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经济能人治理的运行逻辑
——基于云南德宏S村的田野调查
2018-03-29王静宜
王静宜
(云南师范大学 成人继续教育学院,云南 昆明 650031)
一、问题的提出
治理(governance),统治管理之义。乡村治理是指:“乡村公共权力对社区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与调控。”[1](P2)与自上而下的统治不同的是,治理更为强调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协商、合作以及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博弈。[2](P8)本文所指的乡村治理是行政村一级的治理,与自然村的治理不同。一个行政村通常管辖若干自然村,因而村级治理的广度与难度都比自然村一级的治理更甚。[3](P8)随着现代化、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的进程,我国乡村的社会治理呈现了由简单而粗略到复杂而细致的发展态势。我国现已进入新的转型时期,社会转型速度的加快,使得农村基层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各类社会人员在乡村基层聚集,原有社会阶层进一步分化,社会问题突显;另一方面,村民自主管理和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现有机制和方法越发不适应乡村治理的现实需要,农村基层治理需要不断发展。
任何社会的治理,其治理主体都极为重要,乡村社会也不例外。而乡村能人正是那些活跃在乡村社会中,对乡村社会的发展起到重要影响作用的村民,是乡村社会基层治理的主体。目前我国将乡村能人界定为两类:一是从乡村社会的影响力角度,将乡村能人界定为在乡村中拥有比较优势,拥有一定地位、威望与支配能力,对乡村变化和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人,包括:村组干部、知识分子、专业户和乡镇企业;[4]二是从社会资源方面,将乡村能人界定为能比其他乡村成员调动更多社会资源、获得更多权威性价值分配(如安全、尊重、影响力等)的人。[5](P1)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角度进行分类,可以将乡村能人分为:经济能人、政治能人等。经济能人是那些在乡村社会中,拥有一定乡村社会经济资源、在乡村经济交换关系处于较为主动位置的村民,是“从事某项专业劳动或自主经营小型工商业的村民所组成的社会群体,是在乡村经济社会分化过程中崛起的经济领军人物”[6](P10)他们活跃于乡村社会的经济领域,对乡村社会活动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乡村经济能人治理的重要性与可能性
(一)乡村经济能人治理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普遍建立了村民自治制度。国家权力逐渐退出农村基层社会的直接管理,农村基层逐渐形成“乡政村治”的治理格局。也就是说,“乡政”成为国家政权体系的最基础层面,代表国家行政,而“村治”则是经村民选举产生的自治组织并代表全村行使的自治权。[7](P20)村民自治可以看作是一种民主化的村级治理制度,其目标是在国家不能为乡村提供足够秩序的情况下,通过改善乡村的治理来提供自足的村庄秩序。[3](P38)随着现代化、工业化和农村城镇化的进程,我国乡村的社会治理呈现了由简单而粗略到复杂而细致的发展态势。我国现已进入新的转型时期,社会转型速度的加快,使得农村基层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各类社会人员在乡村基层聚集,原有社会阶层进一步分化,社会问题突显;另一方面,村民自主管理和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现有机制和方法越发不适应乡村治理的现实需要,农村基层治理需要进一步改进。
乡村经济能人治理是在村民自治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治理形式,其本身受到村民自治制度的规制,[8]从而具有了村民自治的性质,是村民自治的形式之一。现阶段乡村经济能人的治理处于国家法律法规之下,是由村民委员会带领、引导村民依法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保障村民权利和利益以及村级各项事业顺利进行的内生整合力量,是内化于全体村民的一种整合机制,是一种社会文化内化于所有村民的整合,[9](P41)充分体现出村民对乡村社会的共同管理。乡村经济能人是通过宪法、村委会组织法、村委会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其权力来源于村民群众并受到其他村民的监督;在其治理的过程中,通过民主协商涉及乡村村务的各项重要决策。从这个意义上看,经济能人的治理具有较好的民主基础。
(二)乡村经济能人治理的可能性
乡村经济分化与村民经济合作多元化为经济能人的治理提供了可能。一方面是乡村经济分化。改革开放以来,乡村社会开始出现经济社会分化,其中最为明显的是经济分化。[10](P11)一部分村民抓住时机,获得了巨大收益,富裕起来,成为乡村的经济大户。这些大户凭借着自身的经济发展优势、拥有的社会资源,不断增强自身在乡村中的社会关联,从而增加自身在乡村社会中的影响力、领导力、支配力,为其治理提供了可能。乡村经济分化使得乡村社会产生了不同的利益群体,这些群体由于占有不同的社会资源和所处的不同社会地位而处于不同的层次,产生了不同分工和社会关系。例如私营企业主通过雇佣其他村民来建立自己的影响力,提升在乡村中的威望,而受雇佣的村民由于其自身的社会关联,增加了自己在乡村社会中的号召与影响。再如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专业技术的村民能够通过自身拥有的信息和技术为其他村民提供服务、指导等,从而增加自身的影响力。
另一方面是村民经济合作的多元化。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乡村社会带来了极大冲击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机遇。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乡村的小型生产已经无法很好地适应市场的需要,乡村社会的经济发展呈现出多元化态势,村民合作经济组织应运而生。村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村民群体为求生存和发展,相互配合的联合行为,这种合作基于共同的需要和利益。[11]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需要村民合作经济组织来克服村民个体生产的缺陷,从而寻求发展。村民合作经济的成立与发展需要一定基础和条件。从实践方面来看,村民要进行经济合作,需要一定的条件,包括:组织者、运行者、资金技术等条件,需要人力和物力资源以及基于信任的社会关系。村民在经济合作过程中,不仅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水平,还使得村民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协商、互动关系,为乡村治理提供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基础。
