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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2018-03-29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吉林农业 2018年7期
关键词:舒兰市兽药农资

舒兰市位于吉林省东北部,辖区面积4559平方公里,辖10个镇、5个乡、5个街道、1个经济开发区,210个行政村。总人口62.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5.3万人。2017年,全市耕地面积15.2万公顷,其中水田5.6万公顷、旱田9.6万公顷,粮食产量稳定在120万吨阶段水平;畜禽饲养量2557.3万头(只),其中生猪125万头、肉牛24.3万头;水产品总产量8192吨。是国家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17年被评为国家首批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

近年来,舒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舒兰市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吉林省和吉林市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现代农业生态市总体定位,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为中心,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按照督导检查通知要求,这里将舒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舒兰市严格按照农业部和国务院食安办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治任务,强化整治措施,深入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管、严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有力地保障了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和水平。结合舒兰市实际,重点开展了五项行动。

(一)深入开展农药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地产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为重点,切实加强农药管理,规范农药使用。一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经营门店进行清理和整顿,确保辖区内农资经营门店持证、合法经营;二是严格落实农药经营门店进销货台账和农药使用记录等制度,在重点农时对农资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等违法行为,实施农资经营业户检查260次、农贸市场检查118次;三是切实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指导科学用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行为,共开展生产基地检查230余次,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

(二)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一是明确农资监管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2017年舒兰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监管重点,层层签订责任状。建立了周调度、月总结、随时督导的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2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营造农资打假浓厚氛围。为不断提高农资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服务水平,组织召开了全市农资从业人员培训班,重点对新《种子法》及配套规章办法、农药肥料经营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专题辅导。同时,结合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制定了《舒兰市2017年主要农作物品种推荐使用意见》,引导农民理性、科学选择品种;三是推动农资打假深入开展。为加强监管的针对性,建立了农资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扩大农业执法的覆盖面和快速反应能力,做到监管全方位、服务零距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采取市场巡查、日常检查、重点督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建立检查档案,实现农资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可追溯管理;四是保持严管严打高压态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管重点,2017年以来,对全市21个农资市场的236家商店普遍进行了6次以上检查,整顿农资市场107次,检查企业及个体经营业户1186户次;五是推进信用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信用信息体系在农资监管领域的建设、完善和应用,强化农业、工商等部门信息整合和对接。建立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严格进行监管。积极引导农户选购信用良好企业的农资,加大对讲诚信、守信誉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支持和鼓励,营造全市农资经营重诚信、守信誉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采取定期检测和临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养殖场、屠宰场进行“瘦肉精”检测,利用一步法胶体金快速检测卡对肉牛、育肥猪、肉羊进行尿液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3项,特别在节日期间加大检测力度和频次,确保让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测肉牛养殖户122户,样本491头;检测育肥猪养殖户41户,样本155头;肉羊养殖户6户,样本20只,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同时,在舒兰电视台开办畜产品安全讲座,在科普大集、兽药饲料店、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等地发放宣传单1万余张,宣传饲喂“瘦肉精”的肉食品对人体的危害,提高了群众对“瘦肉精”的认识。

(四)深入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以小型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畜禽、注水等违法行为,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扫雷行动”领导小组。制定《2017年舒兰市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形成了整治合力;二是组织开展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摸底调查,系统梳理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点,认真查处监管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对未达到标准的18家便民屠宰点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落实畜禽进厂(场)验收、肉品品质检验、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产品出厂(场)等四项记录制度,全面落实畜禽屠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了屠宰环节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对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屠宰病死畜禽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经认真排查和梳理,全市未发现有骗取、套取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添加“瘦肉精”、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五)深入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为了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从畜牧、水利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车辆和经费上予以充分的保障和支持,切实做到了组织到位、认识到位、宣传到位和安排部署到位。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3月中旬,与吉林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市75家兽药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共抽检兽药品种30个,合格率达到100%。采取定向和随机的监管方式,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经销台账和各项规章制度。经认真检查,没有发现违法问题。二是强化兽药源头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市兽药市场经营秩序,提升安全用药水平。针对当前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结合兽药GSP认证工作,对全市兽药经营业户进行兽药经营条件复核,加快推进兽药经营追溯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46个兽药店已开展兽药二维码追溯上传工作。三是加强水产品安全监管。对全市10座小型水库、21座养鱼池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水库的经济鱼类进行抽样检测,共抽检45个样本,严查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加大宣传力度,指导渔民科学规范使用渔资,严格执行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二、《意见》贯彻落实情况

2017年是《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发布实施的第四年,舒兰市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年初,制定下发了《2017年舒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舒兰市2017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方案》《2017年春季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安排部署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并与各乡镇街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一)强化源头监管和市场监管。一是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日常监管,加大对监管对象巡查力度,实现对农业生产过程监管常态化;二是切实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的检查指导力度,指导种植户科学施肥、合理用药,严格遵守用药安全间隔期,确保上市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在重要的农时季节、重大节日对农业投入品、生产基地开展专项整治;四是结合抽样检测,做好监测评估,适时排查农产品安全隐患,在节假日,安排监管人员值班,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密切关注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生产情况,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风险预警,有效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

