以世界广布成分、泛热带成分和北温带成分为主,其中世界广布成分尤为突出,共有45科,占总科的61.64%。根据植物群落学—植物生态学原则,结合洞庭湖实际情况,将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植被划分为3个植被型组,70个群系,即草甸型组34个群系,沼泽型组13个群系,水生植物型组23个群系。

1.3 湿地动物物种多样性

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内记录到鸟类15目50科205种,鱼类9目20科112种,两栖动物1目5科13种,爬行动物3目8科20种,哺乳动物7目14科26种,底栖动物3目7科46种(北京林业大学,2011)。

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是极具科研、保护价值的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鸟类保护区,区内鸟类种类多,数量大(钟福生等,2008),区内共记录到鸟类占全国鸟类总种数的15.2%,占湖南省鸟类总种数的46.1%。其中,雀形目、鸻形目和雁形目无论在种类和数量上都占有绝对优势,各有84种、31种和27种,分别占鸟类群落组成的41.0%、15.1%和13.2%。在水鸟各科中,鸭科种类最多,有27种,其次是鹬科和鹭科,都为14种,其中,湿地水鸟共8目90种,占全国水鸟种类的33.1%。全球关注和濒危的物种如括白鹤、白尾海雕、黑鹳、东方白鹳等在保护区也广泛分布,区内有罗纹鸭、黑鹳、卷羽鹈鹕等鸟类达到了国际重要湿地水鸟的保护标准,反应了保护区在水鸟及其栖息地保护上的重要性。

2 湿地生物多样性的威胁因素

2.1 自然因素

西洞庭湖位于洞庭湖上游,长期以来承接两口(松滋、太平)、二水(沅、澧)携带的泥沙,是整个洞庭湖泥沙淤积最严重的区域(窦鸿身等,2000),1949-1988年,目平湖平均淤高2 m,32~33 m高程的淤洲约6 000 hm2。在枯水季节,西洞庭湖区域内现有洲滩126处,面积1.53万hm2,致使西洞庭湖生态呈现出洲滩化与岛屿化状态,水体面积不断萎缩。近几年来受气候变化的影响,长江流域降雨量偏少,导致注入洞庭湖水量减少,西洞庭湖近几年来从10月中下旬就开始进入枯水期,最低水位为28.27 m,半边湖、窝火障、北洼等候鸟重要栖息地露出了湖底,对湿地生物影响很大。

2.2 人为活动

2.2.1杨树开发 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在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倡导推动下,形成了洞庭湖区湖洲造林热潮。开发者在地势较低的洲滩利用挖机进行挖沟抬垅,实施工程造林,至2011年全县湖洲造林面积突破6 000 hm2。大面积的杨树种植改变了湿地植被群落的结构,每年汛期行洪使湖水流速变缓,导致湖中泥沙淤积速度加快,促进湖泊湿地生态系统向陆地生态系统的演替。

2.2.2围栏养殖 2006年,围栏养殖大闸蟹从江浙引进洞庭湖并迅速发展,至2011年西洞庭湖非法围栏养殖面积高达3 867 hm2,围湖养殖38处,经营业主100多户。

2.2.3乱捕滥猎 前几年,电击鱼、炸鱼、迷魂阵、过江网等在湖內随处可见,违法捕捞、毒鸟现象屡禁不止。湖里鱼类资源及底栖动物资源越来越少,导致以此为食物的鹳类、鸻鹬类因食物缺乏而数量大大减少。

3 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

3.1 开创了“六位一体”的社会化管理体系

保护区管理部门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经过不断地实践与探索,建立完善了湿地保护社会化管理机制和湿地恢复长效机制,构建了“政府统管、部门配合、乡镇协助、社区共建、协会引导、社会参与”六位一体的社会化管理体系,开创了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的新局面。

3.1.1政府统管 争取当地政府对湿地保护工作的重视:一是提供法律保障。2009-2011年,常德市汉寿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河湖洲滩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关于加强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管理的通告》和《湖南省汉寿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为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提供资金保障。2010-2013年,汉寿县政府为处理原湖洲局改制遗留问题提供700万元、落实渔民解困政策投入1 268万元、青山垸退田还湖移民建镇配套了4 470万元,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提供政策保障,将保护区周边乡镇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考核范畴。