三、S村经济能人治理的运行逻辑
(一)经济能人治理的主体
通过田野调查,笔者将S村的治理主体:“村三委”的特征归纳如表1所示。表中出现的相同的姓名,实为同一人。也就是说,S村上一届的党总支副书记担任的是本届的村委主任,上一届的副主任担任的是本届的党总支副书记,上一届的另一名党总支副书记仍然担任本届的党总支副书记,而上一届的村监委主任担任的是本届村委副主任。由此可见,S村两届村三委中的六名成员,其中有四名是完全重合的。
更重要的是,S村的治理主体与经济能人的关系。S村村民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养殖业,而该村的经济合作社则是带动整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因素。随着笔者调查的深入,发现S村的经济能人与治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具体如表2所示。S村的经济能人与治理主体是基本重合的。作为经济能人,这几名村民拥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包括:生产资料、劳动力等。这些经济能人拥有的这些社会经济资源,为他们成为乡村治理主体提供了社会经济基础。
表1 S村两届“村三委”特征概况
表2 S村的经济能人与治理主体关系图
(二)经济能人治理的动力:利益理性
十年前,我国对农业税的取消对乡村的发展变化产生了重要影响。农业税取消之后,乡村权力的文化网络和组织网络变得相对薄弱,乡村的共同利益减少,乡村权力的运行就得依靠其他方法。[12](P108)费孝通先生将中国社会的结构归结为差序格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有学者进一步指出,我国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姻亲和似家族进入差序格局,利益关系成为决定关系亲疏的最大砝码,原本紧密的以宗亲(血缘)为核心的差序格局正在变得多元化、理性化,亲属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取决于他们在生产活动中的合作与互惠,出现了差序格局的理性化。[12](P61~62)也就是说,村民的生产生活不断趋于理性,对社会关系的选择与行动,更多的是基于理性思量,而不单单基于传统的社会关系。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村民收益手段不断多元,使得村民们对利益追逐的愿望变得强烈。
乡村治理是为了维护乡村社会秩序而进行的一种社会活动,这种活动包括村民之间的协调与合作。而当某个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呈现积极的趋势时,该村的社会治理也会成为有序的“善治”。[12](P156)可见,乡村的治理与其社会资源,尤其是社会经济资源有着密切联系。贺雪峰教授认为,乡村的治理,实际上就是对社会资源的充分调动,将一个自上而下安排的规则内在化,使得“善治”成为可能。从S村本身的情况来看,生猪养殖作为村民收入增加的最主要方面,因而能够调动以及更为合理配置生猪养殖的合作社,就成为他们发展的主要依托。进一步而言,生猪养殖合作社的领头人就成了他们经济发展的“领袖”,也就是现任的村委主任“张”姓的ZFQ。笔者驻村期间与ZFQ有着无数次交流与合作,并且全程参与了这名年轻小伙子通过成为村委主任的换届选举活动。在与其的多数接触中发现,这名26岁小伙的阅历与他的年龄并不相符,可以看出在S村拥有极为广泛的人脉。作为生猪养殖合作社的领头人,他有着极为丰富的生猪养殖经验,很多村民一旦有了生猪养殖方面的问题,都会向他咨询,他也力所能及地提供帮助。由此可见,作为生猪养殖合作社领头人的现任村委主任,他经济能人这一身份为他进行S村的治理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经济基础及资源,而为了寻得更好发展的村民们,自然也就在他引导的治理活动中扮演积极主动的角色。
(三)经济能人治理的张力:社会关系网络
村民自治是一种民主化的村级治理制度,而民主的核心正是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服从。乡村治理的根本与其社会结构密切相关。尽管地处国家西南边陲,笔者在S村仍然能深刻感受到国家通过社会和文化渠道向乡村的渗透,改变了乡村的面貌,对S村的社会结构产生了直接影响。S村是作为一个村庄共同体而存在的,当地村民将村委会称为“村公所”。笔者驻村期间,“村公所”事务繁多而琐碎,前来工作、办事的政府工作人员和村民络绎不绝。贺雪峰教授指出,“自20世纪以来,国家权力向农村渗透的努力从来没有间断过。”[13](P213)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带来的冲击并没有完全改变乡村的社会结构,乡村所处的空间、自然条件、村寨文化、传统的社会关系等仍然存在。因而,国家权力向农村的渗透,在某些方面上顺应了乡村的社会传统,从而出现了村级社会关系的网络化,而村级治理的实践正是基于这种村级社会关系的网络化的社会基础。
传统的乡村是一个熟人社会,宗族和地域两个要素将村寨连接为一个整体。在生产队,也就是人民公社时期,由于政社合一,人民公社具有强大的决定农民命运特别是大队干部命运的能力,也正是人民公社的这种强大能力,使国家权力可以顺应农村社会传统的现世利益来进行权力分配。[13](P214)社会关系网络是将微观的社会个体行为与宏观的社会结构链接起来进行分析的切入点。
S村有四大姓氏,分别是:“闫”“张”“杨”“李”,而现任村三委成员中村民姓氏均为“闫”“张”以及“杨”三个姓氏。也就是说,S村的治理主体均出自“闫”“张”以及“杨”三大宗族。笔者调查发现,该村的经济能人、村三委以及这三大宗族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表3 S村经济能人、村三委以及宗族姓氏关系表
由表3可见,S村的经济能人、村三委与“闫”“张”和“杨”三大宗族的成员基本重合。“闫”“张”和“杨”这三大宗族从村民数量、人脉关系等方面都在S村中占据最主要优势。基于社会关系的亲密程度以及村民间的社会互动,“闫”“张”和“杨”这三大宗族无论是从事经济合作,还是乡村治理,都有着相当优势,为他们成为经济能人和治理主体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关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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