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人不如求己
2018-03-27张培锋
张培锋
“求人不如求己”源于《论语·卫灵公》中孔子之言:“君子求诸己,小人求诸人。”可见这是孔子用以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重要标准之一。何谓“求诸己”呢?宋儒多将其解释为“反求诸己”。它又来自《礼记·射义》:“射者,仁之道也。射求正诸己,己正而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意思是说:射箭的时候,先要求自己心平体正,认为一切妥当才发射。发射出去而打不中目标,也不应该埋怨胜过自己的人,應检讨自己有什么不对才是。可见“反求诸己”即自我反省的意思。《孟子》中《公孙丑上》《离娄上》两篇皆有“反求诸己”之语,也都是此义。如此理解,“求人不如求己”可以解释为:遇到事情,与其责备别人,不如检讨自己。《论语·卫灵公》中另一句名言“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说的正是这个意思。这一思想的宝贵价值在于:遇事反躬自省,反思自责;与人竞争时要有健康心态,平心静气地看待胜负。
从这些用例可以看出,在“人”与“己”的关系上,儒家坚持“己”为主、“人”为宾的思想。《论语·宪问》所说“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一语,宋代程颐解释说:“古之学者为己,其终至于成物;今之学者为人,其终至于丧己”,揭示了其内在原因:当我们能够真正把握住“自己”时,根据“宾从主”的原则,他人自然也在其中,故为“人”“己”两得;而如果只是一味“求诸人”——向外求索时,其结果便是“丧己”,同样根据“宾从主”的原则,“丧己”也必“丧人”,因而“人”“己”两失。这说明做学问必须从“为己之学”入手,否则必是自欺欺人。《论语·雍也》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孟子·离娄上》的“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都讲了“己”为主、“人”为宾的道理:只有自己先立才有可能立人;自己不尊重自己,必然会招来别人的侮辱。
将“求人不如求己”的“求”解释为索求也未尝不可,亦有其深刻义理在。这里“人”往往指外在的神灵,而“己”则指自我之精神。中国自古即有“皇天无亲,惟德是辅”“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等观念,意思是说,如果有什么神灵的话,神灵并不会特别亲厚某人,之所以保佑某人,只是因为那人有德行,德行才是最重要的依凭,这里就寓含着“求人不如求己”的思想:培养德行方为根本,其他都是枝末。
(木头摘自《今晚报》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