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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富翁被砸成弱智,临街住户全部判赔
——砸出“连坐”法条的“高空坠物第一案”

2018-03-28

新传奇 2018年5期
关键词:烟灰缸责任法住户

2000年,重庆渝中区学田湾正街一栋高楼上掉落下一个3斤重的烟灰缸将一名路人砸成重伤,临街24名住户被受害者告上法庭,这起“高空坠物第一案”一时轰动全国。在此案的推动下,我国出台了《侵权责任法》第87条“连坐”规定。

郝跃在田湾正街被落下的烟灰缸砸伤

户主夏泽园抄写了很多法律条款

妻子怀疑郝跃的神志受到了影响,他现在最爱玩的就是游戏“消消乐”

天降烟缸将行人砸成八级伤残

2000年5月11日凌晨1时许,重庆市民郝跃从上清寺步行回学田湾正街10号的家,在距家200米远的59号门口,碰到了熟人李某,两人于是站在马路边聊了几句。

“也就10多分钟,意外发生了。”昏暗的灯光下,郝跃只听到自己头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随即满眼金星,倒在地上,失去知觉。

至今尚住在学田湾正街59号一楼的刘氏老夫妇参与了当年的抢救。刘先生说,事发时,夫妇俩还没睡觉,听到响声,立即奔出,发现郝跃满头是血昏倒在楼院门口,地面上有个重3.8斤、直径达10多厘米天蓝色的“三五”牌烟灰缸。李某手臂也被从郝跃头上掉落的烟灰缸砸中受伤。之后,因烟灰缸上的指纹遭到破坏,调查此案的警察排除了人为故意伤害的可能性,却始终无法查明扔烟灰缸的真凶。

医生检查发现,烟灰缸正好砸中郝跃头顶左侧,使得颅骨破碎。郝跃后经法医鉴定为八级伤残。

郝跃说,自己的生活几乎就被这个烟灰缸毁掉。郝跃来自合川农村,家中排行老二。从20多岁开始就在学田湾农贸市场打拼。他被烟灰缸砸中头部时刚36岁,妻子罗朝蓉刚好怀孕3个月。此时的他已是巨汇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手下有300个工人,企业资产上千万。

而天上掉落的烟灰缸改变了一切。罗朝蓉介绍,在抢救时,医生表示即使将郝跃抢救回来,其智力可能只相当于2岁的幼儿,而且可能偏瘫,行动受限。

郝跃说,自己从医院出院后,因头顶左侧头盖骨缺失,脑部受伤严重,记忆力大幅下降,思维不连贯,语言表达不流畅,经常无法控制地情绪暴躁发怒。

出事后公司的业务也就此一落千丈。如今,他们的生意亏损了两千万,窟窿越来越大,在罗朝蓉眼里,已经没有了东山再起的可能。

连坐起诉开启无主坠物的判决先河

事发的学田湾正街59号附近两侧楼房都是老旧的还建房,共有数百家住户。因找不到真凶,郝跃的妻子罗朝蓉决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为丈夫维权。经和公司法律顾问、胜大律师事务所的王建明律师商量,两人决定将可能给郝跃造成伤害的附近住户全部告上法院。

2001年8月10日,在休养一年后,郝跃一家将可能丢烟灰缸的学田湾正街65号、67号临街的24家住户及开发商告上了渝中区法院,要求众被告共同承担医疗费等共33万余元。

2001年12月19日,渝中区法院审理认为,除了搬离的两名住户外,上述住户均不能排除有扔烟灰缸的可能性。根据过错推定原则,这22个住户分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郝跃的损失共计17.8万余元,由各户各赔偿8101.5元;其中,此案受理费及其他费用共计6688元,由被告各承担304元。

一审判决后,22名被告不服上诉。2002年6月3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这就是当年轰动全国的首例高空无主坠物连坐赔偿判决,在全国司法界引起高度关注和争议。