(二)推行产地准出和追溯管理。一是实施农产品准出制度,建立检测、索证、质量追溯等制度。按照“全面部署、分步实施、逐步推进、不断完善”原则,先重点突破、后全面推行。为推进此项工作,2016年制定了《舒兰市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工作方案》,目前已经完成对全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等规模化生产主体实施农产品准出制度的摸底调查及统计汇总、备案、存档工作。2017年,对其中符合条件的18家生产主体全面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二是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依托“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筛选推荐我市重点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并组织参加培训工作,实现农产品生产、用药、施肥、采收、部门监管、检验检测、产品质量及流向动态等信息可溯源。

(三)切实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一是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重要日程,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二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在市级层面,舒兰市设有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和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乡级层面,设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在村级层面,设有农产品安全协管员,建立了市、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同时,加强乡镇监管站检测室建设力度,配置仪器设备,开展速测工作,先行示范。目前,已建设乡镇农产品检测室5个、村级农产品检测室1个,提高了乡、村监管站检验检测能力。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切实抓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舒兰市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工商、质检、畜牧等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将目标和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

(二)开展专项整治,严格依法行政。针对全市农资市场实际,多次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专项整治工作队,明确工作任务,对辖区内农资经营市场及农产品经营销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治理,充分发挥监管车辆的作用,定期对辖区内农资市场农药、化肥、兽药、饲料以及禽蛋、果蔬、水产品样品等进行抽检化验。加大行政执法力度,2017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种子案件6起,农药案件2起,罚没款2.42万元,案件已全部结案。纠正违规经营行为31起,调解农资纠纷47件。

(三)强化生产监管,建立质量标准。重点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巡查监管,与经营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检查监管档案。日常监管严格依照省里统一制式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查记录本”的内容进行检查,并督促生产主体认真填写生产记录。进一步完善示范产品标准体系,围绕舒兰大米、蔬菜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建立了贯通产前、产中、产后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形成了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确保了农产品质量,极大地提高了种植户的经济效益和收入。

(四)加强检验监测,实施产品准出。进一步扩大检测覆盖面,从区域内生产基地农产品抽检延伸到农贸市场,结合专项整治、百日安全检查等活动,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进行定期、定点监测,做到定期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强化检打联动,提高监测工作的针对性。2017年以来,共抽检蔬菜水果速测样品1380个,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建立农产品准出制度,对18家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进行备案登记、发放产地证明专用章、产地检测专用章、统一印制产地证明等,为生产主体品牌化营销起到了极好的示范效应。

(五)加大宣传培训,营造共治格局。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宣传活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信、宣传手册及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等形式,向生产者、销售商和消费者普及有关法律知识,介绍农业“三品”的识别方法和生产规程,公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积极邀请新闻媒体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17年以来,全市共举办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6次,开展专题讲座2次,发放各类宣传单、宣传手册、宣传画等8万余份,在农资市场和农资销售聚集区域悬挂宣传条幅52条。

(六)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工作落实。舒兰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纳入了市政府岗位责任制中,健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府考核体系、绩效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农产品产地环境、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监管、产地准出、检验检测、质量追溯等基本管理制度,并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同时,建立生产、销售台账,落实安全承诺,按照“辖地管理负责,部门各履其职”的原则,认真履职尽责,持续开展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舒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国家、省里和吉林市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越来越高的期望相比,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监管体系还不够完善。目前,舒兰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已基本建成,但由于此项工作涉及面大、任务繁重,各乡镇普遍存在缺人员、缺经费等问题。乡镇监管站和农技推广站一套人马两个牌子,没有专项工作经费,严重制约了基层监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身兼数职,没有工作经费,难以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二)基层检测能力还较弱。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缺乏必需的人、财、物等资源。在人员安排上,乡镇以下缺少专业的检测人员,绝大多数为兼职;在经费上,存在缺少设备或有设备而缺少后续运转经费的问题。现有的检测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水平不高,大部分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单位还未建立检测网点或开展定期自检工作。

(三)标准化工作有待加强。一是由于受传统农业思想束缚,农业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习惯性忽视农药、肥料的安全使用,尤其是缺乏违禁农药使用的知识,亟需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二是农产品种类丰富,数量巨大,与之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数量较少、种类不齐全,在监管上难以管控。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舒兰市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创建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为统领,突出标准化生产,实施农产品准出制度、网格化监管,加大农产品检验、检测,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进一步抓好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扶持力度,在机构建设、体制机制、经费保障、基础建设等方面重点投入。着力构建一支“懂法律、懂政策、懂技术、懂管理”的高素质监管工作队伍,调动工作积极性,通过网格化管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完善农药经营二维码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可追溯档案,推广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提高防治水平和防治效果。深入开展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积极推广病虫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宣传培训与指导,降低农药使用剂量和频次。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三)进一步加大农业标准化建设。坚持质量兴农,着力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生产基地。加快建立舒兰大米、肉鸡、肉牛等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率先在龙头企业、“三品一标”获证企业、农业示范基地实现可追溯,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安全、绿色的农产品。继续推行农产品准出制度,加快农产品追溯制度的实施,建立检测、索证、质量追溯等制度。

(四)进一步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三品一标”认证规模和等级,抓好农产品品牌建设、品质管理,真正让舒兰市绿色农产品卖出好价钱,成为高品质的“代名词”。做足“舒兰大米”文章,通过抓种植基地、抓高端营销,打响“舒兰大米”中高端市场品牌,带动大米全产业链高端化发展,提高大米附加值和综合效益。进一步提高品牌运营的意识,以品牌整合资源、运作市场,建设一批全国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农产品品牌。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引导全社会从生产者、监管者到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注,做到生产者依法、守法生产,监管者依法行政,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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