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吹风
2018-03-2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8〕63号)
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坚持精准扶贫和就业导向,加大帮扶力度,做到“应培尽培、能培尽培”,努力实现每个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往届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学生都有机会接受技工教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8〕66号)
学徒培养的主要职责由所在企业承担。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8〕38号)
设立创新实践基地旨在培养造就符合四川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精神的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构建青年人才快速成长成才和更好发挥作用的服务平台。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应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服务发展、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统一管理、稳步推进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8〕39号)
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能力和储备金留存的前提下,工伤预防费的使用不得超过市(州)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3%。因工伤预防工作需要,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同意,可以适当提高工伤预防费的使用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市(州)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5%。
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8〕180号)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全面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专用账户资金使用情况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汇总同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专用账户开立证明、专用账户资金缴存信息、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凭证等资料。
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关于深入落实治欠保支定期督查制度和问责制度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8〕184号)
治欠保支是事关大局的重点工作,列入了国务院、省政府年度大督查的重要内容。要定期开展治欠保支督查,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阶段工作任务和岁末年初开展专项督查,对问题较多的地区开展重点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由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