“当年,我们在法庭上都走偏了,那时候《责任侵权法》都没出来,用啥子判嘛。”夏泽园是住在学田湾67号楼三楼的户主,也是当年的22户被告之一。

事发后,夏泽园做过实验,临街窗户有1.5米的挡雨板,又有1.5米的遮阳棚,他抛东西,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掉到郝跃站的位置。“如果有人要害他,使更大劲儿扔出去,那就是刑事犯罪。”

夏泽园参与了完整的两次庭审,一审那场持续了近4个小时。法庭上,二楼的邻居说,窗户有防盗网,家里也没人吸烟,住地二楼投掷不到那么远,而且也都租给了别人。4楼的住户则提出自己当时并不在家,7楼的住户说丈夫不抽烟,家里只有一个小塑料桶烟灰缸。在农贸市场卖猪肉的住户则说,当天睡得早,家里也没有烟灰缸。

在夏泽园眼里,那是一场无力的辩驳现场。“都在围绕烟灰缸,都是在说家里烟灰缸长什么样子,有没有烟灰缸。”一审败诉后,老夏还和街坊们去法院门口拉过横幅,找多方反应。但是在当时,更多的解读是从道德上来去提醒公众不要高空抛物。“清白最终还是没有证明,人心不齐,方向也不对,都是先撇清自己,最终谁都没撇清。”

同案不同判引来立法研究

“高空坠物第一案”的“连坐”判决在当时引起的影响,在《侵权责任法》研究专家王竹看来,不亚于一次“地震”。

之后2001年,济南市的孟大娘被楼上落下的一块菜板砸倒后死亡,家人将二楼以上15户居民全部告上法院。济南两级法院均以“无法确认加害人”为由,驳回受害者的起诉。

2006年,深圳“玻璃案”发生,法院沿袭了“高空坠物第一案”,判决业主“连坐”担责。

3案“同案不同判”,引起了社会和法学界、司法界的高度关注和讨论。立法核心层专家、我国著名民法专家王利民、杨立新教授等,先后撰文论述“高空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王竹,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侵权法研究所副所长,法学博士,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4年开始协助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教授起草《侵权责任法》专家建议稿。据其介绍:“当时正处于民法典起草的档口上,高楼抛掷物致人损害事件,因当时法律无相关规定,比较法上也少见类似案例,于是成为侵权法上的新问题。”

2002年,王利民教授牵头将高空抛掷物“连坐”规定写入《中国民法典草案:侵权行为法编》。“连坐”规定开启立法之路。著名民法泰斗梁慧星教授介绍,《侵权责任法》的制定,始于2002年民法典的起草。2002年起草的《民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编,也被称为《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一次审议稿)》,其中《民法草案侵权责任法编》第56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的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不能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的,由该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但使用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具体侵权人的除外。”

2008年,全国人大法工委在《民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编的基础上,形成《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提交审议。第二次审议稿仍然有高空抛掷物‘连坐’”规定。建议稿修改过程伴随一着些反对声音。梁慧星教授领衔起草的另一部《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问题未作任何规定;该建议稿中侵权行为编的主要起草人张新宝教授,明确反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案件追究业主赔偿责任的做法;一贯支持“连坐”入法的杨立新教授,也在其主持起草的新版《侵权责任法(草案)》中,不再规定所谓的“建筑物抛掷物致人损害责任”。

2009年,《侵权责任法》进入立法攻坚阶段。当年10月,形成《侵权责任法(第三次审议稿)提交审议,也被称作《侵权责任法》(草案)。

“我们的草案一直到二审稿都是写的赔偿责任,我认为应当是一个补偿责任。”梁慧星教授在“草案”的修改意见中说,“理由很简单,首先它不是一个过错责任,我们考虑的是面对这个损害怎么在两方之间进行公平合理的分担,进行一种公平合理的分配。”王利民教授曾公开表示:“业主从道义上,从同情受害人的角度愿意拿出一点钱来补偿,我想他们也是能接受的,所以我们应当改为补偿责任。”

