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背景下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
2018-03-28秦美楠杨柳宋佳泽
秦美楠 杨柳 宋佳泽
[摘要]我国正逐步融入全球化进程,劳动与社会保障立法存在严重不足。应贯彻“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的立法思想,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关键词]全球化 劳动 社会保障 立法
一、全球化的涵义及对我国的影响
全球化主要指經济全球化,是指商品、服务、生产要素与信息跨国界流动的规模与形式不断增加,通过国际分工,在世界市场范围内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而使各国经济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增强的趋势和过程。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显著加快,带来了国际分工模式、国家经济利益的含义及维护方式的深刻变化。因此,对于政府来说,创造与维护一个有效率的市场比采取某些产业政策更重要。而市场体系既包括消费品市场又包括生产资料市场,例如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能够在统一无阻碍的市场中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其中涉及劳动力资源的自由流动需要更完善的制度环境,劳动者面临的各种劳动风险需要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加以保障。
二、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的现状及不足
劳动创造世界,也创造了人类自身。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生产、劳动实践过程中,以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机会、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以及促进劳动者全面发展为目标。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劳动关系双方的主体地位逐步确立,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劳动争议逐渐增多。针对这些变化,政府为了建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围绕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积极探索新型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已初步建立起了以劳动政策基准、劳动合同管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劳动关系调整体制,并形成了以《劳动法》为主体、以《集体合同规定》、《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等一系列劳动标准规定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实现了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规范化,为建立稳定和谐的社会生产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市场经济体制下,投身于市场中的所有主体一企业、个人都随时面临各种风险。对于劳动者而言,一旦遭遇劳动风险,就陷入丧失经济来源、生活困顿的状况,这种风险仅依靠劳动者个人和家庭的保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赖政府通过全社会的物质帮助才能为劳动者解除后顾之忧。因此,我国政府自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以来,不断努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等。在积极推进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重点加快了社会保险法制建设的步伐,陆续出台了《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行政法规。
三、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的先决条件
这一原则是每一个人充分发挥自我潜能,最大限度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保障。联合国大会要求所有成员国必须广为宣传《世界人权宣言》的内容,其目的就是要贯彻这一根本原则。如前所述,我国远远没有完成“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在全球化的今天,实现人人平等已是迫切的任务,也是国家发展的终极目标。这就要求在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中消除一切导致人与人不平等的制度和措施,并制定新的能够实现人人平等的法律。
因此,认为:限制劳动力资源自由流动的户籍制度必须予以废除;身份歧视制度必须消除;限制劳动者进城的一切收费制度必须废除(当前一个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要办理外出务工证、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健康证、暂住证等,每一个证件都收取不低的费用。)。让我们共同呼吁“废除户口制度,废除这种不人道的种姓制度,给全中国人一个身份的平等,户口不应成为个人求学、工作、晋升、社会福利享受和政治权利享受的障碍。世界上没有天生的城里人,也没有天生的乡下佬,人生而平等,不能有天生的身份歧视”。
四、完善劳动和社会保障立法的具体思路
我国宪法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在《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中,其内容比较完善合理,全面规定了公民的各项自由。但此后的宪法思想出现倒退,尤其是在极左思潮影响下的宪法脱离了宪法的根本宗旨。因此,在民主、自由观念深入人心、宪政理论已经成熟的今天,应尽快修改宪法中不适应新形势的条款,承认人的各项天赋人权,赋予每一个人真正享有迁徙自由、结社自由、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游行示威自由、集会自由的权利。《共产党宣言》说:“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胡适也曾告诫青年:“争取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你们争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
在操作层面,应着力改变过去人们认为宪法没有实际运用价值的观念。为此,必须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确保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得以落实并防止行政权力的不当侵害。当政府的行为有侵害国民权利的可能或已经侵害了国民的权利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济。2001年山东三高中毕业生状告教育部的案件的起因是教育部的高考录取政策有违宪内容,即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录取标准,享受到政策照顾的是全国教育设施最好、师资力量最雄厚的地区,而不是老少边穷地区。在法院方面必须遵循“凡有诉讼必须受理的原则”;在宪法的执行方面,借鉴国外的司法审查制度建立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是确保宪法效力的制度保障。
(二)完善劳动法律体系
面临全球化的趋势,我国用来规范劳动力市场和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不仅在数量上不足,而且相关内容上也难以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亟须完善。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障费用征收
社会保障制度已经被普遍认为是稳定社会政治经济秩序的“安全网”和“减振器”。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我国经济面临的风险最终会降临到具体的个人身上。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很不完善,人们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不足。而制度中1%的缺陷对受其影响的人来说就是100%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