3.1.2部门配合 在保护区《管理办法》中规定了环保、水利、林业、交通、旅游、渔政、国土、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在2010-2014年的湖洲专项整治工作中,坚持县政府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主体作用,依法执法,整体联动,依法取得了湖洲整治效果。

3.1.3乡镇协助 与保护区接壤的有11个乡镇67个村,14.8万人,环湖岸线250多公里,周边群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观念根深蒂固。自2015年开始,保护区管理局建立了周边乡镇湿地保护目标管理考核机制,采取乡镇每年向县政府递交责任状、年度考核等方式来加强乡镇的保护管理责任。

3.1.4社区共建 引进了“社区共管”理念,在西洞庭湖区退田还湖的青山垸、半边湖等区域实行社区共管。制定了《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青山垸社区共建管理办法》,让社区群众充分参与到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引导社区渔民进行有机鱼生产养殖,发展可持续的渔业生产,在西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社区经济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3.1.5协会引导 2015年7月,保护区管理局组织成立了湖南汉寿西洞庭湖湿地保护协会,参会人数达300多人,大多数是渔民,按区域组成了8个分会。一是引导渔民开展区域自治;二是组织协会会员及环保志愿者开展环保活动。经常性地开展区内白色垃圾清理活动,并建立了西洞庭湖白色垃圾清理长效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对西洞庭湖及周边环境污染状况进行整治;三是参与对外交流合作。配合管理局加强与湖南省环保志愿服务联合会合作,建立了“西洞庭湖黑鹳守护站”,在冬候鸟来临期间,对半边湖、窝火障区域进行长期值守,有效地保护了黑鹳等珍稀水鸟在西洞庭湖的安全越冬。

3.1.6社会参与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支持、参与西洞庭湖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通过聘请社会人士为湿地保护协管员、建立湿地教育示范学校以及在周边乡镇社区进行广泛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湿地保护氛围,使周边乡镇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得以不断提升。

3.2 建立行政与司法执法“两轮”驱动法治模式

在依法治区探索与实践中,先后经历了“联合执法、委托执法、公安执法和集中执法”4个阶段,建立完善了行政与司法执法“两轮”驱动法治模式。

2014年5月,在“不增设机构、不增加编制”的大背景下,经汉寿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具有综合司法执法权的“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派出所”,彻底克服了过往行业派出所执法的局限性,切实改变了湿地保护管理和违法犯罪行为打击行动中“权力受限、四处协调”的被动局面。

2015年7月,湖南省政府将林业、水利、国土、环保、农业、旅游、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赋予保护区,2016年3月县政府批准成立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保护区范围内启动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工作。2016年8月,《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通过省法制办审核挂网,同时出台了《汉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湖南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相关管理部门之间工作衔接的规定》,规范了保护区管理局与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保护区综合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为推动依法治区的两个轮子,为西洞庭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3 实行生态补水和鸟类、鱼类栖息地改造,恢复退化湿地

积极争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三峡后续工程项目、湿地保护补助项目、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等项目建设资金,在保护区内重要区域实施湿地生态补水、鸟类鱼类栖息地改造、监测巡护路网建设、水生植被恢复、清除杨树等生态保护与恢复工程,使区内生态明显改善,重要区域的越冬候鸟类栖息地得以迅速恢复。

3.4 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

加强与北京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管理学院、中国科学院湖北水生生物研究所、全球环境基金会(GEF)、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等大学、科研院所和国际环保组织的交流合作,在鸟类、爬行类、两栖类、鱼类、底栖动物和植被等动植物资源及湖泊湿地生态系统及湿地恢复方面开展了专项研究。保护区先后在国家级、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科研论文20余篇,为西洞庭湖的湿地保护与科学研究工作奠定了基础。

3.5 加大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生态保护意识

把宣传教育作为湿地保护的基础性和重点工作来抓,常年开展湿地保护和宣传教育活动,使保护区成为展示湿地保护成效、普及生物科学的第二课堂。通过建立湿地宣教中心、搭建网络宣传平台、主动对外宣传交流等方式,宣传国家的湿地保护政策与法规,宣讲湿地保护的意义,科谱湿地知识,推进西洞庭湖的建设与保护管理工作。