最终,《侵权责任法》第87条确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夏泽园也承认作为全国第一起高空抛物案确实触动了从基层管理到立法层面的改变。“现在重庆很多楼梯的入口都有禁止高空抛物的提醒栏。”老夏说,他不知道是否跟这个案子有关,但当时确实闹得挺大,但他又强调,“进步要看得到,个体的委屈也要看得到”。

当年被告至今仍在喊冤

“雷声大,雨点小。”罗朝蓉形容此后的执行情况。

按照2002年的终审判决,当时22户邻居每个人负担8000多元赔偿,共计17.8万余元。此后的执行比她想的要难很多。

2002年,最先给钱的住户是魏茂和,他当时是区人大代表,又得过重庆市一些道德模范的称号。

“我被谈话要带头履行法院的判决。”魏茂和至今自己觉得法院把自己“网”进去的,就是想让自己带头。“我不仅帮助法官去敲门让街坊配合调查,我还说了我早就不在那里住了。”在魏茂和看来,自己的名誉比什么都重要,而被告的身份是他不能忍受的。

“我拾金不昧,对峙歹徒,帮扶贫困,助人为乐,别人都是占一样,我都全了啊,我这么优秀的人,竟然也是被告,这是我一辈子想起来都觉得冤屈的。”

魏茂和至今坚持着一个说法,那八千多元是“资助”郝跃的,而不是“赔偿”。

另外首批赔偿的,是两个有单位的住户。“他们分别被从工资里划拨款项。”一个是电车公司的退休职工,每个月只有400多元收入,强制扣除150元每月划到郝跃的账户。另一个是警察,每个月被扣了500元,直到8000多元的赔偿还清。

罗朝蓉和法官们一起去找过其他的邻居,她不敢上楼,也惧怕面对面,因为觉得尴尬。

她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做老师的邻居,一直理直气壮地不付。“小罗,你知道你让我受到多大的委屈和冤枉吗,我是个老师啊,你让我怎么做人。”罗朝蓉说,她跟着法院一起去学校找过她两次都不在,她再也没有勇气去自己找了。

“都是一家老小要养的,每个人都叫苦连天”。夏泽园说,2003年,法院来找他,他就提供了离婚加低收入证明,法院后来也没再找他。

直到2014年,罗朝蓉走在学田湾附近,楼上扔下一个包着垃圾的塑料袋,正落在她跟前,她又决心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当年未尽的赔偿,她说再次做这些仍然就是觉得希望能够引起大家重视,不为钱。

此时,十几年过去了,网络以及实名制已经关联到每个公民,陆续的之后有五六万元进入郝跃的账号。其中就有夏泽园的8000多元。“我都不知道就划走了,现在谁银行卡没个几万块钱,联网了,划走了就划走了吧。”老夏说,自己的退休金只有2000多,一下子大半年的退休金就没了。

但是他觉得,这比那些03年就被扣钱的人好。“那时候要一个月扣我几百块钱,我都没办法活。”

罗朝蓉把之前收到的赔偿款算来算去,发现至今只收到了一半,法院用了各种办法,当年的那些被告,有的已经去世,有的杳无音讯,还有的只付了一部分。

而在田湾正街的楼房里,夏泽园一直觉得警察当年应该继续找凶手,因为有人扔纸屑能够理解,但是扔烟灰缸,“他不知道会砸死人吗”?

有各种传言继续被传播着,“郝跃他是得罪人了,有人故意的。”“那天晚上楼顶有人烧烤,是那群人扔的。”“夫妻两个吵架,扔出来的。”……

更多的居民,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还发毒誓说自己要是凶手就如何如何。

对于当年的判决,郝跃说22名被告肯定有一些是冤枉的,但无法与自己遭遇的巨大伤害相比。“他们应该还权威的法律一个尊严,让判决得到完整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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