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教学示范研究目标分析
2018-03-29郭红岩
郭红岩
(长治学院 音乐舞蹈系,山西 长治 046011)
本世纪以来,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趋势下,声乐教育事业同步前行,也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这就对声乐教育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对我国高等院校声乐课的教学理念、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方面,以及对声乐课的教学体系、教学模式、教师示范等方面均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一、创建声乐教学示范体系 完善声乐教学示范模式
根据国家教育部对普通高等院校声乐课程的指导方案以及国家教育部对普通高等院校声乐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精神,我们高度重视并以这两个教学指导性文件为指导,积极开展声乐教学及声乐课程建设,使声乐教学体系建设和声乐教学实施得以进一步提高,紧跟音乐学院和综合类院校声乐教学改革步伐,立足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声乐教学改革前沿,在我国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率先开展声乐改革,健全声乐课程教学体系,完善声乐教学示范体系和模式,使传统的课堂单一声乐教学示范模式,变为讲台和舞台等多渠道示范环节,使声乐教学示范体系更加完整。在着重做好师生课堂声乐互动的前提下,同时加强声乐教师的理论学习和研究,为声乐教师的舞台实践探索奠定坚实基础。健全现代信息示范平台,做好多媒体示范体系建设,进而做好声乐教学理论和实践示范体系建设工作。在做好声乐教学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完善声乐示范模式建设,努力使声乐教育教学水平得以提高,为全面提升声乐教学发展,并与全国兄弟院校在声乐教学方面相互借鉴与提高。
二、加强声乐教师科学研究示范 提高声乐教师教学示范能力
声乐教学是通过声乐教师培养声乐人才的特殊教育,声乐教师的示范能力对教学效果的影响至关重要,著名声乐教育家、歌唱家沈湘先生指出:“老师教学生,老师得先明白”,[1]因此,提高声乐教学管理水平,重视声乐教师团队的科研建设,建立有效的声乐教师团队教学、科研示范机制,加强声乐教师自身的科学研究示范,提高声乐教师专业理论与实践示范能力,通过充分调动团队和个人的力量,积极开展声乐教学和科学研究示范,推动声乐教师教学示范能力的提高。
三、提升声乐教学示范水平 提高声乐教育教学质量
马腊费奥迪指出:“声乐教师虽不要求是著名的歌唱家,但必须是正确的歌唱者,以便以实际方式给学生示范正确的歌唱方法”。[2]声乐教师应通过声乐理论和实践探索研究,提高自身教学与示范能力,特别是课堂互动示范、舞台表演示范能力,为做好声乐教学示范工作储存充足的能量。
声乐艺术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鲜明的实践性特点,声乐教学应遵循声乐艺术的科学规律和基本原则。歌王帕瓦罗蒂说:“我把手放在老师的音箱上(腹部),看她在歌唱时,躯干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3]根据声乐教学“一对一,师傅带徒弟”为主要教学形式的特点,声乐教师在声乐教学中要树立理论知识讲授与歌唱技能示范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建立声乐理论与歌唱技能训练有机结合、相辅相成的教学理念,遵循形象直观的教学原则,科学运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创造性地运用示范法,引导运用观摩模仿法,提升课堂互动示范、舞台表演示范水平,进而,达到提高声乐教学质量的目的。
四、保障声乐教育教学质量 培养高素质基础教育声乐师资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国家教育部艺术教育司司长杨瑞敏先生在《加强高师音乐教育教学改革,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教师》中强调指出:“建设一支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我国著名歌唱家、声乐教育家喻宜萱教授指出:“声乐是一门艺术,声乐教学也是一门艺术”。[4]由此看出,我国基础音乐教育中师资的培养至关重要,而基础音乐教育师资绝大部分是综合类高等院校音乐专业的毕业生,那么综合类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声乐学科的改革势在必行。
声乐是最具普及性的音乐。将现行的中小学音乐教材进行分析后,不难看出,大部分教学内容,是依据中小学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制定的,教学也以音乐教师亲自歌唱示范为特色,“唱歌”自然成为中小学音乐课的重要内容,音乐教师“教歌”也就成为主要的教学任务和教学能力。基础音乐教育对于声乐教学的重视,要求声乐教师应加强自身发声基本功训练水平,这也正是林俊卿博士指出的:“美声唱法最注重发音基本功训练”[5]的基本要求,也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声乐课程教学改革的价值和意义。
声乐作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规定的主干课程与专业必修课对专业性、艺术性的要求与专业音乐院校是一致的,都追求规范、严格、科学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教学,都要求培养的学生具有较高的理论和演唱水平,同时,还要培养学生掌握声乐基础训练的教学方法,以适应毕业后从事中小学音乐教学的要求,歌王帕瓦罗蒂和我国著名歌唱家郭颂就是他们中间的杰出代表。
保障声乐教育教学质量,声乐教师队伍建设是关键,通过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声乐课程的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声乐教师的教学水平,形成与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紧密相连的教学体系,实现“保障声乐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基础教育声乐师资”的目标,取得音乐学(教师教育)和基础音乐教育的双赢。
参考文献:
[1]邹本初.歌唱学[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38.
[2]P.M.马腊弗奥迪著;郎毓秀译.卡鲁索的发声方法[M].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4:144.
[3]张效中.声乐研究与实践[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社,2001:250.
[4]肖黎声.《声乐理论基础》[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262.
[5]沈湘.沈湘声乐教学艺术[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1998: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