4 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

4.1 综合治理效果明显

在河、湖、洲、滩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拆除非法围栏、围网30万m,清除竹、木桩30万余根,清除杨树林3 333.3 hm2,累计恢复保护区内退化湿地5 333.3 hm2。2015-2016年,保护区派出所和行政执法大队抓捕非法电击渔船54艘,行政处罚26人,行政拘留28人;立案查处非法采矿(砂)罪2起,刑事拘留16人;查处非法出售运输野生动物保护动物罪1起,监视居住1人;查处毒鸟案1起,刑事拘留8人,其中2人判刑;抓获非法捕捞水产品嫌疑人20人,采取强制措施32人,移送法院审判14人,判决9人。这些专项整治措施有效地阻止了湖中围栏、围网、乱垦乱栽、非法采砂等经营行为,有力地打击了区内滥捕乱猎、贩买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确保了湿地恢复工作成效。

4.2 鸟类栖息地得到改善

通过生态蓄水工程的实施,缓解了冬季西洞庭湖部分区域生态缺水的矛盾,每年生态补水15万m3以上,增加鸟类栖息地1 000 hm2,为众多越冬候鸟提供了良好的栖息、觅食场所。如半边湖的生态补水项目区,每年越冬候鸟数量达1.5万只以上,国家一、二级保护鸟类也与日俱增。2015年,生态补水项目区内,国家一级保护鸟类黑鹳多达78只;2016年底,国家一级保护鸟类白鹤达50多只,国家二级保护鸟类白琵鹭500多只,小天鹅数量增至1 500只以上。

4.3 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保护区管理局利用项目建设资金,改造越冬候鸟和鱼类生境面积达1 000 hm2,恢复水生植被面积1 500 hm2,生态蓄水面积1 000 hm2,扭转了西洞庭湖湿地呈逆向演替的局面。近几年来,保护区新记录到鸟类16种、鱼类2种、湿地植物5种,每年越冬候鸟种群数量稳定并超过3万只,黑鹳、罗纹鸭等多个鸟类物种种群数量达国际重要湿地1%的标准。

5 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议

5.1 完善保护管理体系

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管理体系,研究探索有效的管理机制,让政府、部门、乡镇、社区、协会、公众六个层面有机衔接,互为补充,互相促进。建立完善的保护管理联动机制,行政、司法执法部门与协会、协管组织优势互补,整体联动,形成一套完整的保护管理体系。

5.2 实施生态恢复与改造

西洞庭湖保护区的三大功能区,特别是候鸟重点栖息区域、鱼类集中产卵洄游区域实施生境恢复与改造,通过实行生态补水、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区域生境改造等技术措施和河滩湖洲整治、执法管理等综合措施,实现改善生态环境,丰富生物多样性的目标(刘松林等,2011)。

5.3 开展湿地监测与研究

从西洞庭湖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和经济管理3个方面开展监测与研究,具体指标体系包括湿地类型及面积、气象要素、水文水质、土壤、湿地植物及其群落、湿地野生动物、外来物种(张明祥等,2007)、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湿地威胁因子等。根据西洞庭湖保护区的实际需要优先确定监测指标,并随着研究的深入,不断更新指标体系,从单一向多元转变,逐步实现多目标、多功能的综合监测。通过积累长期的监测数据,并对监测数据进行系统分析,揭示和预测未来的生态和资源变化趋势,为制定积极的应对措施和科学的保护策略提供参考和指导。

5.4 探索科学有效的资源利用模式

在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总原则的基础上,摸索西洞庭湖湿地资源的有效利用途径,寻求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良性互动的有效模式。黑杨产业、围网(堤)养殖业、畜牧业等对湿地生态有负面影响的产业应无条件退出。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对接与合作,改造效益低的芦苇(造纸)等传统产业,开拓新的市场,实行芦苇产业的有效转产。科学规划西洞庭保护区功能区并开展湿地资源的利用,在政策与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湿地生态旅游,让周边社区群众参与其中,让他们切身体验到生态保护的成效,并共享保护成果,从根本上解决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实现西洞庭湖生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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