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8年农村低保省定最低标准达3350元
2018-03-28潘园园
农村百事通 2018年5期
潘园园
前不久,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福建省农村低保省定最低标准在2017年3000元的基础上再提高350元,达3350元。
福建省民政厅要求,2018年将着力提升救助实效,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支出型贫困”救助政策,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多渠道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拒之门外,力争集中供养率达到40%以上。同时,完善服务管理机制,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调机制的作用,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探索推进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实施低保申请核对试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