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
2018-03-29孙蕙
文_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 孙蕙
贞丰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公益诉讼制度。(贞丰县检察院供图)
“喂!你好!请问是贞丰县检察院吗?白层镇有一个养殖场,没有环保设备,养殖的牲畜排出的粪便直接排入北盘江中,已对水体造成污染......”2017年11月,贞丰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后,当即安排民事行政(生态)科检察官前往现场调查。
经调查,该养殖场位于董箐电站下游北盘江畔,2017年10月开始运营,养殖生猪60余头,无相关环保设备,养殖生猪所产生的粪便及废料直接排入北盘江内,对北盘江水体造成污染。对此,贞丰县检察院将案件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随即向贞丰县环境保护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贞丰县环境保护局对养殖场的环境问题进行监管,确保其产生的废料得到无害化处理。
贞丰县环境保护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予以查办,要求养殖场重新选址,并指导督促其完善新建养殖场的污染物治理设施。
“贞丰县检察机关把公益诉讼制度当做一把守护生态环境的利剑,守护好贞丰县的绿水青山。”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俊表示。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主要领域。贞丰县按照全省相关工作部署,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贞丰”活动,提升城市品位为抓手,于2017年7月确立公益诉讼制度,扎实推进生态检察工作。
公益诉讼制度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是针对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坏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期间,贞丰县检察院聚焦耕地、林地、湿地、河流等领域的污染现象,通过督促相关部门恢复治理区域环境、指导监督涉案企业限期整改等措施,着力解决长期困扰人民群众的环境问题。同时,检察院还从全县生活垃圾处理、饮用水安全、食品药品卫生等方面入手,从源头上推动了一批“老大难”问题的解决。
截至目前,贞丰县检察院累计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5件,办理率100%。通过诉前程序向贞丰县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5份。督促林业部门落实补植复绿面积769亩,补种植被614860株;修复恢复土地约209亩,补种植被6400株;督促者相镇清运乱堆放垃圾37800吨;发放公益诉讼制度相关宣传资料7000余份。
“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威慑力度,提升了环境执法机构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意识和水平,有效改善了一些地方环境污染长期持续的局面,成为贞丰县保护环境的重要途径。”杨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